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結算合同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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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對自己的情況進行分析後,我們就可以動筆制定合同了,通過書寫一份合同,我們都能瞭解合同的重要性,以下是本站小編精心為您推薦的工程結算合同5篇,供大家參考。

工程結算合同5篇

工程結算合同篇1

工程合約編號:

工程地點:

項目名稱:

工程名稱:

建設單位(甲方):

承包單位(乙方):

根據甲方與乙方簽訂的《工程合同》及補充協議、相關竣工資料,經甲方審核,並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竣工結算協議如下:

一、雙方一致同意乙方施工的上述合同範圍內以及甲方交由乙方施工的本工程合同範圍外新增項目的最終結算總造價合計為:人民幣貳拾柒萬玖仟叁佰叁拾陸元整(¥279,33600元),此結算金額為雙方認可的最終結算金額,該金額已包括但不限於上述工程範圍內的人工費、材料設備費、機械費、管理費、臨時設施費、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其他施工措施費、各項規費、利潤、税金等甲方應付乙方的所有本工程款項及費用。

二、上述工程結算總造價包括甲乙雙方於 年 月 日簽訂的《工程合同》及補充協議以及所有工程現場簽證、設計變更等所有本工程施工費用(詳見工程結算審批表);乙方承諾:本協議簽訂後不再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增加支付任何費用。

三、上述工程結算總造價,甲方在扣除本協議簽訂前已付工程款、應扣其他款項(詳下述備註第2條)以及合同約定保脩金(結算總造價的%)的剩餘工程款分次支付給乙方,但乙方須於付款前按施工合同及補充協議約定向甲方交清所有合格(包括但不限於符合市檔案館移交要求)的竣工資料(包括但不限於竣工圖、電子文檔等),否則甲方有權不予支付此筆剩餘工程款。

剩餘工程款計算如下:

備註:1、上述金額單位均為人民幣 元。

2、甲方實際支付上筆款項時,除扣除上述計算式中費用外,還應扣除乙方施工用水電費用、建築工程一切險等所有應扣未扣款項或代繳費用,但乙方開具的工程發票金額應包括所有應扣費用金額。

四、雙方結算後須履行本工程施工合同及補充協議中約定的各項責任義務,包括乙方根據甲方需要提供有關技術資料、乙方履行保修義務等。

如發生保修事宜,甲方書面或電話通知乙方,若乙方不能按要求履行保修義務,甲方可另行委託維修單位,所產生的所有維修費用按實際支出金額在乙方工程質量保脩金中扣除,如保脩金額不足以支付保修費用的,乙方承諾承擔全部保修責任及費用。

五、乙方保脩金 元在全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後,即 年 月 日後的十五個工作日內,甲方扣除乙方應付的維修維護等費用及質量損失賠償金等款項後將工程質量保脩金餘額(如有)無息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六、本協議一式陸份,甲方執肆份,乙方執貳份,雙方簽章後生效。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結算合同篇2

合同編號: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委託人: (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人: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承擔_________工程造價結算審計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工程造價結算審計業務範圍

甲方委託的_________工程項目,具體項目以甲方委託的資料為準。

二、乙方結算審計人員的資格條件

(一)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在以往執業經歷中無不良記錄。

(二)乙方結算審計人員必須為乙方在冊人員,不得臨時招聘人員。乙方結算審計人員應具備註冊造價師或省級二級以上的造價員任職資格,精通造價知識,且從事本專業不少於3年。

乙方項目經理:

乙方主要審計人員:

(三)乙方將企業營業執照、資質以及結算審計人員的資格證書複印件交甲方備案。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檢查乙方結算審計工作的進度安排及落實情況。

2、對結算審計人員違反本規定及職業道德的行為進行監督,並對乙方審計人員的工作情況向乙方通報,提出意見要求。

3、根據實際情況要求乙方增加或更換審計人員,無需支付任何費用。

4、結算審計完成後,甲方對工程總造價或部分單項工程進行復核,如複核審減金額超過乙方審定金額的5%,則甲方不予支付此部分工程結算審計費用,且甲方有權另行委託其他造價諮詢機構進行二次結算審計,乙方不得有任何異議並承擔甲方二次審計費用。

5、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二條有關約定時,如甲方在結算審計前發現可單方解除合同;如甲方在結算審計過程中發現可單方解除合同;如甲方在結算審計結束後發現可全額拒付審計費用,已支付部分費用乙方應在接到甲方書面通知起10日內返還,否則按照同期銀行貸款利率支付甲方此部分的利息。

(二)甲方的義務:

1、及時向乙方提供施工合同、招標投標文件及與合同有關的其他資料原件,並對其真實性、完整性負責;

2、及時向乙方提供施工圖紙、工程地質資料、現場簽證資料、設計變更單及其他結算資料,並對其真實性、完整性負責;

3、為乙方派駐的審計人員提供食宿、交通、通訊等便利條件,但費用由乙方負責。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有權要求甲方進行與結算審計工作相關的必要的配合和協調。

2、有權對甲方在工程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意見或建議。

3、有權按合同規定收取審計費用。

4、乙方在審核工程結算過程中,若發現竣工圖、圖紙會審紀要、工程變更、現場簽證以及認質認價等資料不齊全(簽收資料清單以外)影響審計工作的,或施工方不前來配合核對的,乙方有權書面(需蓋公章)通知施工單位在5日之內(自通知之日起計算)將缺失資料補齊或前來核對,所補資料必須是原始資料且必須為原件,並且簽章齊全。

(二)乙方的義務:

1、委派符合本合同第二條規定的,精通工程造價業務且有較高職業道德的審計人員對本工程進行審計。

2、審計過程中堅持科學、公正、實事求是的原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實施審計工作。

3、自簽收委託人移交的結算資料之日起60天內提供該部分結算審計報告。全部單項工程出具審計報告後_________天內出具最終審計報告。時間每超一天,支付甲方500元違約金。由於非乙方原因導致的工期延誤順延。

4、按照不同施工單位分別進行審計的書面審計報告要求一式六份,且審計報告要求建設單位、施工單位、造價諮詢單位簽字蓋章後方為生效;按照各單項工程出具的書面審計報告要求符合甲方要求,審計報告要求建設單位、施工單位、造價諮詢單位簽字蓋章後方為生效。兩種形式的審計報告必須提供相應書面報告同內容電子版各1份。

5、乙方有隨時向甲方就審計報告內容進行解釋的義務。

五、結算審計費用

結算審計費用=甲方送審額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審減額_________×_________%,若乙方審減額低於:甲方送審額_________×_________‰,則按照審減額支付審計費用。

甲方送審額是指針對本項目甲方進行初審後的額度,具體數據以甲方確認為準。

六、付款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其他約定事項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依法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二)若甲方發現乙方造價人員有明顯違背職業道德的審計行為(如吃、拿、卡、要或與施工單位串通損害甲方利益等),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另行選定造價諮詢機構。如給甲方造成損失,甲方有權向乙方索賠。

(三)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執四份,乙方執兩份。

(四)其他: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自行解決。

八、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委託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開户行:

賬號:

税號:

受託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開户行:

賬號:

税號:

工程結算合同篇3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就馬場河鐵礦山採礦工程結算事宜,雙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目標,達成如下協議,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乙方所在工作區域只限於福泉市谷汪馬場河鐵礦山工作場所;

二、乙方按照國家有關安全規定,並做好各項生產中的責、權、利關係,安全有效的搞好生產秩序。

三、工程結算價格明細

1、巷道挖掘:1200元/米(大寫:壹仟貳佰元整),(運輸到指定位置)。

2、礦石開採(巷道)50元/噸(大寫:伍拾元整)

四、工程費每月核算一次,押回工程費一個月,依次乙方每月結算,年底甲方一併結清。

五、本協議未盡事宜,經雙方同意可另作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結算合同篇4

第一部分 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

(以下簡稱委託人)與(以下簡稱諮詢人)經過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委託人委託諮詢人為以下項目提供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服務:

1.項目名稱:

2.服務類別: 結算審核 。

二、本合同的措詞和用語與所屬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條件及有關附件同義。

三、下列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標準條件;

2.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專用條件;

3.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執行中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正文件。

四、諮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件中議定範圍內的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業務。

五、委託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規定的期限、方式、幣種、額度向諮詢人支付酬金。

六、本合同的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業務自 年月日開始實施,至 20xx年月日。

七、本合同一式 貳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部分 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標準條件

詞語定義、適用語言和法律、法規

第一條 下列名詞和用語,除上下文另有規定外具有如下含義。

1、"委託人"是指委託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業務和聘用工程造價諮詢單位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2、"諮詢人"是指承擔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業務和工程造價諮詢責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3、"第三人"是指除委託人、諮詢人以外與本諮詢業務有關的當事人。

4、"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時至第二天零時的時間段。

第二條 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適用的是中國的法律、法規,以及專用條件中議定的部門規章、工程造價有關計價辦法和規定或項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規、地方規章。

第三條 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的書寫、解釋和説明,以漢語為主導語言。當不同語言文本發生不同解釋時,以漢語合同文本為準。

諮詢人的義務

第四條 向委託人提供與工程造價諮詢業務有關的資料,包括工程造價諮詢的資質證書及承擔本合同業務的專業人員名單、諮詢工作計劃等,並按合同專用條件中約定的範圍實施諮詢業務。

第五條 諮詢人在履行本合同期間,向委託人提供的服務包括正常服務、附加服務和額外服務。

1、"正常服務"是指雙方在專用條件中約定的工程造價諮詢工作;

2、"附加服務"是指在"正常服務"以外,經雙方書面協議確定的附加服務;

3、"額外服務"是指不屬於"正常服務"和"附加服務",但根據合同標準條件第十三條、第二十條和二十二條的規定,諮詢人應增加的額外工作量。

第六條 在履行合同期間或合同規定期限內,不得泄露與本合同規定業務活動

有關的保密資料。

委託人的義務

第七條 委託人應負責與本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業務有關的第三人的協調,為諮詢人工作提供外部條件。

八條 委託人應當在約定的時間,免費向諮詢人提供與本項目諮詢業務有關的資料。

第九條 委託人應當在約定的時間內就諮詢人書面交併要求做出答覆的事宜做出書面答覆。諮詢人要求第三人提供有關資料時,委託人應負責轉達及資料轉送。

第十條 委託人應當授權勝任本諮詢業務的代表,負責與諮詢人聯繫。

諮詢人的權利

第十一條 委託人在委託的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業務範圍內,授予諮詢人以下權利:

1、諮詢人在諮詢過程中如委託人提供的資料不明確時可向委託人提出書面報告。

2、諮詢人在諮詢過程中,有權對第三人提出與本諮詢業務有關的問題進行核對或查問。

委託人的權利

第十二條 委託人有下列權利:

1、委託人有權向諮詢人詢問工作進展情況及相關的內容。

2、委託人有權闡述對具體問題的意見和建議。

3、當委託人認定諮詢專業人員不按諮詢合同履行其職責,或與第三人串通

給委託人造成經濟損失的,委託人有權要求更換諮詢專業人員,直至終止合同並要求諮詢人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諮詢人的責任

第十三條 諮詢人的責任期即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有效期。如因非諮詢人的責任造成進度的推遲或延誤而超過約定的日期,雙方應進一步約定相應延長合同有效期。

第十四條 諮詢人責任期內,應當履行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中約定的義務,因諮詢人的單方過失造成的經濟損失,應當向委託人進行賠償。累計賠償總額不應超過建設工程造價諮詢酬金總額(除去税金)。

第十五條 諮詢人對委託人或第三人所提出的問題不能及時核對或答覆,導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諮詢人應承擔責任。

第十六條 諮詢人向委託人提出賠償要求不能成立時,則應補償由於該賠償或其他要求所導致委託人的各種費用的支出。

委託人的責任

第十七條 委託人應當履行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約定的義務,如有違反則應當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給諮詢人造成的損失。

第十八條 委託人如果向諮詢人提出賠償或其他要求不能成立時,則應補償由於該賠償或其他要求所導致諮詢人的各種費用的支出。

合同生效,變更與終止

第十九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條 由於委託人或第三人的原因使諮詢人工作受到阻礙或延誤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續時間,則諮詢人應當將此情況與可能產生的影響及時書面通知委託人。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視為額外服務,完成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工作的時間應當相應延長,並得到額外的酬金。

第二十一條 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則應當在14日前通知對方;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第二十二條 諮詢人由於非自身原因暫停或終止執行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業務,由此而增加的恢復執行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業務的工作,應視為額外服務,有權得到額外的時間和酬金。

第二十三條 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協議應當採取書面形式,新的協議未達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諮詢業務的酬金

第二十四條 正常的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業務,附加工作和額外工作的酬金,按照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專用條件約定的方法計取,並按約定的時間和數額支付。

第二十五條 如果委託人在規定的支付期限內未支付建設工程造價諮詢酬金,自規定支付之日起,應當向諮詢人補償應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額按規定支付期限最後一日銀行活期貸款乘以拖欠酬金時間計算。

二十六條 如果委託人對諮詢人提交的支付通知書中酬金或部分酬金項目提出異議,應當在收到支付通知書兩日內向諮詢人發出異議的通知,但委託人不得拖延其無異議酬金項目的支付。

第二十七條 支付建設工程造價諮詢酬金所採取的貨幣幣種、匯率由合同專用條件約定。

其 他

第二十八條 因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業務的需要,諮詢人在合同約定外的外出考察,經委託人同意,其所需費用由委託人負責。

第二十九條 諮詢人如需外聘專家協助,在委託的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業務範圍內其費用由諮詢人承擔;在委託的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業務範圍以外經委託.

工程結算合同篇5

甲方:xx有限公司

乙方:xx有限公司

鑑於甲乙雙方於20xx年1月1日簽訂為期1年的承包合同,由於條件發生變化,經雙方協商同意提前解除合同,現就合同解除後結算支付工程尾款之事宜,雙方經協商達成以下條款。

1.經甲乙雙方確認的`工程尾款為:人民幣壹佰零捌萬肆仟伍佰叁拾元整(1084530.00元)

2.甲方同意乙方於20xx年10月8日持東方市地税部門提供的正式地税發票前來公司結算,甲方在收到乙方出具的正式發票後於20xx年10月8日一次性支付工程尾款。或者,在此前期間客觀原因未開出地税發票,乙方同意甲方甲方按照6.25%的税率扣除税款後代為繳納,扣除税款後的餘款20xx年10月8日當日一次性付清。

3.本協議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4.該協議作為雙方協定的承包合同的補充協議,於承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xx有限公司 授權代表:日期:

乙方:xx有限公司 授權代表: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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