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作品創作者聘用合同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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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音樂作品創作者聘用合同參考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機: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

鑑於:

1.甲方是依法註冊成立並取得合法從事電影製作資格的法人單位,甲方決定聘用乙方為其計劃/正在攝製的電影片《_________》(以下簡稱電影片)創作音樂作品;

2.乙方具有創作音樂作品的能力,乙方同意接受甲方聘用。

甲乙雙方根據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特達成如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聘用乙方為電影片創作原創音樂,本條所稱原創音樂具體包括以下第___項(一項或數項):

1.電影片片頭音樂;

2.電影片片尾音樂;

3.電影片畫面同步音樂;

4.電影片的歌曲;

5.為電影片選擇相關的效果音樂;

6.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乙方應於____年____月____日起開始進行本合同第一條確定的相關音樂作品的創作,該日為乙方工作開始之日。

第三條 甲方應於本合同簽署之日起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電影片的導演工作台本和其他創作音樂作品所必需的資料,並向乙方介紹其對音樂的總體設想和要求。

第四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根據甲方提供的相關資料,勤勉、盡責、高效地進行音樂作品的創作。

第五條 乙方應於____年____月___日前完成並向甲方提供本合同第一條約定的音樂作品核心段落的小樣,甲方應於收到相關音樂作品小樣之日起___日內進行審核並與乙方協商進一步的修改方案並根據此方案完成本合同第一條約定的音樂作品。

第六條 甲方應在電影片剪定後為乙方提供全片的錄像帶或光盤,甲乙雙方據此確定本合同第一條約定的音樂作品。

第七條 乙方應於本合同第一條約定的音樂作品確定後___日內完成經雙方確定的音樂作品的創作,並向甲方提供音樂作品總譜/錄製成品光碟/數字錄音帶以及甲乙雙方所約定的相關音樂素材。

甲方應於接到乙方上述音樂作品之日起___日內進行審核並將審核結果通知乙方,若甲方未在此期限內將審核結果通知乙方,視為甲方對乙方的創作成果予以認可,期限屆滿,乙方工作即告結束。

若甲方經審核認為乙方創作的音樂作品不需要再行修改的,接到甲方的相應通知之日乙方的工作結束。若甲方經審核認為乙方創作的音樂作品仍需再行修改的,乙方應於接到甲方相應通知之日起___日內按甲方要求對音樂作品進行最後一次修改並將最終的音樂作品向甲方提交,向甲方提交最終音樂作品總譜/錄製成品光碟/數字錄音帶以及甲乙雙方所約定的相關音樂素材之日乙方的工作結束。

八條 甲方應於本合同簽署之日向乙方支付定金¥___元,本合同得以實際履行之日即乙方工作開始之日,此定金自動轉為甲方向乙方支付的酬金。

若因甲方原因導致本合同未得以實際履行,甲方無權要求乙方返還定金;若因乙方原因導致本合同未得以實際履行,乙方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九條 甲方應向乙方支付___(税前/税後)酬金¥____元,酬金的支付時間按下列第___種方式確定:

1.乙方工作開始之日起_日內支付全部酬金的百分之___(¥___元,包含已支付的定金),乙方交付音樂作品核心段落的小樣之日起____日內支付全部酬金的百分之____(¥_____元),其餘酬金即全部酬金的百分之___(¥___元)於乙方工作結束之日起___日內支付;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甲方有權自行決定是否採用乙方創作的音樂作品,乙方不得干涉。

第十一條 乙方創作的音樂作品的著作權由____(甲方/乙方)享有。

第十二條 若電影片採用了乙方創作的音樂作品且乙方完全履行了本合同中的義務,乙方依法享有在電影片和相關衍生產品中的署名權。乙方署名的格式、具體位置及字體大小詳見本合同附件一。

第十三條 甲方有權將乙方創作的音樂作品自行或聘用他人予以錄製並應用在電影片、電影片的衍生產品、電影片的宣傳片或預告片以及電影片的其他宣傳活動中。

第十四條 甲方有權無償使用或授權他人使用乙方的姓名和肖像,但此使用僅限於對電影片的宣傳之目的。

第十五條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電影片公映之前向任何第三方泄漏劇情、演員、拍攝進度等其所知曉的與電影片相關的一切信息。若本合同未生效,乙方不得泄露在簽約過程中知悉的甲方的商業祕密。

乙方若違反上述保密義務,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而遭受的經濟損失。

第十六條 乙方創作的音樂作品不得侵犯任何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著作權等合法權益,否則,乙方應承擔所有責任並賠償甲方因音樂作品侵權而遭受的經濟損失。

第十七條 乙方應於其工作結束之日起_日內將甲方依據本合同第四條 的規定向其提供的所有資料歸還甲方。不論因何原因造成甲方向乙方提供的相關資料丟失或毀損,乙方均不必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或其他責任。

第十八條 若在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受到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的義務在不可抗力事件持續的期限內自動中止,其履行期限自動延長,延長期間等同於中止期間,該方無需為此承擔任何責任。

提出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在發出通知後的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發生以及持續期間的充分證據。雙方應就不可抗力立即進行協商,尋求一項雙方認可的解決方案,盡力將不可抗力造成的影響降至最低。

本合同中“不可抗力”縣指不能避免或不能克服、使得本合同一方部分或完全不能改選本合同的客觀情況,包括但不限於地震、颱風、洪水、火災、戰爭、罷工、政府行為、法律規或其適用的變化等。

第十九條 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持續超過____天且未達成雙方認可的解決方案,任何一方皆可通過書面形式通知對方而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條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通過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的合法監護人而解除本合同:

1.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第六條或第七條的規定完成並交付音樂作品,經甲方催告後____日內仍未完成並交付;

2.乙方部分或完全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致使其不能繼續履行本合同;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一條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通過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而解除本合同:

1.甲方拖欠乙方酬金累計達到乙方全部應得酬金的百分之____;

2.甲方破產、解散或被依法吊銷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無權利、義務承受人的;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在下列任一情形下終止:

1.乙方工作結束之日本合同終止;

2.甲乙雙方通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合同;

3.甲方或乙方依據本合同第十九條、第二十條或第二十一條的規定解除本合同;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三條 除本合同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情形之外,甲乙雙方皆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四條 甲方未履行或未按約定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應分別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具體如下:

1.若甲方未如期向乙方支付酬金,每逾期一日,應向乙方支付逾期酬金的百分之____作為違約金;

2.若未出現本合同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情形,甲方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不論音樂作品的創作進度如何,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尚未支付的酬金;

3.若乙方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的規定解除本合同,不論音樂作品的創作進度如何,甲方均應向乙方支付尚未支付的酬金;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五條 乙方未履行或未按約定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應分別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具體如下:

1.乙方未依據本合同第六條或第七條的規定按時完成並交付音樂作品,每逾期一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元;

2.若未出現本合同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情形,乙方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應退還甲方已向其支付的酬金並賠償甲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經濟損失;

3.若甲方根據本合同第二十條第一項的規定解除本合同,乙方應退還甲方已向其支付的酬金並賠償甲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經濟損失;

4.若甲方根據本合同第二十條第二項的規定解除本合同,乙方無需返還甲方已向乙方支付的酬金,亦無需賠償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有關經濟損失,但甲方不必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的規定繼續支付酬金,且有權使用乙方現有的工作成果;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條 甲方或乙方依據本合同第十九條的規定解除本合同,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十七條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等,均應按照本合同扉頁所列明的通訊地址、傳真以郵寄或傳真方式送達;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通過傳真方式的,在發出傳真時視為送達;以郵寄方式的,掛號寄出或者投郵當日視為送達。

第二十八條 未經甲乙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不得對本合同進行更改。

第二十九條 事先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一方不得將其在本合同中的權利或義務全部或部分轉讓給任何第三方。

第三十條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種方式解決:

1.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按照提交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甲乙雙方均有約束力;

2.任何一方均有權向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文本由______(甲方/乙方)提供,其已採取合理的方式提請對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責任的條款並予以説明;甲乙雙方對本合同各條款的內容均充分理解並經協商達成一致同意。

第三十三條 本合同附件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四條 未盡事宜,由雙方當事人另行協商確定。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由雙方當事人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自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乙方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_____簽署。

甲方:(蓋章)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________

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_____年____月_____日

注:本合同同樣適用於電視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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