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培訓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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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甲方:
  乙方:
  為加速人才培育,提高員工素質、技能,甲方指派乙方,乙方願意接受甲方指派參加以下培訓。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協商一致,簽訂此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培訓內容:。
  二、培訓時間:。
  三、培訓地點:。
  四、培訓費用的支付:
  1、培訓費用是指在培訓期間支付給培訓單位的費用及培訓期間的差旅費。
  2、培訓費用在培訓前先由甲方替乙方預付。
  3、乙方在培訓期滿後,若成績合格,甲方則必須為乙方報銷培訓費用。
  4、乙方在培訓期滿後,若成績不合格,則必須承擔所有的培訓費用,向甲方支付原由甲方為乙方預付的培訓費用。
  五、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在培訓期間,甲方按公司規定發給乙方薪資。
  2、甲方因工作或技術需要,有權要求乙方延長或縮短培訓期限,但如果是由於甲方要求乙方縮短培訓時間而造成乙方培訓成績不合格,則甲方承擔相應的責任。
  3、乙方在培訓期間成績不合格,甲方有權予以相應行政處分。
  4、乙方在培訓期間,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學習情況進行跟蹤調查。
  六、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根據甲方的安排參加培訓學習。
  2、乙方在培訓期,必須遵守培訓單位的規定。
  3、乙方不得將甲方的技術、商業祕密向外透露,否則甲方有權追究其法律責任。
  4、乙方在培訓期間必須致力於學習,不得在此期間內從事其他的工作。
  七、違約賠償責任:
  1、在培訓期間,乙方因違法或嚴重違反培訓單位制度等重大過錯被開除,或乙方中途自動放棄培訓,乙方必須全額賠償甲方為其預付的培訓費用。
  2、培訓期滿後,乙方在公司服務期間,因違紀等重大過錯被辭退,或乙方提前離職,根據以下標準賠償甲方相應的費用:
  (1)培訓費用1,000元(含)以下,服務期限為六個月。若乙方每少服務一個月則必須賠償甲方總培訓費用的16.7%。
  (2)培訓費用1,000元(不含)—3,000元(含),服務期限為一年。若乙方每少服務一個月則必須賠償甲方總培訓費用的8.3%。
  (3)培訓費用3,000元(不含)—5,000元(含),服務期限為二年。若乙方每少服務一個月則必須賠償甲方總培訓費用的4.2%。
  (4)培訓費用5,000元(不含)以上,服務期限為三年。若乙方每少服務一個月則必須賠償甲方總培訓費用的2.8%。
  注:本合同中的“服務期限”指乙方在培訓結束之日起必須為甲方提供服務的時間,本合同規定的服務期限與勞動合同規定的服務期限不同,分別按各自規定執行。
  3、若因甲方經營或其它原因提前辭退乙方的,乙方不負賠償責任。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九、培訓申請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法律效力。
  十、如發生任何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可申請勞動局仲裁處仲裁,如不服仲裁處裁定,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雙方約定的其它事宜:
  十二、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時間: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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