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違規違紀檢查剖析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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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單位發生了三期違規飲酒的問題,教訓很深刻、影響很惡劣,值得警醒、值得反思。在全國疫情防控的大背景下,上上下下三令五申的強調要求之下,出現這樣的問題,實在是不應該、不合適,既反映了思想認識、法紀意識的淡薄,也反映了工作作風、遵章守紀的漂浮,無論是個人,還是對單位,都造成了難以彌補的影響和損失。對個人來説,作為一名幹部,理應自我要求更嚴一點,自我約束更緊一些,但這樣一個敏感時段、關鍵時刻,依然放鬆要求、放縱行為,參與喝酒、聚集飲酒,與身份的要求不匹配,與職責的要求不匹配,與形勢任務的要求不匹配,可以説,政治上很不清醒、思想上很不敏感,是在拿自己的政治前途開玩笑。對單位來説,區域敏感、任務特殊,容不得任何人在任何時候有一點的麻痺大意,可以説出了問題就是政治問題、出了問題就是重大問題。我們單位一直髮展勢頭好,發展勁頭足,現在出了這樣的嚴重違紀問題,對單位的發展時一個衝擊、是一個傷害,可以説影響了集體的利益。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違規違紀檢查剖析材料

深刻分析三起違紀飲酒問題,圍繞思想認識、法紀意識、工作作風、遵章守紀進行對照檢查,更加起到前車之鑑、警醒自我的作風。

一是從思想認識上來剖析。思想是行動的先導。行為發生的問題都能從思想上找到根源。這三起違紀飲酒問題,説到根子上,還是思想認識上比較遲鈍,對當前形勢認識不清、對擔負任務認識不足。疫情防控最吃緊的時刻,就是各項要求最嚴的時刻,個人的所思所想、所作所為都要上升到政治高度來衡量,上升到政治要求來約束,尤其是黨員幹部不能“簡單化”“羣眾化”“一般化”。

二是從法紀意識上來剖析。紀律是塊鐵,誰碰誰留血。知法守法,是對我們的基本要求。關於飲酒的問題,上級有強調、文件有要求、領導有指示,就像“緊箍咒”一樣套在了我們頭上,作為我們每一個人,都應該有正確的認識,什麼是該為,什麼時候不該為,更應該知道哪些事做了會有什麼樣的嚴重後果。法紀意識是立身之本、是基本信條,不能在這個方面犯迷糊。

三是從工作作風上來剖析。作風連着戰鬥力,作風連着個人的形象。非常時期,犯低級錯誤,直接體現了工作作風的不踏實,是對個人崗位、個人職責的不負責任。我們工作在一線,要求嚴、標準高、任務重,需要有嚴謹細緻的工作作風來保證,這裏鬆一些,那裏弱一些,遲早會出現“漏洞”,遲早會“冒泡”。這個時候,一定要把工作作風端正以來,堅持立足崗位、認真履職盡責,確保守土有責、守土負責。

四是從遵章守紀上來剖析。這個章,就是規章;這個紀,就是紀律。一個系統有一個系統的規矩,一個單位有一個單位的要求,有規矩就要守規矩、有要求就要按要求,任何人都不能犯模糊、犯模糊。遵章守紀是基本約束、基本準則,既是崗位需要,也是身份要求。這三起違紀事件,直接反應了對規章制度的漠視,對紀律要求的僥倖,是麻痺心態。

聯繫我個人來説,雖然能夠嚴格自我約束,按照單位規章制度要求的,按照領導反覆強調的,做好各項工作,但反思自己,也存在一些不足和問題,也有政治不夠警醒的現象,也有工作上降低標準的時候,也有作風上不夠嚴謹的方面,下一步,我將以此次違紀事件為誡,舉一反三,在以下四個方面下功夫:

一是思想認識求“深”。進一步強化政治意識,增強政治敏感,在疫情防控的關鍵時刻,不做糊塗事、不當糊塗人,始終保持思想上的穩定、行動上的自覺。

二是法紀意識求“緊”。始終繃緊法紀之弦,保持頭腦清醒,不該做的堅決不做,不該為的堅決不為,始終讓自己的行為在法紀條框中運行。

三是工作作風求“實”。進一步昂揚精神狀態,端正工作作風,把崗位賦予的職責、領導安排的工作,不折不扣、不講條件完成好、落實好。

四是遵章守紀求“嚴”。加強自我約束,管住小節、把住細節,特別是“八小時以外”更是要嚴格自律,接受組織和羣眾的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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