教師職務述職報告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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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職務述職報告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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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縣區教育體育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漢中經濟開發區社發局,市直有關教育單位:
  根據市人社局、市教育局《關於印發漢中市深化中國小教師職稱制度改革擴大試點實施方案的通知》(漢人社發〔2013〕66號)精神,經研究,現就我市2014年度中國小、幼兒園教師職務評審工作安排如下。
  一、 評審對象
  全市公辦普通中國小、職業中學、幼兒園、特殊教育學校、教研室、電教館(站)、青少年活動中心和教師進修學校等在編在崗,並符合晉升教師職稱(職務)條件,且所在單位有空缺崗位的教師可以申報相應專業技術職稱。
  凡在我市教育行政部門批准設立的民辦中國小、幼兒園任教,或在公辦中國小、幼兒園任教的臨聘人員,且符合晉升教師職稱(職務)條件的教師,可以參照公辦學校教師評審程序,申報相應專業技術職稱。
  二、評審條件
  2014年度中國小、幼兒園教師晉升專業技術職稱的標準條件,執行市人社局、市教育局《關於印發漢中市深化中國小教師職稱制度改革擴大試點實施方案的通知》(漢人社發〔2013〕66號)中附件二《漢中市中國小教師水平評價標準條件(試行)》。對其中有關標準條件明確如下:
  (一)關於教科研課題或校本研修任務。教科研課題支撐材料,必須有教科研機構出具的立項通知書和結題證書,以及課題研究實施方案和結題報告等過程資料。
  校本研修支撐材料,必須有學校校本研修啟動階段的實施方案(或研修計劃)、實施階段完整的過程資料和總結評估階段的總結報告,各階段資料學校審查真實性、有效性,並簽註評價意見。公開發表的專業論文可作為校本研修成果,僅是支撐材料之一,不能代替校本研修所有的材料。
  (二)關於班主任經歷或社團活動經歷。申報一級教師職務,任二級教師期間必須有連續2年以上或累計4年的班主任工作經歷;或者連續2年以上主持輔導至少1個學生社團活動(學校認定的),且指導學生獲得縣級(含縣級)以上表彰獎勵、或授予學校集體榮譽、或教師個人獲得校級以上榮譽。
  申報高級教師職務,任一級教師期間必須有連續3年以上或累計5年的班主任工作經歷;或者連續3年以上主持輔導至少1個學生社團活動(學校認定的),且指導學生獲得市級(含市級)以上表彰獎勵、或授予學校集體榮譽、或教師個人獲得縣級以上榮譽。
  (三)關於培養、指導至少2名二級教師。由申報高級教師職務的教師所在學校和培養指導的2名二級教師,分別出具證明或學校聘書等材料,並簽字蓋章。
  (四)關於持後取學歷參評的年限要求。前學歷國中(或高中)從教的,持後取中師學歷參評,累計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25年,且後取中師學歷證書滿5年以上的;前學歷中專(或高中)從教的,持後取大專學歷參評,累計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9年,且後取專科學歷證書滿3年以上的,方可申報一級教師職務。
  前學歷中專(或高中)從教的,持後取大專學歷參評,累計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25年,且後取專科學歷證書滿3年以上的;前學歷大專從教的,持後取本科學歷參評,累計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15年,且後取本科學歷滿1年以上的,方可申報高級教師職務。
  (五)關於參評教師近一學年本人教案。參評教師近一學年本人教案不再作為評審材料上報。參加教育教學能力測試答辯的申報人員,説課答辯時提供近一學年本人教案,作為測試答辯教案評價成績的依據之一。免於能力測試答辯的,辦理免試審批手續過程中,同時向市、縣教育部門提供近一學年本人教案。
  三、申報程序
  中國小、幼兒園教師晉升職稱申報程序及方法,嚴格執行《漢中市中國小教師職稱(職務)評審辦法(試行)》規定,按以下步驟進行:
  (一)個人申請
  申報人寫出書面申請,向學校提交反映本人品德修養、教學質量、學術水平等方面的材料。
  (二)學校推薦
  學校審核材料真實性,並根據本單位崗位設置情況,採取量化考核等辦法,擇優推薦評審對象,並在全校範圍內公示(不少於7天,節假日順延)。
  (三)測試答辯
  參加教育教學能力測試答辯人員必須符合相應教師職務標準條件。教育教學能力測試答辯達到良好以上等次的,方可參加本年度職稱評審。
  2014年度全市中國小、幼兒園申報高級、一級教師職務人員教育教學能力測試答辯工作,統一委託給縣區教育、人社部門組織實施。市直教育單位申報高級、一級教師職務人員,由市教育局出具委託函,參加單位所在地縣區教育、人社部門組織的測試答辯。組織實施時,市教育局、市人社局派人全程現場監督指導。
  任現職以來近兩個聘期內獲縣級以上(含縣區人社、教育部門聯合表彰的)模範教師、優秀教師、先進工作者、特級教師、名師、學科帶頭人、教學能手、優秀校長等與教育教學能力密切相關榮譽稱號的教師,申報一級教師職務可免於教育教學能力測試答辯;任現職以來近兩個聘期內獲得市級以上(含市人社、教育部門聯合表彰的)上述表彰的榮譽,申報高級、一級教師免於教育教學能力測試答辯。
  在山區學校(具體範圍由縣區教育、人社部門嚴格確定)工作,累計從教時間男滿30年、女滿25年,且至今仍在山區教育教學一線任教的教師,可免於教育教學能力測試答辯。免試人員需填寫《漢中市中國小教師教育教學能力免試審批表》(附件3),並附獲獎證書原件和複印件、山區學校從教時間證明、近一學年本人教案等資料。
  各縣區教體局、市直教育單位務於7月10日前以書面文件報能力測試答辯實施方案,並附《漢中市中國小教師教育教學能力測試答辯人員花名冊》(附件2,一式兩份)和《漢中市中國小教師教育教學能力免試審批表》。
  各縣區組織實施教育教學能力測試答辯工作,要及早按學科建好評委庫和答辯題庫,各學科組評委一般3-5人,評委庫按實際各學科組1:3的比例建立,評委人選原則上應是高級教師,優先從教學能手、學科帶頭人、漢中名師和特級教師骨幹體系中確定。答辯題庫,以結構性問題為主,按實際需要數量的2倍建立。測試答辯實際所需評委和答辯題,屆時由市教育局、市人社局督查人員從所建庫中隨機選定。
  各縣區教育教學能力測試答辯工作結束後,要按比例確定良好以上等次申報人員,並將擬通過能力測試答辯申報人員和免於測試答辯申報人員在縣區教育網上公示7天(不含節假日)。對經能力測試答辯推薦的申報人員達不到參加測試答辯人員淘汰比例的,職稱評審材料不予接收。
  (四)組織評審
  對公示無異議人員,按行政隸屬關係逐級推薦,市教育局按程序組織評審委員會對全市高級、一級教師申報人員進行評審,評審結果報省、市人社部門審批。
  四、時間安排
  2014年度中國小、幼兒園教師職稱(職務)推薦、申報、評審工作從6月開始,11月結束。分五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6月到7月上旬):各縣區安排職稱評審工作,全面開展崗位核定。各學校及有關教育單位對符合《漢中市中國小教師水平評價標準條件》的教師,在人社部門核准的崗位總量、結構比例限額內,研究推薦參加教育教學能力測試答辯人員,並將校內公示後參加測試答辯人員名冊上報縣區教育部門彙總。
  第二階段(7月中旬到8月):縣區教育、人社部門原則上按照全市統一安排的截止時間節點,組織實施好中國小、幼兒園高級、一級教師教育教學能力測試答辯工作,實施時間可以提前申報,但不得延過截止時間。實施截止時間為:開發區,7月16日;佛坪縣,7月19日;留壩縣,7月22日;鎮巴縣,7月25日;西鄉縣,7月28日;勉縣,7月31日;寧強縣,8月3日;略陽縣,8月6日;洋縣,8月9日;城固縣,8月12日;南鄭縣,8月15日;漢台區,8月18日。
  第三階段(8月下旬到9月):組織測試答辯通過或免試人員填報《漢中市中國小教師職稱(職務)評審表》,並整理提交有關材料。各縣區組織審核申報人員材料,按時間節點向市教育局報送材料,市上對材料的完整性、規範性進行初審。評審材料報送時間:9月22日,市直教育單位;9月23日,鎮巴縣、留壩縣、佛坪縣、開發區;9月24日,南鄭縣、洋縣、略陽縣;9月25日,西鄉縣、勉縣、寧強縣;9月29日,漢台區、城固縣。
  第四階段(10月-11月):分別召開全市高級教師、中學段一級教師和國小(幼兒園)段一級教師職稱評審會,評委對上報的材料進行審核、評議,量化打分,投票表決。
  第五階段:向省、市職改部門報送通過評委會表決的材料。
  各縣區自行安排轄區申報二級教師、三級教師職稱評審工作,市直教育單位教師申報二級教師、三級教師同一級教師、高級教師材料同時報送市教育局人祕科。
  五、材料內容
  (一)個人申報材料
  申報高級、一級教師職務人員,都應報送下列材料:
  1、《漢中市中國小教師職稱(職務)評審表》。
  2、《漢中市教師職務申報人員綜合情況登記表》(附件6)。
  3、《漢中市中國小教師教育教學能力測試答辯成績記錄表》(附件5)。免於測試答辯的,須裝入免試審批表和榮譽證書複印件。
  4、教科研課題資料或校本研修資料。
  5、推薦申報人員校內公示證明(一人一份,註明公示時間、範圍、反映,校長簽名並加蓋學校公章)。
  6、申報人如系國中、完小正副校長,須同時附送中國小校長《崗位培訓合格證》。
  7、個人工作業績報告或思想工作總結一份。
  8、有關證件的原件和複印件各一份。包括:
  (1)教師資格證;
  (2)學歷證(國家教育行政部門頒發的學歷證書,提供第一學歷至學歷所有畢業證書,且由高學歷到低學歷排序);
  (3)現任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
  (4)現任職務聘任書;
  (5)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證書。
  (6)獎勵(榮譽)證書;
  (7)專業技術人員年度考核登記證;
  (8)計算機考試合格證(免考須附審批表和身份證複印件)。
  各學校、幼兒園(單位)負責人要對原始證件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負責,學校(單位)負責人對複印件與原件核對無誤後,在合格複印件上簽名、簽註意見和審核日期、加蓋公章,方視為合格、有效。無學校(單位)負責人簽名和縣區教育部門蓋章的一律不認可。所有證件、材料時間截止2014年9月30日。
  (二)縣區報送材料
各縣區在報送教師個人申報材料的同時,須報送以下材料:
  1、分別報送高級、一級教師申報評審表(附件4)一式兩份(樣表統一在漢中教育網下載,不得修改表式及各欄大小,統一用Excel。下載地址:漢中教育網公告欄)。同時用U盤報送該表電子文檔或發送電子郵件。郵件地址:。
  2、報送本縣區、本單位《漢中市專業技術職稱申報空崗表》(附件1)和教師職稱評審材料分專業統計表(附件7)。
  3、報送對所有推薦人員的農村任教、支教情況認定的專文一份。須載明姓名、現在學校、在農村任教或支教學校及時段。必須是教育局領導簽發(局屬學校由校長簽發)的正式上報文件。
  4、本縣區推薦申報人員公示結果説明一份。寫明公示時間、方式、範圍、結論,縣區教育部門蓋章。
  六、其他事項
  (一)關於工作量問題。申報人員工作量指學年實際完成工作任務量,統一折算為年度總課時量填報。教研人員須按專業技術職務評審要求,將下基層指導工作、上示範課及教研教改工作開展、完成情況在評審表中逐年詳細填寫。
  (二)關於國小、幼兒園教師高級教師職務數量問題。國小高級教師按照轄區國小教師數量的2%控制總量,申報必須在限額數量內進行。幼兒園高級教師實行總量控制,漢台、南鄭、城固、洋縣、西鄉、勉縣幼兒園高級教師申報分別不超過2名,其他縣區幼兒園高級教師申報分別不超過1名。
  (三)關於破格晉升問題。中國小優秀中、青年教師破格晉升一級、高級教師職務,要嚴格執行《漢中市中國小教師水平評價標準條件(試行)》中破格條件,按要求上報書面的推薦報告。對符合正常晉升條件的人員,不得按破格報送。
  (四)關於計算機合格證問題。未取得計算機合格證的人員一律不得推薦上報。符合免試條件的,必須按程序申請報批,出具審批表,並附身份證複印件。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強宣傳。各縣區及學校可結合本地、本單位實際,對2014年教師職稱評審標準條件進一步細化、量化,更加利於擇優推薦。要加大職稱政策宣傳,讓廣大教師瞭解職務評審政策新規定,認真解答釋疑,理順思想情緒,引導教師正確對待教師職務評審工作。
  (二)精心組織。各縣區教育部門要周密安排,認真組織能力測試答辯,加強報送材料審核和規範,提高職稱工作水平。各級各類中國小、幼兒園要公開本次職稱評審的政策依據、崗位職數、申報人情況、推薦結果,公示時間不少於7天(不含節假日),嚴把評價標準,認真推薦審核。對反映的人和事,要認真調查核實。
  (三)嚴肅紀律。對不符合職稱申報規定程序,謊報教學業績、學歷、資歷,剽竊他人成果的,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取消申報人、證明人、審核人當年評審資格,並將所有造假及參與造假者記錄在案,3年內不得申報評審,對所在學校通報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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