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藥公司藥品委託運輸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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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藥公司藥品委託運輸協議

醫藥公司藥品委託運輸協議

甲方(承運方):_______運輸公司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委託方):___醫藥有限公司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倉庫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貫徹落實《藥品管理法》、《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以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確保藥品物流安全,保證醫藥商品質量,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委託甲方向客户運送藥品事宜,雙方達成以下一致意見,簽署本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甲方必須為經工商、交通運輸、税務等部門批准的合法物流運輸企業。


二、甲方必須向乙方提供營業執照、道路運輸許可證、税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等運輸資質文件複印件並加蓋甲方公章原印章。


三、甲方必須向乙方提供運輸車輛相關資料,駕駛員駕駛證及身份證複印件。


四、甲方運輸藥品應滿足以下要求:


1.甲方應當制定並嚴格執行符合要求的運輸標準操作規程,並採取有效措施保證運輸過程中的藥品質量與安全。


2.甲方按照乙方要求,自乙方倉庫提取藥品,每次承運藥品的數量、目的地等內容,以發運前乙方填寫的物流快遞單為準,乙方要求託運後,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拖延承運工作;如有特殊情況不能或廷後承運的應提前通知乙方。


3.甲方應當採取運輸安全管理措施,防止在運輸過程中發生藥品盜搶、遺失、調換等事故。


4.甲方應當嚴格按照外包裝標示的要求搬運、裝卸藥品。


5.運輸藥品應當使用封閉式貨物運輸工具,且在運輸藥品過程中,運載工具應當保持密閉。


6.甲方應當根據藥品的温度控制要求,應嚴格按照藥品外包裝箱上圖示方法進行存儲、運輸,確保藥品安全送達。其中要求陰涼的藥品應在整個運輸裝卸過程中均不得將藥品至於陽光下暴曬。


7.運輸藥品應當及時發運並按規定時間送達,防止因在途時間過長影響藥品質量。運輸藥品的時限約定:同城不超過1天,省內不超過3天,省外不超過5天(此天數以工作日計,國定假日不計)。逾期送達貨物的,甲方應及時與乙方溝通,説明情況,雙方積極尋求解決方案,避免擴大損失。送達貨物的日期以收貨人簽收日為準,每超過一天扣除1/5的運輸費用,以次類推。逾期15日以上仍無法送達的,乙方有權取消甲方全部或部分省份的承運資格。乙方將定期或不定期徵詢客户關於運輸質量問題的意見,並根據反饋意見(包括客户投訴),乙方有權取消甲方全部或部分省份的承運資格。


8.因甲方未遵照以上要求導致藥品出現質量問題(包括成分變質等內在質量和包裝破損、污染等外在質量)的,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五、甲方按照乙方要求,自乙方倉庫提取藥品,在規定期限內送至乙方指定客户的所在地。提貨時,甲乙雙方應盡共同檢查藥品外觀的義務,確保乙方託運的藥品外觀包裝完整,無破損、受潮等問題。確認無誤後在乙方的《藥品委託運輸單》上簽字確認所運輸藥品數量及質量。


六、乙方必須為為經工商、藥監、税務等部門批准的合法藥品經營企業。


七、乙方保證委託甲方運輸的藥品均符合國家相關規定,如因乙方運輸途中保管養護不當造成的質量問題,損失承擔具體如下:


(1)、貨物保險:當乙方在運單上註明要保險時,需要向甲方提供貨物的詳細清單,並經甲方驗證包裝及貨物簽字確認後方成立;投保費率為千分之五,最低保費為每票10元,賠償金額為實際價值受損金額;如貨物意外受損出險,甲方負責根據保險公司規定將賠款全部支付給乙方。


(2)、如乙方未經投保而貨物遺失:文件按500元每票賠償;貨物按首1KG內500元,續30元/KG的公式計算金額賠償。


(3)、如乙方未經投保而貨物內件遺失短少:如客户正常簽收,則甲方安全責任完成即貨物簽收後發現貨物有問題甲方不承擔責任;貨物到達後,外包裝完整,不予賠償;貨物到達後,外包裝破損,收件人必須現場驗貨且必須拍照稱重並在甲方人員在現場的時間內通知甲方處理,否則甲方不承擔責任。


(4)、在運輸過程中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貨物滅失、毀損,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八、乙方委託甲方運輸的貨物不得夾帶、匿藏危險物品和禁運物品。因夾帶、匿藏危險和禁運物品被查處,由乙方承擔全部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乙方委託甲方運輸的貨物,必須符合安全運輸要求。


九、運費結算方式:每月結算一次,對賬期為每月10至15日,付款期限為第一個月產生運費在第三個月內付清該月費運以此類推;乙方須在期限內將運費支付給甲方,否則按日1%的滯納金支付給甲方。


十、甲乙雙方均應對其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


十一、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十二、本協議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有效。




甲方(蓋公章):_________ 乙方(蓋公章):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年___月__日 簽訂日期:____年_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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