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業合同範本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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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業合同範本7篇

行業合同範本篇1

甲方:(買方)

法定代表人:

電話:

乙方:(賣方)

法定代表人:

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的規定,甲乙雙方協商簽訂如下合同:

第一條合同標的要求:

1、甲方同意從乙方購買,乙方同意出售附件所列餐飲設備。

2、產地:詳見附件。

3、質量標準:

乙方提供的設備為原廠行貨,符合原廠行貨的技術標準。

第二條合同價款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所列各項目的總價款為人民幣: 58117¥大寫:五萬八千壹佰壹拾柒

2、支付方式:按以下方式確定付款時間

⑴ 自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

⑵ 於年月日內

第三條交貨時間

1、交貨時間:按以下方式確定交貨時間

⑴ 自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

⑵ 於年月日內。

2、交貨地點:甲方負責將貨物指定的地點並卸貨。

甲方指定地點:

接貨人:電話 :

3、乙方負責包裝貨物,包裝標準:

乙方負責裝貨費用,將所有設備裝置甲方提供車輛上為準。

第四條設備的安裝與驗收:

1、甲方在全部設備簽收後3個工作日內驗收完畢。甲方在驗收中,如果發現產品不合規定,應在3天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乙方在接到書面異議後,應在2個工作日內負責處理。

2、甲乙雙方應於到貨後在雙方有關人員監督下對設備進行驗收。如果5個工作日內因甲方原因沒有驗收,則視為該批設備驗收合格。

3、甲方在開箱清點時,如發現外包裝完好無損,但箱內設備發現短缺,損壞或不符合合同規定,乙方應及時補足,由此引起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4、乙方負責進行設備的安裝、調試

5、正常交付使用後乙方將不再承擔維護和修理的義務。

第五條其他:

1、本合同所涉及的各款項均以現金方式結算,本合同所涉及付款日期均以日期為準。

2、對本合同條款的任何變更、修改或增減,須經雙方授權代表簽署書面文件,成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所有的日期,除已有明確規定外,凡直接送達的,以收件人簽收日期為準;郵件送達的,以郵局郵戳日期為準。

4、本合同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除服務條款外有效期至合同執行完畢。

5、本合同共有附件1份及相關資料,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6、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二份,乙方二份。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簽約日期:簽約日期:

行業合同範本篇2

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 文化程度: 出生年月: 年月 日身份證號碼:聯繫電話: 家庭住址: ______

因甲方工作需要,聘用乙方為勞動合同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及其它相關法規、政策,經雙方協商同意簽定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自 年月日到 年月日(試用期月日到月日)。

二、工作內容:

乙方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在 部門任 職務。如因客觀情況發生變化,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崗位和工作內容。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甲方根據國家相關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保障乙方的勞動安全和身體健康。

四、教育和培訓: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文明禮貌、遵紀守法以及安全衞生制度和操作規程、技術業務知識的教育和培訓。乙方必須接受崗前培訓。

五、工作時間和勞動報酬及福利待遇:

1、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及依企業經營特點制定的工時制度。確因工作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由甲方支付相應的加班補貼。

2、 乙方的工資待遇在不低於**政府確定的最低工資標準前提下,由甲方按公司確定的分配製度確定。

① 按甲方現行工資制度確定乙方試用期為個月,試用期月工資為元,試用期滿後月工資為 元(包括各類津貼)。月度及年終業績業績獎金按公司和與其它部門獨立核算規定執行,其它獎金等發放按公司規定及經營狀況確定,中途離職者,取消本月以及年終所有獎金。

② 甲方實行新的工資制度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時,乙方的工資待遇按甲方規定予以調整。

③ 甲方固定工資發薪日期為每月12日,浮動工資和月度獎金髮薪日期為每月20日。

六、勞動紀律:

乙方應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如乙方違反,甲方有權給予批評、教育、處罰,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保密條款:

乙方在合同期間或合同期滿後12個月內不得泄露、竊取甲方商業祕密;不得去相同行業的企業從事相同或類似崗位的工作。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與不得解除的規定:

1、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變更、終止。

2、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單方解除合同:

① 在試用期間,發現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②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③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④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的。

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① 因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適當工作的;

② 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③ 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④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① 在試用期內的;

② 甲方以暴力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③ 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④ 乙方因其它情況需要辭職,需在一個月前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5、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隨意解除勞動合同:

① 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② 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③ 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九、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1、 甲方擅自解除合同,應當償付乙方違約金____________ 元。

2、 乙方擅自解除合同,應賠償甲方為其支付的職業技術培訓費,並償付給甲方違約金

______________元。

十、甲方在經營狀況良好的情況下,可以為乙方購買的意外傷害保險。

十一、勞動爭議

甲、乙雙方履行本合同和因辭退、除名、開除乙方發生勞動爭議時,可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若雙方不能協商解決的,可由爭議的一方向企業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不服從仲裁裁決的一方,可在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天內,向義烏市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十三、其他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兩份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勞動法》、《浙江省勞動合同管理辦法》和甲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相悖時,以國家法規政策為準。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行業合同範本篇3

用人單位(甲方):

職 工(乙方):xx 地 址(甲方):xx

廣州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印製

使 用 説 明

一、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應認真閲讀本合同書。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二、本合同必須由用人單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託代理人)和職工(乙方)親自簽章,並加蓋用人單位公章(或者勞動合同專用章)方為有效。

三、本合同中的空欄,由雙方協商確定後填寫清楚;不需填寫的空欄,請打上“/”。

四、乙方的工作崗位應當參照國家規定的職業分類和技能標準明確約定,也可在本合同第十二條中約定變更崗位的範圍及條件。

五、工時制度分為標準、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三種。如經批准實行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應當在第十二條中約定其具體內容。

六、本合同的未盡事宜,請在第十二條中列明,或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另行簽訂的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一併履行。

七、本合同書用鋼筆填寫,必須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並不得擅自塗改。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職工):

名稱: 姓名: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身份證號碼: 萬 慶 户籍地址: 經濟類型: 民營企業通訊地址:廣州市天河區軟件園通訊地址: 建中路66號東座三樓

聯繫人: 電話:85578877 聯繫電話: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和國家、省市的有關規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1 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20xx年06月26日起至20xx年06月25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 /年 / 月 / 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從 / 年 / 月 / 日起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止,並以完成 / 工作任務為標誌。

(二)雙方同意本合同有效期的前 兩 個月為試用期。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乙方的工作內容: 。

(二)乙方工作地點: 。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

標準工時制的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二)甲方執行法定的及企業依法自行補充的有關工作、休息、休假制度,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節日假、年休假、婚假、喪假、產假、看護假等假期。

四、勞動報酬

(一)甲方根據本單位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製度,確定乙方轉正後的正常工資為¥: 元/月(以此作為日均工資的計算基數),其餘各類補助、浮動獎金等發放按公司規定及經營狀況確定。乙方試用期的正常工資為¥: 元/月。

(二)甲方每月 8日向乙方支付工資。

五、社會保險

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依法享受相應的社會保險待遇。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

甲方為乙方提供勞動作業所需場所和設備,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一)符合《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條件或者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或者解除本合同。

(二)除因乙方不勝任工作,甲方可以依法適當調整其工作內容外,變更本合同,雙方應當簽訂《變更勞動合同協議書》。

(三)《勞動合同法》規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終止本合同。

八、經濟補償金、醫療補助費的發放

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經濟補償金、醫療補助費等發放按《勞動合同法》和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九、違反本合同的責任

(一)甲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當依法承擔違約責任:

1、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2、/

(二)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向甲方支付賠償金。賠償金按違約方實際造成的損失計算,賠償的範圍包括:甲方為乙方支付的教育培訓費用,及其他各種費用,包

括但不限於培訓、保險、户口檔案的託管等費用;由於乙方違約而給甲方生產經營造成的所有損失;雙方約定的其他費用。

1.未按規定,單方面解除本合同或者不履行本合同的;

2.嚴重違反國家和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而導致的開除、除名、辭退等行為;

3.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通知和送達

甲方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文書、資料等,均可以當面交付或以本合同所列明的通訊地址履行送達義務。乙方如果遷址或變更電話,應當在遷址或變更電話後15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十一、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的解決辦法

乙方認為甲方侵害自己合法權益的,可以先向甲方提出,或者向甲方工會反映,尋求解決。無法解決的,可以向就近的勞動行政部門投訴。屬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自爭議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者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二、本合同的條款與國家、省、市的新頒佈的法律、法規、規章不符的,按新的法律、法規、規章執行。

十三、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1.甲方應嚴格按照國家和廣州市的各種勞動法規規定保障乙方的各種權益。

行業合同範本篇4

轉讓方(甲方):

身份證:

受讓方(乙方):

身份證:

房東(丙方):

身份證號:

甲方經營的____餐廳,位於__________,各種有效證件以及與建築面積為____平方米,此餐廳原系甲方個人獨資經營(具獨資經營承諾書),並保證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賃合同中所享有的權利與義務。

該餐廳的所有權證號碼為____,產權人為丙。丙方與甲方簽訂了租賃合同,租期到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月租為____元人民幣。餐廳交給乙方後,乙方同意代替甲向丙方履行該租賃合同,每月交納租金及該合同約定由甲方交納的水電費等各項費用,該合同期滿後由乙方領回甲交納____的押金,該押金歸乙方所有。

甲乙雙方在達成合夥經營xx餐廳意向後,甲方將xx餐廳的自有100℅股權,向乙方轉讓50℅。依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為了保證甲乙雙方的利益,就xx餐廳股權轉讓達成如下協議條款:

一、甲方自願將位於____________的xx餐廳50℅的股權轉讓給乙方。由甲乙雙方共同經營,共負盈虧,共擔風險。

二、轉讓的範圍:餐廳內外裝修、全部的設施、設備及經營範圍等,(祥見清單)。轉讓後其餐廳的財產為雙方共同所有各佔50℅。

三、轉讓價格:

1、轉讓範圍的財產50℅的折價

2、在合夥期間給甲方的廚師技術補貼費

3、甲方已辦理在該地經營餐廳的衞生,工商,消防等合法證照、手續的補貼費,經雙方協商轉讓該餐廳50℅的股權折價為15萬元人民幣(拾伍萬)。

四、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乙方在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日正式接受並參與餐廳的經營範圍管理,

1、甲方負責與房屋出租房_____聯繫,並由甲乙雙方與出租房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2、在乙方正式接手之前的所有債權債務均由甲方承擔。

五、股權轉讓費的付款方式:

1、本協議由甲乙雙方簽字生效後,乙方向甲方支付12萬元,其餘部分3萬元在4月25日支付。

六、違約責任,如一方違約支付另一方違約金10萬元。

七、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八、糾紛或爭議解決:如發生糾紛或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訴訟人民法院裁決。

九、本合夥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轉讓方:_________

受讓方: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行業合同範本篇5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地址:

性質:

娛樂、酒店、商業行業勞動合同書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地址:

性質: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湖南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印製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和工作內容

第一條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限為 年(月)。

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限為 天。

第二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 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二、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 工時制。

(一)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二)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

(三)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 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六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七條 甲方不得招錄用未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並按國家規定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

八條 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衞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九條 甲方每月 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於 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 元。(試用期間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同工種、同崗位職工工資的80%)。甲方支付的工資應不違反國家有關最低工資的規定。

第十條 實行計時或崗位工資的,每月標準工資為 元。

實行計件工資的,每月底薪為 元,計件單價為 元或完成工作額的 %提成。

第十一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支付不低於工資150%的工資報酬,每小時加班加點工資為 元。

公休日安排乙方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200%的工資報酬,每小時加班加點工資為 元或每個工作日加班加點工資為 元。

法定休假日安排乙方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300%的工資報酬,每小時加班工資為 元或每個工作日的加班工資為 元。

第十二條 甲方安排乙方在每日22時到次日6時工作的,每個工作日夜班補貼 元。

第十四條 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歇業,未超過一個月的,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超過一個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應按不低於當地失業保險標準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費。

第十五條 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喪假等假期期間,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標準,或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六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有關手續。

第十七條 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各項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1、

2、

3、

六、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第十九條 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

第二十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衞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第二十一條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安排違法、不道德或損害乙方身心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第二十二條 乙方應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甲方對乙方的個人資料,未經乙方的同意,不得公開和泄露。

第二十三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行政處理、經濟處罰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二十四條 訂立勞動合同時,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牟取不正當利益,不得向乙方收取抵押金、抵押物、保證金、定金或其他財物,不得要求強迫乙方集資入股,也不得扣押乙方的身份證等證件。

第二十五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或解除本合同。

二十六條 甲方解除本合同,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錄用條件為: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的。

第二十七條 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應當支付相應的勞動報酬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後,未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仍存在勞動關係,乙方要求續訂勞動合同,雙方就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協商不一致時,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從簽字之日起不得少於 月,乙方符合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三十條 甲方違反方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從發薪日第 日起,每天按拖欠乙方本人工資額的 %賠償乙方損失,直至支付工資之日止,與工資一併發給乙方,同時,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本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一條 甲方解除乙方勞動合同,除本合同第二十六條規定情形外,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二條 乙方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的約定解除本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1、由甲方出資培訓和招接收的人員,為其支付培訓費和招收錄用費;

2、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4、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九、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三十三條 當事人一方違反本合同時,應承擔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元。

第三十四條 其他違約責任

十、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三十五條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六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不願調解或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其 他

第三十七條 以下專項協議和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

(二)

(三)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與今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等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四十條 乙方確定下列地址為勞動關係管理相關文件、文書送達地址。如以下地址發生變化,乙方應書面告知甲方。

(特別提示:以上條款內容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前,均應事先仔細閲讀,並詳細瞭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內容,雙方簽字後即行生效。)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託代理人):(簽名)

年 月 日

乙方:(簽名)

年 月 日

鑑證機關:(蓋章) 鑑證人:(簽章)

年 月 日

勞 動 合 同 續訂 書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續訂 年 月 日簽訂的勞動合同,續訂類型為 期

限合同,期限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蓋 章) 乙方 (簽名)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勞 動 合 同 變更 書

經甲乙雙方平等自願、協商同意,對 年 月 日簽訂的勞動合同書作如下變更:

甲方 (蓋 章) 乙方 (簽名)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行業合同範本篇6

(一)甲方

註冊地址: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二)乙方

性別:

出生年月: 年 月 日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教育程度(學歷):

户籍類型(非農業、農業):

現住地址: 郵政編碼:

户籍地址: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緊急聯繫人: 聯繫電話 :

本合同是確立甲乙雙方勞動關係成立的法定依據

(一) 乙方聲明在訂立本合同時,已經對甲方有關規章制度等有了充分了解。

(二) 乙方保證訂立本合後承認和遵守甲方的有關規章制度的規定。

(三)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公司規章制度如有修改的,按修改後的制度執行。

第二條 合同類型與合同期限

(一) 本合同期限類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本合同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終止。

(二) 本合同有效期屆滿,如雙方未重新訂立有關聘用合同,或者未延長續簽(變更)本合同的期限的,本合同即對雙方不再發生法律約束。

第三條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乙方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同意在 部門從事 崗位工作,基本工作內容為: 。具體可參見相應崗位的《崗位職責説明書》。

(二)乙方工作地點: 完成工作。根據甲方的工作安排,乙方同意工作地點相應調整。

(三)合同期,乙方同意甲方根據經營情況、工作需要,以及乙方的工作能力和表現、業績、考核結果,安排和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職務和相對應的工資級別,乙方自願服從甲方的管理和安排。

(四) 本合同有效期限內,乙方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兼任其他企業、事業單位及國家機關的其他工作。

(五) 本合同期限內,乙方從事工作所產生的職務工作成果包括但不限於著作權和知識產權等的一切權利由甲方享有。

(六)乙方未經甲方授權和指派,擅自以甲方的名義辦理的有關事宜,非經甲方追認,甲方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因此產生的一切後果,由乙方獨立承擔。

第四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方執行標準工時制度,乙方每天平均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平均工作不超過40小時。

(二)公司原則上不提倡安排員工加班,乙方如需加班應嚴格按照《加班管理制度》的相關規定執行,徵得甲方同意,甲方依據加班申請依法給予乙方相應補償,未經甲方批准的超出工作時間之外的行為,不屬於加班行為,乙方無權要求加班費。

(三)乙方因自身原因早到晚走的,以及自身工作原因未能完成甲方安排在正常工作日的工作而自行加班的,屬於個人自願行為,不屬於公司規定的加班。

(四)涉及法定休假日調休事宜,按照甲方《考勤與休假管理制度》相關規定執行。

(五)乙方工作滿一年以上可以享有規定的帶薪年休假。

第五條 勞動報酬(若非特別説明,均為税前工資)

(一)甲方每月15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乙方在試用期期間月工資為 元,正式錄用後月工資為 元。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執行,甲方在每次薪酬變動時均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二)甲方有權根據實際經營狀況、規章制度、以及乙方工作年限、獎懲記錄、崗位變化等調整乙方的工資待遇。

(三)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甲方在以下情況有權扣除乙方相應額度的工作報酬。

1、因乙方的過失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

2、乙方違反管理制度的。

3、甲方按照有關規定對乙方工作進行考核評價,考核評價結果需扣除工作報酬的。

4、雙方約定的其他情況。

第六條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當地政府規定的法定社會保險,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勞動保障部門所屬社會保險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應繳納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和當地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三)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和當地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四)乙方的福利待遇按國家及甲方的規定執

第七條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衞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二)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三)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第八條 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一)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甲方制定的工作紀律和其他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領導、管理和指揮、遵守職業道德、保守甲方商業祕密和知識產權;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有關業務技術及各項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二)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或規章制度、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合同及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並可依據具體情況、悔過程度決定是否解除本合同。甲方因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或各種規章制度、勞動紀律解除勞動合同的,無須支付任何經濟補償,並可追究乙方相關的法律責任。

第九條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隨時解除或變更。

(二)任何一方單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三)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通知解除本合同,並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甲方提前三日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2、嚴重違反甲方依法制定的員工手冊或規章制度的;

甲、乙雙方再次確認:如下所涉內容均系用人單位的重大“規章制度”,出現如下情況之一,即構成乙方“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除甲方有權隨時解除勞動合同、乙方無權獲得任何經濟補償金之外,乙方並需另行賠償因此而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依法追究乙方的刑事責任:

(1)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並未終止與其他僱主訂立的所有勞動合同以及其他聘用合同;或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同時受聘於兩個或兩個以上僱主。

(2)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向甲方提供的其個人資料是虛假的,包括但不限於:離職證明、身份證明、户籍證明、學歷證明、體檢證明等是虛假或偽造的;應聘前患有精神病、傳染性疾病及其它嚴重影響工作的疾病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應聘前曾受到其它單位記過、留用察看、開除或除名等嚴重處分或者有吸毒等劣跡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應聘前曾被勞動教養、拘役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等。

(3)乙方未能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乙方應當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應對所有與甲方有關的信息(包括但不限於財務、客户、產品、銷售等信息)予以保密,未經甲方總經理批准不得將甲方的有關資料(包括但不限於複印件、電子資料)帶離工作場所、不得擅自傳播和拷貝甲方的有關資料。當乙方離開公司時,應歸還所有屬於公司的文件、物品。乙方應當應甲方要求,適時的與甲方簽訂信息所有權協議或保密信息協議,進一步完善對甲方商業祕密的管理。

(4)乙方嚴重違反員工手冊的規定。乙方在此承諾:本合同簽訂前,已經熟讀員工手冊內容,並且員工手冊如有更新,乙方自願完全遵守。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5000元(含)以上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損失5000元以上的,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違反《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勞動教養、公安機關收容教育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甲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甲方未及時足額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此處“及時”指的是:在乙方全面履行勞動合同的前提下,甲方按本合同約定和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按本合同的約定向乙方足額支付勞動報酬,如遇乙方違反勞動合同、勞動紀律,或遇不可抗力、節假日順延支付等情況,不視為“未及時”;

3、甲方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因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期限延續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即行終止, 雙方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

1、本合同期滿的;

2、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3、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4、乙方被開除、除名、辭退的,勞動合同自行解除;

5、合同期滿且雙方不能就相同勞動條件的續簽達成一致的;

6、乙方享受基本養老待遇、退休、宣告死亡、宣告失蹤、死亡的;

7、乙方暫時無法履行合同的義務,但仍有和可能有繼續履行條件的,包括但不限於乙方涉嫌違法犯罪,被公安、國家安全或者司法機關限制人身自由的、乙方因脱產學習與進修、執行有關部門的公益性任務等原因而不能正常履行本合同超過7天的;

8、乙方應徵入伍或者履行國家規定的其他法定義務的;

9、法律、行政法規以及甲方《員工獎懲條例》規定的其他情形。

(六) 如果乙方欠付甲方任何款項或給甲方造成任何經濟損失或依照法律法規規定和本合同約定應承擔的賠償責任,甲方有權從乙方的工資、獎金及津貼、補貼等(不限於此)中做相應的扣除,但該扣除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不夠扣除的,甲方仍然有權就剩餘部分向乙方追償。

(七)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或是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不享受經濟補償金,並應賠償甲方以下損失:

1、甲方招收錄用乙方所支付的費用;

2、甲方為乙方支付的培訓費用;

3、對甲方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十條 勞動爭議處理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甲方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一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一)甲方的規章制度屬本合同的主要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規章制度的具體內容包括但不限於:員工手冊、考勤與休假制度、薪酬管理制度、加班管理制度、崗位職責説明書、培訓服務協議、保密和禁業限制協議等。

(二)乙方同意,在其處於聯繫障礙狀態(包括但不限於乙方因病住院、喪失人身自由等情形)時,委託本合同首頁的“緊急聯繫人”作為乙方的受委託人,該受委託人享有接受和解與調解,代領、簽收相關文書的權限。

(三)乙方確定下列地址為勞動關係管理相關文件、文書的送達地址。甲方有關書面文件、通知無法直接送達給乙方時,乙方確認該地址為郵寄送達地址,甲方交付郵遞即視為送達。

地址:

(四)勞動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 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行業合同範本篇7

編號

娛樂、酒店行業勞動合同書

(示範文本)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住所:

性質: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湖南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印製簽約須知

1、用人單位不得招用未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

2、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應保證向對方提供的與簽訂、履行勞動合同有關的各項信息真實、有效。

3、勞動合同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4、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工資不得低於本地最低工資標準。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150%的工資報酬;安排勞動者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200%的工資報酬;安排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300%的.工資報酬。

5、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舉報、投訴,或者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

6、因履行勞動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依法向勞動爭議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也可以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年內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按規定向人民法院起訴或申請撤銷。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類型和期限

第一條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法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其中試用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期限為天。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崗位(工種)工作。乙方的工作地點為。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地點。

第三條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乙方實行工時制。

(一)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為(不超過八小時),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二)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

(三)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沒有安排補休的,應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六條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甲方應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四、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七條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八條乙方所在崗位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為

第九條甲方將採取以下職業危害防護措施:

第十條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第十一條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衞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十二條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五、勞動報酬

第十三條甲方每月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於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元。甲方支付的工資應不違反國家有關最低工資的規定。

第十四條實行計時或崗位工資的,每月標準工資為元。

實行計件工資的,每月底薪為元,計件單價為元或完成工作額的%提成。

第十五條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支付不低於工資150%的工資報酬,每小時加班加點工資為元。

公休日安排乙方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200%的工資報酬,每小時加班加點工資為元或每個工作日加班加點工資為元。

法定休假日安排乙方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300%的工資報酬,每小時加班工資為元或每個工作日的加班工資為元。

第十六條甲方安排乙方在每日22時到次日6時工作的,每個工作日夜班補貼元。

第十七條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歇業,未超過一個月的,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超過一個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應按不低於當地失業保險標準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費。

第十八條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喪假等假期期間,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標準,或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六、社會保險

第十九條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具體繳納比例和方式為:

(一)基本養老保險由甲方按單位繳費基數20%的比例、乙方按個人繳費基數8%的比例繳納;

(二)基本醫療保險由甲方按單位繳費基數%的比例、乙方按個人繳費基數%的比例繳納;

(三)失業保險由甲方按單位繳費基數2%的比例、乙方按個人繳費基數1%的比例繳納;

(四)工傷保險由甲方按單位繳費基數%的比例繳納,乙方不繳納;

(五)生育保險由甲方按單位繳費基數%的比例繳納,乙方不繳納。

第二十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乙方工傷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法規執行。

第二十二條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各項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二十三條訂立勞動合同時,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牟取不正當利益,不得向乙方收取抵押金、抵押物、保證金、定金或其他財物,不得要求強迫乙方集資入股,也不得扣押乙方的身份證等證件。

第二十四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二十五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六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並可不予支付經濟補償金。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錄用條件為:①

2、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

具體情形為:①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具體情形為:①

4、與其他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與甲方簽訂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的。

第二十七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額外支付一個月工資,並需依法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三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八條甲方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説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並依法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九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條規定終止、解除本合同:

1、從事接觸職業病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達到國家規定不得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等級的;

3、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5、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復員退伍義務兵和建設徵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7、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8、擔任集體協商代表在履行代表職責的;

9、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其他情況的。

第三十條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甲方應當支付乙方相應的勞動報酬、繳納社會保險,同時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

1、未按照本合同約定為乙方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與乙方簽訂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乙方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7、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害乙方人身安全的。

第三十一條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如果乙方在試用期內的,應提前三天通知甲方。

第三十二條本勞動合同期滿,勞動合同終止。如因甲方不同意續訂或甲方以低於本合同約定的條件續訂,乙方不同意續訂,導致本合同終止的,甲方需依法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或者死亡、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失蹤,勞動合同終止。甲方可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消或者甲方提前解散,勞動合同終止。甲方需依法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三條甲方與乙方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當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15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八、經濟補償金標準

第三十四條本合同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條、第三十條、第三十二條第一、三款涉及的經濟補償金,甲方應按乙方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1年支付1個月工資的標準向乙方支付。6個月以上不滿1年的,按1年算;不滿6個月的,向乙方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月工資是指乙方在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

乙方月工資高於所在地職工月平均工資3倍的,其經濟補償金的支付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五條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其醫療補助費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九、賠償辦法

第三十六條甲方違反規定解除或終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的,甲方應當繼續履行;乙方不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標準按本合同第三十四條規定的經濟補償金標準的二倍支付。

第三十七條乙方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損失,具體標準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十、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三十八條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九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不願調解或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其他

第四十條以下專項協議和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

(二)

(三)

第四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與今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等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二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四十三條乙方確定下列地址為勞動關係管理相關文件、文書的送達地址。如以下地址發生變化,乙方應書面告知甲方。

(特別提示:以上條款內容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前,均應事先仔細閲讀,並詳細瞭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內容,雙方簽字後即行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或

(委託代理人):(簽名)

年月日年月日

甲乙雙方自願申請勞動合同鑑證的,應當在勞動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十日內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辦理鑑證手續。

鑑證機構蓋章:鑑證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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