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用工合同範文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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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名稱


勞動用工合同範文參考

法定代表人職務聯繫電話

單位地址

職工姓名性別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專業特長健康狀況

身份證號碼聯繫電話

家庭住址

漳州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制

為明確用人單位(以下稱甲方)和職工(以下稱乙方)的權利與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雙方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勞動合同,並共同遵守履行。

一、勞動合同期限

勞動合同期限為年(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為月(天),至年月日。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地點從事崗位工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工作地點和工作崗位。

2、乙方根據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和質量。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甲方根據國家規定安排工作時間,並執行國家規定的休息休假制度。

四、勞動報酬和保險福利待遇

1、乙方的工資標準為元/月(試用期工資為元/月),甲方於當(下)月日前支付清楚。

2、甲方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並嚴格執行當地政府有關最低工資規定。

3、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工作的,應按規定標準支付加班工資。

4、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勞動保險,政策規定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甲方可逐月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5、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以及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等待遇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6、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的相關待遇按國家現行規定執行。

五、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1、甲方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建立健全生產流程和操作規程,制定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及標準,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防護用品。

2、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3、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勞動紀律、業務技術、安全衞生等方面的知識教育和培訓。

六、勞動合同的終止、續訂、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期滿時即終止執行。如生產(工作)需要,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2、遇有下列情況之一,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有關內容,簽訂變更協議。

①甲方因生產經營變化,乙方須退出原工作崗位,做其他安置的;

②調整工作崗位或重新核定勞動報酬標準的;

③其他原因足以影響本合同全面繼續履行的。

3、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①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②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

③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④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任務造成嚴重影響的,或是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⑤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簽訂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⑥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4、甲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①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②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③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④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⑤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簽訂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⑥法律法規規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七、勞動紀律和違約責任

1、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甲方有權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本企業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給予乙方獎勵或懲處。

2、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約定,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其後果和責任大小予以相應賠償。

八、雙方協商補充條款

1、

2、

3、

4、

九、其他事項

1、甲乙雙方終止、解除勞動合同,國家規定應發給乙方經濟補償金和醫療補助費的,甲方應按規定執行。

2、甲乙雙方在履行勞動合同中發生爭議,可向本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3、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凡國家有規定的按有關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甲乙雙方可協商修訂、補充。

4、本勞動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勞動合同鑑證機關備存一份。

甲方(簽章):乙方: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訂時間:年月日

鑑證機關(簽章):鑑證人:

鑑證時間: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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