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實習安全責任書7篇 "確保安全護航實習之路:學生實習責任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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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實習安全責任書是指在學生實習過程中,學生自願簽署並承諾遵守的一個文件,旨在保障學生實習的安全和健康。該文件規定了學生實習過程中應當注意的事項和禁止的行為,同時強調學生對於自身安全和他人安全負有責任。本文將針對學生實習安全責任書的相關內容進行探討。

學生實習安全責任書7篇

第1篇

本人因自聯實習,申請離校到xxxxx實習,離校時間為xx年xx月至xx年xx月,並承諾如下:

1、本人將嚴格履行學院離校審批程序,經學院相關部門審核比準後才離校;

2、按規定時間到實習單位實習,如需調換實習單位,需及時通知本人輔導員;

3、到崗兩天內報告本人輔導員,並留下本人可即聯繫的通訊方式,保證每週至少一次通過電話、qq、短信等方式與輔導員保持聯繫;

4、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實習單位和學校的規章制度,不做有損實習單位形象和學校聲譽的事情,不參與一切違法犯罪活動;

5、提高安全防範意識,因違章操作造成的本人及單位人員發生人身事故或給用人單位造成的財產損失,由學生本人和單位協商解決;

6、校外實習或途中,要特別注意人身安全,若出現交通安全等意外事故,本人全部責任;

7、學生實習結束,應按規定時間返校。如有其他原因不能返校的,需及時通知輔導員説明情況,在徵得同意的情況下才能延期返校,並辦理相關手續。如學生本人擅自延期返校,期間發生的安全事故或人生傷害、財產損失事故,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8、學生實習期間,在校外發生違法犯罪、擾亂社會治安行為的事件,本人承擔全部責任;

9、學生實習期間,在學校管理職責範圍外,因學生本人或他人行為造成的`安全事故或人身傷害、財產損失事故的,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本人將嚴格履行上述承諾,如有違反,願承擔相應的責任,並按學校相關規定接受處理。

學生實習安全責任書7篇

第2篇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學院有關安全工作管理規範,進一步幫助學生明確安全工作的規範要求,增強安全觀念,提高學生的自防、自衞、自治、自救的能力,學院和學生在安全責任方面達成下列共識,並簽訂以下安全責任書:

一、學生本人因個人意願,主動要求於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單位名稱)參加實習,因此在其外出實習期間(包括實習往返途中)產生的一切問題及責任由本人承擔,與學院無關。

1、學生在外出實習,必須如實告知家長實習單位情況,並徵得家長同意。

2、學生在外出實習過程中,要付出實習單位的實習安排,嚴格遵守實習單位的規章制度和各項安全規定,自覺服從實習單位管理制度,保守技術祕密及商業祕密。

3、外出實習期間,要牢固樹立安全生產、安全學習的`觀念,嚴禁在施工現場嬉笑、追逐、打鬧,隨時注意身邊的安全,並及時提醒其他同學注意安全。同時注意保護好公共財產,愛護儀器設備。

4、實習之餘,不得到實習單位外電子遊戲廳、網吧、歌舞廳逗留玩耍。嚴禁實習學生在宿舍或外面以現金或物品為賭注,進行任何形式的賭博活動。

5、學生必須遵守國家法律和校紀校規,遵守實習紀律,團結互助,不做有損大學生形象的事。在實習駐地,自覺遵守當地風土人情,不得與當地羣眾和其他人員發生衝突,寬容與謙讓。若發生打架鬥毆事件,將按校紀校規嚴肅處理。

6、在外出實習過程中,嚴禁下江、河、湖泊、水塘等游泳,嚴禁帶火種上山,嚴禁酗酒。

7、在外出實習期間,注意交通安全,遵守教徒規則,學生應按先後順序有序上、下車,嚴禁乘坐無保險的私人營運車輛。

四、如若違反以上條款之一者,出現安全事故,院方概不承擔法律責任。此責任書自簽定之日執行。

第3篇

為了加強學生校外實習期間的管理,切實保障學生的人身、財產安全,經雙方協商,江門職業技術學院系(以下簡稱“甲方”)受學院授權,與實習學生(以下簡稱“乙方”)達成一致並簽訂責任書如下:

1、甲方安排老師為乙方的實習指導教師,負責乙方的.校外實習指導與安全教育。

2、乙方參加校外實習前,應向指導老師彙報,並留下可聯繫到的通訊方式,辦理實習相關手續,在甲方的指導老師允許下,方能離開學校去實習崗位;通訊方式如變更應及時通知指導教師。

3、在校外實習期間,乙方具有學生和頂崗實習人員雙重身份,要自學遵守學校和實習單位的規章制度,維護學校和實習單位的聲譽。若發生打架、鬥毆等違規違紀行為,將按學院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4、乙方在校外實習期間,應聽從生產實習方領導和指導老師的指導,服從管理;嚴格執行實習單位的勞動紀律和所在崗位的操作規程,注意人身和財物安全,防止各種事故的發生。

5、乙方在校外實習過程中,嚴禁下江、河、湖泊、水塘等游泳,嚴禁酗酒;注意交通安全,嚴禁乘坐無保險的私人營運車輛,嚴禁無證駕駛或駕駛無牌無證車輛。

6、乙方要高度重視實習過程中的各項安全,在公共場所,要遵守社會公德和公共秩序,增強安全防範意識,提高自我保護能力;要掌握必要的防盜、防搶、防騙等安全知識,不得參與賭博、傳銷等非法活動。

7、乙方在校外實習期間,必須保證每星期與指導教師聯繫一次,如實彙報實習情況;未經批准,不得擅自離開實習單位,或從事與生產實習無關的活動。

8、以上條款乙方必須全面遵守執行,甲方負責監督、檢查、落實。乙方違反上述規定,所造成的一切後果和損失(包括人身傷害事故),全部由乙方個人負責,江門職業技術學院及甲方不承擔任何連帶法律責任。

9、本協議經雙方簽訂後生效,有效期至校外實習結束返校為止。

10、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實習指導老師各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4篇

應學生和學生家長的要求,學院同意學生不參加學院統一安排的實習。就學生自己聯繫實習單位實習的有關事宜達成以下意見:

一、學生自己負責聯繫實習單位,完成實習的所有任務。

二、學生應和實習單位簽定《邯鄲學院學生自主實習審核表》,並交實習生所在系(二級學院)一份備案。

三、學生應經常和所在系(二級學院)班主任聯繫,定期向班主任通告本人的.實習狀況。

四、學生在實習期間,由家長負責學生實習期間的安全監護,出現人身或財產安全問題,責任自負。

五、學生在實習工作結束後,必須向本人所在繫上交實習報告和實習鑑定等實習材料。否則,實習成績不予承認。

第5篇

為確保學生實習工作的順利進行,保障學生在實習期間順利完成實習任務和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安全責任書:

實習期滿學生必須按時返校(如返校時間有變,學院屆時通知)

二、學生在實習期間要自覺接受實習單位的領導和管理,遵守實習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維護實習單位及學院的形象和聲譽。

三、實習學生每月至少通過各種方式向學院有關輔導員、班主任彙報一次實習情況。

四、學生在實習期間要注意人身安全,不得擅自離崗,凡非因公(如探險、旅遊等)發生的安全事故,責任自負。

五、學生在實習期間不得參加國家法律禁止的.、不健康的如賭博、傳銷、打架、鬥毆等活動。

如因病或特殊情況需請假,必須經實習單位批准並及時向學校彙報,請假時間如超過10天,應向學生所在系部請示批准。

七、實習期間未經學校同意,不得私自調整實習單位,否則,一切後果自負。

八、學生在實習期間如有嚴重違紀或不服從管理等現象,被實習單位辭退,實習成績按不及格記,學校將按學籍管理等有關制度處理。

九、本責任書一式兩份,由學校和實習學生各執一份。

第6篇

為了加強學生校外實習期間的管理,切實保障學生的人身、財產安全,經雙方協商,江門職業技術學院

系(以下簡稱“甲方” )受學院授權,與實習學生(以下簡稱“乙方” )達成一致並簽訂責任書如下:

1. 甲方安排 老師為乙方的實習指導教師,負責乙方的校外實習指導與安全教育。

2. 乙方參加校外實習前,應向指導老師彙報,並留下可聯繫到的通訊方式,辦理實習相關手續,在甲方的指導老師允許下,方能離開學校去實習崗位;通訊方式如變更應及時通知指導教師。

3. 在校外實習期間,乙方具有學生和頂崗實習人員雙重身份,要自學遵守學校和實習單位的規章制度,維護學校和實習單位的聲譽。若發生打架、鬥毆等違規違紀行為,將按學院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4. 乙方在校外實習期間,應聽從生產實習方領導和指導老師的指導,服從管理;嚴格執行實習單位的勞動紀律和所在崗位的操作規程,注意人身和財物安全,防止各種事故的.發生。

5. 乙方在校外實習過程中,嚴禁下江、河、湖泊、水塘等游泳,嚴禁酗酒;注意交通安全,嚴禁乘坐無保險的私人營運車輛,嚴禁無證駕駛或駕駛無牌無證車輛。

6.乙方要高度重視實習過程中的各項安全,在公共場所,要遵守社會公德和公共秩序,增強安全防範意識,提高自我保護能力;要掌握必要的防盜、防搶、防騙等安全知識,不得參與、傳銷等非法活動。

7.乙方在校外實習期間,必須保證每星期與指導教師聯繫一次,如實彙報實習情況;未經批准,不得擅自離開實習單位,或從事與生產實習無關的活動。

8.以上條款乙方必須全面遵守執行,甲方負責監督、檢查、落實。乙方違反上述規定,所造成的一切後果和損失(包括人身傷害事故),全部由乙方個人負責,江門職業技術學院及甲方不承擔任何連帶法律責任。

9. 本協議經雙方簽訂後生效,有效期至校外實習結束返校為止。

10.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實習指導老師各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7篇

本人由於想提高社會實踐鍛鍊能力原因,申請離校到***公司單位實習,離校時間為20xx年10月9日至20xx年1月13日,並承諾如下:

1、本人將嚴格履行學院離校審批程序,經學院相關部門審核批准後才離校;

2、按規定時間到實習單位實習,如需調換實習單位,需及時通知本人輔導員或校內畢業指導教師;

3、到崗兩天內報告本人輔導員和畢業指導教師,並留下本人可及時聯繫的通訊方式,保證每週至少一次通過電話、qq、短信等方式與本人輔導員或畢業指導教師保持聯繫;

4、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實習單位和學校的規章制度,不做有損實習單位形象和學校聲譽的事情,不參與一切違法犯罪活動;

5、提高安全防範意識,因違章操作造成本人及單位人員發生人身事故或給用人單位的'造成財產損失,由學生本人和單位協商解決;

6、校外實習或途中,要特別注意人身安全,若出現交通安全等意外事故,本人承擔全部責任;

7、學生實習結束,應按規定時間返校。如有其它原因不能返校的,需及時通知本人輔導員或校內畢業指導教師説明情況,在徵得同意的情況下才能延期返校,並辦理相關手續。如學生本人擅自延期返校,期間發生的安全事故或人身傷害、財產損失事故,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8、學生實習期間,在校內外發生違法犯罪、擾亂社會治安行為的事件,本人承擔全部責任;

9、學生實習期間,在學校管理職責範圍外,因學生本人或他人行為造成的安全事故或人身傷害、財產損失事故的,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本人將嚴格履行以上承諾,如有違反,願意承擔相應的責任,並按學校相關規定接受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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