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藥店疫情應急預案方案範文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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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藥店疫情應急預案方案範文5篇

2022年藥店疫情應急預案方案1

1總則

l.1編制目的

全面提升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應對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的能力,迅速、有序、有效處置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最大限度地減少經濟損失和社會影響,保障畜牧產業安全和公共衞生安全。

l.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重大動物疫情應急條例》、《黑龍江省動物防疫條例》、《國家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預案》和《黑龍江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制定本預案。

l.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我市行政區域內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的應急處理工作。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2.1市防治指揮部組成及職責

2.1.1市防治指揮部組成

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長任指揮長,市政府分管副祕書長、市畜牧獸醫局局長任副指揮長,市畜牧獸醫局、市農委、市委宣傳部、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公安局、市監察局、市民政局、市衞生計生委、市交通運輸局、市商務局、黑龍江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市科技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哈爾濱鐵路局、省農墾總局哈爾濱分局、市政府法制辦、市食品藥監局、市林業局、市司法局為成員單位的市突發重大動物疫情防治指揮部(以下簡稱市防治指揮部)。

市防治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畜牧獸醫局,市畜牧獸醫局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

2.1.2省防治指揮部職責

統一領導、指揮、協調我市行政區域內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或突發特別重大動物疫情的應急處置工作;指導市、縣政府做好轄區內突發較大動物疫情和突發一般動物疫情的應急處置工作。

2.1.3成員單位職責

市畜牧獸醫局負責組織制定突發重大動物疫情防治技術方案;統一組織實施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的預防控制措施,並進行檢查、督導;按照程序報告省級獸醫主管部門確認疫情,依法劃定疫點、疫區、受威脅區,提出封鎖等建議;建立重大動物疫情防疫物資儲備庫,儲備疫苗、消毒藥、防護用品、交通及通信工具等,並負責日常管理,緊急組織調撥疫苗、消毒藥品等應急防疫物資;評估疫情處理及補貼所需資金,安排資金使用計劃;對相關人員進行重大動物疫病知識、應急處理相關知識和技能的培訓。

市委宣傳部負責加強對疫情應急處理和防疫知識的宣傳報道;負責及時澄清事實,公開相關信息,做好輿論導向工作。

市發改委負責重大動物疫情防疫物資貯運等基礎設施建設的計劃安排。

市財政局負責落實重大動物疫情應急資金,並監督主管部門規範使用資金。

市監察局負責監督檢查國家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處理工作中履行職責情況。

市商務局負責做好發生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期間生活必需品的市場供應工作,維護市場秩序。

市科技局負責緊急動物疫情應急控制技術儲備,安排重大動物疫病防治課題的研究。

市公安局負責協助做好疫區封鎖、疫點內染疫動物和同羣動物的捕殺、動物防疫和監督檢查等項工作,負責疫區社會治安管理和安全保衞工作,維護疫區的社會秩序。

市民政局負責農村疫區受災羣眾的救濟工作,統一組織對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的社會捐助工作。

市衞生計生委負責疫區內人羣的疫情監測、預防和診療工作。

市交通運輸局、哈爾濱鐵路局負責優先安排運送控制撲滅疫情的人員、防疫物資和檢測樣本的運輸,配合畜牧獸醫部門做好疫區封鎖和動物防疫監督檢查站工作。

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食品藥監局負責監管疫區內相關動物及其產品經營和交易市場,打擊違法經營行為。

黑龍江出入境檢驗檢疫局負責控制疫區相關動物及其產品的進出境管理。

省農墾總局哈爾濱分局、司法局、林業局、農委、法制辦在市防治指揮部統一領導、協調下,負責做好本系統的重大動物疫情處理工作。

市政府其他有關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和省防治指揮部的要求,做好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處理的相關工作。

2.1.4 市防治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按照市防治指揮部要求,具體制定防治政策、措施,部署撲滅突發重大動物疫情工作,並督促各地、各有關部門按照要求落實各項防治措施。承擔市防治指揮部日常工作。

2.2現場指揮部組成及職責

2.2.1現場指揮部組成

發生突發重大以上動物疫情時,成立由市防治指揮部副指揮長任總指揮的現場指揮部。

現場指揮部根據突發動物疫情性質設立疫區封鎖組、撲殺處理組、消毒滅原組、疫情監測組、專家指導組、治安管理組、衞生監控組、工商管理組、物資保障組、宣傳報道組等應急處置工作組。

2.2.2 現場指揮部職責

統一調度指揮各工作組按照各自職責分工開展現場處置工作。

2.2.3 各工作組職責

疫區封鎖組由市畜牧獸醫局負責牽頭組織協調有關單位,對疫點、疫區進行隔離、封鎖,控制疫源流動。

撲殺處理組由市畜牧獸醫局負責牽頭組織協調有關單位,開展撲殺和無害化處理工作。

消毒滅原組由市畜牧獸醫局負責牽頭組織協調有關單位,對疫點、疫區開展消毒滅原及車輛、人員的消毒工作。

疫情監測組由市畜牧獸醫局負責牽頭組織協調有關單位,開展疫區、受威脅區易感染動物的監測工作。

專家指導組由市畜牧獸醫局負責牽頭組織協調有關單位,開展疫情撲滅的技術指導和風險評估。

治安管理組由市公安局負責牽頭組織協調有關單位,做好現場和疫區社會治安和安全保衞工作。

衞生監控組由市衞生計生委負責牽頭組織協調有關單位,做好與疫情密切接觸人員的監控、預防和診療工作。

工商管理組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牽頭組織協調有關單位,做好農貿市場肉類管理和封鎖期間關閉畜禽交易市場工作。

物資保障組由市畜牧獸醫局負責牽頭組織協調有關單位,制定有關防控物資保障方案,並監督落實有關防控物資需求。

宣傳報道組由市委宣傳部負責牽頭組織協調有關單位,及時報道突發重大動物疫情信息,宣傳科學防控知識。

2.3專家組組成及職責

市畜牧獸醫局根據實際需要,建立重大動物疫情應急諮詢專家庫,聘請專家、學者組建市級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處理專家組。主要職責是:對相應級別的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提出應對技術措施;對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的應急準備工作提出建議;參與有關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處理的地方性法規、規章和應急預案、防治措施的起草、修訂工作;對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處理工作進行技術指導,並對有關獸醫專業人員進行培訓;對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反應的終止、後期評估提出建議;市防治指揮部及其日常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職責。

各、區、縣(市)政府應當參照市級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成立本級防治指揮部和現場指揮部等相應的組織機構。

3監測、預警和報告

3.1監測

縣級以上政府要建立和完善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監測、報告網絡體系。各級畜牧獸醫部門要加強對動物疫情監測工作的管理和監督,保證監測質量。

市畜牧獸醫局應當會同出入境檢驗檢疫、農墾、林業等有關部門,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本省實際,組織開展動物疫情的監測工作。

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負責重大動物疫情的監測,按照國家和市監測計劃,按時完成監測任務,及時準確上報監測數據。

鄉村動物防疫組織和獸醫服務組織按時完成流行病學調查工作。

3.2預警

各級畜牧獸醫部門根據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提供的監測信息,按照動物疫情的發生、發展規律和特點,分析其危害程度和發展趨勢,及時做出預警。

3.3信息報告

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已經發生或可能發生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時,都應當立即向當地畜牧獸醫部門、動物衞生監督機構或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報告。

3.3.1責任報告單位和責任報告人

從事動物隔離、疫情監測、疫病研究與診療、檢驗檢疫以及動物飼養屠宰加工、運輸、經營等活動的有關單位和個人。

3.3.2報告時限和程序

發現可疑動物疫情時,必須立即向當地縣(市、區)畜牧獸醫部門、動物衞生監督機構或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報告。接到報告後,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應當立即派人趕赴現場診斷,必要時可請省級、市級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派人協助進行診斷;初步認為疑似重大動物疫情的,應當在2小時內將疫情逐級報至省級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並同時報所在地畜牧獸醫部門。省級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診斷為疑似重大動物疫情後1小時內,分別向省畜牧獸醫局和國務院獸醫主管部門所屬的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報告。省畜牧獸醫局應在疫情確認後1小時內報政府和國務院獸醫主管部門。特別重大、重大動物疫情發生後,政府應在4小時內向國務院報告。

初步認為疑似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的,應當立即按照要求採集病料樣品,送省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實驗室確診,省級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不能確診的,應當立即送國家參考實驗室確診。

3.3.3報告內容

(1)疫情發生的時間、地點。

(2)染疫、疑似染疫動物種類和數量、發病數量、死亡數量、臨牀症狀、病理變化、診斷情況。

(3)流行病學和疫源追蹤情況,是否有人員感染。

(4)已採取的控制措施。

(5)疫情報告的單位、報告人及聯繫方式等。

在疫情報告期間,有關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和動物衞生監督機構應當立即採取臨時隔離控制措施。必要時,當地縣級以上政府可以採取封鎖決定並採取撲殺、銷燬等措施。

4重大動物疫情分級

4.1等級劃分

根據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的性質、危害程度、涉及範圍,將突發重大動物疫情劃分為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和一般(Ⅳ級)四級,並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表示。

4.2分級標準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認定為特別重大動物疫情(Ⅰ級):

(1)高致病性禽流感在21日內,全省有20個以上縣(市、區)的行政區域發生疫情;或者在10個以上縣(市、區)的行政區域連片發生疫情。

(2)口蹄疫在14日內,本省及周邊有4個以上省發生嚴重疫情,且疫區連片。

(3)國務院獸醫主管部門認定的其他特別重大動物疫情。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認定為重大動物疫情(Ⅱ級):

(1)高致病性禽流感在21日內,全省有2個以上市(地)的行政區域發生疫情;或者有20個以上的疫點或者5個以上、10個以下縣(市、區)的行政區域連片發生疫情。

(2)口蹄疫在14日內,本省及毗鄰2個以上省發生疫情,且疫區連片發生;全省有2個以上相鄰市(地)的行政區域或者有5個以上縣(市、區)的行政區域發生疫情,或者有新的口蹄疫亞型出現併發生疫情。

(3)在一個平均潛伏期內,全省有20個以上縣(市、區)的行政區域發生豬瘟、新城疫疫情,或者疫點數達到30個以上。

(4)我國已消滅的牛瘟、牛肺疫等疫病在我省行政區域內又有發生,或者我國尚未發生的瘋牛病、非洲豬瘟、非洲馬瘟等疫病傳入我省或者發生。

(5)在一個平均潛伏期內,布魯氏菌病、結核病、狂犬病、炭疽病等二類動物疫病暴發流行,波及3個以上市(地)的行政區域,並呈繼續擴散趨勢。

(6)國務院獸醫主管部門或者省畜牧獸醫局認定的其他重大動物疫情。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認定為較大動物疫情(Ⅲ級):

(1)高致病性禽流感在21日內,在1個市(地)的2個以上縣(市、區)的行政區域內發生疫情或者疫點數達到3個以上。

(2)口蹄疫在14日內,在1個市(地)的2個以上縣(市、區)的行政區域內發生疫情或者疫點數達到5個以上。

(3)在一個平均潛伏期內,有1個市(地)的5個以上縣(市、區)的行政區域內發生豬瘟、新城疫疫情或者疫點數達到10個以上。

(4)在一個平均潛伏期內,在1個市(地)的5個以上縣(市、區)的行政區域內發生布魯氏菌病、結核病、狂犬病、炭疽病等二類動物疫病,並且暴發流行。

(5)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炭疽病等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種丟失、泄露。

(6)市(地)以上畜牧獸醫部門認定的其他較大突發動物疫情。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認定為一般動物疫情(Ⅳ級):

(1)口蹄疫、禽流感、小反芻獸疫在1個縣(市、區)的行政區域內發生。

(2)豬瘟、新城疫、綿羊痘/山羊痘、高致病性豬藍耳病在1個縣(市、區)的行政區域內暴發流行。

(3)二、三類動物疫病在1個縣(市、區)的行政區域內暴發流行。

(4)縣級以上畜牧獸醫部門認定的其他一般動物疫情。

省畜牧獸醫局可以結合本省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的實際情況、應對能力等,對較大和一般突發動物疫情的預警分級標準進行補充和調整,並報政府和國務院獸醫主管部門備案。

5應急響應和終止

5.1應急響應原則

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發生後,事發地的各級及其有關部門按照分級響應的原則作出應急響應。並根據不同動物疫病的性質和特點以及疫情的發展趨勢,及時調整預警和響應級別。

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處理要採取邊調查、邊處理、邊核實的方式,有效控制疫情發展。

未發生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的地區,當地畜牧獸醫部門接到疫情通報後,要立即組織做好人員、物資等各項應急準備工作,採取必要的防範措施,防止突發重大動物疫情在本行政區域內發生,並按照上級畜牧獸醫部門的統一指揮,支援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發生地的應急處理工作。

5.2應急響應

根據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等級,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的應急響應分為Ⅰ級(突發特別重大動物疫情)、Ⅱ級(突發重大動物疫情)、Ⅲ級(突發較大動物疫情)、Ⅳ級(突發一般動物疫情)四級。

5.2.1Ⅰ級(突發特別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響應

突發特別重大動物疫情確認後,市政府立即啟動Ⅰ級應急響應,根據《哈爾濱市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預案》做好應急處置工作,同時向政府報告。超出市政府處理能力的,必要時向政府、農業部請求支援。

5.2.2Ⅱ級(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響應

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確認後,市政府啟動Ⅱ級應急響應,市指揮系統投入運轉,並將疫情上報省畜牧獸醫局、政府。市防治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開展響應處置工作。對超出市政府處置能力或者政府認為有必要直接處置的,由省作出啟動本預案的決定。

5.2.3Ⅲ級(突發較大動物疫情)應急響應

突發較大動物疫情確認後,市政府啟動Ⅲ級應急響應,按照本級應急預案統一領導本行政區域內應急處置工作,並向省防治指揮部報告,必要時可向政府申請支援。省防治指揮部應派出工作組趕赴現場協助指導疫情處置工作。

5.2.4Ⅳ級(突發一般動物疫情)應急響應

突發一般動物疫情確認後,區、縣(市)政府啟動Ⅳ級應急響應,按照本級應急預案統一領導本行政區域內應急處置工作,並向上級防治指揮部報告,市防治指揮部應組織專家對疫情應急處理進行技術指導。省防治指揮部根據需要提供技術支持。

5.3應急處置措施

(1)劃定疫點、疫區、受威脅區。

(2)按照規定發佈封鎖令,對疫區實施封鎖。

(3)設置臨時動物衞生監督檢查站,對進出疫區的`人員、交通工具進行檢查和消毒。

(4)按照規定撲殺染疫和相關動物,並進行無害化處理。

(5)對疫點、疫區環境進行清潔和消毒。

(6)關閉疫區、受威脅區畜禽交易市場,限制或者停止動物及動物產品交易。

(7)開展流行病學調查和緊急免疫接種。

(8)宣傳引導羣眾提高動物疫情防控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

5.4安全防護

5.4.1應急處理人員的安全防護

應急處理人員應當配備防護用品、用具,採取安全防護措施。在處置危害嚴重的人畜共患病的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時,應急處理人員應當根據需要採取疫苗接種、配備帶有生命支持系統或者呼吸保護裝置的特種防護服、定期進行血清學監測等特殊防護措施,確保應急處理人員的安全。加強對應急處理人員進出疫區的管理。應急處理人員進入疫區必須穿戴防護服,離開疫區前必須經過徹底消毒。

5.4.2疫區羣眾的安全防護

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特別是危害嚴重的人畜共患病的突發重大動物疫病發生後,縣級以上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必須採取切實有效的防護措施,防止人羣間疫病的發生,對疫區羣眾的居住環境和動物飼養場所定期進行消毒,限制有關人員、物資的流動,必要時對疫區羣眾實施緊急免疫接種措施,指定專門醫院對患病羣眾進行救治;加強有關科普宣傳教育工作,使疫區羣眾儘快瞭解疫病的發生、發展規律和預防常識,提高自我防護能力。

5.5社會動員

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發生後,區、縣(市)防治指揮部應當立即動員社會力量參與封鎖疫區、撲殺動物、消毒和進行無害化處理等項工作。

5.6新聞報道

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發生後,縣級以上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利用廣播、電視、報刊和網絡等新聞媒體,按照規定向社會公開有關信息,宣傳應對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的科普知識和表彰在應急工作中湧現的先進集體和個人。

5.7應急響應終止

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響應的終止需符合以下條件:自疫區內最後一隻動物及其同羣動物按照規定處理後,經過該疫病的一個最長潛伏期以上的監測,無新的病例出現,徹底消毒後,經上一級畜牧獸醫部門組織專家驗收合格。

特別重大動物疫情、重大動物疫情、較大動物疫情、一般動物疫情應急響應的終止,應由上級畜牧獸醫部門對疫情控制情況進行評估確認後,由應急響應啟動機構宣佈應急響應終止。

6善後處理

6.1後期評估

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撲滅後,各級畜牧獸醫部門應在本級政府的領導下,組織有關單位和人員對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的處理情況進行評估。評估的內容包括疫情基本情況和發生的經過,現場調查和實驗室檢測的結果;疫情發生的主要原因分析和結論;疫情處理經過,採取的防治措施和效果;應急處理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和困難,以及根據本次疫情的暴發流行原因、防治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困難提出的改進建議和應對措施。

評估報告應當上報本級政府,並抄報省、市畜牧獸醫局。

6.2表彰

縣級以上政府對在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處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應當予以表彰;對在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處理工作中英勇獻身的人員,按照有關規定追認為烈士。

6.3責任

對在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的預防、報告、調查、控制和處理過程中,有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等違紀違法行為的,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4補償

因撲滅或者防止重大動物疫情受到經濟損失的,縣(市、區)防治指揮部應當在應急響應終止後,依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予以補償。單位和個人的物資、運輸工具以及相關設施、設備被徵集使用的,有關政府應當及時歸還並給予合理補償。

6.5撫卹和補助

縣級以上政府要組織有關部門對因參加應急處理工作而致病、致殘、死亡的人員,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補助和撫卹。

6.6恢復生產

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撲滅後,取消貿易限制及流通控制等限制性措施。根據相應動物疫病防治技術規範要求,對疫點和疫區進行持續監測,符合要求的,方可重新引進動物,恢復生產。

6.7社會救助

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發生後,縣級以上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積極採取措施,認真做好受到損害的動物飼養者、染疫人員及其家屬的安置、安撫工作,妥善安置封鎖隔離區的羣眾,為其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做好對疫區人員的防治救助和生活救助工作,提倡和鼓勵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以及個人為疫情的應急處理工作捐助款物。

民政部門應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做好社會各界向疫區提供的救援物資及資金的接收,分配和使用工作。

7應急保障

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發生後,縣級以上政府應積極協調有關部門,做好突發重大動物疫情處理的應急保障工作。

7.1通信與信息保障

各級防治指揮部應將車載電台、對講機等通信工具納入緊急防疫物資儲備範疇,按照規定做好儲備保養工作。

7.2應急資源與裝備保障

7.2.1應急隊伍保障

縣級以上政府應當建立由畜牧獸醫、公安、衞生計生、市場監督、食品藥監、交通運輸等有關部門的人員及有關專家、執業獸醫組成的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處理預備隊伍。在發生突發重大動物疫情後,由各級防治指揮部統一調動使用,具體實施撲殺、消毒、無害化處理等疫情處理工作。

7.2.2交通運輸保障

縣級以上政府交通運輸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負責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緊急物資運輸保障工作,為政府批准的應急救災車輛提供免費通行服務。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發生後,縣級以上政府應當實施交通管制,並根據應急工作需要開設應急處置快速通道,保證應急處置運輸工具優先安排、優先放行。

7.2.3醫療衞生保障

衞生計生部門負責開展重大動物疫病(人畜共患病)的人羣間監測,做好有關預防保障工作。畜牧獸醫部門在做好疫情處理的同時應及時向衞生計生部門通報疫情,積極配合衞生計生部門開展工作。

7.2.4治安保障

公安部門、武警部隊要協助做好疫區封鎖和強制撲殺工作,做好疫區安全保衞和社會治安管理工作。

7.2.5物資保障

各級畜牧獸醫部門應按照計劃和本級政府應對突發重大動物疫情工作的需要,根據本行政區域內的動物養殖量和疫病控制情況,建立動態儲備機制,所需物資與廠家簽訂供貨合同,實行動態儲備。

緊急防疫物資要根據本行政區域內的動物養殖量和疫病控制情況,進行合理計劃。

緊急防疫物資主要包括:

(1)診斷試劑。

(2)藥品:疫苗、殺蟲劑、消毒藥品(過氧乙酸、氯製劑消毒藥品,複合酚製劑、火鹼、甲醛、高錳酸鉀等)。

(3)消毒設備:包括高壓消毒機、便攜消毒機器、消毒容器等。

(4)防護用品:包括進氣連體衣褲、重膠手套、普通白大褂、帽子、口罩、防水鞋、安全風鏡等。

(5)運輸工具:封閉運輸車、現場診斷車。

(6)通信工具:移動電話、對講機、擴音器、傳真機、GPS定位儀、電腦等。

(7)封閉設施設備:帳篷、行軍牀、警戒帶、警示燈等。

(8)其他用品:毛巾、手電筒、一次性注射器、高強度密封塑料袋等。

7.2.6經費保障

縣級以上政府應將由本級政府承擔的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所需經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並積極通過多渠道籌集資金,用於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處理工作。

各級財政在保證防疫經費及時、足額到位的同時,要加強對防疫經費使用的管理和監督。

7.3技術儲備與保障

市畜牧獸醫局應當建立重大動物疫病防治專家委員會,該委員會由動物疫病防治、流行病學、野生動物學、經濟、風險評估、法律等方面的專家組成,負責疫病防控策略和方法的諮詢,參與防控技術方案的策劃、制定和執行。

7.4社會公眾的宣傳教育

縣級以上政府應組織有關部門,利用廣播、電視、報刊、互聯網、手冊等多種形式,對社會公眾廣泛開展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知識的普及教育,宣傳動物防疫科普知識,指導羣眾以科學的行為和方式對待突發重大動物疫情。要充分發揮有關社會團體在普及動物防疫應急知識、科普知識方面的作用。

8預案管理

8.1培訓和演練

各級畜牧獸醫部門要對本系統重大動物疫情處理預備隊成員進行培訓,各級防治指揮部要對成員單位相關人員進行培訓,防治指揮部各成員單位要開展系統內相關人員培訓工作。培訓內容應當包括動物疫病的預防、控制和撲滅知識,動物防疫法律、法規、規章和相關應急預案,個人防護知識,治安與環境保護,工作協調、配合等要求。

各級防治指揮部應適時組織成員單位開展綜合性應急演練。本預案至少每3年組織1次應急演練。

8.2預案更新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及時修訂本預案:

(1)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及上位預案中有關規定發生變化的。

(2)市重大動物疫病防治指揮機構及職責發生重大調整的。

(3)重大動物疫病發生、發展規律出現重大變化的。

(4)在突發重大動物疫情實際應對和應急演練中發現問題需要做出重大調整的。

(5)重要應急資源發生重大變化的。

(6)預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發生重大變化的。

(7)市畜牧獸醫局認為應當修訂的其他情況。

縣級以上政府應當參照本預案並結合本地實際情況,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組織制定本地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預案,並報省畜牧獸醫局備案。

8.3預案實施(生效)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9名詞術語

重大動物疫情:是指家畜家禽和人工飼養、合法捕獲的其他動物突然發生重大疫病,且迅速傳播,發病率或者死亡率高,給養殖業生產安全造成嚴重危害,以及有可能對人民羣眾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造成危害的情形。

暴發:是指一定區域,短時間內發生波及範圍廣泛、出現大量患病動物或死亡病例,其發病率遠遠超過常年的發病水平。

2022年藥店疫情應急預案方案2

切實做好預防、控制重大動物疫病的突發與流行,對我街道農村經濟發展、社會與諧構建,人民身體健康農民脱貧致富,畜牧業安全生產,有着十分的重要性與必要性。根據國務院《重大動物疫情應急條例》與省、、《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預案》及各級防治重大動物疫病指揮部要求,結合我街道實際,特制定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預案。

一、組織領導

街道成立防治重大動物疫病指揮部,辦事處主任同志任指揮長,同志任副指揮長,為成員。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固定電話,同志負責辦公室日常事務,及時處理疑似重大疫病的接報、上報等工作。

二、保障體系

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發生後,街道防治重大動物疫病指揮部所有成員與各疫點、疫區、受威脅區的行政村主要負責人要在上級與街道防治重大動物疫病指揮部指揮長的統一指揮下通力協作,按照“早、快、嚴、小”的原則,進行科學地、有序地防控。

三、明確職責

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發生後,各有關單位、有關人員要在指揮長的統一領導下,各盡其職,各負其責,各單位其主要工作是:

獸醫站:

1、獸醫站衞生防疫人員,要早發現、早報告、早做控制撲滅前期工作。

2、加大對疫情的監測,確定疫點,疫區範圍面積,準確掌握疫點、疫區易感動物數量與已感動物數量。

3、及時組織對疫點、疫區、受威脅區的易感染動物實行緊急疫苗接種。

4、監督指導疫區已感染動物的捕殺與無害化處理及消毒滅源工作。

5、開展對疫區內外的羣眾進行科普預知識的宣傳教育工作。

醫院:

1、負責疫區與高危人羣的醫學監測與預防工作。

2、發現有疑似重大動物疫病感染的患者,要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

3、協同獸醫衞生防疫人員對疫點、疫區內人羣易感染的場所進行消毒滅源工作。

財政所:

1、安排一定資金做好消毒藥品、防護器械、緊急疫苗接種等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的前期應急物資儲備工作。

2、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發生後,要及時劃撥足夠的應急防控經費,為快速控制疫情,消滅疫情做好經費保障工作。

派出所:

1、協助做好疫區封鎖、疫區內感染動物的捕殺與強制檢疫、消毒、隔離等工作。

2、加強疫點、疫區內社會治安工作。

民政所:

負責疫區受災羣眾的安撫與救災工作。

四、成立應急分隊

應急分隊由街道防治重大動物疫病指揮部成員與各行政村(居)幹部組成。服從上一級與街道防治重大動物疫病指揮部指揮長的統一指揮、調度。

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發生後,應急隊員必須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做好撲滅疫情的前期工作。

五、宣傳教育

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發生後,指揮部成員及疫區村(居)幹部要及時做好羣眾工作,教育、動員羣眾積極協助配合獸醫衞生防疫人員儘早、儘快的控制疫情、撲滅疫情,絕不允許私藏感染病畜,遺留後患,如發現將進行嚴肅處理。

六、具體要求

1、各單位要把做好防治重大動物疫病工作放在講政治的高度來認識,要嚴肅工作紀律,履行工作職責,玩忽職守、工作失誤要追究有關單位主要負責人的責任。

2、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發生後,各有關單位、有關人員要服從命令、聽從指揮,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切實做好各自的工作,確保疫情不擴散、不蔓延,確保人員不感染。

3、根據“政府保密度、業務部門保質量”的防疫免疫要求,各行政村、獸醫衞生防疫人員要真正做到動物重大疫病的防疫工作,不漏村(居)、組、户,不漏一畜一禽,確保我街道動物重大疫病的防疫密謀達標,動物免疫抗體達標,力爭我街道不發生重大動物疫情。

2022年藥店疫情應急預案方案3

為進一步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國務院《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條例》,做好我校師生員工重大傳染病的預防和控制工作。切實有效地防止甲型h*n*流感疫情在學校流行,為學校教育教學一線服務,保證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保障廣大師生身體健康,特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為了預防,控制和消除傳染病的發生與流行,保障人體健康和公共衞生,確保全校師生及家人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強化防範"傳染病"的應急防案工作。

二、工作原則

貫徹預防為主,立足平時,防治結合,快速反應,依法管理,分層負責,依靠科學的原則。宣傳普及重大傳染病防治知識,建立防控網絡,實施長效機制,全面落實"早發現、早報告、在隔離、早治療"的方針,全面提升我校衞生保健工作。

1、防控甲型h*n*流感疫情發生與流行是學校工作第一要務,是政治紀律,學校一切工作服從防控工作。

2、樹立全局觀念,服從統一指揮。做到:個人服從組織,下級服從上級,局部服從全局。

3、疫情報告做到情況準確,保證信息暢通。監控求實,不瞞報、不漏報。

4、要求"兩手抓"工作:求新、求嚴、求實、求細。

組織管理

成立米場鎮橋魯國小預防甲型h*n*流感疫情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 楊錦文:校長--全面佈置、檢查防控甲型h*n*流感疫情工作。

副組長: 陳德勇:政教主任--佈置、檢查疫情防控領導小組工作落實情況,收集每日防控檢查工作各種資料。向上級報告疫情。

盧福成:教導主任,班級防控工作落實

呂世才:副校長,後勤防控工作落實

成員:

班主任:負責本班防控工作落實。

三、日常防控工作

加強日常防控管理,使教室、宿舍、各專用教室等場所保持經常性通風換氣。搞好環境衞生,落實晨、午檢制度,確定專人負責,對學生及教職工的發燒進行排查工作,監測體温,對體温異常(≥37.5oc)並有傳染病可疑症狀的人員,及時與米場鎮衞生院聯繫。

1.加強宣傳教育,普及防控常識

利用廣播、板報、健康教育課等多種形式進行甲型h*n*流感疫情的預防知識宣傳教育,使學生了解各類重大傳染病的防病知識,提高師生防護意識和公共衞生水平,消除學生的緊張和恐懼心理,培養學生良好的衞生習慣。

向廣大師生員工進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條例》、等等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

2.建立通風制度,避免交叉污染

加強教室、宿舍、飯廳等處通風換氣,保持室內空氣清新;學生課間要到室外活動(老師督促)。

3.堅持晨檢制度,妥善處理髮熱學生

堅持晨檢制度,對學生察言觀色、重點詢問,做好一摸二看三問,及時排查異常狀況,做好記錄,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一旦發現師生員工有發熱病例,立即送米場衞生院排查。發現傳染病及時彙報並採取相應防控措施。

4.嚴格考勤,及時通報信息

對缺勤的學生、老師、員工及時進行登記、調查,查明缺勤原因,如被醫療部門診斷為甲型h*n*流感或疑似人員,及時報告鎮中心校、並採取相應防控措施。

四、相關要求

1.對班主任工作的要求:

1)晨檢時間做好一摸二看三問,瞭解有無生病或不適的學生,認真做好記錄,並及時上報及追訪。

2)監督、指導學生搞好環境衞生、個人衞生。

2.對教師的要求:

1)教師要認真執行學校預防甲型h*n*流感疫情工作的各項要求,做到不打折扣。要具有良好的衞生習慣和生活習慣,要有防病意識。

2)日常工作中要擺正預防重大甲型h*n*流感疫情甲型h*n*流感疫情和教育教學工作的關係。要把學生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擺在第一位,把預防甲型h*n*流感疫情工作作為學校第一要務。

3)以對工作極端負責的精神,實行健康首問責任制。

4)任何人不得越級上報。

3.對學生的要求:

1)遵守學校的制度,每天按時上下學,體温≥37.5oc伴呼吸道症狀時,在家隔離觀察治療,每日彙報體温及其它情況,退燒兩天後方可返校。

2)養成良好的衞生習慣和生活習慣。經常洗手,堅持體育鍛煉,堅持開窗通風,不與別人共用水杯、餐具等,不隨地吐痰,打噴嚏、咳嗽要捂嘴。

3)要有防病意識,學會自我保護,不去人員密集的地方。身體不適及時向老師和家長報告。

五、日常預防工作做到"五堅持":

1、堅持每天瞭解學生的健康狀況,做好學校的環境衞生,消除疾病傳染源。

2、堅持做好各項防病工作記錄,做好學生缺勤,排查登記。並及時彙報異常情況。

3、堅持全校師生的每日户外的體育鍛煉,增強體質。

4、流行病期間,堅持控制人員密集,減少師生集會,嚴格執行傳染病疫情登記、報告制度。

5、堅持進一步改進教學方法,減輕師生過重的課業負擔。


2022年藥店疫情應急預案方案4


一、總則

做好新型冠狀肺炎的傳染預防知識,定期做好消毒防疫工作,搞好各項衞生,減少疫情的發生。當發生疫情時,立即啟動“疫情應急預案”及時對發生的疫情進行控制,最大限度地減少疫情的擴散,保障顧客、員工、家屬的身體健康。

二、疫情控制領導小組組成機構及職責

組長:

成員:

三、應急設備、物資

1、消毒藥品、消毒器具(過氧乙酸、84消毒液、酒精、噴霧器等)

2、紅外線測温儀、口罩、一次性手套、玻璃體温計等

四、預防措施

1、加強門店入口管理。設立門店入口唯一通道,在門口處設置非接觸式測温儀,所以顧客進入藥店前均需佩戴口罩和配合測量體温,經過及詳細詢問登記後,方可進入藥店。

2、嚴格顧客詢查制度。門店入口人員對所來顧客進行個人衞生和打噴嚏防護等生活細節宣講,購藥過程要求佩戴口罩,避免人羣聚集。詢問所有人員有無湖北、武漢等疫區人員接觸史,同時詢問是否有乾咳、乏力、肌痛、腹瀉等臨牀症狀。無發熱、臨牀症狀及相關流行病學史的顧客,在合理防護基礎上,正常購藥。

五、健康風險判定標準

1、高風險人員,是指來自疫情防控重點地區和高風險地區的人員;確診病人;疑似病人;正在實施集中隔離醫學觀察的無症狀感染者;正在實施集中或居家隔離醫學觀察的密切接觸者;其他需要納入高風險人員管理的人員。

2、中風險人員,是指來自疫情中風險地區的人員;有發熱,乾咳、氣促腹瀉、乏力等症狀的人員;實施居家觀察未滿14天的治癒出院確診病人;解除醫學隔離未滿14天的無症狀感染者;其他需要納入中風險人員管理的人員。

3、低風險人員,是指來自疫情低風險地區的人員;高風險、中風險人員以外的人員。

六、應急處理

顧客購買藥品,進行體温測量,若出現體温>37.3℃時,及時停止購藥,勸其去醫院全面檢查。並及時上報彬州市疾病防控中心和小章衞生院防疫人員,做到早發現、早隔離、早報告、早治療。

出現嚴重發燒和疑視病例,打“120”請求早治療病人,報告疾病控制中心在管區內做終末消毒工作。按照當地政府的疫情防治工作的統一部署,進行全面隔離。

七、加強衞生清潔消毒

1、通風換氣。加強營業環境的通風換氣,可採取排風(包括自然通風和機械排風)措施,保持室內空氣流通。每日通風2-3次,每次不少於30分鐘,並根據氣候條件適時調節;或安裝排風設備,加強排風;也可使用合法有效的循環風空氣消毒機。

2、加強人員管理,所有工作人員、顧客進店均需應當佩戴口罩,交談、購藥時保持1米以上距離。

3、加強環境消毒,對營業場所進行全面消殺工作,使用84消毒液500mg/L濃度進行拖地,物品表面消毒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劑對台面、貨架、門把手等物體表面進行擦拭,30分鐘後用清水擦拭乾淨。

4、醫療廢物和污水收集處理,設立廢棄口罩等醫療廢物處理垃圾箱,並按照有關規定合理銷燬。

5、顧客疏導管理。工作人員應及時疏導顧客,避免店內人員密集。提醒顧客保持至少1米安全距離,必要時對顧客攜帶的物品進行酒精消毒,降低感染風險。

實名購藥登記。限制銷售退熱、止咳、感冒、抗菌素類藥物,顧客在購買此類藥物時,需提供本人身份證,並對顧客身份信息詳細登記在冊(但必須確保顧客的信息不能外泄的法律責任),實行日報制度,登記內容主要包括姓名,身份證號碼,家庭住址,聯繫電話,藥品名稱,體温、測量時間,有無湖北、武漢等疫區無接觸史等。

八、疑似感染人員的緊急處理

1、一旦發現顧客有疑似症狀,且發熱在37.3℃以上,伴咳嗽或者呼吸困難,近期有湖北、武漢等疫區旅行史或者感染人羣接觸史,可能為疑似感染者應予以高度重視。

2、風險評估:

僅有症狀無湖北武漢及其他疫區旅行史或者接觸使者,屬於低疑似人員。

有湖北、武漢等疫區旅行史或者感染人羣的接觸史者,屬中度疑似人員。

有症狀且有湖北、武漢等疫區旅行史或者感染人羣的接觸史者,屬高度疑似病人。

3、防護措施

工作人員首先確認自己的防護措施得當,並與疑似者保持一定距離,對未戴口罩的疑似人員,及時配發口罩,同時疏散其他顧客。

4、信息登記

對於發現的疑似人員,工作人員應及時登記疑似者的信息(包括姓名、性別、年齡、症狀、聯繫方式、身份證號碼、家庭住址等)。詢問近期密切接觸人員。

5、處置措施

首先安撫疑似人員情緒,對於低疑似者強調應採取相應的預防措施,如佩戴口罩。,對於中度疑似者不僅要採取預防措施,還建議在家自行隔離14天並追蹤接觸史和密切接觸人員,及時上報彬州市疾病防控中心,彙報獲取疑似人員和接觸人員信息。對於高度凝視者應立即聯繫彬州市疾病防控中心和小章衞生院防疫人員,在確保轉送安全前提下,儘快將疑似感染者轉運到定點的醫院。由醫院採取相應措施處理。

6、店內消毒

疑似人員離店或妥當處理後,店內工作人員及時對室內所有的物品及環境進行徹底消毒,確保無死角漏洞。

2022年藥店疫情應急預案方案5

01

經營場所消毒和工作人員“應檢盡檢”落實情況

是否每日按時對經營場所進行徹底消毒,工作人員是否做好防護措施,是否落實工作人員每7天進行1次核酸檢測制度。

02

疫情防控知識宣傳普及情況

藥店工作人員是否熟悉疫情防控工作的具體要求,店內是否準備充足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明白紙(公眾版),並向消費者宣傳引導。

03

進店顧客管控措施執行情況

是否對進店顧客進行體温檢測,查驗健康碼,要求其佩戴口罩,提醒顧客在藥店內保持安全距離,對不執行要求人員要進行勸阻等。

04

購藥實名登記報告制度落實情況

是否從嚴從緊銷售退燒藥、止咳藥、抗病毒藥、抗菌素等4類藥品,是否建立購藥人實名登記台賬,是否引導使用上述藥品的患者轉診至發熱門診,並及時將信息上報至省醫療機構(藥店)發熱患者登記信息系統。

05

連鎖總部管理責任落實情況

藥品零售連鎖企業總部是否對連鎖門店疫情防控措施落實、發熱病人登記報告、上述4類藥品(包括網絡銷售藥品)登記信息上報、銷售監測等進行檢查,對落實疫情防控措施不力的,是否採取內部停業整頓措施。

藥店疫情應急預案

一、基本要求

(一)制定應急預案和工作流程。醫療機構應當根據新型冠狀病毒的病原學特點,結合傳染源、傳播途徑、易感人羣和診療條件等,建立預警機制,制定應急預案和工作流程。

(二)開展全員培訓。依據崗位職責確定針對不同人員的培訓內容,使其熟練掌握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防控知識、方法與技能,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診斷、早治療、早控制。

(三)做好醫務人員防護。醫療機構應當規範消毒、隔離和防護工作,儲備質量合格、數量充足的防護物資,確保醫務人員個人防護到位。在嚴格落實標準預防的基礎上,強化接觸傳播、飛沫傳播和空氣傳播的感染防控。

(四)關注醫務人員健康。醫療機構應當合理調配人力資源和班次安排,避免醫務人員過度勞累。針對崗位特點和風險評估結果,開展主動健康監測。採取多種措施,保障醫務人員健康地為患者提供醫療服務。

(五)加強感染監測。做好早期預警預報,加強對感染防控工作的監督與指導,發現隱患,及時改進。發現疑似或確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時,應當按照有關要求及時報告,並在2小時內上報信息,做好相應處置工作。

(六)做好清潔消毒管理。按照《醫院空氣淨化管理規範》,加強診療環境的通風,有條件的醫療機構可進行空氣消毒,也可配備循環風空氣消毒設備。嚴格執行《醫療機構消毒技術規範》,做好診療環境、醫療器械、患者用物等的清潔消毒,嚴格患者呼吸道分泌物、排泄物、嘔吐物的處理,嚴格終末消毒。

(七)加強患者就診管理。醫療機構要強化預檢分診設置,對進入人員嚴格落實“健康碼+測温+症狀詢問+流行病學史排查”。做好就診患者的管理,儘量減少患者的擁擠,以減少醫院感染的風險。發現疑似或確診感染新型冠狀病毒的患者時,依法採取隔離或者控制傳播措施,並按照規定對患者的陪同人員和其他密切接觸人員採取醫學觀察及其他必要的預防措施。不具備救治能力的,及時將患者轉診到具備救治能力的醫療機構診療。

(八)加強患者教育。醫療機構應當積極開展就診患者及其陪同人員的教育,使其瞭解新型冠狀病毒的防護知識,指導其正確洗手、咳嗽禮儀、醫學觀察和居家隔離等。

(九)加強感染暴發管理。嚴格落實醫療機構感染預防與控制的各項規章制度,最大限度降低感染暴發的風險。增強敏感性,一旦發生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疑似暴發或暴發,醫療機構必須按照規定及時報告,並依據相關標準和流程,啟動應急預案,配合做好調查處置工作。

(十)加強醫療廢物管理。將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確診或疑似患者產生的醫療廢物,納入感染性醫療廢物管理,嚴格按照《醫療廢物管理條例》和《醫療衞生機構醫療廢物管理辦法》有關規定,進行規範處置。

(十一)加強零售藥店管理。零售藥店要做好人員個人防護,嚴格實行“綠碼+測温+登記”制度,加強對內部員工、購藥人員的信息登記管理,對所有欲購買藥品人員測量體温,發現發熱、咳嗽人員或購買適應症含“發熱”“咳嗽”等內容藥品的人員,要第一時間報告屬地鄉鎮(街道)、防疫部門。

二、重點部門管理

(一)發熱門診

   1.發熱門診建築佈局和工作流程應當符合《醫院隔離技術規範》等有關要求。

2.留觀室或搶救室加強通風;如使用機械通風,應當控制氣流方向,由清潔側流向污染側。

3.配備符合要求、數量充足的醫務人員防護用品,發熱門診出入口應當設有速幹手消毒劑等手衞生設施。

4.醫務人員開展診療工作應當執行標準預防。要正確佩戴醫用外科口罩或醫用防護口罩,戴口罩前和摘口罩後應當進行洗手或手衞生消毒。進出發熱門診和留觀病房,嚴格按照《醫務人員穿脱防護用品的流程》要求,正確穿脱防護用品。

   5.醫務人員應當掌握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流行病學特點與臨牀特徵,按照診療規範進行患者篩查,對疑似或確診患者立即採取隔離措施並及時報告。

   6.患者轉出後按《醫療機構消毒技術規範》進行終末處理。

   7.醫療機構應當為患者及陪同人員提供口罩並指導其正確佩戴。

(二)急診

1.落實預檢分診制度,引導發熱患者至發熱門診就診,制定並完善重症患者的轉出、救治應急預案並嚴格執行。

2.合理設置隔離區域,滿足疑似或確診患者就地隔離和救治的需要。

3.醫務人員嚴格執行預防措施,做好個人防護和診療環境的管理。實施急診氣管插管等感染性職業暴露風險較高的診療措施時,應當按照接治確診患者的要求採取預防措施。

4.診療區域應當保持良好的通風並定時清潔消毒。

5.採取設置等候區等有效措施,避免人羣聚集

(三)普通病區(房)

1.應當設置應急隔離病室,用於疑似或確診患者的隔離與救治,建立相關工作制度及流程,備有充足的應對急性呼吸道傳染病的消毒和防護用品。

2.病區(房)內發現疑似或確診患者,啟動相關應急預案和工作流程,按規範要求實施及時有效隔離、救治和轉診。

3.疑似或確診患者宜專人診療與護理,限制無關醫務人員的出入,原則上不探視;有條件的可以安置在負壓病房。

4.不具備救治條件的非定點醫院,應當及時轉到有隔離和救治能力的定點醫院。等候轉診期間對患者採取有效的隔離和救治措施。

5.患者轉出後按《醫療機構消毒技術規範》對其接觸環境進行終末處理。

(四)收治疑似或確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的病區(房)

1.建築佈局和工作流程應當符合《醫院隔離技術規範》等有關要求,並配備符合要求、數量合適的醫務人員防護用品。設置負壓病區(房)的醫療機構應當按相關要求實施規範管理。

2.對疑似或確診患者應當及時採取隔離措施,疑似患者和確診患者應當分開安置;疑似患者進行單間隔離,經病原學確診的患者可以同室安置。

3.在實施標準預防的基礎上,採取接觸隔離、飛沫隔離和空氣隔離等措施。具體措施包括:

(1)進出隔離病房,應當嚴格執行《醫院隔離技術規範》《醫務人員穿脱防護用品的流程》,正確實施手衞生及穿脱防護用品。

(2)應當制定醫務人員穿脱防護用品的流程;製作流程圖和配置穿衣鏡。配備熟練感染防控技術的人員督導醫務人員防護用品的穿脱,防止污染。

(3)用於診療疑似或確診患者的聽診器、體温計、血壓計等醫療器具及護理物品應當專人專用。若條件有限,不能保障醫療器具專人專用時,每次使用後應當進行規範的清潔和消毒。

4.重症患者應當收治在重症監護病房或者具備監護和搶救條件的病室,收治重症患者的監護病房或者具備監護和搶救條件的病室不得收治其他患者。

5.嚴格探視制度,原則上不設陪護。若患者病情危重等特殊情況必須探視的,探視者必須嚴格按照規定做好個人防護。

6.按照《醫院空氣淨化管理規範》規定,進行空氣淨化。

三、醫務人員防護

   (一)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應當強化標準預防措施的落實,做好診區、病區(房)的通風管理,嚴格落實《醫務人員手衞生規範》要求,佩戴醫用外科口罩/醫用防護口罩,必要時戴乳膠手套。

(二)採取飛沫隔離、接觸隔離和空氣隔離防護措施,根據不同情形,做到以下防護。

1.接觸患者的血液、體液、分泌物、排泄物、嘔吐物及污染物品時:戴清潔手套,脱手套後洗手。

2.可能受到患者血液、體液、分泌物等噴濺時:戴醫用防護口罩、護目鏡、穿防滲隔離衣。

3.為疑似患者或確診患者實施可能產生氣溶膠的操作(如氣管插管、無創通氣、氣管切開,心肺復甦,插管前手動通氣和支氣管鏡檢查等)時:

(1)採取空氣隔離措施;

(2)佩戴醫用防護口罩,並進行密閉性能檢測;

(3)眼部防護(如護目鏡或面罩);

(4)穿防體液滲入的長袖隔離衣,戴手套;

(5)操作應當在通風良好的房間內進行;

(6)房間中人數限制在患者所需護理和支持的最低數量。

   (三)醫務人員使用的防護用品應當符合國家有關標準。

(四)醫用外科口罩、醫用防護口罩、護目鏡、隔離衣等防護用品被患者血液、體液、分泌物等污染時應當及時更換。

(五)正確使用防護用品,戴手套前應當洗手,脱去手套或隔離服後應當立即流動水洗手。

(六)嚴格執行鋭器傷防範措施。

(七)每位患者用後的醫療器械、器具應當按照《醫療機構消毒技術規範》要求進行清潔與消毒。

四、加強患者管理

   (一)對疑似或確診患者及時進行隔離,並按照指定規範路線由專人引導進入隔離區。

(二)患者進入病區前更換患者服,個人物品及換下的衣服集中消毒處理後,存放於指定地點由醫療機構統一保管。

(三)指導患者正確選擇、佩戴口罩,正確實施咳嗽禮儀和手衞生。

(四)加強對患者探視或陪護人員的管理。

(五)對被隔離的患者,原則上其活動限制在隔離病房內,減少患者的移動和轉換病房,若確需離開隔離病房或隔離區域時,應當採取相應措施如佩戴醫用外科口罩,防止患者對其他患者和環境造成污染。

(六)疑似或確診患者出院、轉院時,應當更換乾淨衣服後方可離開,按《醫療機構消毒技術規範》對其接觸環境進行終末消毒。

(七)疑似或確診患者死亡的,對屍體應當及時進行處理。處理方法為:用3000mg/L的含氯消毒劑或0.5%過氧乙酸棉球或紗布填塞患者口、鼻、耳、肛門等所有開放通道;用雙層布單包裹屍體,裝入雙層屍體袋中,由專用車輛直接送至指定地點火化。患者住院期間使用的個人物品經消毒後方可隨患者或家屬帶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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