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方運輸協議書範本
託運方(甲方):梁山龍騰黃河水利工程維修養護
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
承運方(乙方): 範保民
合同雙方在平等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龍騰養護公司東平湖圍壩(韓村)石屑運輸作業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 運輸任務乙方負責購買石屑及運輸作業任務,並保證所供石屑質量符合甲方質量要求,石屑量以甲方實際收到石屑數量結算。
甲方將根據工程項目所確定的作業時間、地點、工作面、工程進度和運輸數量的要求,對乙方運輸任務進行統一分配,管理、調度和指揮,乙方必須服從。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履行期限自 2012 年 4 月 5日起,至 2012 年 4月16日止。
三、乙方責任
1、乙方提供石屑工程運輸車輛,並負責運輸車輛的維修保養;
2、乙方必須按照甲方指定的工程進度、作業時間、工作面、運輸起止地和運輸數量完成各項運輸任務;
3、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必須確保運輸安全。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4、乙方運輸車輛必須服從甲方的統一管理和指揮。嚴格執行施工現場交通規則,保證施工現場道路的暢通和運輸安全。不得亂停、亂靠、亂裝、亂卸;不得爭道搶行;不得超速超載;不得對周邊環境造成揚塵污染和噪音污染;
5、乙方應當按時、保質、保量完成運輸任務;
6、乙方的食宿和車輛停放場地由乙方負責,費用自理;
7、乙方車輛的運輸作業時間由甲方安排。因車輛檢修或確需暫停運輸作業的,應提前告知甲方,經甲方批准後方可暫停作業。
四、甲方責任
1、甲方負責提供乙方運輸作業所需的燃油(報油料時與土方款同時報銷,油料比例不得超過20%,否則不予報銷);
2、甲方負責施工現場的指揮協調工作;
3、甲方負責提供供乙方施工所需的場地,並及時收方。
五、運費結算
運費及石屑價格按 60 元/m3計算。本合同乙方負責買石屑,乙方負責石屑運輸所產生的税、費。甲方支付運費及土方款時,乙方應出具相應的税務發票。
六、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就合同爭議向甲方居住地法院提起訴訟,通過法律程序解決。
七、其他約定
1、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後,可另行簽訂書面補充協議。
2、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由合同雙方各持一份。
託運方(簽章) 承運方(簽章)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