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物業合同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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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賃物業合同8篇

租賃物業合同篇1

甲方:

乙方:

本公司管理處地下停車場,受發展商委託向住户出租汽車車位,經雙方協商,特簽訂如下租賃合同,共同遵守。

1、甲方向乙方提供地下——號停車車位,租賃期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因該車位是出售車位,故在租賃期間若有人買該車位,乙方須服從甲方安排,另行調整車位,但甲方應於一周前通知乙方。

2、車位月租金為人民幣——元(大寫——),押金為人民幣——元(大寫——)。乙方在簽訂合同時,須交付一個月車位租金和押金(此項押金租賃期滿時退還),以後乙方按月向甲方交付車位租金。如乙方不按時交納車位費,拖欠租金超過一個月以上者,甲方有權收回車位轉租給他人,並從押金中扣除所欠租金,餘款退還乙方。

3、乙方使用車位必須遵守甲方制定的車場管理規定,服從車場管理人員管理。車輛入場憑證泊車,出場驗證放行。違反規定者,甲方有權制止,情節嚴重拒不服從的.,甲方有權解除租賃合同。乙方必須愛護車場內公共設施,造成損壞的必須承擔修復和賠償責任。

4、乙方所租用的車位只准乙方登記的車輛使用,乙方如更換車輛、車牌號、車型和車身顏色等,需事先到管理處登記備案。

5、乙方車輛在本車場內停放期間,除屬甲方責任造成乙方車輛損壞或丟失以外,對乙方不按規定車位泊車,不鎖防盜鎖、不鎖車門車窗或將車位牌借與他人使用,以及其他非甲方過失原因造成車輛丟失或損壞,其責任概由乙方自負。

6、本車場不負車內物品保管責任,貴重物品請車主隨身帶走,如有丟失概不負責。

7、車位租賃合同期滿後,經乙方申請可以續訂合同,但乙方必須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申請,經甲方同意後續訂合同。解除車位租賃合同時,乙方應憑車輛出入證退還押金。

8、合同期內甲方有權根據政府有關部門規定調整車位租金(以政府部門規定數為準),並及時通知乙方。

9、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雙方發生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0、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1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委託代表:委託代表: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賃物業合同篇2

甲方(出租方):

地址:

電話:

住址:

電話: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下,就甲方將其擁有之小區停車位出租給乙方使用的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編號、位置

停車位編號:

位置:

第二條 承租期限

乙方承租期限即為本合同的有效期限。

本合同的有效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始 年 月 日止。 合同期滿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簽合同。

乙方須於本合同約定期限滿提前 日向甲方提出續租申請,獲得甲方同意後辦理相關手續。

甲方如於本合同約定期限滿後不再續租給乙方,甲方須於本合同約定期限滿提前 向乙方提出不續租通知。

第三條 租金及其支付方式

乙方承租停車位的租金為每一車位每月人民幣 元。租金支付方式為: 付

第四條 雙方責任

甲方責任:

1、 根據本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提供停車位;

2、 於本合同約定期限內不得將停車位租給他人。

乙方責任:

1、 不得將停車位轉租給他人;

2、 承租的停車位只用於停放機動車輛;

3、 不得影響其它車位上停放的車輛的安全和正常通行;

4、 車輛進出停車位不得妨礙甲方的物業管理活動和其他業主、物業使用人的活動。 日 小區 棟樓 單元 室 乙方(承租方): 小區 棟樓 單元 室

第五條 甲方免責

乙方車輛在停車位內損壞的,除乙方有證據證明是甲方的行為所致或甲方沒有履行職責所致的,甲方不承擔賠償責任;乙方車輛在停車位內丟失的,除乙方有證據證明是甲方的行為所致的,甲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 其它

1、 因小區開發、規劃等原因須提前解除合同的,甲方應於 日前通知乙方;

2、 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出現不能預見、不可避免如地震、洪水等情況造成損失的,甲乙雙方互相免責,但雙方應儘量避免損失的擴大,對擴大部分的損失責任方應予賠償。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 除本合同本條規定的情形外,甲乙雙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擅自解除或不履行本合同的一方視為違約,除退回(甲方違約)或沒收(乙方違約)已付租金外,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支付 元的違約金;

2、 乙方應按時繳納停車位的租金,不得以任何原因拖欠租金,乙方拖欠租金的,按日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 乙方不正確使用停車位或不按甲方的規定使用停車位的,給小區其他業主、物業使用人或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予賠償。

八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進行約定。

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應平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可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對仲裁委員會的裁決雙方均應遵守,仲裁不成的雙方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後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賃物業合同篇3

甲方

乙方:

鑑於按如下條款和條件甲方同意出租,乙方同意承租 之物業,甲、乙雙方根據有關規定,經友好協商,與 年 月 日訂立本租賃合同書(下稱"本合同")。

第一章出租之物業

第一條出租物業之坐落

甲方同意出租,乙方同意承租坐落於 區 座之物業(下稱"該物業")。該物業之平面圖簡本合同之附件一。

第二條該物業之面積

該物業之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土地使用面積 平方米(含共有共用面積)。

第三條該物業之裝修及設施狀況

該物業之裝修及設施狀況詳見本合同之附件二。

第四條該物業之用途

乙方租賃該物業,用於 。

第二章租賃期限

第五條該物業之租賃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下稱"起租日")起,至 年 月 日(下稱"止租日")止。

第三章該物業之交付

第六條交付與簽收

甲方應與起租日前 天,即於 年 月 日向乙方發出書面出租交付通知,交付手續符合本合同要求之該物業。乙方收取到該交付通知時,辦理書面簽收手續。

第七條承諾與保證

甲方在簽署本合同及乙方交付該物業。不可撤銷地向乙方承諾並保證:

(一)甲方開發該物業之法律手續齊備。

(二)該物業未受到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裁定、決定查封或者其他形式的限制。

(三)甲方系該物業之唯一、合法的所有權人,且該物業之權屬無任何爭議。

(四)該物業之開發、建設符合法律規定,符合安全標準,並符合公安、環保、衞生等主管部門之有關規定,符合該物業租賃之使用要求。

(五)乙方承諾同意與本合同租賃期限內,甲方有權對該物設置抵押。

第四章租緊急其它費用

第八條租金及物業管理費

(一)乙方同意向甲方交付租金,並同意向甲方指定的物業管理公司(下稱"物業管理公司")交付物業管理費。

(二)本合同簽訂當日,乙方向甲方交付租金押金 元。

甲、乙雙方商定,該物業租金之交付標準與方式詳見本合同之附件三(以租代售付款表)。該物業之物業管理費(與市政設施使用費以下由合稱為"其它費用")標準為每建築平方米 元/月(甲方有權根據有關主管部門的審批進行調整)。首期租金與物業管理費於 年 月 日分別向甲方和物業管理公司交付。乙方並同意在付清首期租金與物業管理費同時,向物業管理公司支付相當於3月的物業管理費按金及水、電、燃氣按金和維修基金。

第九條市政設施使用費

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保證按國家及北京市有關規定,代為收取包括但不限於水、電、煤氣、電話、傳真、有線電視等市政設施使用費。乙方將於收到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轉交之市政設施使用費繳費通知後 天內繳付有關費用。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並承諾不向乙方收取任何市政設施使用廢之手續費或附加費。

第十條租金及其它費用之支付方式

乙方將按本合同之銀行賬號之服務業之租金及其它費用。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之銀行賬號見本合同之附件四。

第五章以租代售之條件與實施

第十一條乙方之購買權

甲方向乙方出租該物業,系按以租代售方式進行的。乙方基於本合同租賃期限屆滿時購買該物業之權利,基於本合同租賃期屆滿時,乙方以付清本合同附件三之各期與全部款項,即為乙方正式購買該物業之明確的意思表示。

第十二條以租代售之條件

(1)以租代售之價格

甲、乙雙方同意該物業之以租代售價格(包括含租金之格)為每建築平方米 元,並以該價格作為該物業之出售價格,即甲、乙雙方就物業簽署之《北京市外銷商品房買賣契約》(下稱"該契約")規定的甲方向乙方出售之價格。該房屋價款總計為 元。

(2)該契約之付款方式

將本合同之租約支付作為該契約之購房價款支付之組成部分。由於甲方給予乙方分期付款的優惠,乙防禦簽署該契約的同時向甲方支付延期付款補償金,該補償金的計算期間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以各該期應付租金為本金,按各該期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固定資產貸款利率計算。

(3)該契約文本

甲、乙雙方同意採用市房地局制定之《北京市外銷商品房買賣契約》文本或房地局新文件。

第十三條以租代售文本

乙方按本合同第十一條做出購買該物業的明確意思表示知後或於是 年 月一次付清全部購房價款後,甲乙雙方於 日內,按本合第十二條規定之條件簽署該契約之規定向甲方付清該物業之購房價款後,甲方該物業之權屬證件即開始辦理。

第六章該物業之修繕與室裝修

第十四條該物業之修繕

甲方對該物業不符合本合同附件二之裝修及設施狀況的部分,應於該物業起 天內予以修繕至符合上述要求。

在本合同履行期內,負責按《建設工程質量管理辦法》的規定,負責對該物業承擔保修責任。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

租賃物業合同篇4

甲方:

乙方: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在乙方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安全協議》時,甲乙雙方就物業管理服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對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綠化、環境衞生、保安、交通等項目進行維護、修繕、服務與管理;

2、根據有關法規和政策,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物業管理制度。

3、根據法律、法規的要求,

4、物業管理企業可委託專業公司或相關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與服務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整體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5、依據本協議向乙方按年度收取物業管理費用;

6、向乙方提供房屋的自用部位、自用設施設備維修養護等有償服務,服務費用由乙方承擔。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1、監督甲方的物業管理服務行為,就服務管理的有關問題向甲方提出意見和建議;

2、遵守本物業及本物業相關的物業管理制度;

3、依據本協議向甲方交納物業管理費用;

4、非經本物業公司同意,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的使用功能,不得私自裝飾裝修房屋;

5、不得佔用、損壞本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改變其使用功能。因搬遷、裝飾裝修等原因確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應事先通知甲方,並在約定的期限內恢復原狀,造成損失的,給予賠償;

6、負責房屋自用部分及設施、自用設備損壞時,承租使用人可以向甲方報修,也可以自行維修。經報修而由甲方維修的,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如因自用部位維護不善造成人身傷害或公共財產損失,由乙方承擔法律責任;

7、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則,有義務處理承租範圍內及周邊的物業的給排水、通風、採光、維修、通行、衞生、環保等方面關係,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權益。

第二條 物業服務內容

一、房屋共用部位及設施(以下簡稱“共用部位”)的維護和管理。

共用部位是指結構相連或具有共有、共用性質的部位,包括房屋的承重結構部位(包括基礎、內外承重牆體、樑、柱、樓板、屋頂等)、户外牆面、門廳,樓梯間、公共通道等。

二、房屋共用設施設備及其運行的維護和管理

共用設施設備是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雨水管道、水箱、加壓水泵、電梯、天線、供電線路、通訊線路、照明、鍋爐、供熱線路、供氣線路、消防設施。

三、物業區域共用設施、設備、公共場所(地)的維護和管理。

物業區域內共用設施、設備、公共場所(地)包括:區內道路,路燈、溝渠、池、井、園林綠化地、文化娛樂體育場所、停車場、連廊、自行車棚、地下排水管等。

四、環境衞生

負責物業區域內公共區域範圍內的衞生,不負責乙方自用範圍內的環境衞生。

五、房屋裝飾裝修管理

乙方不得私自對房屋進行裝飾、裝修改造,如需改造的,需將裝修改造上報物業公司,並交納裝修保證金,經物業公司簽字審批後由甲方代為施工,因專業性、特殊性、甲方無法滿足乙方施工要求的,可以由乙方安排施工,但甲方有權進行監督與檢查。

第三條 物業服務質量

一、房屋外觀;完好、整潔,無妨礙市容和觀瞻。

二、設備運行:運行狀態良好,使用正常,維修及時。

三、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護和管理。

1、物業區域路面整潔,維修及時、無破損。

2、標識系統完整規範,配套設施維修及時、完整無損。

四、環境衞生:定期消殺,垃圾及時清理,環境整潔。

五、綠化:花草長勢良好,修剪及時,無病害和枯死。

六、房屋共用部位、公共設施設備小修和急修:維修及時。

第四條 物業服務費用

一、乙方交納費用時間: 合同簽訂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一次性付清。

二、服務收費依據和標準:

管理服務費按建築面積計收。

物業服務費:人民幣元/月 平方米。

場地租賃:

教室1間:從 年 月 日起,共使用 天。費用: 元。

宿舍1間:從 年 月 日起,共使用 天。費用: 元。

乙方空閒房屋,應全額承擔空臵房服務費用。

三、物業管理費不包含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費用。

第五條其他有償服務費用

受業主、物業使用人委託,甲方可提供有償服務的維修維護及其它特約服務,所需費用承租方為單位的,每月結算;承租方為個人的,實行現場交費維修。

第六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反協議,未達到管理服務質量約定目標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二、乙方違反協議,使甲方未達到管理服務質量約定目標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三、甲方如更改物業收費標準的,應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如因未通知乙方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由甲方承擔。

四、乙方違反協議,不按本協議約定的收費標準和時間交納有關費用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從逾期之日起按每天萬分之三交納滯納金。

五、乙方私自對房屋進行裝飾裝修,以及法律、法規有關規定的,進行違章裝修的,甲方有權責令乙方整改,恢復原狀,賠償經濟損失。

六、乙方擅自改變房屋功能,佔用、損壞本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甲方有權責令整改,恢復原狀,賠償經濟損失。

七、乙方無理拒絕對房屋毗連部位的`維修時,甲方有權責令乙方予以配合。

八、因為下列原因所導致之損失,雙方約定無論是直接或間接均構成對甲方的免事責任,即甲方均不負責賠償:

1、乙方(物業使用人)非經甲方同意授權,擅自委託甲方工作人員提供服務造成的任何損害。

2、供電、供水、供氣、有限電視、通訊、電話及有關設施設備運行故障或中斷,非因甲方責任造成的任何損失。

3、因公共、共用設施、設備維修養護需要,在做好事先通知乙方的情況下,因暫時停水、停電、停氣、停止共用設施、設備運行造成的損失。

4、非經甲方同意並授權,乙方不論任何原因擅自改動自用、共用、公共設施造成的任何損失。

5、自乙方自身原因延遲交納物業服務費至物業服務費清還日期間產生的任何損失。

6、因不可抗力導致物業管理服務中斷的。

7、甲方已履行本協議約定義務,但因物業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損失的。

8、在本物業內發生治安或刑事案件包括但不限於盜竊、搶劫、爆炸、破壞等事由所致的損害。

第七條為維護公眾、業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的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漏、漏電、水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甲方因採取緊急措施造成乙方必要的財產損失的,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八條 在本協議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協議無法履行,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九條 本協議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首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依法向物業所在地即法院訴訟解決。

第十條

甲方: 乙方:

(蓋章) (蓋章)

代表: 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日期: 年 月 日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租賃物業合同篇5

合同各方: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據國家法規政策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誠實信用和公平互利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甲方將擁有合法出租權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出租房屋情況

1.1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位於 市 位置(以下簡稱該房屋);目前甲方已經取得該房屋的土地證(證書編號: )、規劃證(證書編號: )。房屋主體建築結構為框架結構;土地用途為商業用地,房屋用途為商業用途(土地證和房產證如本合同附件)。甲方作為該房屋的所有權人(或合法轉租人)與乙方建立房屋租賃關係。簽訂本合同前,甲方向乙方保證該房屋未設定任何抵押,不存在任何擔保和債務糾紛。

1.2該房屋實測總建築面積 平方米共 一 層;(該房屋的土地宗地紅線圖和房屋平面圖/租用院落的平面圖如本合同附件)。根據乙方要求,由乙方在二樓加建閣層,閣層實際建築面積待加建後確定。

1.3 如果因房屋用途原因或未辦理產權證導致乙方無法辦理酒店經營等相關證照和營業手續的,甲方承諾負責辦理該房屋用途變更手續或儘快辦理產權證,由此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因此延誤的租期免費順延,給乙方造成的相關損失,甲方負責全額賠償。

1. 4該房屋的公用或租用位置的使用範圍、條件和要求;現有裝修、附屬設施、設備狀況、水電煤等現有配套狀況由甲、乙雙方在本合同附件中加以列明。甲、乙雙方同意該附件作為甲方向乙方交付該房屋和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向甲方返還該房屋的驗收依據。

1. 5 乙方租賃該房屋合法經營使用。

二、交房和租賃期限

2.1甲、乙雙方約定,甲方於 年 月 日(交房日)前向乙方交付該房屋。該房屋租賃期自 年 月 日(起租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計 年,免租期3個月,自20xx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2甲方應按約定時間將全部租賃房屋交給乙方,並由甲、乙雙方簽署房屋交接確認書(局部交房或交房存在主體結構安全或市政配套設施與合同約定不一致等問題的均不視為完全交房,房屋交接確認書不作為完全交房依據;交房日自完全交房開始計算)。如果經甲、乙雙方協商調整交房日期的,起租日和租賃期間也相應調整。甲乙雙方簽署房屋交接確認書並不免除甲方出租房屋由於產權問題、房屋抵押、擔保或債務糾紛應承擔的違約及賠償責任。

2.3乙方可根據需要自行安排裝修改造事宜;自交房日開始,房屋內的設施設備等均由乙方自行處置,甲方不得干涉。

2.4租賃期限屆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應如期返還。甲方對外繼續出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具有優先承租權;乙方需繼續承租該房屋的,則應於租賃期限屆滿前三個月內,向甲方提出續租書面要求,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三、租金標準及支付方式

3.1甲、乙雙方約定,自 年_ _月_ _日起,第一年租金為 萬元,扣除免租期,實際須交租金為 萬元(大寫:)。第二、第三年租金不變;以後租期內房租每兩年遞增 %,第四、第五年年租金為 萬元;第六、第七年年租金為 萬元、第八、第九年年租金為 萬元,第十年租金為 萬元。

3.2甲方保證在合同有效期限內不以任何理由調整租金;

3.3乙方有第一續租權,合同期滿後如不續租可拆除設施自行處理,不可拆除設施予以保留。無償歸甲方所有。如甲方要求乙方必須恢復原狀的,乙方應予配合。

3.4乙方按如下方式支付租金:於交房後10日內付清。以後租金按每半年一交,於每年1月5日前、7月5日前付清。

四、配套設施及相關約定

4.1 公用配套設施:

4.1.1水:甲方為乙方提供自來水進水管接口到租賃物內乙方指定位置,進水管管徑dn100;甲方滿足乙方每月 噸用水額度;甲方提供給乙方的用水性質為商業用途,並給乙方安裝獨立的水錶進行計量(如是總表分户的,相關損耗按用水量分攤)。如現狀與前述不符的,甲方承諾在交房後30天內完成並承擔與此相關的所有費用。

4.1.2 電:甲方保證乙方經營用電,安裝獨立電錶計量、商業用電性質的三相電給乙方獨立使用;

4.1.3 排污:甲方為乙方提供4#化糞池且已接入市政污水管網、以及在有效期限內的排污證或相關文件。如現狀與前述不符的,甲方承諾在交房後30天內完成並承擔與此相關的所有費用。

以上水、電、氣等公用配套設施如果超過上述約定容量標準還不能滿足乙方正常使用的,乙方可以自行增容並承擔相關費用,甲方應積極配合。

4.14 甲方負責協調與其房屋固定後院停車場的相關問題

4.2 其他相關約定

4.2.1 消防:甲方出租的房屋必須滿足消防安全要求,併為乙方提供一次消防:

(1)原消防驗收合格意見書(如驗收意見書中需整改的部分意見,由甲方負責整改,並承擔相關的費用);

(2)兩路消防供水(管徑dn100),或滿足消防要求的消防水池;

(3)不少於2個消防疏散通道,且滿足消防要求;

(4)與其他建築物的消防間距滿足消防要求;

(5)如乙方租用房屋為建築物部分或局部,甲方保證乙方的消防系統是獨立控制的;如必須與原消防系統相結合的,甲方必須提供滿足消防規範要求的技術接口及消防水池/箱。

(6)如果現狀與前述5條不符的,甲方承諾在交房後30天內完成並承擔與此相關的所有費用。

(7)如果因為甲方沒有滿足上述要求,而造成乙方損失的,由甲方負責全部賠償責任。

此外,乙方可根據消防要求另行安裝消防設備,設置消防通道;如需併入甲方原消防系統的,甲方必須同意併入,並不得收取任何費用。

4.2.2 甲方同意乙方根據自身需要及市容要求自行安裝空調(可使用分體式空調,可在外牆懸掛空調室外機)。

4.2.3甲方同意乙方根據自身需要自行安裝及維護水泵、水箱、水池、鍋爐等設施設備。甲方為乙方提供的放置上述設施設備的具體位置如下:

(1)鍋爐安放位置:

(2)生活冷熱水箱安放位置:

(3)水泵房位置:

(4)水池位置:

4.2.4甲方租賃給乙方範圍內的場地院落供乙方免費使用。對租賃期間所發生的車輛被盜搶、損毀等損失,由乙方自行負責,甲方不負責停車場的管理。

4.2.5乙方租賃房屋及場地院落範圍內的所有房屋(包括房產證中註明及未註明的所有建築)由乙方免費使用,根據需要乙方可自行在場地院落或建築物內外搭建輔助用房,無需向甲方另外支付任何費用。

4.2.6 乙方租賃區域建築物和場地院落所有的廣告發布權歸乙方所有。乙方可自行決定在乙方大堂門口位置、弄堂通道任意位置、房屋樓頂任意位置、乙方租賃房屋外牆區域任意位置發佈廣告,並按照規定辦理有關手續。乙方無需向甲方支付任何費用。但乙方供他人使用時,必須經甲方同意並收取相關費用。

4.2.7 乙方裝修施工中涉及的包括但不限於公共消防管、給水管、上層排水通過下層排出、外立面窗等問題,甲方應根據乙方要求予以解決。如甲方不能提供上層作為管道排氣通風用的情況下,甲方承諾協調相關單位允許乙方將上述管道排至相應的管井內,或允許乙方在外牆開通風口及排氣管道出至外牆。

4.2.8 在乙方酒店裝修和經營期間,涉及與周邊居民或租户或相關單位矛盾的,甲方應盡力協助乙方協調周邊關係,協助乙方工作順利進行。

4.2.9承租期間,又由於房屋管理不善設備老化,或以其他任何原因發生的火災和意外損失全部由乙方自己承擔,由於火災和意外損失引發發的第三方損失,由乙方自己承擔。

4.3 與配套設施及相關約定有關的費用承擔:

4.3.1 租賃期間,乙方自行承擔因使用租賃房屋所發生的水、電、氣、通訊、物業管理費等與酒店經營相關的費用。

4.3.2 在乙方租用房屋範圍內且由乙方獨立使用之設備設施的維護及發生的相關費用由乙方負責(另有特別約定除外)。

4.3.3房屋租賃期間與房產及土地有關的税費(包括但不限於房屋出租税費、房屋及土地增值税,房屋安全年度檢驗費等)和房屋保險費等由甲方負責。

4.3.4第4.3.1條、第4.3.2條及第4.1條和第4.2條內約定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由乙方負責,除此之外發生的與第4條內容相關的任何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公用配套設施如水、電、氣的維護費、改造費和增容費等)均由甲方自行承擔,與乙方無關。與水、電、氣(煤氣或天然氣)、排污等市政配套設施相關的歷史欠費,甲方應於交房前跟相關部門結清;否則,甲方應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並承擔違約責任,乙方也有權直接從需支付的房租等費用中扣除。

4.4 在合同中約定由甲方協調相關單位或由甲方辦理的項目沒有按照合同約定時間完成從而造成工期延誤的,甲方同意相應延長免租期。

4.5 甲方負責協調其他業主關於樓梯間的改造及樓梯門口招牌的製作位置的相關問題。

五、房屋使用要求和維修責任

5.1 租賃期間,乙方發現該房屋主體結構及甲方提供的附屬設施有自然損壞或正常使用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柒日內進行維修並於貳拾日內修復。逾期不維修不修復,影響乙方使用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並從房租中直接扣除。因此影響乙方經營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賠償。

5.2 租賃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出租房屋。因乙方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或發生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乙方拒不維修的,甲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5.3 租賃期間,甲方保證出租房屋處於正常可使用和安全狀態。如甲方出租房屋有安全隱患或者經房屋鑑定專業機構鑑定不能滿足乙方改造為酒店使用的,乙方可以根據自身使用要求對租用房屋進行加固和改造,但由此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甲方對該房屋定期進行檢查、養護時,應提前叁拾日通知乙方。檢查養護時,乙方應予以配合,甲方應避免對乙方使用該房屋造成影響。

5.4甲方為保證乙方對該租賃房屋建築裝飾的設計和裝飾工作順利進行,同意根據乙方要求提供與乙方工程相關的建築物圖紙和相關資料文件,如果甲方未能及時提供上述文件導致乙方工期延誤的,甲方同意免租期順延,如果因此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同意賠償。

5.5乙方辦理消防、環保、工商等相關營業手續時,甲方應積極給予配合並提供有關文件資料。

六、房屋返還時的狀態

6.1 除甲方同意乙方續租外,乙方應在本合同租期屆滿後的 10 個工作日內返還該房屋。

6.2 乙方返還房屋應符合正常使用的狀態,其間乙方所做的裝修無需復原,返還時,應相互結清各自承擔的費用。乙方裝修所添置的可以分離的設施、設備和器具等,乙方有自由處置權。

七、轉租、抵押和轉讓

7.1 房屋租賃期間,甲方同意乙方轉租部分房屋或場地院落;同意乙方將該房屋全部轉租給乙方的關聯方(指與乙方有直接或間接股權關係的公司);如乙方要求變更承租主體為該關聯方的,甲方同意配合辦理與該關聯方的相關租賃手續。但乙方對合同的正常履行負有監督責任,並對租金的給付負有連帶擔保責任。

7.2 如果乙方在租用房屋所在地已經有或將要設立下屬子公司的,本合同承租主體應當根據乙方要求變更為該下屬子公司,甲方開具發票及收取租金都以該子公司為準。

7.3租賃期間,甲方需抵押該房屋的,應當至少提前30日徵得乙方書面同意;並保證抵押權人認可本合同內容且繼續履行,不影響乙方的承租權。

7.4 租賃期間,甲方如需出售處置該房屋的,應至少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

7.5無論因何種原因導致該房屋發生轉讓、所有權關係變更,甲方保證本合同仍然有效並繼續履行。

八、解除本合同的條件

8.1 甲、乙雙方同意在租賃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8.1.1 該房屋毀損、滅失或被政府主管部門及權威機構鑑定為危險房屋,乙方認為無法繼續經營的。

8.1.2 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房屋毀損、滅失的。

8.2 甲、乙雙方同意在租賃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但甲方應賠償乙方的裝修殘值(含裝修改造、酒店用品購置、設備購置及配套設施費用,裝修、用品購置、設備和配套設施等費用攤銷年限按8年計算)及乙方的經營損失(按前一年審計報表所列的所得税前經營利潤計算,若前一年經營虧損則按0計算)。

8.2.1 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所有權或使用權依法被政府提前徵收或收回的;

8.2.2 該房屋因社會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徵用的;

8.2.3 出現上述兩情況時,乙方放棄承租人相應的被拆遷、被安置權益,相關權益歸甲方所有。

8.3 甲、乙雙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守約方有權書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按月租金的貳倍支付違約金;違約方支付的違約金不足補償給守約方造成損失的,還應賠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

8.3.1 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時間完全向乙方交付該房屋,逾期30日仍未交付的;

8.3.2 甲方交付的房屋存在包括但不限於產權瑕疵等情況,乙方不能實現租賃目的的;

8.3.3 甲方交付的房屋存在主體結構安全隱患或缺陷,影響乙方使用的;

8.3.4 乙方遲延支付租金,乙方自第二次收到甲方書面催款通知後超過90天仍未付款的。

8.4 乙方有權提前3個月通知甲方終止本合同,但乙方固定裝修歸甲方所有。

8.5 租賃期間,除合同約定的上述情況外,任何一方未經對方同意不得擅自提前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收回或退還房屋;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下若一方必須提前終止本合同收回或退還房屋的,違約方應按提前收回或退還天數租金的貳倍向非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如不足彌補給非違約方造成的損失,違約方還應予以賠償。甲、乙雙方需就違約事宜中支付違約金和賠償損失另行簽訂終止協議並實際履行。該終止協議實際履行前本合同繼續有效並執行。

九、違約責任

9.1 因甲方未在本合同中告知乙方該房屋出租前已抵押或產權轉移已受到限制或者存在其他產權糾紛及債務糾紛等情況的,在乙方進行裝修改造之前,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相當於本合同首年租金30%的違約金;在乙方進行裝修改造之後,甲方應賠償乙方所有損失(包括裝修改造、酒店用品購置、設備購置及配套設施等所有費用)和相當於本合同首年租金30%的違約金。

9.2 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時間完全向乙方交付該房屋,每逾期一天應當向乙方支付合同季租金0.05%的違約金;逾期30日仍未交付的, 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繼續履行合同並承擔違約金(乙方有權從日後的租金中扣除),乙方也有權按照8.3條約定解除合同。

9.3 租賃期間,甲方不及時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維修、養護責任,造成乙方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的或任何第三方損失的,甲方應承擔全額賠償責任。

9.4 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交接房屋或者履行合同承諾的,經乙方書面通知30天內仍不整改的,乙方有權暫停支付房屋租金。如果給乙方造成費用或損失的,乙方有權直接從房屋租金中扣抵。情況嚴重的,乙方可以依據8.3.2條解除本合同,甲方除退還乙方已經支付的費用外,還應賠償給乙方造成的所有損失。

9.5 乙方須確保租賃房屋用於合法經營。如出現違法經營的,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如情節嚴重的,甲方無條件收回租賃房屋。

十、財產保險

10.1 乙方負責辦理自行裝修及添置的設施設備用品等財產保險並承擔費用;甲方負責辦理房屋物業及公用設施、設備的保險並承擔費用。

10.2 保險事故發生後,甲乙雙方自行向各自投保之保險公司索賠,雙方互相無需承擔任何責任。但如事故系一方過錯導致的,則過錯方應賠償對方相應損失。

十一、其他條款

11.1 本合同部分條款的爭議或無效不影響其他條款的履行。

11.2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簽署生效後的30日內,由甲方負責按規定向房地產主管部門辦理備案登記手續領取房屋租賃備案登記證明並承擔相關費用;本合同經備案登記後,凡解除或終止本合同的,由甲方負責在本合同解除或終止之日起的15日內,向原登記部門辦理終止備案登記手續。

11.3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補充協議;合同附件及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11.4 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已經對合同條款中各自的權利、義務和責任等確認無誤,並願按合同規定嚴格執行;如一方違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權按本合同規定追究違約責任。

11.5 甲、乙雙方就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的,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11.6 本合同連同附件一式貳份,甲方持有一份,乙方持有一份,自雙方代表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經 辦 人: 經 辦 人:

電 話: 電 話:

住址郵編: 住址郵編:

日期地點: 日期地點:

租賃物業合同篇6

甲方:

乙方:某廣告有限公司

簽訂日期:x年x月x日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就乙方租用甲方大樓樓頂做一個户外廣告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廣告位坐落地點:

二、廣告位尺寸:

三、廣告位租用期限及費用

廣告位租用期限為x年,即x年x月x日到x年x月x日租賃費x元,計xx元整。

四、付款方式:簽定合同後應付廣告位租賃費的全額,逾期付款,甲方有權拆除畫面。

五、乙方負責噴繪畫面及安裝,如發現問題與甲方無關。

六、甲乙雙方必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等有關法規簽訂本合同。

七、乙方必須向甲方出具發佈廣告的全部證件、內容和圖片,不準有虛假。

八、乙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交納廣告位租賃費,逾期付款應按廣告費的總值賠償甲方 x%(按日計算) 。

九、合同生效後,乙方需要改換或停止發佈,應在製作前五天通知甲方,並徵得乙方同意。

十、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履行合同中的各項規定,如有一方違約,另一方有權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租賃物業合同篇7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人與承租人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房屋坐落、間數、面積、房屋質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_____年零_____月,出租人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承租人使用,至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收回。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計達______個月的。

租賃合同如因期滿而終止時,如承租人到期確實無法找到房屋,出租人應當酌情延長租賃期限。

如承租人逾期不搬遷,出租人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和申請執行,出租人因此所受的損失由承租人負責賠償。

合同期滿後,如出租人仍繼續出租房屋的,承租人享有優先權。

第三條 租金和租金的交納期限

租金的標準和交納期限,按國家的_規定執行(如國家沒有統一規定的,此條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協商確定,但不得任意抬高)。

第四條 租賃期間房屋修繕

修繕房屋是出租人的義務。出租人對房屋及其設備應每隔____月(或年)認真檢查、修繕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

出租人維修房屋時,承租人應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出租人如確實無力修繕,可同承租人協商合修,屆時承租人付出的修繕費用即用以充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償還。

第五條 出租人與承租人的變更

1.如果出租人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

2.出租人出賣房屋,須在3個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

3.承租人需要與第三人互換住房時,應事先徵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應當支持承租人的合理要求。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出租人未按前述合同條款的規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負責賠償______元。

2.出租人未按時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負責償付違約金________元。

3.出租人未按時(或未按要求)修繕出租房屋的,負責償付違約金_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人人員人身受到傷害或財產受損的,負責賠償損損失。

4.承租人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應及時如數補交外,應支付違約金________元。

5.承租人違反合同,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的,應支付違約金__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毀壞的,還應負責賠償。

第七條 免責條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毀損和造成承租人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調解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出租人、承租人各執一份;合同副本____份,送_____單位備案。

出租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名):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名):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公)證意見__________________

鑑(公)證機關(章)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效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賃物業合同篇8

出租人: 房地產有限公司 (下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職 務:

法定地址: 郵政編碼:

電 話:傳 真:

承租人:(下稱"乙方")

住 所:郵政編碼:

電 話:傳 真:

鑑於按如下條款和條件甲方同意出租,乙方同意承租 之物業,甲、乙雙方根據有關規定,經友好協商,與 年 月 日訂立本租賃合同書(下稱"本合同")。

第一章出租之物業

第一條出租物業之坐落

甲方同意出租,乙方同意承租坐落於 區 座之物業(下稱"該物業")。該物業之平面圖簡本合同之附件一。

第二條該物業之面積

該物業之建築面積為平方米,土地使用面積 平方米(含共有共用面積)。

第三條該物業之裝修及設施狀況

該物業之裝修及設施狀況詳見本合同之附件二。

第四條該物業之用途

乙方租賃該物業,用於。

第二章租賃期限

第五條該物業之租賃期限為年,自年月日(下稱"起租日")起,至年月日(下稱"止租日")止。

第三章該物業之交付

第六條交付與簽收

甲方應與起租日前 天,即於 年 月 日向乙方發出書面出租交付通知,交付手續符合本合同要求之該物業。乙方收取到該交付通知時,辦理書面簽收手續。

第七條承諾與保證

甲方在簽署本合同及乙方交付該物業。不可撤銷地向乙方承諾並保證:

(一)甲方開發該物業之法律手續齊備。

(二)該物業未受到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裁定、決定查封或者其他形式的限制。

(三) 甲方系該物業之唯一、合法的所有權人,且該物業之權屬無任何爭議。

(四) 該物業之開發、建設符合法律規定,符合安全標準,並符合公安、環保、衞生等主管部門之有關規定,符合該物業租賃之使用要求。

(五) 乙方承諾同意與本合同租賃期限內,甲方有權對該物設置抵押。

第四章租緊急其它費用

第八條租金及物業管理費

(一) 乙方同意向甲方交付租金,並同意向甲方指定的物業管理公司(下稱"物業管理公司")交付物業管理費。

(二)本合同簽訂當日,乙方向甲方交付租金押金 元。

甲、乙雙方商定,該物業租金之交付標準與方式詳見本合同之附件三(以租代售付款表)。該物業之物業管理費(與市政設施使用費以下由合稱為"其它費用")標準為每建築平方米 元/月(甲方有權根據有關主管部門的審批進行調整)。首期租金與物業管理費於 年 月 日分別向甲方和物業管理公司交付。乙方並同意在付清首期租金與物業管理費同時,向物業管理公司支付相當於3月的物業管理費按金及水、電、燃氣按金和維修基金。

第九條市政設施使用費

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保證按國家及xx市有關規定,代為收取包括但不限於水、電、煤氣、電話、傳真、有線電視等市政設施使用費。乙方將於收到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轉交之市政設施使用費繳費通知後 天內繳付有關費用。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並承諾不向乙方收取任何市政設施使用廢之手續費或附加費。

第十條租金及其它費用之支付方式

乙方將按本合同之銀行賬號之服務業之租金及其它費用。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之銀行賬號見本合同之附件四。

第五章以租代售之條件與實施

第十一條乙方之購買權

甲方向乙方出租該物業,系按以租代售方式進行的。乙方基於本合同租賃期限屆滿時購買該物業之權利,基於本合同租賃期屆滿時,乙方以付清本合同附件三之各期與全部款項,即為乙方正式購買該物業之明確的意思表示。

第十二條以租代售之條件

(1) 以租代售之價格

甲、乙雙方同意該物業之以租代售價格(包括含租金之格)為每建築平方米 幣 元,並以該價格作為該物業之出售價格,即甲、乙雙方就物業簽署之《xx市外銷商品房買賣契約》(下稱"該契約")規定的甲方向乙方出售之價格。該房屋價款總計為 幣 元。

(2) 該契約之付款方式

將本合同之租約支付作為該契約之購房價款支付之組成部分。由於甲方給予乙方分期付款的優惠,乙防禦簽署該契約的同時向甲方支付延期付款補償金,該補償金的計算期間為 年 月日至 年 月 日,以各該期應付租金為本金,按各該期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固定資產貸款利率計算。

(3) 該契約文本

甲、乙雙方同意採用市房地局制定之《xx市外銷商品房買賣契約》文本或房地局新文件。

第十三條以租代售文本

乙方按本合同第十一條做出購買該物業的明確意思表示知後或於是1996年8月一次付清全部購房價款後,甲乙雙方於 日內,按本合第十二條規定之條件簽署該契約之規定向甲方付清該物業之購房價款後,甲方該物業之權屬證件即開始辦理。

第六章該物業之修繕與室裝

第十四條該物業之修繕

甲方對該物業不符合本合同附件二之裝修及設施狀況的部分,應於該物業起 天內予以修繕至符合上述要求。

在本合同履行期內,負責按《建設工程質量管理辦法》的規定,負責對該物業承擔保修責任。

第十五條該物業之室內裝修

甲方向乙方交付符合本合同要求的物業後,乙方有權對該物進行室內裝修。本合同依約終止時,乙方應及時將該物業交甲方。乙方應於交還該物業時,將其恢復原狀或按甲方要對裝修予以保留。乙方對該物業之裝修費用,甲方不予退還或任何補償。

第七章雙方責任

第十六條甲方責任

(一) 甲方應當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將該物業交付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收回該物業。

(二) 甲方負責該物業之保修,負責對該物業及其設備、設施和附着物等進行日常維修,以保證該物業處於良好的使用狀態。甲方保證該物業公用部分的清潔衞生及24小時的保安工作。

(三) 乙方選擇履行契約時,甲方應該規定履行該物業賣方之義務。

第十七條乙方責任

(一) 按本合同規定,按期向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支付租金和其他費用。

(二) 乙方應當愛護併合理使用該物業及其附屬設施,乙方在租賃期間功將來購房後,不得隨意更改該物業的結構、外觀、設備和用途,亦不得在亭院內搭設任何建築物等,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負責。

(三) 乙方應當遵守該物業之《物業管理公約》。

(四) 對於甲方對該物業進行之日常維修,乙方得給予甲方進出該物業之方便,並給予適當協助。

第八章不可抗力

第十八條不可抗力之事由

甲、方雙方一致同意,不可抗力事件包括:

(一) 人力所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自然災害;

(二) 人力所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其他事件。

第十九條不可抗力事由之主張

本合同雙方在向對方提供有關主管部門出之證明文件後,方可作為主張本合同免責的事由。

第九章違約責任

第二十條甲方之違約責任

(一)在本合同發行期間,若發生與甲方有關或與該物業有關的產權糾紛債務糾紛,概由甲方負責清理,並承擔相應責任。

(二)甲方未能於本合同規定的該物業之交付日期向乙方支付該物業,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計算期間自該物業應交付之日第二日起到實際交付日止,以該期間甲方應收之租金金額的日萬分之 進行計算。逾期超過 天,甲方未交付該物業,則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本合同終止自乙方書面通知送達甲方之日起生效。同時,甲方應向乙方返還全部已付的租金及其他費用,並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向乙方支付自己方實際付款日起至甲方將全部款項實際退還乙方之日止的全部利息。由此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負責賠償。

第二十一條乙方之違約責任

(一)乙方如不按期支付租金,應當按未付之租金部分的日萬分之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天,乙方未支付租金,則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本合同終止自甲方書面通知送達乙方之日起生效。同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所拖欠之全部租金及其他費用。乙方除向甲方繼續支付自乙方應付上述違約金外,並應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向甲方支付自乙方應付款項日起至乙方將全部款項實際支付甲方之日止的全部利息。由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負責賠償。租金押金作為乙方履約的保證。在租賃期限內,如乙方單方中止合同,該押金不予退回;如至 年 月,履約正常,乙方無任何違約行為,則該押金充抵租金。

(二) 乙方過錯造成房屋損壞的,由乙方負責修復或者賠償。

第十章附則及其他

第二十二條税費

本合同所發生之税費,由甲方和乙方分別按政府規定繳納。

第二十三條合同效力與法律適用

(一)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章之日起,對甲、乙雙方產生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及其附作之手寫與印刷文字經甲、乙雙方確認後其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更改,須經甲、乙雙方附籤。

(三)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第二十四條合同的變更或解除

有下列法律規定或者本合同約定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

(一)符合法律規定或者本合同約定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條款的;

(二)因不可抗力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

(三)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因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使一方當事人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責任外,應當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第二十五條文字

本合同及其附件均用中文書寫,任何譯本只做參考,其他文字文本之條款或者意思表示與中文不一致者,均以中文文本為準。

二十六條通知與送達

(一)所有通知可用電傳、傳真可掛號郵件發出。各方相互發出的通知及書信須按照本合同所列的各方地址發出。

(二)每一方在任何時候更改其通訊地址時,可用電傳、傳真或郵件通知另一方。

(三)任何用

電傳或傳真發出的重要通知或書信時,應該使用信件掛號寄出加以確認(但未能發出此種確認不得使電傳或傳真發出的通知或發信失效)。

(四)任何用電傳或傳真發出的每一通知或書信,發出時間須被視為收到時間(但如果當日並非一營業日,則下一營業日開始營業時須被視為收到時間,以及用傳真發出時,發出的電傳機自動顯示發收人電傳號碼及接收代號時須被視為收到時間);如用信件發出,在人手交遞時或在出寄後14天,須被視為收到時間。

第二十七條爭議的解決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提請北京仲裁委員會按照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二十八條文本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二份,由見證律師事務所及有關機關備案各一份。

甲方:乙方:

(簽章)(簽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授權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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