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合同優質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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辭職報告也叫辭職申請書,是可以解除勞動合同關係擬訂的一份文字報告,合同是建立在法律的依據之上的,所以我們必須要引起重視,下面是本站小編為您分享的房屋合同優質6篇,感謝您的參閲。

房屋合同優質6篇

房屋合同篇1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當事人:

委託人(甲方):______________

居間人(乙方):_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委託人與居間人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居間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委託事項

甲方委託乙方在委託期限內為其居間尋找符合以下條件的房屋(必備條件請在方格內劃鈎,參考條件請劃圈,未選條件請劃斜線)並協助促成其與出租人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坐落:______口;樓房為______室______廳______衞口;平房為______間口;無裝修口;一般裝修口;精裝修口;防盜門口;有線電視接口口;空調口;天然氣口;煤氣口;集中供暖口;土暖氣口;熱水器口;電話口;電視機口;電冰箱口;洗衣機口;上下水口;傢俱口_____口;樓層:_____口;結構:_____口;朝向:_____口;建築面積:______平方米口;月租金標準:_________元口;租期:______口;房屋用途:______口;

房屋權屬:____________

其他條件:____________

乙方還應提供以下服務:____________

第二條委託期限

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超過以上期限仍需要居間服務的,雙方另行簽訂居間合同或以書面形式將本合同委託期限延長。

第三條現場看房

乙方應陪同甲方到房屋現場看房。

乙方應當製作看房的書面記錄,列明房屋的具體地址、看房時間及其他事項。看房記錄需經甲方簽字確認,由雙方各執一份。

乙方為甲方尋找的房屋不滿足甲方提出的必備條件或者甲方不滿足出租人提出的特別條件要求的,甲方有權拒絕簽字並拒絕支付看房費。

第四條甲方義務

(一)應出示身份證____________等真實的身份資格證明;

(二)應對乙方的居間活動提供必要的協助與配合;

(三)應對乙方提供的房屋資料保守祕密;

(四)不得在委託期限內及期限屆滿後_____日內與乙方介紹的出租人進行私下交易。

第五條乙方義務

(一)應出示營業執照、房地產經紀機構資質證書等合法的經營資格證明;

(二)應盡力完成甲方的委託事項,按照本合同第一條甲方提出的條件為甲方尋找房屋,將處理情況及時向甲方如實彙報,為甲方看房和與出租人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提供聯絡、協助、撮合等服務,並促成甲方與出租人的房屋租賃合同成立;

(三)應保證為甲方提供的房屋資料已經事先核實,並且甲方滿足出租人提出的特別條件要求;

(四)不得提供虛假信息、隱瞞重要事實或與他人惡意串通,損害甲方利益;

(五)對甲方的經濟情況、個人信息、商業祕密等保守祕密;

(六)應保證為甲方介紹的出租人具有房屋所有權證書或對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權利的其他證明及身份證、營業執照等身份資格證明;保證出租房屋產權明晰,不存在所有權糾紛或者其他權利糾紛;

(七)收取看房費、佣金、居間活動費用的,應向甲方開具合法、規範的收費票據;

(八)本合同簽訂後,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收取任何名目的預收費用。

第六條委託事項的完成

“完成委託事項”是指完成本合同第一條所列全部委託事項。甲方與出租人未簽訂書面租賃合同,乙方僅為甲方提供信息,或為甲方看房並與出租人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提供聯絡、協助、撮合等服務的,均視為委託事項未完成。

第七條費用與佣金

(一)看房費

看房費是指乙方陪同甲方到房屋現場看房實際發生的費用。

看房費用由甲方承擔。看房費用為:每次______元。甲方可以一次性交納看房費用______元,可看房______次。

乙方完成委託事項的,甲方支付的看房費用費抵作佣金。

(二)佣金

佣金是指乙方完成委託事項後應得的報酬。

乙方完成委託事項的,甲方應按照實際月租金的______%向乙方支付佣金。

佣金應在甲方與出租人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後______日內支付。

佣金的支付方式:現金口;支票口;______。

委託事項未完成或未在委託期限內完成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佣金。

(三)居間活動費用

居間活動費用是指乙方為完成委託事項實際支出的必要費用(不包括看房費、佣金)。

乙方完成委託事項的,居間活動費用由乙方承擔。

非因乙方故意或過失導致委託事項未完成或未在委託期限內完成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支付必要的、合理的居間活動費用。乙方要求甲力支付下述費用的,應當如實列明,並出具相關票據,做出合理解釋。

除看房費、佣金和居間活動費用外。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其他任何費用(押金、信息費等);

八條轉委託

乙方將委託

事項全部或部分轉委託給第三人處理,應當事先徵得甲方的同意。

第九條本合同解除的條件

雙方可以以書面形式協商解除合同。

第十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反保密義務的,應按照______標準支付違約金;

(二)在合同第四條約定的期限內,甲方與乙方介紹的出租人私下成交的,應按照______的標準支付違約金,乙方仍有權取得約定的佣金;

(三)甲方未如約支付看房費、佣金、居間活動費用的,應按照____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四)乙方違反保密義務的,應按照______標準支付違約金;

(五)乙方怠於履行盡力義務的,不得向甲方要求支付看房費、佣金、居間活動費用;

(六)乙方提供虛假信息、隱瞞重要事實或有惡意串通行為的,除退還已收取的看房費、佣金、居間活動費用外,應按照______標準支付違約金。甲方除按約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付超出違約金以外的損失進行賠償。

(七)乙方為甲方介紹的出租人不具有房屋所有權證書或對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權利的其他證明或身份資格證明,或所介紹房屋存在所有權糾紛或者其他任何權利瑕疵的。除退還已收取的看房費、傭餘、居間活動費用外,應按照______標準支付違約金,甲方除按約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對超出違約金以外的損失進行賠償。

第十一條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解決(以下兩種方式只能選擇一種):

(一)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其他約定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經蓋章後生效。

第十四條合同一經生效,即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對合同內容進行變更或對未盡事項做出補充規定。變更或補充規定應當採取書面形式,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條本合同相關條款的約定是在不違背國家法律、法規和地方性法規的前提下做出的,如果國家法律、法規和地方性法規對委託人、居間人及出租人的資質、資格及其他有關方面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委託人(章):____________居間人(章):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簽約代表: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時間:____________合同簽訂時間:___________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_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

房屋合同篇2

一、房屋買賣合同的概念

房屋買賣合同是一方轉移房屋所有權於另一方,另一方支付價款的合同。轉移所有權的一方為出賣人或賣方,支付價款而取得所有權的一方為買受人或者買方。

二、房屋買賣合同的形式

房屋買賣合同標的額較大且系比較重要之合同,故法律規定應當採取書面形式訂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40條規定:“房地產轉讓,應當簽訂書面轉讓合同……”。《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28規定:“商品房銷售,當事人雙方應當簽訂書面合同。……”上述規定是認定房屋買賣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的法律依據。根據法律及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房屋買賣合同書面形式應包括如下類型:

(一)正式房屋買賣合同

正式房屋買賣合同是房屋買賣合同書面形式的基本類型,內容一般包括房屋買賣合同的基本條款,如房屋位置、結構、建築面積、價款及其支付期限、交房期限、質量標準、產權轉移登記等條款。儘管法律法規並未規定買賣雙方必須採用統一的房屋買賣合同文本,但在辦理產權轉移登記時,房屋產權登記機關往往要求使用建設主管部門統一制訂的規範的合同文本,否則,不予辦理備案、登記。但是,並不因為不使用統一合同文本而影響書面房屋買賣合同的成立和效力。實踐中,商品房買賣時,要求必須使用建設主管部門統一製作的格式文本。但在正式合同文本簽訂之前,多由開發商提供認購書、預訂協議等預約合同文本要求買受人簽署,其中有的預約合同已經具備本約性質,相當於房屋買賣合同。二手房買賣的合同形式未作統一要求,買賣雙方一般會根據協商一致的意見共同起草一份房屋買賣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並據此履行,在產權登記機關填寫的制式合同只作為登記文件使用。

(二)具備特定條件的預約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下稱商品房買賣司法解釋)第五條規定:“商品房的認購、訂購、預訂等協議具備第16條規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主要內容,並且出賣人已經按照約定收受購房款的,該協議應當認定為商品房買賣合同。”根據最高法院民一庭的觀點,商品房認購、訂購、預訂等協議是在開發商取得立項、規劃、報建審批手續至取得商品房銷售許可證之前簽訂的預約性質的合同(事實上預約合同的簽訂並不限於這個期間)。為保障交易安全,保護業主權益,促進簽約,規定具備合同實際履行條件的預約合同,應當認定為本約合同。筆者認為,司法解釋的本條規定,用意雖好,但效果一般,極易造成誤導。首先,《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16條規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主要內容多達13項,而認購書等預約合同均為開發商擬定的格式合同,同時具備該13項內容的可能性很少,買受人依據該條規定維護自身權益的機會並不多見。其次,認定合同性質的依據為合同內容,而非合同名稱。預約合同如果具備了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主要內容,理應認定為商品房買賣合同,不再具有預約性質。第三,“出賣人已經按照約定收受購房款”,表明買賣合同已經實際履行。即使預約合同未完全具備《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16條規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主要內容,只要標的物明確、價款確定,完全可以依據合同法的相關規定認定雙方房屋買賣合同成立。如果機械適用該條司法解釋的規定,就會導致依據合同法應當認定房屋買賣合同成立,而依據該條司法解釋則不能認定合同成立。(三)房屋買賣合同的其他書面形式。

?合同法》第11條規定:“書面形式是指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根據《電子簽名法》第3條第3款的規定,“涉及土地、房屋等不動產權益轉讓的”的文書,不適用“電子簽名、數據電文”。無疑排除了以“數據電文”為表現形式的房屋買賣合同。記載雙方房屋買賣意思表示的、以有形方式表現的信函等雙方往來資料,應當認定為其他書面形式的房屋買賣合同。有些情況下,沒有書面合同,也無法認定口頭合同存在,買受人以其持有的購房款收據或發票主張房屋買賣合同成立。此時,買受人持有的購房款收據或發票,既是書面合同形式,也是合同實際履行證據,如果收據或發票載明的房屋位置具體、房屋價款明確,應當認定雙方之間的房屋買賣合同成立。筆者認為,認定其他書面形式的房屋買賣合同成立,已有書面證據必須能夠證明三項事實:房屋買賣的意思表示、房屋具體位置和價款。

三、房屋買賣合同包括哪些主要條款

房屋買賣合同是指購房者各售房者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就房屋的買賣所簽訂的協議。房屋買賣合同應包括以下主要條款:

1、合同雙方當事人。買賣雙方的名稱(姓名)、地址、郵政編碼、聯繫電話。如果有委託代理人的話,那麼還包括委託代理人的名稱(姓名)、地址、郵政編碼、聯繫電話。

2、標的。標的是合同當事人雙方權利義務共同指向的對象。在房屋買賣合同中,標的就是房屋。這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房屋的坐落位置;

所買賣房屋的面積,應分別註明實得建築面積和所分攤的公用建築面積;

房屋是現房,還是期房;

房屋的配套設施和維修標準。

3、房屋的價格及付款時間約定。一般新建的商品房及預售的商品房都是按所買賣房屋的建築面積來計算房屋的價格,即約定每平方米建築面積的售價為多少元,然後用單價乘以建築面積來計算房屋所需支付的價款。舊房的買賣有時就直接約定每套房屋或每幢房屋所需支付的價款。在合同中一般要列一個付款時間進度表,買方按該進度表將每期所需支付的價款交付賣方。

4、交房期限。賣方應在某日期之前,將房屋交付買方。買方應在實際接收該房屋之日起,在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規定的期限內向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辦理權屬登記,賣方應給予必要的協助。或者由賣方代理買方進行上述工作。在交房的同時或一段時間後將房屋所有權證(所有權人為買方)交付買方,由買方支付有關的費用。

5、權利擔保。賣方保證在交付房屋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保證在交付時已清除該房屋上原由賣方設定的抵押權。如房屋交付後發生該房屋交付前即存在的權利糾紛,由賣方承擔全部責任。

6、違約責任。違約責任是違反合同的當事人應承擔的法律責任。違約責任的規定為督促當事人自覺而適當地履行合同,保護非違約方的合法權益,維護合同的法律效力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同時也能避免日後雙方互相扯皮的情況。在合同中應明確約定買方不按期支付購房款所應承擔的違約責任,賣方不按期交付房屋所應承擔的違約責任,以及賣方所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約定所應承擔的違約責任等。

7、合同雙方認為應當約定的其他事項。如房屋的保修責任、物業管理以及小區內公用配套設施等。

四、房屋轉讓過户手續和費用

房地產買賣雙方,應當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合同文本可以使用房屋土地管理局制定的示範文本,也可使用自制合同。使用自制合同的,當事人在過户申請前應委託經市房地局認定的法律服務機構進行預審,法律服務機構對符合規定的自制合同,提出預審合格意見。以下登記手續和費用作為參考,具體手續和費率[1]等根據當地政策規定確定。

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身份證明;

(三)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者房地產權證書;

(四)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項材料,可以是買賣合同、互換合同、贈與合同、受遺贈證明、繼承證明、分割協議、合併協議、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或者其他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

市、區、縣房地產交易管理機構受理過户申請後,應對買賣雙方提供的申請過户資料進行審核,審核內容如下:

一、當事人提供的材料是否合法、有效;

二、申請書填寫的內容與提供的材料是否一致、無誤;

三、房地產的權屬是否清楚,有無權屬糾紛或他項權利不清的現象,是否屬於《房地產轉讓辦法》規定不得轉讓的範圍;

四、受讓人按規定是否可以受讓該房地產;

五、買賣的房地產是否已設定抵押權;

六、買賣已出租的房地產,承租人是否放棄優先購買權;

七、買賣共有的房地產,共有人是否放棄優先購買權;

八、房地產交易管理機構認為應該審核的其他內容。

買賣雙方當事人對於市、區、縣房地產交易管理機構作出的不予過户決定有異議,可向市房地局申請行政複議,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房產過户的費用有下列幾項,但各地可能有出入:

1、契税:普通住宅:評估價*1.5%;非普通住宅:評估價*3%

2、個人收入調節税:(評估價-原購入價)*20%

3、營業税:住宅購入不滿兩年的:評估價*5.55%;非普通住宅購入兩年以上的:(評估價-原購入價)*5.55%;普通住宅購入兩年以上的免交。

4、房產交易費:房屋建築面積*6元/平方米

5、印花税:評估價*0.1%

6、房產證工本費:85元

7、土地證工本費:105元

8、交易評估費:評估價*0.3%

四、房屋買賣合同的法律特別規定

1.房屋買賣合同需要採用書面形式,買賣雙方需將買賣房屋的位置、面積、價金等約定於書面。

2.在城鎮買賣房屋之所有權須經房屋登記機構登記後,才發生轉移,如未登記,即使交付,也不發生權利轉移效果。

3.出賣共有房屋或出租房屋時,其他共有人或承租人享有同等條件下的優先購買權。

4、雙方當事人應當按照自願、公平及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將自己的意志強加給另一方。為體現雙方自願的原則,本合同文本相關條款後留有空白行,供當事人自行約定或補充約定。合同生效後,未被修改的文本打印或印刷文字視為雙方當事人同意內容。 5、本合同文本為買賣雙方自行成交所採用的示範文本,通過設立“專用賬户”的房地產經紀機構或交易保證機構劃轉交易結算資金的,所簽訂的《存量 房交易結算資金劃轉協議》應當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6、存量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時所涉及的主要税費包括但不限於:契税、印花税、土地出讓金(已購公有住房有此項)、綜合地價款(經濟適用住房有此 項)、營業税及附加、所得税、土地增值税等。

7、雙方當事人選擇申請仲裁解決爭議的,可以向北京仲裁委員會、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或註明全稱的其他仲裁委員會申請。

8、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數,並在簽訂合同時認真核對,以確保各份合同內容一致。

房屋合同篇3

出租方(簡稱甲方):_________

承租方(簡稱乙方):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甲方將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該房屋座落於_________市(縣、區)_________號,該房屋為_________室_________廳_________廚_________衞,門面_________間,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積_________平方米,裝修狀況_________。該房屋(已未)設定抵押。

第二條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為_________,乙方保證,在租賃期內未徵得甲方同意以及按規定經有關部門批准前,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用途。

第三條交驗身份。

(一)甲方應向乙方出示(身份證/營業執照)及_________等真實有效身份證明。

(二)乙方應向甲方出示(身份證/營業執照)及_________等真實有效身份證明。

第四條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共計_________年_________個月。

(二)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有意繼續承租的,應提前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向甲方提出(書面/口頭)續租要求,徵得同意後甲乙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第五條租金及付款方式。

該房屋每月租金為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萬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整)。年租金額為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萬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整)。

房屋租金按(月季)結算,由乙方在每月(季)的前_________天內交付給甲方。付款方式:_________。

第六條房屋租賃期限內,甲、乙雙方保證並承擔下列責任:

(一)甲方應承擔責任:

1、上述房屋符合出租房屋使用要求;

2、負責對房屋及其附着物的定期檢查並承擔正常的房屋維修費用。因甲方延誤房屋維修而使乙方或第三人遭到損失的,甲方負責賠償;

3、如需出賣或抵押上述房地產,甲方將提前_________個月通知乙方。

(二)乙方應承擔責任:

1、乙方如需對房屋進行改裝或增擴設備時,應徵得甲方書面同意,費用由乙方自理;

2、乙方如需轉租第三人使用或與第三人互換房屋使用時,必須取得甲方同意;

3、因使用不當或其它人為原因而使房屋或設備損壞的,乙方負責賠償責任或給予修復。

4、乙方將對甲方正常的房屋檢查和維修給予協助。

5、乙方將在租賃期屆滿時,把房地產交易還給甲方。如需繼續承租上述房屋,應提前_________個月與甲方協商,雙方另簽訂合同。

第七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有違反本合同約定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_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二)因甲方未按約定履行義務造成乙方人身、財產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三)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該房屋的,應提前_________日通知乙方,將已收取的租金餘額退還乙方,並按月租金的_________%支付違約金。

(四)乙方有違反本合同約定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五)乙方擅自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品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復原狀或賠償損失。

(六)租賃期內,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_________日通知甲方,並按月租金的_________%支付違約金。

(七)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約定支付租金未達到解除合同條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約定時間返還房屋的,應按_________標準支付違約金。

(八)其他:_________。

第八條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附件)一式_________份,其中甲方執_________份,乙方執_________份,房屋租賃管理行政機關備案一份,執_________份。

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採取書面形式,作為合同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説明

1、本合同文本適用於房屋租賃簽訂合同。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擬定後,可填入空白條款內,或另行簽訂附件。

3、本合同填寫內容請用鋼筆或水性筆填寫。

4、本合同條款由黃岡市房地產管理局負責解釋。

5、本合同由黃岡市房地產管理局監製,合同封面右上角加蓋合同監製專用章,未經許可中,不得翻印。

房屋合同篇4

合同雙方當事人:

轉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轉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甲方將其依法承租的房屋轉租給乙方使用、收益、由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等事宜、訂立本合同。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訴。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一條 轉租房屋的情況

甲方依法承租的座落於________(區/縣)________路________弄(新村)____號____室的________(公有居住/非公有居住)房屋已按房屋租賃合同的轉租約定,由甲方將上述承租房屋________(全部/部分)即____號____室(以下簡稱該房屋)轉租給乙方。該房屋的建築面積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 租賃用途

1. 甲方已向乙方出示該房屋________(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租用公房賃證)(編號________)。該房屋的用途為________,乙方承諾按________(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租用公房憑證)所載明的用途使用該房屋。

2. 乙方保證,在轉租期間未事先書面通知甲方,並由甲方按租賃合同的約定取得出租人的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報經有關部門核准前,不擅自改變該房屋使用用途。

第三條 轉租期限及交付日期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於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乙方交付該房屋。轉租期為____個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甲方保證該轉租期限未超出________(租賃合同/前一個轉租合同)的租期。

第四條 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1. 甲、乙雙方約定,該房屋每月全部建築面積租金為(人民幣)______元。(大寫:______百______拾______元______角整)。該房屋租金在租期內不變。

2. 乙方應每______個月向甲方交付租金。

第五條 其它費用

1. 在房屋轉租期間,乙方使用該房屋所發生的水、電、通訊費用由乙方承擔(電費 : 元/度;水費: 元/噸),交付於甲方。其它有關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2.當前的水、電等表狀況:(1)水錶現為: 度;(2)電錶現為: 度;

3.甲、乙雙方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由乙方支付甲方(相當於一個月房租的金額)作為押金,即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合同期滿之日,甲方應在乙方結清承租期間使用的水、電費用後,將押金退還。

4.甲方保證擁有房屋使用權,提供相應證明。在此次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如有按揭、抵押債務、租金及其他税項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屋前辦妥。交易後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甲方負責全部賠償。

5.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4000元(大寫:四千元整)作為轉讓費。

第六條 房屋使用要求和維修責任

1. 在轉租期間,乙方發現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由甲方按租賃合同的約定,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______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負責承擔。

2. 轉租期間,甲方保證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和設備處於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狀態。甲方或出租人要對該房屋進行檢查、養護的,應提前____日通知乙方。檢查養護時,乙方應予配合。如因乙方阻撓養護、維修而產生的後果,則概由乙方負責。

3. 在轉租期間,出租人需要對該房屋進行改建、擴建或裝修的,甲方負有告知乙方的義務。具體事宜可由甲、乙雙方在條款中另行商定。

4. 乙方需裝修房屋或者增設附屬設施和設備的,按規定需經有關部門審批的則應報經有關部門核准後方可進行。

第七條 房屋返還時的狀態

1. 乙方應在本合同的`租期屆滿後的____日內返還該房屋,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甲方則依照本合同約定優先同意繼續租賃,租期可另訂。

2.乙方在租用該房合同期滿後,如需續租或退租應提前15天向甲方提出,如甲方合同期要收回該房,應提前15天通知乙方。

3.租賃期滿後,如甲方未明確表示不續租的,則視為同意乙方繼續承租;

4.乙方按本合同約定返還該房屋時,應經甲方驗收認可,並相互結清各自的費用,方可辦理退租手續。

第八條 轉租、轉讓和交換

1. 在轉租期間,乙方再轉租房屋須事先書面通知甲方,並由甲方按租賃合 同的約定徵得出租人的書面同意。

2. 乙方向甲方承諾,在轉租期間不將該房屋承租權轉讓給他人或與他人承租的房屋交換使用。

第九條 解除本合同的條例

1. 在轉租期間,租賃合同被解除的,本合同也隨之終止,因本合同終止使乙方遭受損失的,甲方應按月租金的10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但下列情況除外:

(一)該房屋佔用範圍的土地使用權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該房屋因社會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徵用的或者拆遷的。

(三)該房屋毀損、滅失或者被鑑定為危險房屋的;

(四)甲方已被告知該房屋出租前已設定抵押,現被處分的。

2. 甲、乙雙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書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違反合同的一方,應向另一方按月租金______倍支付違約金;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一方損失的,還應賠償造成的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

一、 二、 三、 甲方(簽章):_____ 乙方(簽章):_____ 電話: 電話: 郵箱: 郵箱: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房屋合同篇5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乙方承租甲方管理的上列房屋作為_________使用,雙方議定遵守事項如下:

房屋座落:_________區_________樓_________單元_________號 房屋使用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一、本租約為乙方取得承租房屋使用權的憑證。甲、乙雙方均有遵守國家有關住宅法律和本市房屋、法令的義務。

二、房屋租金數額因房屋條件或租金標準變動時,其租額得予調整,每月租金,乙方應於_________日前交清。

三、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可以終止租約,收回房屋:

(1)把承租的房屋轉讓,轉借或私自交換使用的;

(2)未經甲方同意私自改變承租用途的;

(3)無故拖欠租金三個月以上的。

四、甲方根據修繕標準檢查,維修房屋和設備,保障安全、正常使用。甲方維修房屋時,乙方應積極協助,不得阻礙施工。在正常情況下,如因檢查不周,維修不及時, 以致房屋倒塌,使乙方遭受經濟損失時,由甲方負責賠償。

五、甲方鑑定房屋危險,不能繼續使用,必須騰出時,乙方應按期遷出,其居住房由甲方解決。如乙方籍故拖延不遷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

六、甲方對乙方承租的房屋進行翻建大修後,乙方有優先承租權,但事先應簽訂協議。

七、乙方對承租的房屋及室內裝修設備,應負責保管,愛護使用,注意防火、防凍。如有損壞,乙方應負責修復或賠償。樓梯間、門道、走廊等公用房屋和設施,乙方應愛護使用,注意照管,防止損壞。

八、乙方不得私自拆改、增添房屋或設備。如屬必需時,應事先取得甲方同意或另行簽訂協議後方可動工。否則,乙方應負責恢復原狀。

九、乙方退租房屋時,應於七日前甲方,並辦清以下手續:

(1)交清租金和應交納的賠償費。

(2)按照租約負責保管的房屋及裝修設備。

(3)撤銷租約。

十、乙方承租甲方代管、託管的房屋在發還原主時,甲方得終止租約。

十一、乙方承租的房屋因國家建設,特殊需要必須騰讓時,甲方得終止租約。乙方所需房屋按有關規定辦理。

十二、本租約自立約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有效。一或_________份

十三、其他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房屋注意事項】

1、要寫明雙方當事人的情況

2、住房具體情況住房的具體位置、住房面積、住房裝修情況、配備設施和設備,住房的產權及產權人,及是否得到產權人的委託出租住房。

3、合同要註明租房用途。

4、合同要寫明租賃期限。

5、房租及支付方式住房租金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協商確定,在租賃期限內,出租人不得擅自提高房租。

6、住房修繕責任出租人是住房的產權人或產權人的委託人,所以修繕住房是出租人的責任。

7、住房狀況變更承租人應該愛護住房和各種設施, 不能擅自拆、改、擴建或增加。

8、合同應約定是否同意轉租。

9、違約責任在簽訂合同時,雙方就要想到可能產生的違反合同的行為,並在合同中規定相應的懲罰辦法。

10、租賃合同的變更和終止如果在租賃過程中出租人和承租人認為有必要改變合同的上述各項條款,如租賃期限、租金等,雙方可以通過協商對合同進行變更。

房屋合同篇6

合同雙方當事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轉 租 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轉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北京市房屋租賃條例》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甲方將其依法承租的房屋轉租給乙方使用、收益、由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等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轉租房屋的情況

1-1 甲方依法承租的座落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有居住/非公有居住)房屋已(書面告知公房出租人/按房屋租賃合同的轉租約定/徵得房屋出租人書面同意),由甲方將上述承租房屋________(全部/部分)即____號____室(以下簡稱該房屋)轉租給乙方。該房屋的建築面積________平方米。該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

1-2 該房屋的共用或合同部位的使用範圍、條件的要求;現有裝修、附屬設施和設備狀況,由甲、乙雙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三)中予以明確。甲、乙雙方同意附件(二)、(三)作為甲方向乙方交付該房屋和乙方在本合同轉租期滿向甲方交還該房屋時的驗收依據。

二、租賃用途

2-1 甲方已向乙方出示該房屋________(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租用公房賃證)(編號________)。該房屋的用途為________,乙方承諾按________(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租用公房憑證)所載明的用途使用該房屋。

2-2 乙方保證,在轉租期間未事先書面通知甲方,並由甲方按租賃合同的約定取得出租人的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報經有關部門核准前,不擅自改變該房屋使用用途。

三、轉租期限及交付日期

3-1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於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乙方交付該房屋。轉租期為____個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甲方保證該轉租期限未超出________(租賃合同/前一個轉租合同)的租期。

3-2 轉租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應如期返還。在租賃合同約定的期限內,乙方需繼續承租該房屋的,則應於轉租期屆滿前____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租書面要求,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轉租合同。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4-1 甲、乙雙方約定,該房屋每日每平方米建築面積租金為(____幣)______元,月租金總計為(____幣)______元。(大寫:______萬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元______角整)。 該房屋租金______(年/月)內不變。自第______(年/月)起,雙方可協商對租金進行調整。有關調整事宜由______(甲/乙)雙方在補充條款中約定。

4-2 乙方應於每月______日前向甲方交付租金。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則乙方需按日租金的____%支付違約金。

4-3 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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