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易房屋轉讓合同3篇 「詳解簡易房屋轉讓合同:細節解析,保障買賣雙方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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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易房屋轉讓合同是一種常見的合同類型,適用於房屋轉讓交易中,雙方協商就房屋的基本信息、交易價格和付款方式等事項。本文將為您介紹簡易房屋轉讓合同的基本內容和注意事項,幫您避免合同糾紛。

簡易房屋轉讓合同3篇 「詳解簡易房屋轉讓合同:細節解析,保障買賣雙方權益!」

第1篇

經自願協商達成一致,甲方將自己合法擁有的住宅樓轉讓給乙方,雙方就房屋轉讓相關事宜達成以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轉讓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位於霍城縣清水河鎮1區育英路(鴻福嘉苑)7棟3單元5樓502室房屋結構為磚混結構,建築面積平方米,房產證號霍房權證監字第0018993號。

雙方商定該房屋轉讓價格為(人民幣)128000整,大寫(人民幣)壹拾貳萬捌仟元整。房屋過户税費、轉讓費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

雙方一致同意由乙方先交定金萬元整,大寫(人民幣)壹萬元整,等過户後付清餘款118000元,大寫(壹拾壹萬捌仟元整),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全部鑰匙,甲方在收款時應向乙方出具收據。

甲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2周內,將上述房屋的全部鑰匙交付乙方,並在雙方在場的情況下由乙方對房屋進行驗收,乙方如無任何異議,視為該房屋情況符合本合同約定,甲方房屋款交付後,上述房屋的佔有、使用、收益、處分權歸乙方使;交付後的房屋手續,由乙方辦理,甲方必須協助辦理。

雙方在簽定本合同後不得違約,任何一方不得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賠償房屋出售價的40%。

第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解決,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條本合同的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由當地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簡易房屋轉讓合同3篇 「詳解簡易房屋轉讓合同:細節解析,保障買賣雙方權益!」 第2張

第2篇

一、甲方自願轉讓以__身份享受內部價購得保德樂華小區住宅樓的住房一套,座落於保德縣府前東大街1號樓3單元6樓西大室,建築面積為123.08㎡(建築面積以開發商公開資料為準)。

二、甲方購得的內部價格為2640元/m2。總房屋價格共計人民幣324931元整。甲方以內部價格取得該房產的所有權,並自願以該價格轉讓給乙方,同時乙方付給甲方人民幣計45000元整作為轉讓費。

三、甲方保證合法取得該房產所有權,即權利無瑕疵。該條件下轉讓生效。甲方保證對該房產具有合法買賣、轉讓的權利,同時保證在乙方付清全部房款後轉讓與該房產有關的一切合同、文書資料等權利憑證及其所屬權利,並負責協助乙方辦理房產證、用水、用電、取暖等證及其過户手續。乙方付清全部房款後乙方取代甲方並享受該房產一切權利。

四、甲乙雙方辦理繳款、簽訂購房合同及辦理房產證等期限應符合開發商有關該房產銷售的有關政策及規定。

五、轉讓費給付:雙方達成轉讓協議後即給付人民幣壹萬元整作為定金(該款包含於轉讓費中),甲、乙方辦理該房屋轉讓合同後一次性付清餘款叁萬伍仟元整。

六、房款給付:乙方20__年__月__日前首付甲方房款人民幣20萬元整,剩餘款人民幣124931元待開發商交鑰匙時由甲方陪同乙方交清。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

第3篇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轉讓甲方私人房產一事達成以下條款:

甲方根據國家規定,已依法取得蘇州市_________區(縣)的房屋所有權證書,所有權證書_____字第____________號。甲方為該房屋的現狀負全責。該房屋的結構為____________________,建築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

甲方保證該房屋是符合國家及蘇州市房屋上市的有關規定及政策法規,甲方有權將該房屋上市交易。由於違反國家及蘇州市相關政策法規而引起的法律及經濟責任由甲方來承擔。

乙方願意在本合同第一條款及第二條款成立的前提下,就向甲方購買上述房屋的.完全產權之事簽訂本協議,並認可僅在此種情況下籤訂才具有法律效力。

雙方同意上述房屋售價為每建築平方米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價款合計為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佰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元整)

1、乙方應在簽訂《蘇州市房屋買賣合同》時,支付相當於總房款的10%的定金。

2、乙方應在辦理立契過户手續前3個工作日內,支付剩餘90%房款。

1、乙方應在簽訂《蘇州市房屋買賣合同》時,支付相當於總房款的10%的定金。

2、乙方應在辦理立契過户手續前3個工作日內,支付首期房款。

1.甲、乙雙方合同簽訂後,乙方中途悔約,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3個工作日內,將乙方的已付款(不計利息)返還乙方,但購房定金歸甲方所有。甲方中途悔約,應書面通知乙方,並自悔約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應將乙方所付定金的雙倍及已付款返還給乙方。

2.乙方如未按本協議第五條款規定的時間付款,甲方對乙方的逾期應付款有權追究違約利息。每逾期一天,乙方應支付甲方所應付房款的0.4‰作為滯納金,逾期超過15天,即視乙方違約,定金不予返還。

3.甲方應在獲得全部房款後3個工作日內將房屋搬空,每逾期一天,甲方應按乙方已付房款的0.4‰向乙方付滯納金,逾期超過15天,即視甲方違約,乙方可要求法院強制執行。

1)沒有房屋欠帳,如電話費、電費、物業管理費、取暖費等;

八條關於產權辦理的約定本協議簽訂後,甲乙雙方應向房屋所在區(縣)房地產交易所申請辦理房屋買賣立契過户手續,並按有關規定申領房屋所有權證。辦理上述手續時產生的税費及相關費用,由甲乙雙方依照有關規定繳納。辦理過程中由丙方先行墊付,在物業交驗時提供相應票據。

第九條有關爭議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本協議的附件和雙方簽訂的補充協議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行法律效力。當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時,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雙方均有權向該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生效説明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房屋所在區(縣)交易所留存一份,見證方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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