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合同轉買賣合同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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説到合同,大部分都會感到很頭疼,其實寫作不是太難,合同的雙方應該都具有着實施法律行為的能力,本站小編今天就為您帶來了租賃合同轉買賣合同7篇,相信一定會對你有所幫助。

租賃合同轉買賣合同7篇

租賃合同轉買賣合同篇1

出租方(甲方)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承租方(乙方)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就房屋租賃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院內 平方的庫房和房屋4間出租給乙方。

二、租用時間: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3年。

三、租金:年租金為36000元整。

四、租金的繳納方式:自合同簽訂之日起,每年提前2個月全款付清下一年度的租金。乙方需要向甲方交納1000元的押金,3年合同期滿後,甲方返還乙方押金。

五、水電費等與房屋租賃有關的一切相關費用均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費用。在乙方使用甲方庫房期間,發生問題,給甲方房屋造成損失,乙方要負完全責任,及時給甲方維修,發生的一切維修費用也均由乙方承擔。經雙方協定根據需要進行改造裝修,乙方不繼續租用時還原房屋原來的樣式。

六、合同期滿,乙方欲繼續租用時,應提前一個月告知甲方。若乙方不再繼續租用,在合同期滿時,將房屋交給甲方,如果不按期交付,乙方每拖延一天,按年租金的5%交納違約金給甲方。

七、如果乙方到期後,乙方繼續租廠房,甲方要變動房價時候,也應該在3個月通知乙方,如果甲方違約,也賠償乙方3個月的租金。

八、甲方如有房屋拆遷等政府性變動,甲方應提前3個月通知乙方,並退還剩餘的租金(按月計算)

九、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並由乙方合同規定支付違約金。

1、拖欠租金超過1個月的。

2、把承租的房屋轉租、轉借或私自交換使用的;

3、未經甲方同意私自改變承租用途的;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改變房屋結構的;

5、造成房屋損壞。

十、承租期內,如乙方經營違約違法,其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負責,

十一、承租期內,如所租房屋人為造成損失,由乙方按損失價格賠償。

十二、在承租期內,乙方自行解決自己的財產、物品及人員的安全。如出現案件或其他損失與甲方無關。

十三、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租賃合同轉買賣合同篇2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甲方將 乙方使用,乙方承租公攤便道相關事宜,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租賃內容

甲方將位於 租賃給乙方使用。

第二條 租賃期限、用途

1、租賃期限:租賃期為5年,自20xx年9月1日起至20xx年8月31日止。

2、用途:乙方承諾租賃該便道僅作為銀行安裝atm機使用。

第三條 租金及支付

1、租金:租金為人民幣 /年。上述租金只是該房屋的出租金,不含物業服務、水電、管理、衞生等費用。

2、支付方式:甲方提供正式合規的發票,乙方按年度支付租金,通過銀行轉帳的方式支付。

3、支付時間:每年度的租金在當年度起始15日前(即:每年的9月15日前)一次性支付。

第四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保證所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並按照該房屋的規劃設計,保證設 施的完好和能夠正常使用。

2、甲方對該房屋要進行維修,須提前15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

3、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經營進行監督。

4、甲方不得擅自干涉乙方在自己承租的場地內進行合法的正常工作。

5、合同期內,乙方對該房屋及設施有合法的使用權。所發生的物業、水電、管理、衞生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6、乙方應按合同約定按時繳納租金和其它費用。

7、乙方在不損壞房屋結構的基礎上,可以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修內容必須符合當地政府的相關規定。在合同終止或解除租賃關係時,乙方有權搬走屬於乙方自己的物品,對不能搬走或不能搬動的,歸甲方所有。

第五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租

1、甲乙雙方要單方終止本合同,須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在雙方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可以解除本合同工。

2、甲方有在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甲方不能提供該房屋的合法性。

(2)甲方提供的房屋不符合約定條件,嚴重影響居住和使用。

(3)甲方未盡房屋應盡的修善義務,嚴重影響居住和使用。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1)未經甲方同意,乙方轉租、轉借承租房。

(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改變承租房的用途。

(3)未按合同約定,按時繳納租金和相關費用。

(4)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

4、租賃期滿,或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合同終止。

5、合同期滿,乙方要續租,應提前3個月書面通知甲方,如甲方要繼續對外出租,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租權。

第六條 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變更、企業遷址、合併,不影響本合同的繼續履行,新的法定代表人成為本合同的當事人,並承擔本合同約定的權利和義務。

第七條 甲方違約責任處理規定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約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應支付乙方本合同年租金總額30%的違約金。

2、如乙方要求甲方繼續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則每日應向乙方支付日租金2倍的滯納金。甲方還應承擔因逾期交付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3、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提前收回房屋的,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3000元(大寫:叁仟元)人民幣。

八條 乙方違約責任

1、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該房屋,乙方應按照合同總租金的3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房屋轉租、轉借給他人使用的;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或損壞房屋;

(3)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4)拖欠房租累計1個月以上的。

2、在租賃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元(大寫: 元)人民幣。

3、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房屋。乙方逾期歸還,則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兩倍的滯納金。

第九條 免責條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3、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第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提請仲裁委員會仲裁或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十三條 本合同為意向性合同。待乙方上報省分行批准後雙方再簽訂正式合同,該意向性合同自動終止;若未經省分行批准,該意向合同自動失效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2份,由甲、乙雙方各執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租賃合同轉買賣合同篇3

一、目標房屋基本情況:

1.房屋坐落:_______________瀋陽市

(包括房間號)

2.建築面積平方米,用途

3.房屋所有權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4.房屋歸屬:_______________甲方個人所有

二、20__年月日甲方與乙方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將上述目標房屋出租給乙方用於辦公,租賃期限為年月日至年月日,該租賃合同合法有效。

三、20__年月日甲方與丙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將上述目標房屋出售給丙方,丙方已將購房款全部支付完畢,該房屋買賣合同合法有效。

四、因在乙方租賃期限內,目標房屋將發生所有權變動,三方特作如下約定:

1.甲、丙雙方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生效後不影響甲、乙雙方在先的《房屋租賃合同》之效力,丙方應繼續履行與乙方的《房屋租賃合同》直至該合同期限屆滿日年月日;

2.甲方確認自20__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乙方應依照《房屋租賃合同》之規定向丙方履行租金支付義務,並有權要求丙方履行作為出租人的相應義務;

3.甲方應協助丙方與乙方辦理後續交接手續。

4.因目標房屋暫時無法辦理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丙方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和《契證》,待丙方辦理完轉移登記後再與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五、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三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不動產所在地法院起訴。

六、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三方當事人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七、本合同一式叁份,三方各執壹份。

八、本合同自三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附件:_______________

1.甲方與乙方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原件一份;

2.所轉讓目標房屋的購房合同原件及對應付款收據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簽字)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簽章)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丙方:_______________(簽字)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租賃合同轉買賣合同篇4

賣方:_______________(簡稱甲方)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產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乙方同意購買甲方擁有的座落在______市_____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擁有的房產(別墅、寫字樓、公寓、住宅、廠房、店面),建築面積為_____平方米。(詳見土地房屋權證第_______________號)。

第二條上述房產的交易價格為:單價:人民幣________元平方米,總價:人民幣__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佰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本合同簽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作為購房定金。

第三條付款時間與辦法:

1、甲乙雙方同意以銀行按揭方式付款,並約定在房地產交易中心繳交税費當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幣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給甲方,剩餘房款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申請銀行按揭(如銀行實際審批數額不足前述申請額度,乙方應在繳交税費當日將差額一併支付給甲方),並於銀行放款當日付給甲方。

2、甲乙雙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並約定在房地產交易中心繳交税費當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幣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給甲方,剩餘房款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於產權交割完畢當日付給甲方。

第四條甲方應於收到乙方全額房款之日起____天內將交易的房產全部交付給乙方使用,並應在交房當日將_________等費用結清。

第五條税費分擔甲乙雙方應遵守國家房地產政策、法規,並按規定繳納辦理房地產過户手續所需繳納的税費。經雙方協商,交易税費由_______方承擔,中介費及代辦產權過户手續費由______方承擔。

第六條違約責任甲、乙雙方合同簽定後,若乙方中途違約,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____日內將乙方的已付款不記利息)返還給乙方,但購房定金歸甲方所有。若甲方中途違約,應書面通知乙方,並自違約之日起____日內應以乙方所付定金的雙倍及已付款返還給乙方。

第七條本合同主體

1.甲方是____________共______人,委託代理人________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____________,代表人是____________。

第八條本合同如需辦理公證,經國家公證機關____公證處公證。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份。甲方產權人一份,甲方委託代理人一份,乙方一份,____市房地產交易中心一份、________公證處各一份。

第十條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方式: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經雙方簽章與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出賣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購買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租賃合同轉買賣合同篇5

出租方(甲方): 身份證號碼

地址:

聯繫方式:

承租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地址:

聯繫方式: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現就甲方作為户主代表全家將自家宅基地及房產租賃給乙方一事達成一致意見,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簽訂本合同。

第一章 租賃房產

1.1 甲方同意將位於瀘沽湖 號的宅基地及房產佔地約 平米(以下簡稱房產)出租給乙方使用。

1.2 甲方同意乙方將承租房產用於自行居住、休閒、娛樂以及法律允許範圍內的經營活動,乙方在使用期內居住、經營不受甲方及家人干預,甲方也不得將房產租給乙方以外的第三方公司和個人。

第二章 改擴建及租金

2.1 為改善居住及經營環境,甲方同意乙方對本房產進行改擴建,乙方承諾自合同簽訂之日起兩年內對此建築物進行改擴建,為此乙方

向甲方繳納 萬元的履約保證金,在起租時自動轉作租金使用,建設費用由乙方承擔。

2.2 改擴建房產所需各項手續由甲方負責辦理,要求在乙方提出改造計劃後兩月內辦結。若甲方未能配合取得建房手續的,視作根本性違約。

2.3 租金為 元/年,每五年遞增一次,遞增 元/年。直至20xx年結束遞增。租金於起租之日起每年一付,起租時間為建房手續辦結的第二日。次年租金在本年租金到期15天內以現金方式付給甲方。乙方租金支付可以到甲方以下賬户:開户行: 賬户名稱: 賬號: ;甲方或其書面授權的代理人收取租金後,應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

2.4 為達成友好共處的意願,乙方將該房屋改造後經營利潤的5%作為紅利贈與甲方,答謝甲方的支持與配合,統一按照乙方財務制度規定時間進行分紅。

第三章 租賃期限

3.1 本合同所約定的租賃期限為20xx年,租期滿後宅基地及所有地上附着物均歸甲方所有。

第四章 水電費用

4.1 乙方實際發生的水、電、電話等費用,按其獨立安裝的水、電錶度數和政府規定標準計算,由乙方自行支付。

4.2 乙方只承擔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以及本合同明文約定屬於乙方應當承擔的租金、費用。

第五章 甲乙雙方保證及責任

5.1 甲方保證確實擁有房產的所有權及其土地使用權。甲方保證房產在本合同簽訂前不附有任何其他擔保物權和債權,房產現狀不屬違章建築,也未被法院或者其他政府機構採取查封、扣押等強措施。

5.2 甲方保證辦妥房屋改擴建批准手續。

5.3 甲方保證擁有完全的資格和權利將房產按本合同的約定租賃給乙方,租賃行為獲得了對該房產享有權益全部家庭成員同意和授權。

5.4 甲乙雙方須確保對方根據其居住、經營活動的需要,自行確定生活、經營事項,並確保乙方在其生活、經營期間內可根據需要正常使用各項公共設施。

5.5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有權根據需要對出租房屋及院落進行翻建、改建或擴建。

5.6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不得將房產所有權轉讓或抵押給第三方。

5.7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可經提前15天通知甲方後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一切權益轉讓給任何第三方,前提是該受讓方應繼承和履行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一切權利和義務。

5.8 乙方也可對房產外型、內部佈局進行設計和裝修。該設計和裝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六章 合同提前終止

6.1 若發生地震、水災、颱風、或甲乙雙方不可預見亦不能控制等不可抗力事件,致房產毀損不能正常使用的,則雙方不承擔責任。

6.2 在本合同期內,若發生政府徵地、拆遷、市政統一規劃, 本合同約定的房產被國家徵收、徵用的,新建地上物的補償歸乙方,甲方還應將剩餘期限所對應的房屋租金退還乙方,土地補償歸甲方。

第七章 違約責任

7.1 若甲方將合同約定房產抵押或轉賣第三方的,甲方應賠償乙方因此遭受的所有損失及20xx年租金總額的30%的違約金。

7.2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都應當賠償守約方因此遭受的實際損失,並承擔損失金額30%的違約金。

7.3 除本合同明確規定的終止條款外,任何單方面終止本合同皆視為違約。違約方應向對方賠償因本合同提前終止而遭受的一切直接損失及可預期利益,並承擔合同全部租期租金總金額30%的違約金。

第八章 爭議解決方式

8.1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若雙方仍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以解決爭議。

第九章 合同生效及其它

9.1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共同協商作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應視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9.2 本合同附件均勻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3 此地塊和甲方宅基地一同租賃,若其中一項合同終止則另一項也隨之終止。

9.4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9.5 本合同正本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年 月

乙方: 年

日 日 月

租賃合同轉買賣合同篇6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通訊地址:

買方: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通訊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買賣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本合同所涉房地產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轉讓標的

賣方所轉讓房地產(下稱該房產)坐落於: 。 土地使用權證號:,房產權證號:,登記建築面積為:平方米。套內建築面積為:平方米。

該房地產土地使用權年限自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該房地產約定交付的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等在簽訂本協議前,已經雙方現場確認,均無異議。

第二條 房地產產權現狀

該房地產沒有設定抵押也未被查封,賣方對該房地產享有完全的處分權。

第三條 房地產租約現狀

該房地產所附租約現狀為第 項:

1、該房地產沒有租約;

2、該房地產之上存有租約,賣方須於本合同簽訂時將承租人放棄優先購買權的書面文件及租賃合同交予買方。

第四條 附着於該房地產之上的户口

如該房地產所附着有賣方户口,基於保證買方辦理房產過户登記後,應享有完全的處分權,賣方保證於收到房地產轉讓總價款之日起 30 日內遷出,逾期則以該房地產轉讓總價款為基數按日萬分之五向買方支付違約金。

第五條 轉讓價款

該房地產轉讓總價款為人民幣:

(小寫: 元)。

第七條 税費承擔

雙方約定,由買方承擔辦理相關過户手續雙方按規定應繳納的一切可能產生的税、費。

買方不按約定繳納相關税費,導致交易不能繼續進行的,買方不得因此解除合同,本合同應繼續履行,但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

第八條 付款方式

買方於月日前一次性付清全部房款

第九條 買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買方逾期付款的,賣方有權要求買方要求買方以未付款項為基數,按日萬分之五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第十條 房地產交付

賣方應當於 年 月 日將該房地產交付買方,並履行下列手續:

1、買賣雙方共同對該房地產及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等事項進行驗收,記錄水、電、氣表的讀數,並辦理交接手續;

2、交付該房地產鑰匙;

第十一條 延遲交房的違約責任

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賣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期限將該房地產交付買方,自約定的交付期限屆滿次日起至實際交付日止,賣方以該房地產轉讓總價款為基數按日萬分之 五向買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第十二條 附隨債務的'處理

賣方在交付該房地產時,應將附隨的水費、電費、煤氣費、電話費、有線電視費、物業管理服務費、垃圾清運費等費用結清,單據交買方確認,否則買方有權從交房保證金中抵扣上述欠費。

第十三條 產權轉移登記

買賣雙方須在簽訂本合同 7 日內,共同向房地產權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轉移登記手續,賣方應按照行政機關的登記手續要求積極協助。

在收文回執載明的回覆日期屆滿之日起 7日內,買方須按本約定辦理交納税費的手續。

第十四條 其他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致合同目的不能實現,守約方有權選擇定金罰則或要求對方支付該房地產總價款百分之 10%的違約金。

第十五條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約定履行合同的一方當事人應當及時告知另一方當事人,並自不可抗力結束之日起15日內向另一方提供證明。

第十六條 本合同與其他文件的衝突解決

買賣雙方在本合同簽訂之前的承諾及協議,如有與本合同不相符的,以本合同為準。

第十七條 合同附件

本合同共有附件 份。合同附件為本合同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條 法律適用與糾紛解決

因本合同發生糾紛,由買賣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採取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向成都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房產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九條 合同數量及持有

本合同一式 4 份,賣方1 份,買方 1份,其他交有關部門,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買賣雙方簽署後立即生效。

賣方(簽字): 買方(簽字):

年月日 年月 日

附件一:

雙方其他約定:

一、關於水、電、天然氣交接

1、交付方方只對以下記錄之前的水、電、氣使用額度承擔責任:

經雙方共同確認水電氣分户表記錄,水錶交接讀數記錄截止於__________(噸),大寫:________________(噸);電錶交接讀數記錄截止於__________(度),大寫:________________(度);天然氣表交接讀數記錄截止於__________(立方),大寫:________________(立方)。

2、接收方對交接記錄之後產生的水電氣使用費用承擔負責,交付方自交接之日起不再對增加的水電氣使用負責。

交付方:

接收方:

租賃合同轉買賣合同篇7

目前聽到很多的同事跟我諮詢:某某在售房屋附有租約,而客户卻不願意承接該租賃關係,如果業主必須解除現存的租賃合同才能成就買賣合同,請問這種租賃合同到底可不可以解除如果解除了是否違背了“買賣不破租賃”的原則

首先,這個問題的探討有個前提:我們這裏所説的租賃合同必須是“合法,有效,現存”的租賃合同。即合法目的不能違法,例如租賃標的物業來從事違法犯罪活動,須在法律範圍內進行約定,例如租賃期限不能超過20年,超過部分無效,合同期限尚未屆滿。以下探討是在此前提下進行。

關於租賃合同的解除問題是個比較有爭議的問題,一部分人認為房子是業主的,業主想怎麼處理就怎麼處理,關租客什麼事所以可以解除(在這裏有必要解釋一下,是“業主的”法律的表敍是業主對該房屋享有所有權,而有所權是一種對世的,絕對的權利,即所有其他人都不得侵犯該權利)。另一部分人認為,“買賣不破租賃”,租客是基於合同關係合法取得租賃權利的,應該受法律保護,所以不能解除。

現在就想對上敍觀點表達一下自己的看法。本人認為這兩種觀點都有一定的道理,但都不完全正確。前一個觀點是以所有權否定租賃權,以絕對權否定相對權是沒有道理的。兩種權利只要合法都應該受法律保護。業主要出售租客承租的房屋,就與租客有很大的關係!那麼,後一個觀點就正確了嗎不完全正確!如前所敍:“合法租賃合同應該受法律保護”是正確的,所以合同能否解除要看具體情況。

在此要分兩類情況:如果合同約定了解除合同的條件(主要為違約責任,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損失賠償及通知等附隨義務),那麼合同就是可以解除的:如果合同沒有約定任何的違約責任,尤其是明確約定合同期限內不能解除合同的。如果是前一類合同,又怎麼解除合同業主應該根據合同的約定條件就可以解除了,視具體情況而定。而“買賣不破租賃”主要指一種租賃關係的承接,租賃標的出售後,原租賃合同對買受人句許生效。這與承接前後者承接後租賃關係的接觸並不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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