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促進建築業企業持續健康發展的扶持辦法(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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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促進建築業持續健康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7〕19號)、《住房城鄉建設部等部門關於印發貫徹落實促進建築業持續健康發展意見重點任務分工方案的通知》(建市〔2017〕137號)和《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推進工程建設管理改革促進建築業持續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皖政辦〔2017〕97號)《宣城市人民政府關於促進建築業改革發展的實施意見》宣政祕〔2018〕104號精神,進一步做大做強全縣建築業,提高建築企業綜合實力和競爭力,更好地發揮建築業在全縣經濟社會發展中的作用,結合我縣實際,現制定本辦法:

關於促進建築業企業持續健康發展的扶持辦法(試行)

第一章總則

適用範圍。本辦法適用於引進和在本縣註冊成立並取得資質的施工總承包、專業承包施工企業及個人、民營投資商。

支持方向。本辦法支持施工企業資質晉升、拓展縣外建築市場和引進的建築施工企業以及個人、民營投資企業與本縣施工企業合作等。

第二章優化發展環境

建立統一開放市場,嚴禁在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規定外對建築業企業設置的不合理准入條件;
嚴禁擅自設立或變相設立審批、備案事項,為建築業企業提供公平市場環境。

積極推行“互聯網+政務服務”,大力提升營商環境,進一步簡化、優化行政許可事項辦理流程,實行一站式網上審批,提高行政審批效率。

根據建築企業發展需求,選擇適合地塊,規劃建設建築企業總部基地,引導建築企業集中發展,做大做強。適時安排一定數量的土地,用於解決建築企業辦公、倉儲、生產、科研用地,參照工業企業供地的優惠政策,給予安排用地。積極鼓勵、合理引導建築企業建設建築企業總部大廈,提高產業集聚發展水平。

第三章推動產業發展

加大對我縣建築企業晉級創優的扶持力度,在資質增項、升級辦理上予以傾斜和獎勵,積極培育打造建築業龍頭企業和企業集團。對初始註冊地在本縣的現法人建築企業晉升為總承包特級的企業獎勵50萬元;
晉升為總承包一級的企業獎勵20萬元;
晉升為總承包二級的企業獎勵10萬元;
晉升為專業承包一級的企業獎勵10萬元;
晉升為專業承包二級的企業獎勵5萬元。對新增公路、水利水電、電力、橋樑、隧道、消防設施專業承包資質的企業,每增一項一級承包資質一次性獎勵5萬元,每增一項二級承包資質一次性獎勵3萬元。獎勵資金由縣財政局列入預算,用於經營場所、“企業總部”、“企業基地”建設或購置工程機械設備。

對註冊地遷入我縣的縣外建築施工企業,每年在我縣納税總額達到500萬元以上的,自遷入之日起三年內分別按該企業當年在我縣繳納企業所得税縣級留成部分的90%、80%、70%的標準給予獎勵。

對註冊地遷入我縣受到獎勵的企業五年內遷出本縣的,追回全部遷入獎勵資金及相應利息;
晉升資質等級受到獎勵的企業五年內遷出本縣的,追回全部資質晉升獎勵資金及相應利息;
利息按同期銀行存款利率計算。

鼓勵建築企業創優奪盃。本縣建築企業在本縣項目中獲國家“魯班獎”、安徽省“黃山杯”、宣城市“雲嶺杯”,分別一次性獎勵、15萬元、10萬元、5萬元。

支持鼓勵我縣建築業企業通過兼併重組、股權置換等方式組建企業集團。政府投資採用epc、ppp等模式投資建設的項目,在不違背法律法規的情況下,支持本地企業集團或企業參與投標。支持本地企業積極與央企、省內外大型企業組建聯合體,或通過項目合作、股份合作、資本合作形式參與我縣重大招商項目建設,並享受招商引資優惠政策。在基礎設施建設領域,支持對地方經濟發展貢獻大、具有良好信用、能夠提供足額擔保和具有相關工程業績的本地企業參與相應的項目建設。

民營企業投資(個人投資)工程,鼓勵優先選擇本縣獨立法人資格施工企業參加工程項目承包建設活動;
選擇本縣或在本縣設立全資子公司的建築企業為項目承包人的,按施工企業承包該項目所繳納的增值税縣級留成部分的25%獎勵給投資者,用於支持企業發展(該項目所繳納的增值税縣級留成部分達不到5萬元的,不予獎勵)。

鼓勵企業積極開拓外地建築市場,形成部分重點區域的規模市場。對縣外承包工程年營業額達到2億元的企業和單個工程合同額達到1億元的大項目,進行項目跟蹤服務。縣內建築企業到縣外施工獎勵回本縣繳納的增值税縣級留成部分的10%,以支持建築企業用於企業發展(該項目所繳納的增值税縣級留成部分達不到5萬元的,不予獎勵)。

積極舉辦對外合作推介會、銀企合作對接會,鼓勵銀企合作,進一步拓寬建築企業的融資渠道,為建築業提供寬鬆的資金環境。縣金融部門應對具備競爭力、信譽好、業績優良的骨幹企業加大資金信貸支持力度,積極幫助企業解決信貸授信額度或優惠貸款利率,及時為企業出具資信證明和工程保函,以支持企業拓展市場,做大做強。

第四章規範市場秩序

對非依法必須公開招標採購項目,建立限額400萬元以下各類施工企業協議庫,本縣企業直接入庫,協議庫建立後原則上每年調整一次。對新取得相應資質的本縣企業原則上每半年增補入庫一次。入庫企業年產值達不到1000萬元實行動態調整。

政府投資項目帶頭推行工程總承包,裝配式項目原則上採用工程總承包模式,鼓勵和支持社會投資項目採用工程總承包模式。加強示範引領,以市場化方式,培育一批縣內工程總承包骨幹企業,提高工程總承包的供給質量和能力。

引導建築企業以銀行保函或擔保公司保函的形式,向建設單位提供履約擔保;
落實好本縣建築業企業連續三年未發生欠薪的實行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免繳政策。按照“誰用工、誰負責”和總承包企業負總責原則,落實企業工資支付責任,實行農民工工資由總承包企業或專業承包企業通過銀行按月足額發放,積極探索建立商業保險機制,保障農民工工資兑付。

縣建設主管部門根據政府的年度執法計劃每季度開展一次建設監督執法檢查,包含施工工地的質量、安全、文明措施、衞生措施、揚塵治理、消防、農民工工資等工作情況,對優質項目進行表彰,給企業和項目信用加分。

縣公共資源管理部門每年對公共資源交易誠信系統業務進行培訓指導。縣財政、税務部門加強對全縣建築施工企業税收政策輔導,切實減輕企業負擔,並加強外地企業來我縣承建項目的税收指導。

第五章拓寬人才培養

優化行業人才發展環境,重視對建築業人才的培養和引進充分發揮企業主體作用,組織開展從業人員崗位技能提升培訓,推動企業與高等院校、職業院校開展“工學一體”,重點開展高技能人才和高職人才的培養、崗前培訓及繼續教育。縣人社局、住建局等單位,要加大對建築業高級職稱和高級人才的扶持力度,促進企業提高高級人才佔有率;
在職稱評定方面,加強對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審材料的指導,進一步提升服務質量。鼓勵建築業企業引進高素質人才,符合條件的,享受縣人才引進政策。

第六章強化服務保障

申請獎勵政策的企業,於第二年7月31日前對上一年應得獎勵提出申請。應如實提供資料,包括但不限於縣外中標合同、税票複印件、企業晉升資質等級證明及資質等級複印件等資料,向行業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住建局(交運局、農業農村水利局)等行業主管部門和財政、税務部門共同審核,報縣人民政府審批,由縣財政局安排獎勵資金撥到行業主管部門後撥付給企業。

企業發生安全生產、環境污染等重大責任事故、重大羣體性勞資糾紛和信用失範等事件,涉及偷税等違法違規的,不能享受本獎勵政策。

住建、交通、水利等行業主管部門要積極做好企業服務工作,幫助企業瞭解政策、用好政策,引導企業又快又好發展。公安局、檢察院、法院、司法局等單位要為建築業企業提供便捷高效的司法保障和專業法律服務,統計部門要加強建築業統計指導工作。

第七章附則

本辦法由縣住建局會同相關部門負責解釋,自2019年7月1日起執行,暫定實施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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