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事業單位資產管理工作的成效及經驗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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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

機關事業單位資產管理工作的成效及經驗3篇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政治局關於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繫羣眾的八項規定,按照財政部《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財政部令第35、36號)要求,在省財政廳的有力指導下,在長治市委市政府的積極支持下,長治市財政局在做好國有資產使用、處置、產權登記、資產清查、資產統計報告和監督檢查等工作的基礎上,緊緊抓住行政事業單位資產配置管理這個關鍵環節,加大了對資產入口的監管力度,在健全管理制度、科學制定標準以及創新管理方式等方面進行了積極探索,有力地推進了資產配置工作的規範運行,極大地提升了該市資產配置管理工作的整體水平。同時,為規範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配置行為、提高國有資產使用效益提供了科學的卓有成效的管理經驗,並在壓縮公務消費開支、制止奢侈浪費等方面也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主要做法

一、健全行政事業單位資產配置管理制度

為進一步規範行政事業單位資產配置管理,該局首先從健全管理制度入手,以財政部35號令、36號令為依據,出台了《長治市市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配置管理暫行辦法》,該辦法是由長治市財政局起草,並經長治市政府審核批准下發的。該辦法突出了兩個重點:一是嚴格資產配置的審批程序,堅持資產配備要與行政事業單位履行職能需要相適應;
二是堅持資產管理與預算管理相結合,將資產配置與預算編制結合起來。其主要內容體現在五個方面:

(一)明確了財政部門、主管部門、行政事業單位在資產配置管理中的職責和權限;

(二)堅持了資產管理與預算管理相結合的原則;

(三)堅持了資產配置調劑優先的原則;

(四)明確了按標準配置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的規定;

(五)規範了行政事業單位資產配置審批程序。該辦法為行政事業單位資產配置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使該市的資產配置管理工作有章可循,並提高了制度的可操作性。

二、科學制定行政事業單位資產配置標準

長治市財政局藉助行政事業資產管理信息系統數據庫,對現有存量資產的分佈、使用情況進行了深入細緻的測算分析,在此基礎上,參照國家及省、市出台的資產配置標準,結合本地實際研究制定並經市政府的審核批准,出台了《長治市市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配置暫行標準》,其中主要對辦公用房面積標準、建築裝修標準、公務用車配置標準以及辦公設備和辦公傢俱配置標準進行了明確規定,使該市行政事業單位資產配置有標可依。

三、規範了行政事業單位資產配置管理運行體系

該局主要負責同志多次組織召開專題會議,與各相關科室充分溝通,就行政事業單位資產配置管理方式進行了深入探討,並多方徵詢相關部門意見建議,制定出了一套科學有效的管理運行體系。

(一)規範了新增資產配置與部門預算編制結合的工作流程。首先,行政事業單位在編報部門預算時,根據本單位的實際資產使用需求、存量資產狀況,在預算軟件中填報《行政事業單位新增資產配置預算表》,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核通過後報長治市財政局資產科。其次,該局資產科根據市編辦核定的單位內設機構數量、職能和人員編制內實有人數,以及單位資產存量狀況,按照《長治市市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配置暫行標準》審核,從應不應該配置的角度給出建議配置數量,交部門預算科室審核。再次,部門預算科室要按照“只能調減不能調增”的原則,從資金保障能力,即能不能配置的角度進行審核,並調整配置數量,如擬進行調增,需與資產科協商一致後重新安排。最後,部門預算科室審核後交預算科審核,經局領導審批後,預算科將部門預算批覆下達到預算單位。

(二)建立了規範的預算執行監控體系。為了確保新增資產預算編制的嚴肅性和有效性,該局主要採取以下三項監控措施:一是新增資產預算一經審核批准,在政府採購過程中,採購辦和採購中心必須嚴格按照編制的預算執行,不得超出預算標準採購;
二是新增資產預算執行過程中,如發現行政事業單位擅自改變資產用途,或者挪用資產購置資金的,要減少或停止財政撥款,並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三是新增資產配置預算需要調整的,要提前報經財政局資產科審核,同意後方可按程序調整。

(三)完善了新增資產配置預算績效考核機制。資產預算執行結束後,市局資產科會同部門預算科要參照新增資產預算,對新增資產配置的單位資產項目執行情況、預算超支或結餘情況、預算資金使用效果、資產運行情況和配置效果等進行綜合評估考核,並將考核結果做為安排該單位以後年度資產配置預算的重要依據。

工作成效

長治市行政事業單位資產配置管理工作運行近一年,初步從源頭上控制了資產的增量,規範了資產管理,提高了資產使用效益,降低了行政成本,提高了部門預算編制的科學化、精細化水平。

一、完善了行政事業單位資產配置管理制度體系。2013年,長治市針對行政事業單位資產配置管理出台的管理辦法以及管理標準等一系列相應的管理制度,實現了制度建設里程碑式的突破,相應配套制度逐步完善。同時,規範了資產配置各個流程的管理,加強各流程的監控,實現了資產配置從申報到使用各個環節的動態管理,形成了“資產配置預算編制、資產配置預算執行和資產配置效果”三個層次的監管體系,提高了資產配置管理效率,使行政事業單位資產配置的管理水平上升到了一個新的台階。

二、提高了部門預算編制精細化水平。通過實行資產配置預算,進一步細化了預算編制。在長治市2013年的預算編制過程中,凡涉及到資產類的支出預算,不管是哪一類支出,都要明確標示資產配置事項,實行資產預算單獨審核。特別是項目支出,如含有資產類的事項,應在項目申報書上予以明確説明,由長治市財政局對資產配置標準和配置的必要性進行嚴格審核,從而避免了部門預算的粗略性和不可控性。

三、提高了資產的使用效率。開展資產配置管理工作後,資產科在審核單位資產配置預算時,堅持調劑優先的原則,通過對單位的存量資產進行分析,充分了解資產的現狀,並根據存量提出資產配置方案,能通過資產調劑解決的,原則上不建議重新購置。2013年全年共調劑資產2168台(件、套),涉及金額530萬元。通過這種方式,盤活了存量資產,有效地避免了重複配置,提高了國有資產的使用效益。

四、節約了有限的財政資金。通過對資產配置進行專門的審核,能夠合理確定部門或單位對資產的需求量,進而確定資金的需求量,為部門預算科的資金安排提供了科學依據,保證了資金的合理有效利用,防止重複、超標購置,減少不必要的浪費,切實降低了行政成本。

在充分保障單位正常公務運轉的前提下,通過資產科的資產配置審核,2013全年市直行政事業單位較上年減少資產購置9297台(件、套),節約資金6454。71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減少188台,節約資金2360。79萬元;
計算機等辦公設備購置減少3807台(件、套),節約資金1722。63萬元。

篇二

縣資產資源管理服務中心自去年5月成立以來,通過資產清查、制度建設、規範資產處置程序等主要舉措,使全縣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制度不斷完善,管理水平不斷提高,國有資產管理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共清查經營性資產1869萬元

據瞭解,為較全面地掌握全縣行政事業單位經營性及閒置資產狀況,該中心於去年9月專門成立清理工作組對全縣的行政事業單位經營性及閒置資產進行清查。清查結果顯示,截至去年9月23日,全縣行政事業單位109個,共清查房產157宗(其中32宗為閒置房產,面積為16,321。49平方米),土地96宗(其中24宗為閒置土地,面積為231,865。34平方米),各鄉鎮政府清查出經營性資產共180宗,房產類91宗(其中閒置房屋11宗,面積為3,819平方米),土地類43宗(其中閒置土地10宗,面積184,925。5平方米),其他類46宗(包括無形資產、廣告牌、電站等),全縣行政事業單位(含鄉鎮)共清查經營性資產總收入為18,693,374元。

“通過資產清查,基本掌握了全縣現存行政事業單位經營性及閒置資產總量、結構,為建立資產管理信息系統提供了真實可靠的基礎數據,促進國有資產合理有效配置、使用、處置,也為提高存量資產使用效益提供了決策依據。”縣財政局副局長、縣資產資源管理服務中心主任李秀林介紹説。

出台管理辦法規範資產處置

據介紹,為提高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水平,該中心進行了一系列的探索,包括制定了《龍門縣行政事業單位經營性及閒置資產管理暫行辦法》以及《龍門縣統籌縣級非税收入及自籌編外人員經費保障暫行辦法》,通過實行比例分成來調動單位的積極性。此外,還制定了規範資產處置程序,依託社會中介機構實行公開、公正、公平地處置資產。有效的制度建設及規範資產處置程序,從源頭上規範了行政事業單位的經營收入管理,促進國有資產實現效益最大化,增加了縣財政的收入。

xxx表示,下來還將通過多項舉措來加強對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源的管理。一是轉變經營性資產管理方式,由委託原單位分散經營管理轉變為集中經營管理,發揮資產的規模效益。二是在經營方式上,根據資產的不同情況,採取靈活多樣的經營方式,主要採取委託公開招租,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有實力、善管理的經營者實行委託管理、目標管理,以確保收入的穩定增長。三是轉變經營性資產收入的用途,建立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維修基金制度,確保行政事業單位正常運轉,發揮資產的效益。四是進一步建立和完善資產配置標準,將新增資產配置納入部門預算,形成資產管理與預算管理、財務管理有效結合的工作機制,為構建資源節約型政府、優化資源配置、節約財政資金提供製度保障。

機關事業單位資產管理工作的成效及經驗篇三

為進一步加強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合理配置和提高國有資產使用效益,推進資產管理精細化、標準化、規範化和科學化建設。去年6月以來,中山市財政局組織全市201個市屬行政事業單位開展資產清查,通過採取建立信息化管理系統,單位自查和重點抽查相結合的辦法,全面瞭解行政事業單位的資產存量情況,取得了四個方面的成效。

一是通盤掌握動態情況,為強化資產管理夯實了基礎。着重對通用設備、專用設備、交通運輸設備、土地及房屋建築物等11大類資產進行了清查統計,數據顯示中山市行政事業單位動產類資產總值約達19。93億元,其中電子產品及通信設備約6。9億元,交通運輸設備約3。8億元,土地及房屋建築物面積約2000多萬平米。通過清查基本摸清了市屬行政事業單位資產家底,夯實了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基礎,也為財政工作基礎管理和基層建設提供實質性支撐。

二是突出創新方法手段,為推進資產管理改革搭建了平台。為確保資產清查的準確性和效率,市財政局專門為單位開發出集登記、統計、處置、審批等功能的行政資產實時管理平台。各單位可按統一模式進行實時資產管理及處置操作,以信息化手段有效地規範單位資產處置管理流程,完善統一審批程序,提高資產管理工作效率和質量,為推進資產管理標準化、精細化、科學化、規範化改革搭建了新的平台。

三是有效實現管理聯動,進一步拓展了資產管理內涵。資產清查工作中形成的基礎數據為市屬行政事業單位預算編審、資產管理、政府採購等環節提供了比較可靠的審核依據,從而擴大了資產管理的內涵和作用,使之成為有效控制支出的重要手段,並初步實現了資產管理與預算管理相結合、資產管理與財務管理相結合、實物管理與價值管理相結合的良好互動局面。

四是注重查找存在問題,進一步強化了資產管理意識。對清查過程中暴露的,如個別單位存在較大金額的資產盤盈盤虧情況,個別部門對日常資產管理重視程度不高、管理手段落後等當前市屬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市財政部門採取量化考評的辦法,利用召開清查工作總結會時機,以點帶面,對資產日常管理好的26個單位進行表彰,對存在問題進行通報,明確整改措施,清除資產管理的思想包袱和誤區,進一步強化了單位的資產管理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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