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的新房屋買賣合同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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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賣方):


簡單的新房屋買賣合同書

乙方(買方):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條款:

一、甲方自願將坐落在朗鄉鎮翠花大街翠花15號樓五單元四樓東廳(建築面積76,06平方米)房地產出賣給乙方。

二、雙方議定上述房地產及附屬物總價款為人民幣大寫壹拾貳萬元整(即人民幣小寫:1XX0元整)。

三、甲方保證該房產合法、權屬清楚,無任何擔保、抵押。

四、甲方出售的房屋以買房收據為證,如換取房照等事項由乙方負責,甲方積極配合乙方辦理有關房產過户手續。

五、甲方應在2011年6月3日前將房產交付乙方,6月3日以前的水費、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有線電視費等費用由甲方承擔。房屋從乙方接收日起,房屋在發生其它事項甲方概不負責。


  六、交付房產時,並將屋內傢俱、一套沙發、一張牀、書櫃、房內燈具、抽油煙機、樓道內吊式倉房(此倉房歸乙方所有,如有產權糾紛,由甲方負責)等交與乙方。(含在總價值內)。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

甲方:乙方:


  身份證號:身份證號:

電話: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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