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考學生安全責任書9篇 "確保會考學生安全的承諾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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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會考學生安全問題成為社會關注的焦點。為保障會考學生的安全,各地紛紛制定了相關規定和責任書。會考學生安全責任書旨在加強學校、家庭以及社會各方對會考學生安全工作的責任意識,共同營造安全、和諧的學習環境。

會考學生安全責任書9篇

第1篇

為了強化學生、家長和學校的安全意識,增強安全責任,保障學生的身體健康,現根據國家教育部關於《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有關條款,按照職責分明,責任落實的原則,學校與家長簽訂本責任書。

在實施教育教學活動中,學校有責任提供符合安全標準的教育教學設施、生活設施,保障學生在校期間的人生安全、校舍安全、食品安全和用電用水安全,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學校將依法治教,嚴格按上級規定從事教育教學工作,促進學生的身心健康發展。若因學校或教師不當造成的安全事故,學校或老師將根據有關規定承擔相應的責任。有下列情形之一,學校行為並無不當的,不承擔責任。

4、在放學後、節假日放假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自行滯留學校或者自行到校發生的,或其他在學校管理職責範圍外發生的。

學生應遵守學校制度和紀律,學生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應依法履行監護職責,配合學校對學生進行安全和紀律教育,學生或其監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學生傷害的,應承擔相應責任(學校無責任)。

1、學生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違反社會公共行為準則、學校的規章制度或者紀律,實施具有危險或者可能危及他人安全行為的;

2、學生行為具有危險性,學校、教師已經告誡、糾正,但學生不聽勸阻、拒不改正的;

3、學生或者其監護人知道學生有特異體質,或者患有特殊疾病,但未告知學校的;

4、未成年學生的身體狀況、行為、情緒等有異常情況,監護人知道或者已被學校告知,但未履行相應監護職責的;

我校為了加強對學生安全工作的領導與管理,做到家校合作,分工明確,以達到減少事故,減少傷亡,減少損失的目的,家長要認真貫徹我校下發的學生家長安全責任書,學生在校上課期間由學校負責安全的教育與管理,放學後由家長監護,學校一概不予負責,紮紮實實將學生(子女)的安全工作抓緊、抓細、抓實,切不可有絲毫的疏忽和懈怠。學校每學期組織師生進行安全專題講座,着重強調學生水上安全、交通安全、防火安全、飲食衞生安全、治安安全、在家用電用氣用火安全、在外活動安全規定以及有關安全防範常識,不斷強化師生的`安全意識。家長要監護子女不抽煙、不喝酒、不賭博。監護子女不聽、不信、不傳、不參與封建迷信活動,對危害社會的邪教活動堅決抵制和鬥爭。同時,學校還要通過開家長會等形式加強跟家長的聯繫,希望家長認真做好子女的安全教育與防範工作,切實履行好監護人的職責。

1、水上安全:我校地處羅源灣海邊,各家長要特別注意做好學生溺水傷亡事故的防範工作。教育子女不要私自到江、河、塘、堰邊戲水玩耍,學校也把它作為學生的一項行為規範和重要要求,進行嚴格的約束和管理。各家長和社會有關方面要支持與配合,嚴密關注學生在節假日和學生放學離校期間私自下河、塘、堰戲水、游泳而引發事故的問題,共同做好學生的游泳安全與管理工作。

2、交通安全:我校地處羅源灣公路鐵路邊,規定以下幾點請家長認真執行:

(1)、不準騎自行車或摩托車到學校,特別不允許學生乘坐貨運車輛和無牌無照車輛;

(2)、有牌有照的車輛,也應該做到所乘人員不能超過車輛的核載人數,確保學生安全萬無一失;

(3)、注意鐵路行走安全,不走鐵軌,不在鐵路沿線放風箏、打跳、玩耍等,聽見火車聲音提前讓道。

3、集體活動安全:切實加強各種平和校內外集體活動的安全防範工作。對各種活動學校都應規定嚴格報批,並將安全防範工作貫穿活動的各個環節中,做到安全教育在先,防範措施可靠,並保證層層落實,責任到人。

4、食品衞生安全:我校將通過各種形式的宣傳和措施,進一步強化學校食堂衞生管理,培養學生良好的飲食習慣。希望家長要求子女不準無證無照的餐點就餐,防止各種流行疾病的傳播,不喝生水,不吃未經沖洗或去皮的時冷水果,不吃不合格食品及黴變食品,以防止食物中毒。

5、加強寄宿生管理:學校對住校男女生分別封閉管理,實行學校領導任課教師每天堅持查夜,負責學生安全管理,家長要督促學生嚴格執行學校的住校生管理辦法。

6、治安安全:教育學生不進遊戲廳,嚴禁學生到網吧上網。不允許學生帶易爆、易燃物品以及鋒利的刀具進校門。不與社會上不良青年來往,各家長教育好子女認真遵守中國小守則及規範,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別人的東西不要拿,潔身自好,自尊自強,做一個講文明守紀的好學生。

會考學生安全責任書9篇

第2篇

為了加強國小生交通安全教育,強化學生交通安全意識,培養學生養成自覺維護道路交通秩序,遵守交通法規,保護自身出行安全的良好習慣,杜絕交通事故的.發生,特簽訂班主任與學生交通安全責任書:

1、必須瞭解交通安全常識,認真學習交通法規、並自覺遵守。特別應該注意遵守行人,車輛靠右行的基本交通規則。

2、學校要求家長或監護人親自接送孩子上下學,其車輛要符合規定,在指定地點接送,學生要督促家長遵守交通規則。

3、步行的學生走便道。確需橫穿公路,要先看左,再看右,確認安全後方可通行。十字路口要注意紅綠燈,服從交警指揮。嚴禁學生在公路上滑冰、遊戲、追逐打鬧;

4、家長不能接送的學生,絕不乘坐報廢車輛、非法改裝車、拼裝車、低速載貨汽車、三輪車和拖拉機等非法營運車。要求所乘坐車輛必須經家長或交警部門審核合格方可乘坐。

第3篇

為確保會考期間我校考生的安全,特簽訂會考學生安全責任書,內容如下:

家長是自行安排住宿考生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應做好監護管理工作,考生必須自覺遵守學校規定的安全紀律,服從陪考家長的組織和管理,陪考家長要承擔安全責任。陪考家長要高度重視考生的管理工作,強化過程管理,杜絕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如因家長失職造成安全事故,一切責任由考生及家長自負,與學校無關。

班主任及帶隊教師,是考生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應做好考生的組織、管理工作,考生必須自覺遵守學校及考點學校規定的安全紀律,服從班主任及帶隊教師的管理。

3、考生按時就寢,遵守就寢紀律,不準高聲喧譁,影響其他考生休息。

4、考生不準私自外出,如果有特殊事情確實需要外出的,必須請帶隊教師陪同。

5、考試期間,考生應管理好自己的'生活用品、錢物及准考證。

6、考生不準外出喝酒、吸煙、去網吧、歌廳等娛樂場所。

10、考生考試結束,經班主任或帶隊教師同意解散後,必須立即回家,不準走家串户,不得搞聚會,不得下河洗澡。

11、家長要對考生進行考前教育,提示考生考試期間注意事項,正確對待考試,服從班主任及帶隊教師的管理。

12、對不服從管理者,將通知家長,由家長陪同考試。

13、對因擅自行動,無視學校安全紀律而造成安全事故發生的,一切後果自行負責。

最後,祝全體考生:沉着冷靜,考出自己理想的成績!

若家長、學生已認真閲讀上面“綠化中學會考學生安全責任書”,並保證做到上面之規定、要求,請簽名:你是否服從學校統一安排住宿(填“服從”或“不服從”)

第4篇

為了切實加強學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落實安全責任措施,確保學生人身安全,構建安全、文明、和諧的補課環境,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們補課的實際情況,制定補課《學生安全責任書》。

1、全體補課學生都要自覺接受學校的法制紀律安全教育,保證遵守學校紀律安全制度,服從學校紀律安全管理。

2、不遲到、不早退、不曠課,有事有病必須由家長親自寫請假條,學生若有特殊情況,家長提前向班主任説明,以便採取相應措施。

3、切實做到不翻越圍牆、門窗、校門和各種類護欄,不追逐嬉鬧,不騎車在樓梯欄杆上下滑,上下樓梯不得擁擠推搡等。

4、上課時,要聽從老師指導,嚴格遵守操作規章和有關規定,切實按照老師的要求去做。

5、注意交通安全,預防交通事故發生,禁止學生駕駛摩托車,電單車返校,嚴禁騎自行車載人,嚴格遵守交通規則,特別注意橫過馬路時的安全,違者責任自負。

6、注意飲食衞生,防止食物中毒,不買劣質、變質及不符合衞生標準的各類食品及飲用品。

7、注意勞動安全,學生參加各類勞動及打掃衞生時,要嚴格按老師的'要求去做,聽從老師的指導,在有危險的地方勞動,要採取嚴格的保護措施。

8、不得攜帶、窩藏管制刀具、棍棒、紅外線手電筒等器具進入校園。不得玩各種危險性的玩9、不抽煙、不喝酒、不賭博、不看“黃色”書刊、音像。不進“三廳兩室一吧”等各種營業性娛樂場所,不打架鬥毆,有事及時向老師報告。

10、不準私自外出游泳,不到施工場地或危險樓房、危險地段、橋樑等有危險的地方遊玩和逗留。不玩易燃爆物品。

11、放學後、節假日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不得自行滯留學校或自行到校。

12、嚴格遵守學校的用電制度,不私自亂接線路,不亂動各類電器,遇雷雨天時要採取防護措施,防雷電擊傷。

13、同學之間發生糾紛要及時報告老師,通過正常渠道解決,嚴禁私下解決,更不能糾集他人打架或以威脅、恫嚇等其他方式進行解決。

14、學會自救和互救,發現同學出現安全事故,要及時向學校或家長報告,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

15、任何學生不得隨意將校外生帶入校園內,更不能在校園內搞其他破壞活動或影響學校正常教學秩序。

違反以上規定,由學校及家長對其進行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學校要給予紀律處分,直至取消補課資格,並承擔相應的經濟損失;觸犯國家法律法規者,按有關法律法規條款規定處理。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家長和學生各執一份,請家長務必認真閲讀,與學校共同做好補課工作以達到最好的補課效果並履行自己的責任。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學生安全責任書》如有變更,將重新簽訂。

第5篇

為保障我校學生在學校、路途、家庭的安全,學校安全教育管理責無旁貸,而社會、家庭也有不可推卸的責任,為此,特與家長簽訂學生安全管理責任狀,請家長必須做到以下幾點:

一、隨時教育子女,嚴格遵守法紀、法規,(特別是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眾所周知,每年都在發生悲劇,悲劇的主角都是學生,交通、溺水傷亡事故是學生死亡的兩大殺手),不準乘坐“三無”車船,不準追、攔、爬各類車輛。凡需乘坐車船上學的學生、家長必須與車船主簽訂責任書,明確責任界限,保證學生能安全的按時上放學,不出現漏乘、誤車等現象。

二、教育子女不準到有安全隱患、危險的地方玩耍,不準攀爬高物,任何時候都不允許私自到江、河、塘玩水、洗澡、防止溺水事件發生(每年發生的學生溺水死亡的教訓是慘痛的)。不準玩火,不帶利器或有安全隱患的玩具到學校或其它地方玩耍。

三、配合和督促子女嚴格遵守路隊紀律,不準在沒有家長保護的'情況下進行遠遊、爬山、攀樹等危險活動。未經家長允許不到同學家或親戚家玩。配合家長做好雷電、山洪、山體滑坡和泥石流等災害事故的防範工作,發現安全隱患問題及時向公安派出所或政府報告,或告知家長後向派出所或政府報告。

四、教育子女保護生態環境,不傷害鳥類及其它小動物。不攀折綠化花草樹木和偷摘他人水果。不有意損壞他人財物、莊稼、公共設施。教育遵守學校規定,堅決不進入遊戲機廳、網吧及其它未成年人不宜進入的場所。教育學生不但要有健康的身體,還要有健康的心理,優良的品德,良好的行為習慣。特別是女生一定要聽從家長的教誨,銘記老師的叮囑,接受朋友的勸告。提升自身的自我保護、自救逃生的能力。

五、與孩子平等交流、溝通,隨時瞭解子女心理及身體變化情況,關注子女的思想感情,幫助學生強化生命意識、安全意識、流行病防控意識,講究個人、家庭環境衞生。

六、為切實做好學生上學往返途中的道路交通、防汛安全工作,從20xx年秋季學期開始,學前班、一二年級及其他年級較遠的學生每天必須由家長接送,以確保學生安全。若遇暴雨災害性天氣或道路存在安全隱患,上放學必須由家長接送學生。(學生平安家庭幸福)

七、學生有異常情況不能到校上課,家長必須與學校或班主任取得聯繫(並履行請假手續),通訊方式(電話號碼)變更必須及時與學校、班主任説明情況,以便保持通訊暢通。

八、學生有病家長必須及時救治,在校期間如學生生病,學校通知家長,家長必須迅速趕到相關地點。有特異體質的學生其家長不得隱瞞實情,必須向學校或班主任説明情況。

如家長不能履行以上條款而導致相關事故發生,將由家長負全部責任。

第6篇

學生安全,關係到千家萬户的幸福安寧和社會的穩定,學校及家長的責任重大,為了杜絕不安全事故的發生,特定以下安全責任書。

一、學生應準時到校,按時回家,因病因事請假須有班主任(家長)簽名的請假條,且要有家長(班主任)的聯繫方式。不準隨意缺席、曠課,

二,禁止學生運載工具、鐵、鋼管和其他危險物品或者逸然”,爆炸和有毒物質,如果發現立即沒收,並公開處理,如果自己或他人造成的.傷害,學生和家長承擔全部責任。學生安全責任書

三、禁止學生參與戰鬥。學生應該之間的矛盾糾紛由老師進行調解,禁止暴力來解決。相反,學校將按照有關規定,給予撤銷制裁,造成輕傷事故責任根據醫學治療,導致嚴重的傷害除了承擔醫療,提交到公安機關處理。

上述三個,學生家長和學生必須清楚,認真履行職責,並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7篇

為加強我校校園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創建安全的校園育人環境,學校實行校園安全責任制。

學校校園安全目標:保持學校政治穩定和良好的校園治安秩序,確保師生員工和學校財產安全,實現全年無重大刑事案件,無火災,無重大治安案件及重大責任事故。

1、保持政治穩定,反對邪教,防止和杜絕集體上訪、罷工、、失泄密等影響社會和校園安定的重大事件發生。

2、維護校園治安秩序,防止和杜絕各類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重大責任事故發生。健全完善各項治安管理、安全防範制度和措施。完善校園安全防範機制。使校園“三防”(防火、防盜、防意外傷害事故)工作落到實處。

3、建立校園安全責任制度,完善校園安全防範管理責任制。

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部門要按照《校園治安安全責任書》所規定的目標任務,層層分解落實責任,確保校園治安安全任務的完成。

1、部門負責人為本部門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承擔該部門安全工作的全部責任。

2、層層落實校園安全責任。各部門要根據校園治安安全目標的要求與下屬教職工簽訂目標責任書,確保校園安全工作落到實處。

3、制定教育計劃,對教職工、學生進行法制、紀律、消防、安全常識、安全防範等教育。增強法制觀念,提高安全防範能力,提高遵紀守法的自覺性。

4、加強對本部門物品和重點部位的管理,要根據實際制定相應的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防範措施,把安全責任落實到人,保證學校財產的安全。

5、各部門要認真組織好部門內部的集體活動,活動前要進行安全教育,要可靠的安全措施,杜絕人身傷亡事故和其它意外事故的`發生。嚴禁組織無安全措施的集體活動。

6 、建立校園安全工作檢查制度。各部門每季度至少要對本部門的治安安全工作情況檢查一次,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整改,本部門不能整改的要分析原因,提出建議,寫出報告,報學校安全領導小組,由學校校園安全領導小組研究整改。

7、建立校園安全工作檔案,逐步使校園安全工作規範化、制度化。

8、對校園安全重點要害部位的防火、防盜,要落實防範責任人和防範措施,確保重點要害部位的安全。各部門的消防安全責任按照《左店中心校消防安全制度》的規定執行。

1、學校每學期組織一次校園安全工作檢查,對重點要害部位進行不定期抽查,每年底進行一次大檢查。

2、根據《左店中心校校園安全責任書》考核合格的部門,在年終考核的基礎上,評選出學校安全工作先進集體及先進個人,予以表彰獎勵。

3、對不合格的部門實行“一票否決制”,本年度不能評為先進集體,主要負責人不能評為先進個人。對出現責任事故的單位,視情節對該部門及其主要負責和當事人予以通報並給予適當的經濟處罰,情節嚴重的給予行政處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第8篇

為了進一步加強對我院學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維護學校的安定、穩定和正常的教學、生活秩序,確保廣大同學的的生命財產安全,根據《高等學校學生行為準則(試行)》、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及《福州大學學生管理規定》等有關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安全責任書,請遵照執行。

1、嚴禁在學生宿舍使用違規電器(如電爐、電熱棒、電飯煲、電吹風及其它偽劣電器產品)和無3c認證的'電器產品,以及煤油爐、液化氣爐等違禁液、氣加熱器具。

2、嚴禁在宿舍內亂拉電線,嚴禁在牀板上下佈置電線。在宿舍使用電器時,使用者本人必須在場;離開宿舍時,必須關掉一切電源,做到“人走電關”。

3、嚴禁學生在宿舍、教室、圖書館等室內公共場所吸煙、焚燒信件、紙張等使用明火行為。使用蚊香須擺放於安全處。

第二條嚴禁住校生在外擅自租住民房。住校生晚上必須按學校規定準時返回自己宿舍住宿,嚴禁學生未經請假夜不歸宿。嚴禁在學生宿舍留宿異性和外來人員。人員外出必須嚴格遵守請、銷假制度。福州市學生週末需回家,必須辦好手續。

第三條嚴禁在學生宿舍以現金或物品為賭注,進行任何形式的賭博活動,禁止在學生宿舍打麻將。

第四條嚴禁學生到正規游泳場所以外的任何水域游泳。

第五條學生外出集體活動,必須經過申請,報學院、學校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外出。出遊不乘坐“三無”交通工具。嚴禁學生到尚未正式對外開放的野外景點遊玩,嚴禁出入不健康娛樂場所。

第六條由於新校區仍處於繼續拆遷開發建設中,嚴禁學生擅自到建築工地和未開發的場所走動,尤其是晚上。晚上返回宿舍必須結伴而行。嚴禁攀爬圍牆、鐵門。

第七條使用專業教室,須嚴格遵守《建築學院專業教室管理條例(暫行)》,特別注意安全。確因學習需要,熬夜趕圖的,須向班兩委申請,具體由班兩委負責安全調度。

第九條購買電腦的同學要經過家長同意、報輔導員批准並簽訂安全管理責任協議。自覺遵守國家計算機網絡安全管理辦法的規章制度、社會法規,加強網絡安全的信息xx,不得利用計算機網絡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祕密等犯罪活動。遵守《福州大學學生網站建設和學生上網管理條例》。嚴禁上黃色、非法、反動等網站,嚴禁觀看、複製、傳播淫穢音像製品。

第十條珍視飲食衞生,維護身心健康,不到無健康證等不衞生場所購買、食用食物。

第十一條所有學生對人身、公共財產安全都應盡充分注意的義務,如遇突發性事故,所有知情(發現)者、當事人,都應積極施救並在第一時間向輔導員報告或報警;知情不報者,將承擔相應的責任。

注:本安全責任書一式貳份,學院、班級(班級代表:班長)各執壹份。

第9篇

為確保學生上學期間的人身安全,健全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化網絡,根據上級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簽訂本安全責任書:

1、學校、班級、教師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此項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實行安全責任制,校長對全校安全負總責。學校與各班簽訂安全責任書。

2、學校經常進行安全法紀教育,檢查安全工作。家庭教育是學校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作為學生法定第一監護人的家長,有責任教育子女遵紀守法。用《國小生日常行為規範》和《國小生守則》來規範子女的言行,做到家、校教育結合。

3、嚴禁在校內追逐打鬧、不做危險遊戲,不跨越欄杆,不爬圍牆,集體活動時一切行動聽指揮。如有違反,造成傷害的由學生自己負責。

4、學生之間違紀造成傷害的由肇事方負責,並承擔一切費用。

5、學生在上學或放學途中,家長應督促他們準時到校或回家,不準在途中玩耍。否則,如發生意外,責任在學生方。

6、嚴禁學生擅自到溝塘、江河游泳、洗澡,否則造成意外事故一切由學生方負責。

7、學生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出現事故的由肇事方負責。

8、嚴禁學生玩火、玩電、玩炮、玩鋭利器具等,一旦出現後果,由學生自己負責。

9、學生在校內外遭受到不法侵害,由司法部門追究當事人責任。

10、學生應嚴格遵守《國小生守則》《國小生日常行為規範》和學校安全制度。因違反上述規定造成的後果學生自己負責。

11、凡學生在校外發生的一切事故,責任概由學生家長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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