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反洗錢培訓總結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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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反洗錢培訓總結6篇

2023年反洗錢培訓總結篇1

事在人為,人才是第一生產力,反洗錢隊伍的人才建設,直接關係到反洗錢工作的水平。本文通過對保險公司人才建設存在突出問題的剖析,揭示保險公司在反洗錢管理中存在的一些問題。行業問題有着複雜的根源,解決行業問題,不僅要靠保險公司自身,更多的還要依靠反洗錢監管機構。本文通過對財險行業存在問題的分析,也為反洗錢監管機構提供了一些可以借鑑的監管措施。筆者認為,當前保險業反洗錢隊伍建設上,外企做的相對較好,中資保險公司比較薄弱,主要存在以下四個問題:

一、專業人才少

開展反洗錢工作,主要依據是《反洗錢法》以及人民銀行、保監會出台的一些規章制度。對法律素養要求較高,具備法律專業背景較為合適。同時,反洗錢工作是融合在具體的保險業務中的,主要體現在保險承保、理賠環節,因此,懂保險業務尤為重要,不瞭解保險業務,就不知道風險點在哪,更談不上風險管控。目前保險業法律人才不缺乏,缺乏的是具有保險業務背景的法律人才。由於保險業反洗錢工作是2019年《反洗錢法》頒佈才開始開展的,從事反洗錢工作的人才儲備較少,加上近幾年保險公司迅速擴張,行業裏很難找到經驗豐富的反洗錢人才。尤其是二線城市,專業反洗錢人才罕見。

二、專職人才少、專業技能欠缺

除保險公司總部外,保險公司分支機構的反洗錢人員多是兼職,從兼職的崗位來看也是五花八門,保費規模大點的分支機構,多是由法律合規崗兼任反洗錢崗。保費規模小的機構,有財務人員、辦公室行政人員、稽核審計人員、甚至是it人員兼任反洗錢崗。一些基層的反洗錢兼職崗,沒有反洗錢從業經驗,不瞭解反洗錢工作,也不主動去學習反洗錢知識,連最基本的大額交易、可疑交易的概念都搞不清楚。

三、執行力弱,考核措施難落實

由於保險公司分支機構反洗錢崗以兼職為主,反洗錢是其工作的一部分,甚至是很小的一部分,反洗錢工作普遍不被兼職反洗錢崗重視。從管理上來看,誰有考核權就對誰負責。上級機構對下級機構的反洗錢崗沒有任命權,對下級機構很難進行考核。考核措施難以制定,比如一個行政崗兼任發洗錢崗,同時還兼任人事崗、品牌崗,反洗錢工作佔到其個人考核的百分比難以確定,上級的考核佔其個人考核的百分比也難以確定。況且,一些保險公司的考核制度本來就不科學,只是重視保費規模和盈利金額,其他指標不予關心。直接導致了總部出台的一些好的政策在基層很難落實,以致出現上正中歪下胡來的現象。

保險公司業務員較多,業務員的學歷、職業素養參差不齊,不少業務員只關心保費,不把反洗錢工作當回事。多數業務員認為洗錢和保險公司沒關係,尤其是財產保險行業鮮有洗錢案例發生,如果連洗錢案例都舉不出來,業務員很難意識到洗錢風險,也不願服從反洗錢人員的管理。

四、人才流動頻繁

保險業是金融業中開放時間最早、開放力度最大的行業,保險業的市場化也最強。近幾年,央企、民企、外企、地方國企等各種類型的保險公司雨後春筍般湧現,一些保險公司剛成立三兩年,就在全國各地完成了分支機構鋪設,這是在銀行、證券行業難以做到的。保險機構的井噴式擴張,人才爭奪也最激烈,個別保險公司,一個省級公司集體倒戈,就把公司名字換成了其他保險公司,人員、職場等都沒變。

反洗錢,由於不能直接創造經濟效益,在保險公司是被看作比較邊緣化的崗位,一些公司領導認為反洗錢技術含量低,誰做都一樣。反洗錢崗不被重視,發展空間有限。導致一些反洗錢崗不願意從事反洗錢工作,或者有了好的機會就離開了反洗錢崗位。由於保險業整個行業不夠成熟、穩定,以及反洗錢崗在保險業中地位不高,導致了保險業反洗錢崗位流動頻繁。在整個金融業中,保險業的反洗錢崗是流動對頻繁的。

筆者認為,近年來保險業的飛速發展,導致保險高級管理人才供不應求,反洗錢隊伍建設滯後也是必然的。由於當前保險公司市場競爭激烈,尤其是中小保險公司面臨盈利壓力,往往無暇顧及在反洗錢人力、財力上的投入。個別保險公司成立幾年,公司都沒有專職的反洗錢崗位,甚至連反洗錢系統都沒有。因此,保險公司反洗錢隊伍建設,不僅要靠保險公司自身的重視和培養,更重要的是靠監管機構來督促、激勵。筆者認為,反洗錢監管機構,可以從以下五個方面來推動保險公司的反洗錢隊伍建設:

一、提升反洗錢從業門檻

目前,在保險業從事反洗錢人員普遍缺乏從業標準和入門資格的門檻,這直接導致了反洗錢從業人員的專業素養和盡職水準參差不齊,進而大大影響了反洗錢的合規效率和質量。將反洗錢從業人員的任職資格標準化、規範化是國際反洗錢與反恐融資的大勢所趨,它既是各國政府金融監管部門的剛性要求,更是各金融機構實施以風險為本進行合規管理的內在需求。對金融機構而言,實施反洗錢合規人員的國際標準認證將大大有利於提升員工的從業水平和單位的風險抵禦能力,減少培訓資源的重複浪費;對個人而言,參加反洗錢從業資格認證能有效證明自身的反洗錢專業水準,並對實際工作產生直接的改善效果。以下兩種門檻可以參考:

一是引入美國的國際反洗錢師考試;二是有中國人民銀行總行主辦中國的反洗錢從業資格考試,考試分為初級、中級、高級,初級、中級考試適用於分支機構,高級適用於金融機構總部。也可以分銀行、保險、證券等行業分別組織反洗錢從業資質考試。

在反洗錢監管上,對金融機構反洗錢崗提出明確的要求,對於不具有反洗錢從業資格證書的反洗錢人員,有監管部門組織培訓、補考,直至合格為止。反洗錢從業資格人員的數量、佔比,作為考核金融機構反洗錢工作的重要指標。

二、明確反洗錢從業人員編制

?保險公司內部審計指引》(保監發〔2019〕26號)第十二條:保險公司應當配備足夠數量的內部審計人員。專職內部審計人員原則上應當不低於公司員工人數的千分之五。保險公司員工人數不足一百人的,至少應當有一名專職內部審計人員。專職內部審計人員應當具有大專以上學歷,具備相應的專業知識和工作能力。為解決反洗錢兼職較多、人員較少的問題,對保險公司的反洗錢監管也可以參考審計人員的標準來規定。

三、明確崗位職責

保險公司反洗錢隊伍建設相關制度比較空泛,甚至缺乏操作性。監管機構的一法四規以及《保險業反洗錢管理辦法》都是宏觀的,缺乏具體的操作細則。提升反洗錢隊伍的技能,最直接有效的辦法,是告訴他做什麼,作為公司總裁職責是什麼?作為一線出單、理賠人員的職責是什麼?都要有明確的系統的規定,職位與責任相匹配,便於責任追究與考核。建議由監管機構制定統一的崗位職責指引,保險公司參照執行。

四、監管機構建立洗錢案例庫

以案説法,是提升反洗錢隊伍技能的有力方式。為提升保險公司反洗錢隊伍的專業技能,建議反洗錢監管機構建立洗錢案例庫,對不同行業的洗錢案例予以公示。比如針對財險行業建立一個案例分享庫,分享國內財產保險行業發生的每一個洗錢案例,也可以介紹國外財險行業的洗錢案例。監管機構在對金融機構的反洗錢人員進行培訓時,儘量通過案例的形式,來剖析洗錢風險,提出防範措施。

五、監管機構強化對反洗錢隊伍的培訓和考核力度

反洗錢隊伍建設也要貫徹風險為本的監管理念,行業不同,洗錢的風險不同,反洗錢人力資源建設也應有所區分。對於洗錢風險高的行業,監管機構對其反洗錢人員的培訓和考核力度要有所側重。

反洗錢工作的考核,不僅僅要對金融機構進行考核、評級,也要對金融機構的反洗錢崗進行考核、評級。比如監管機構每年組織一次反洗錢考試,對考試成績及排名進行公示,督促排名靠後的人員提升技能。可以對金融機構反洗錢人員引入職稱評定,監管機構對金融機構發洗錢人員,綜合其知識、能力,予以評定職稱,分為初級、中級、高級反洗錢管理師,同時也是對行內在反洗錢工作上做出突出貢獻人員的一種肯定。

我國保險業的發展還不夠成熟、理性,反洗錢監管的時間也較短暫。直到2019年,我國才通過金融行動特別工作組(financial action task force on money laundering,fatf)的驗收,達到國際通行標準,也是第一個達標的發展中國家。我過保險業反洗錢水平在金融業中相對較低,但隨着經濟全球化的推進和我過金融業的不斷開放,相信在人民銀行的領導下,在反洗錢金融行動特別工作組(fatf)、亞太反洗錢集團(asia/pacific group on money laundering,apg)等國際組織的幫助下,我國的反洗錢隊伍會不斷壯大,反洗錢水平很快接近國際領先水平。

2023年反洗錢培訓總結篇2

隨着《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金融機構反洗錢規定》、《金融機構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金融機構報告涉嫌恐怖融資的可疑交易管理辦法》和《金融機構客户身份識別和客户身份資料及交易記錄保存管理辦法》的相繼頒佈實施,。反洗錢認識得到了進一步強化,初步建立和完善了反洗錢內控制度,明確了內部反洗錢操作流程,基本上能按規定開展反洗錢日常工作。但由於反洗錢工作還處於起步階段,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要求,無論是工作力度、實效,還是長效管理機制建設,都未達到有關要求,亟待於在今後工作中進一步加強和提高。

目前存在以下一些問題

(一)組織機構建設滯後,反洗錢工作缺乏力度。

某些金融機構成立後,由於機構人員遲遲不能確定,時至今日,部分縣市支行的反洗錢組織機構仍未組建成立,致使目前反洗錢工作處於尷尬境地,缺乏應有的力度。

(二)內控制度缺失,存在風險隱患。隨着金融機構的掛牌上市成立,

其業務範圍和業務種類也將發生變化,因此,原有的反洗錢管理措施也將隨之改變和完善。但從目前情況看,反洗錢方面的措施和辦法尚未健全。內控制度的缺失,必將導致反洗錢內部管理“出現真空”,存在一定的風險隱患。

(三)客户身份識別制度落實不到位,反洗錢工作基礎薄弱。

從調查情況來看,一線工作人員在與客户建立業務關係時,t;蓮>核對並登記的真實有效身份證件或身份證明文件,只有居民身份證及其號碼,對客户的其他情況都沒有相關的記錄記載,就是已登記的客户身份證號還存在記錄模糊、不完整等現象。分析原因認為客户都是自己的熟人或朋友,不會參與洗錢,為挽留客户,放鬆了對部分客户的身份識別,只登記了身份證明文件的編號,對大額的資金往來,根據現金管理的要求做一些工作。客户身份識別制度落實不到位,反洗錢工作基礎薄弱。

(四)一線員工反洗錢意識淡薄,思想認識上存在偏差。

一是普遍認為洗錢活動僅僅發生在經濟發達地區、大中城市,對於經濟發展較為落後的小縣城、欠發達地區,洗錢的可能性極小;二是基層行一線員工認為其網點大部分分散在鄉鎮,農牧民收入來源較為單一,不會有人把“黑錢”拿到偏遠的農村去洗;三是認為偏遠鄉鎮的居民對洗錢一無所知,即便開展反洗錢宣傳,也沒有任何效果。

(五)人員素質不高,反洗錢履職不到位。

員素質較低,加之對反洗錢工作的認識不到位,對反洗錢相關操作流程及法規學習不夠,與當前反洗錢工作要求有一定差距,特別是一線人員對反洗錢知識瞭解甚微,對有關的反洗錢操作程序掌握不熟練,在日常工作中,難以有效識別可疑交易。另外,基層管理人員重企業經營效益,輕員工反洗錢培訓,造成一線人員反洗錢知識欠缺。

鑑於存在以上幾個問題,我們應當採取相應的對策

(一)加強制度建設,完善反洗錢工作體系。

要進一步理順關係,根據當前機構改革的現狀,儘快組織人員安排落實轄區各級支行的反洗錢組織機構建設,建立健全反洗錢組織體系,及時調整反洗錢組織領導機構,確定反洗錢工作的負責部門,配備業務素質較高的管理人員,制訂嚴格的工作職責,確保反洗錢工作的有效開展。

(二)完善內控制度建設。

根據業務的實際情況,進一步完善反洗錢內控制度,個金機構應根據自身業務特點,參照《商業銀行內部控制指引》,制定履行反洗錢義務的組織保障制度、業務流程制度、崗位責任制度、內部審計制度等,構築嚴密的反洗錢制度防線,同時根據反洗錢崗位責任制,量化工作任務,使反洗錢工作進一步規範化、制度化。

(三)加強落實客户身份識別制度。

在與客户建立業務關係時,應認真核實並登記有效身份證件或身份證明文件,詳實記錄客户姓名、住址、職業、聯繫電話、清晰的有效身份證件複印件等。在為客户提供服務時,客户身份識別資料有變化的,要及時補充完善原有記錄。要捨得投入,購買“居民身份證識別器”,驗證身份證的真偽;購買複印機將客户有效身份證件或身份證明文件複印,並在“客户身份識別登記簿”上登記保存。嚴格執行《金融機構客户身份識別和客户身份資料及交易記錄保存管理辦法》,對規定金額以上的現金存取業務、轉賬業務認真核對客户身份,並登記公民聯網核查系統進行核查。

(四)加大培訓力度,提升反洗錢隊伍素質。

加強基層網點的反洗錢工作,充分認識反洗錢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採取有力措施,加大培訓力度。反洗錢培訓應結合實際,注重反洗錢操作技能的有效提高,培訓工作要分層次開展,首先要加強對管理人員的培訓,通過培訓進一步提高其思想認識,提升管理水平;其次要強化對具體操作人員的培訓,重點是制度法規和日常操作,儘快提高個金機構一線反洗錢崗位人員的工作水平和操作能力。

(五)加強指導和監督檢查,規範反洗錢操作行為。

金融機構是反洗錢重要組成部分,基層行網點眾多,加之體制因素的影響,很有可能成為犯罪分子進行洗錢的“温牀”。因此,加強監督檢查,進一步規範農行反洗錢操作行為非常重要。一是請基層人民銀行指導和監督反洗錢工作。首先通過開展業務指導,使正確認識和理解反洗錢工作,不斷完善反洗錢組織體系和內控制度,嚴格履行反洗錢義務;其次依法開展反洗錢現場檢查,加大檢查處罰力度,督促把反洗錢工作制度落到實處,嚴格規範反洗錢工作行為。二是金融機構內部自上而下要建立反洗錢定期不定期檢查制度,督促轄區各支行,及時向反洗錢監測中心上報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有效落實反洗錢操作規程,認真履行金融機構反洗錢職責。根據央行的反洗錢報告,我們發現:中國反洗錢制度的漏洞仍然存在於銀行,未來銀行仍然面臨着巨大的反洗錢壓力。所以我們要切實加強反洗錢規章制度的執行力度,彌補銀行在反洗錢執行情況過程中存在的幾大漏洞。首先是客户身份識別制度。 “瞭解客户制度”作為反洗錢的一項基礎性工作,其執行效果的好壞直接關係到反洗錢後續工作的順利開展。因此,強化反洗錢“瞭解客户制度”,成為當前反洗錢工作亟待解決的問題。當前,銀行只能在櫃枱辦理業務時向客户瞭解客户信息,但這種方式效果不盡人意。一是客户往往以屬於公司祕密和個人隱私為由拒絕透露或提供相關信息;二是客户願意提供,但無法核實該信息的真實性。有效證明文件種類較多,識別難度較大。目前我國的有效身份證件主要包括:居民身份證、臨時身份證、户口簿、護照、軍人及武裝警察身份證件、港澳及中國台灣居民往來大陸通行證等。櫃麪人員在缺少有效識別手段的前提下,對於如此多的有效身份證件,很難識別其真偽,因此難以確保對客户身份的真實性、合法性進行核實。建議儘快建立與人行、公安、工商、税務等政府管理部門的信息共享平台,及時獲取企業、個人的相關資料,有效確認客户身份,準確核實客户資料,為識別洗錢犯罪活動提供真實的基礎信息,為反洗錢工作及時、高效地開展提供有力的信息支持。

2023年反洗錢培訓總結篇3

為了宣傳普及反洗錢知識,推動行業反洗錢工作,嚴格履行金融機構對反洗錢工作的宣導義務,全面落實人民銀行組織開展的反洗錢宣傳週活動,依據長銀髮【20xx】168號《關於開展吉林省金融系統20xx年反洗錢宣傳週活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我司於20xx年9月17日—24日在全轄組織開展了“金融機構反洗錢宣傳週”活動。通過採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舉措,使此次活動取得良好的宣傳效果,並有效地推動了全轄反洗錢工作的深入開展。現將具體情況報告如下:

一、 精心組織,確保宣傳工作有序開展。

接到人民銀行長春支行下發的《通知》後,分公司總經理室立即對此次宣傳活動做了詳細的籌劃和部署,並安排專門部門、專門人員跟蹤各項宣傳工作的落實情況。同時,將文件轉發至全轄各機構,並對如何開展此次宣傳活動提出了具體要求。在分公司的統一安排和指導下,分公司全轄各機構開展了形式多樣的宣傳活動,並取得了階段性成果。

二、利用形式多樣的反洗錢宣傳形式,營造濃厚的反洗錢工作氛圍。

根據人民銀行長春中心支行的統一部署,在反洗錢宣傳週期間,我司結合工作實際,組織全轄各機構開展了多種形式的反洗錢宣傳活動。

1、懸掛反洗錢宣傳用語,印發反洗錢宣傳冊

在反洗錢宣傳週內,我司部分機構在營業場所懸掛了反洗錢宣傳條幅,並印製了反洗錢宣傳冊、宣傳單等。其中一部分分發給了來我司辦理業務的客户,另一部分放置在前台大廳的宣傳欄裏,供公司員工及其他客户瀏覽學習。

2、擺放大幅反洗錢宣傳彩頁和提示牌

根據分公司此次宣傳活動的整體安排,分公司精心設計並製作了反洗錢宣傳落地彩頁,並將此宣傳彩頁發放到所有的營業機構。目前,分公司全轄各機構均將在營業大廳擺放了此宣傳彩頁(落地式)。宣傳彩頁包含了反洗錢的基本知識、提示客户如何遠離洗錢活動、公佈洗錢舉報電話等內容。分公司還製作了反洗錢温馨提示牌分別放置於在承保、理賠及支付賠款三個臨櫃位置,以此提示來我司辦理業務的客户如何配合公司開展反洗錢工作,如何遠離洗錢陷阱,維護自身權益等。通過上述宣傳方式,向前來我司辦理業務的客户全面宣導了反洗錢相關知識,將反洗錢相關信息及時傳達給客户。

3、對基層管理幹部進行反洗錢知識宣導和培訓

9月20日,分公司對本部反洗錢崗位人員進行了反洗錢培訓。在此次培訓班上,分公司內控部經理以反洗錢知識及制度宣導為專題向參訓人員系統講解了反洗錢工作的基本知識及工作內容、崗位職責、大額、可疑交易的識別以及日常反洗錢工作中易出現的問題等內容。通過培訓,使參訓學員們對反洗錢工作的嚴肅性和重要性有了充分認識,明確了反洗錢工作中的操作細節。同時,通過此次培訓,進一步提高了反洗錢崗位人員預防和控制洗錢風險的能力和水平,為更好地開展反洗錢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礎。在此期間,各中心支公司也根據本機構的實際情況對相關崗位人員進行了反洗錢培訓。

4、走上街頭向公眾進行宣傳

在此次宣傳活動期間,各機構在分公司指導下,均開展了形式多樣的宣傳活動,除了在辦公職場懸掛宣傳條幅、向客户發放宣傳冊、開展培訓以外,部分機構還走上街頭向公眾進行了反洗錢宣傳。如白城中支在市人民銀行的統一安排下來到了海明路步行街進行反洗錢宣傳,參與宣傳的員工身着工裝,佩戴“天安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白城中心支公司”字樣的綬帶,在公司“履行反洗錢義務,維護金融秩序”的條幅前為市民派發反洗錢宣傳冊,併為上前詢問的市民講解反洗錢的相關知識。經過兩個半小時的宣傳,共發放各類宣傳資料500餘份,向市民廣泛宣傳了反洗錢知識,將反洗錢信息更為深入、徹底地傳達給社會公眾,也使反洗錢知識得到了進一步的普及和推廣,宣傳活動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三、活動成果

通過此次反洗錢宣傳週活動,在我司全轄各機構營造了更加濃厚的反洗錢工作氛圍,提升了員工打擊反洗錢犯罪的意識,樹立了公司服務形象,為公司贏得了良好的服務口碑。同時,使不知道什麼是“洗錢”的社會公眾對反洗錢有了進一步的認識,更使他們認識了洗錢對社會的危害以及反洗錢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反洗錢工作是一項長期性、系統性的工作,在今後的工作中我們將嚴格按照人民銀行的要求,切實履行好反洗錢的法定義務,維護國家的經濟金融安全,為公司健康穩定發展奠定紮實的基礎。

2023年反洗錢培訓總結篇4

昨天,又參加了央行組織的反洗錢工作培訓,一天的培訓時間實在太短了,由於時間有限,很多報告人都沒有將問題講到位,聽後感到意猶未盡。一是自己由於才疏學淺,很多反洗錢工作問題都一知半解,研究不深,萬不敢和領導、教授面前造次,二是較為羞怯,恐怕一言有失,無意中得罪了人。所以很多問題當場沒有釐清,較為缺憾。

昨天上午,先由周科長首先發言,對上海市反洗錢自評估工作進行了點評,聽完後感到自己的工作和其他銀行比,差距還是很大的,特別是自評估指標選擇和實際評估方面,還是較為粗放。二家優秀的外資銀行(三井、三菱)差不多每年都是優秀,使我自歎弗如。非常想了解人家是怎麼做的,可惜這兩家均未做報告。

然後,由三家中、外資銀行分別發表工作經驗,由於時間過短,報告內容均虎頭蛇尾,我最關注的日常操作問題沒有談深、談細。印象比較深的是招商銀行,他們要求每筆客户交易均需請客户提交説明,感到實際工作中較難做到,如果客户僅於交易憑證籠統的註明“貨款”或“往來款”,我們銀行怎麼對其交易背景進行核實。就是做了核實工作,怎麼能證明客户提交的理由一定正確?我的觀點是,商業銀行與客户是平等的,商業銀行不是監管單位,沒有能力和手段監控客户交易,懷疑是要有根據的。哪怕客户交易特徵符合可疑交易報告標準,提交理由也存在一定問題(真的要洗錢,理由一定冠冕堂皇),商業銀行在沒有取得確鑿的證據前,報告的可疑交易是蒼白無力的。

招商銀行還有一個例子就是atm機提現,每天提現2萬元,連續3天,共支取6萬元,表面上很可疑,但是銀行有可能取得證據嗎?只是猜想,這類案件最後的結果往往是不了了之。我一直在考慮,應該將大額交易納入可疑交易調查的重要信息來源,前面的例子就是證明,如果金額不大,調查取證的價值就不大,反洗錢工作本來力量就有限,糾結於幾萬元的案件,好像價值不大。我雖然不太懂法,但是知道現在盜竊500元以下的犯罪,不進行刑事處罰,法理之間是相通的,反洗錢調查是否可借鑑?

渣打銀行確實是一家全球性的銀行,反洗錢工作條理清晰、架構完整,只是昨天時間較少,沒有講得很清楚。

下午的培訓,更加精彩。先由復旦陳浩然教授介紹國際反洗錢工作形式,我已經聆聽好幾次陳教授的教誨。陳教授實際上是給我們上了一堂普法課,兩小時的課程插科打諢、完全脱稿,教授就是不一樣。但教授的一個講法,似有點問題,就是刑法191條洗錢罪的定義。今天特地查了一下,解釋是5種客觀條件涉嫌洗錢罪,第一是提供資金賬户,教授稱是針對銀行的。實際不然,實務中不大可能由銀行直接提供賬户給客户去洗錢,大部分情況是銀行不知情,客户提供自己的銀行賬户給其他人用於洗錢。

還有,就是理財產品用於洗錢。理財產品與定期存款、活期存款好像在我的視野裏,對客户身份識別的方式是一樣的,究竟它怎麼會淪為天然的洗錢工具,沒有搞清楚,還要補補課。

反洗錢局的魯處長講課更為精彩,沒想到處長大人還能光臨小博,並且引用了1年前本人的觀點,真是三生有幸啊!今天特地又翻出來那篇文章,對於“勤勉盡責”當時的理解可能較為偏激,回憶當時情況,是看了一篇報道(還是道聽途説,忘記了),一些地方人民銀行將反洗錢工作處罰,作為樹立威信或不可告人目的的工具,實在有悖反洗錢工作的工作立場,所以就那個啥的寫上了。還有一點就是,您與教授都講到了,如果案件發生並追溯到商業銀行,怎麼看銀行都會存在問題,這就需要檢查人的主觀判斷了。

2023年反洗錢培訓總結篇5

中國反洗錢法草案今年將正式提交全國人大會審議;這部法律很可能採取列舉的方式將貪污、賄賂等嚴重犯罪均納入洗錢罪的上游犯罪。s0100

這一信息首先顯示,全社會重點關注的反腐敗工作將獲得新的法律支持。遏制貪污、賄賂及形形色色腐敗犯罪高發是當前中國社會面臨的嚴峻任務,腐敗犯罪與洗錢存在直接聯繫。近年來,國內有多少贓款贓物被漂白難以計數。輿論一再聚焦貪官外逃所裹挾的鉅額資金,事實上,在國內就地改頭換面的犯罪所得比例更高。一些人採用洗錢一詞的詞源方式(上世紀20xx年代美國芝加哥黑社會分子開設洗衣店,把販毒所得現金轉化為合法經營收入),通過辦企業漂白贓款;更方便的則是與證券、期貨、保險等金融機構內部人員勾結,以偽造交易的辦法,達到洗錢目的。由於反洗錢法制建設嚴重滯後,至今刑法僅規定販毒、走私、恐怖活動、黑社會組織4種犯罪為洗錢罪的上游犯罪,造成腐敗犯罪於反洗錢這一關鍵環節逃脱打擊。上游犯罪的列舉範圍囊括貪污、賄賂的反洗錢法如得以儘快出台,有望填補法律空子,為依法懲治腐敗提供有效工具。

其次,它提示,在法律體系的協調與相互促進、具體實施方面,反洗錢法立法工作的推進勢必促進刑法等相關法律修改;與此同時,推動行政法規如國務院頒佈的《個人存款賬户實名制規定》,以及部門規章——如央行頒佈的《金融機構反洗錢規定》、《人民幣大額和可疑支付交易報告管理辦法》、《金融機構大額和可疑外匯資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的修訂完善與效力提升。逐步認識到反洗錢的重要性之後,近年國家行政部門主要針對銀行類金融機構出台了初步監管要求,在銀行業建立了反洗錢報告和信息監督基本框架。但由於法律規定滯後,法規與規章單兵突進面臨障礙。

實際運作中,自去年3月施行報告大額和可疑交易制度以來,銀行機構機械上報的信息佔絕大多數,帶分析意見上報可疑交易的案例罕見。一個浮在表層而全國城鄉屢見不鮮的現象是,存款實名制要求開户人持有本人身份證,而銀行業務人員在做大業務的動機驅動下,對身份證是否與開户人相符視而不見。惟有以反洗錢法的形式明確規定金融機構所承擔的反洗錢法律責任,一旦違法依據條文追究,才能促使金融機構及從業人員逐步養成反洗錢責任意識,落實、遵守相關法律、法規與規章要求。

反洗錢法潛在的作為空間十分廣大。銀行業外,證券、期貨、保險、信託等類別金融機構則至今未受到反洗錢法規、規章約束。而眾所周知,證券公司一度是洗錢者的天堂,一些營業部配合莊家操縱股價,甚至提供從假身份證、假資金賬户到銷燬交易記錄的一條龍服務,哪管資金來源。如何對該類合謀行為罪刑法定,無疑應納入反洗錢法的立法視野。

央行反洗錢局負責人同時透露,年內將規定證券、保險業報告可疑信息的義務,以後還會規定非金融行業如房地產、彩票、珠寶、貴金屬經營業,以及會計師、律師事務所反洗錢義務。顯而易見,如果這些行業都分別承擔起反洗 錢功能,洗錢空間將大為縮校不過,要讓相關機構與個人切實履行義務,必須做出相應懲罰性規定———這也是反洗錢立法需要把握之處。 最後,比遏制腐敗犯罪更大的意義是,在犯罪治理模式上,反洗錢法草案擴大洗錢罪的上游罪範圍,標誌着中國將進入削弱、阻塞犯罪行為經濟誘因的新階段。打蛇打七寸,依據國際經驗,針對以牟利為目的的犯罪,抓住反洗錢要衝,不僅便於技術上事後追究、懲治,而且能夠抓犯罪行為於現場,進而震懾、預防犯罪。中國製定反洗錢法既是內在需要,又在於尋求參與防止犯罪的國際合作。採用國際通行的洗錢罪行列舉確定標準,幾乎所有重要犯罪行為均屬於指定罪行。在直接的意義上,反洗錢治理模式力圖讓犯罪變得無利可圖,有效遏制經濟誘因,無疑是防止犯罪的有效路徑。

2023年反洗錢培訓總結篇6

10月31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以下簡稱《反洗錢法》),為打擊洗錢犯罪提供了專門的法律依據和有力武器。《反洗錢法》分別於第二章明確了反洗錢監督管理機關職責,第三章明確了金融機構反洗錢義務。同年11月,央行發佈《金融機構反洗錢規定》。此規定是金融業反洗錢方面的一個統領性的法律文件,於第二條的顯著位置明確地定義了適用範圍,保險公司位列其中。這標誌着我國保險業悄然拉開金融反洗錢序幕。

隨後,更為具體的金融機構反洗錢法規相繼出台,20xx年3月1日起施行《金融機構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20xx年6月11日起施行《金融機構報告涉嫌恐怖融資的可疑交易管理辦法》;20xx年8月1日起施行《金融機構客户身份識別和客户身份資料及交易記錄保存管理辦法》。這三部金融機構反洗錢法規對反洗錢工作從不同方面規範了可量化標準,針對銀行、保險、證券公司的不同行業特性提出了具體的客户身份識別要求。上述法律制度明確了金融機構的反洗錢義務,是做好反洗錢工作最主要的法律依據,對於落實反洗錢工作打下了堅實的基礎,具有很強的指導性意義。20xx年12月30日,反洗錢工作部際聯席會議正式發佈了《中國20xx-20xx年反洗錢戰略》,總體目標是在20xx年前,構建符合國際標準和中國國情的反洗錢體系,建立完善的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法律法規體系,建立覆蓋金融業和特定非金融業的可疑資金交易檢測網,維護金融管理秩序,保障國家利益和經濟安全。

根據《反洗錢法》的相關規定,金融機構應當依照本法規定,建立健全反洗錢內部控制制度,金融機構的負責人應當對反洗錢內部控制制度有效實施負責。金融機構應當設立反洗錢專門機構或者指定內設機構負責反洗錢工作。根據我國有關反洗錢的規定措施,不僅僅適用於銀行,也適用於非銀行的所有金融機構,作為保險公司同樣具有相同的應盡義務。僅就北京地區保險業機構而言,截至20xx年末,制定或修訂的反洗錢內控制度已達150餘份。20xx年4月21日,人民銀行北京營業管理部反洗錢處組織召開了北京市保險業金融機構20xx年反洗錢會議,會上央行披露,截至20xx年,北京地區113家保險機構共配備反洗錢人員800餘人,其中專職反洗錢人員80餘人,反洗錢人員隊伍得到了有效充實。

在反洗錢工作實務操作中,大部分保險公司的反洗錢工作牽頭部門為法律或合規部,為落實各項反洗錢法律法規要求,結合實際明晰定義,負責根據本機構具體情況建立內部客户身份識別制度、客户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保存制度、執行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制度。同時,根據法律法規要求細化規則,將反洗錢制度融入到公司核保規則、變更規則、理賠規則等日常營運規則中,以便一線操作人員對風險控制點有更為清晰地把握。作為保險公司其中控制風險的重要部門之一的核保部,在反洗錢監控方面,也是在遵循法制法規和管理辦法等指引下,在公司完善的反洗錢監控制度中不遺餘力地執行着各項反洗錢監控措施。核保部在反洗錢工作方面的基本職責是:確保核保程序包含反洗錢要求,通過在實際工作中貫徹這些程序要求來確保保險營銷員和其他渠道銷售人員取得客户身份的相關信息,檢查獲得的客户信息的一致性,並要求客户提供足夠的信息以確認其身份。向反洗錢負責部門報告大額和可疑交易。

目前,大部分保險公司所配合反洗錢監控工作主要體現在:

對公司反洗錢政策的執行

針對《反洗錢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出台,公司反洗錢牽頭部門負責及時作出反應,擬定完整的公司層面的反洗錢政策,並隨着中國人民銀行的最新指引、細則和辦法的出台,不斷及時更新和完善。該政策對公司在客户身份識別、反洗錢報告機制、信息記錄保存、為公司員工和保險營銷員提供反洗錢培訓,並積極開展反洗錢宣傳工作等方面作出明確規定指引,對公司實際操作層面落實反洗錢工作提供有效措施。同時,反洗錢牽頭部門負責督促監督各項措施的落實情況。

對客户身份識別制度的控制

客户身份識別,也稱瞭解你的客户或者客户盡職調查,是指金融機構在與客户建立業務關係或者為客户提供金融服務時,針對具有不同洗錢或者恐怖融資風險特徵的客户,採取相應措施,確認客户的真實身份,瞭解和關注客户的職業情況或經營背景、交易目的、交易性質以及資金來源、資金用途、實際受益人等。

保險公司核保部作為客户審核的重要關口之一,在各類新單核保過程中嚴格按照反洗錢主管部門的要求,對符合標準的客户作出身份識別制度的控制。根據中國人民銀行反洗錢局發佈的函件,對《金融機構客户身份識別和客户身份資料及交易記錄保存管理辦法》第十二條所規定的保險費定義——保險費金額依照客户按照保險合同應繳納的所有保費來計算,既包括客户已繳納的保費,又包括客户應繳納但實際尚未繳納的保費。公司在審核投保客户身份時應滿足如下要求:

1.對需要提供客户身份證複印件的標準明確分類:

①若為自動轉賬方式支付保險費,則單個被保險人單張保險單保險費累計之和大於等於人民幣20萬元,需要提供客户身份證複印件;

②若為現金方式支付保險費,則單個被保險人單張保險單保險費累計之和大於等於人民幣2萬元,需要提供客户身份證複印件;

a.首期以現金方式支付保險費,且沒有遞交續期保費自動轉賬授權聲明,則單個被保險人單張保險單保險費累計之和大於等於人民幣2萬元,需要提供客户身份證複印件;

b.首期以現金方式支付保險費,但同時遞交續期保費自動轉賬授權聲明,則按照自動轉賬支付保險費處理,單個被保險人單張保險單保險費累計之和大於等於人民幣20萬元,需要提供客户身份證複印件;

③若選擇終身交費產品,在投保時均要提供客户身份證明覆印件。

2.對客户身份證複印件範圍作出了明確規定,包括:投保人身份證複印件、被保險人身份證複印件、法定繼承人(父母、子女、配偶)外的指定受益人的身份證複印件(當未成年人沒有相關的身份證明文件時,必須提供其父母的身份證明文件作為相關證明)。

3.妥善保存客户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確保客户身份資料和交易信息的安全、準確、完整,為客户保密。

配合反洗錢對各類表單進行及時的更新

保險公司首先從保險營銷員展業的材料入手,各營運部門不斷完善和更新各類表單以配合反洗錢的監控工作。包括各類投保單、保險銷售人員報告書、各類問卷等。通過第一線的保險營銷員獲取客户投保目的、投保動機和保險費來源等相關信息。

加強財務核保配合反洗錢監控

財務核保是人身保險對風險篩選的重要措施之一,為了配合反洗錢監控,財務核保從過去單純的保額財務核保,發展到了保額、保險費支付能力和保險費來源三者財務核保的統一,並將有關做法大力向保險營銷員進行宣導和教育。改變了以往壽險公司承保過程中,僅針對客户身體健康狀況進行審核的觀念。

按要求提供反洗錢大額交易與可疑交易報告

各營運部門作為反洗錢一線部門發現可疑交易線索,及時向反洗錢主管部門提交可疑交易,經過更為深入地調查分析後,認為確實可疑的案件報送人民銀行數據監測中心。有合理理由認為該交易或客户與洗錢、恐怖主義活動及其他違法犯罪活動有關的案件,同時作為重大可疑報送當地人民銀行分支機構,配合人民銀行進行反洗錢行政調查工作。

對高風險客户的客户身份識別

按照客户的特點,保險公司承保過程會考慮地域、業務、行業、客户是否為外國政要等因素,進行客户風險等級劃分,並針對高風險客户採取加強的客户身份識別措施,對高風險客户進行重點關注和監控。

反洗錢培訓和教育

保險公司根據反洗錢工作的要求,應逐步建立與健全反洗錢培訓工作制度,制定和落實反洗錢培訓計劃,使員工瞭解和熟悉反洗錢法律法規、內部規定以及工作流程,明晰相關責任,全面提高員工反洗錢工作意識,增強反洗錢工作能力。公司的內外勤工作人員均參加反洗錢培訓。

保險公司可通過上述各個層次、各個環節對反洗錢的防範、控制與教育,達成預期的防範目標,做好風險管理工作,對符合反洗錢法規標準定義的大額及可疑交易及時上報處理,履行反洗錢的義務。

我國的反洗錢工作處於逐步完善過程中,隨着社會經濟發展和全球經濟一體化的不斷推進,仍然會不斷湧現各種不同類型的洗錢手段,反洗錢的制度與體系和控制手段也必然隨之不斷更新與完善。

保險公司的風險控制部門則更加期待能擁有一套完整的控制系統,得到監管機關的更多支持,並將監控系統納入綜合治理洗錢的法律網絡,形成防範和打擊洗錢犯罪的安全網,預防各類洗錢活動,維護金融秩序和遏制洗錢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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