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的車輛租賃合同4篇 便捷車租,輕鬆簽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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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將為您介紹一份簡單的車輛租賃合同。在如今快節奏的生活中,許多人選擇租賃汽車以滿足出行需求。車輛租賃合同是保證租客和出租方權益的重要文件。通過了解合同內容,您可以瞭解租賃條件、責任和費用等方面的細節。接下來,我們將為您梳理合同的要點,幫助您更好地把握合同的內容。

簡單的車輛租賃合同4篇 便捷車租,輕鬆簽約

第1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省交通廳、省計經委、省物價局聯合頒發的《省汽車租賃業管理規定實施細則(試行)》等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就汽車租賃有關事項,經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1、乙方因需要向甲方租賃型號車輛輛,顏色為色,車輛廠牌號為,車牌號。

租賃期限自年月日時至年月日時。租車地點為甲方公司經營場地,用途行駛範圍。還車地點為。

2、根據物價部門對汽車租賃收費標準的規定,就租賃車輛收費、超時、超里程加價及款方式約定如下:

日租金元,月租金元,日行駛里程為公里,超里程按每公里元計算。租賃時間以連續租用小時為一天,在小時內按半天租金算,超過小時按一天租金算。

3、乙方需向甲方交納租用車輛的押金為萬元/輛,在租車時一次性以現金方式繳付給甲方,還車時,在車輛完整無損的情況下,憑押金收據與甲方結算,結算時間為銀行營業時間內。

4、續租方式:在租賃期內,乙方需要續租,一般情況下可用電話等口頭方式簽訂續租合同,但應當加付押金,當押金不足支付租金時,應主動向甲方加付相應押金後才能續租,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差路費、車船税、保險費、年檢費由甲方負責,其他行駛費用由乙方給付。

乙方租用甲方代租的車輛後,須對所租用的車輛進行日常保養(其保養項目為:出車前的檢查,途中檢查、回場後的保養)。定程保養及大修:由乙方根據里程和車輛的性能狀況及時反饋給甲方,甲方確定有必要定程保養或大修時,乙方應將車輛交給甲方,由甲方負責保養及大修。

1、甲方負責出租給乙方車況良好、設備齊全(見租賃車輛交接單)、車輛行駛證、車輛購置附加費證、養路費等規費交訖證、保險證等牌證齊全有效的車輛,並承擔相應責任。

2、甲方負責向保險公司對租賃車輛投保車輛財產險和第三者責任險。

5、協助乙方處理髮生的交通事故和及時按規定辦理索賠手續。

1、乙方提供給甲方的資料、證件應真實有效,否則由此產生的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2、認真的檢查並掌握租賃車輛的各種性能和操作方法,點清隨車配置的附件,驗收簽字後駛離。凡因乙方操作不當、保管不善造成的車輛遺失或造成附件損壞,乙方應向甲方賠償。

3、乙方租用甲方代租的車輛,未經批准不能從事其它營業性客貨運輸,不能轉租、轉包、抵押、投資、贈與,不能賦予自己對車輛任何超出本合同規定的其它權利,不能私自拆裝甲方的車體(件)。否則,甲方有權收回車輛並要求乙方賠償所造成的損失。

4、乙方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非法活動、轉租所導致的後果,均由乙方負責,所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同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5、租賃期間,乙方所租車輛的保養維護和發生各類機械故、事故後的修理,須按雙方約定條款辦理。

6、租賃期內,發生保險責任事故,所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發生保險責任事故後,乙方應當立即告知甲方及有關部門,並應在規定期限內向甲方提供出險原因報告及有關材料,會同甲方及時向保險公司辦理索賠事宜。乙方全部承擔經濟損失賠償後,向保險公司索賠所得的款額歸乙方所有。由於乙方逾期不能提供有關資料而無法向保險公司索賠的,該事故造成的全部損失由乙方承擔。

7、乙方對甲方保留在車上的特殊標誌,不得私自摘除、塗改,否則應負賠償責任。

8、乙方必須按約定的時間、地點歸還車輛,還車時必須保持車輛性能良好、車輛整潔、設備齊全,並無任何刮碰現象。

9、乙方不得私配甲方出租車輛的鑰匙。若造成鑰匙滅失、損壞等情況亦必須立即通知甲方,並負責賠償修配所租車輛門鎖和點火開頭的費用。

10、乙方承租車輛的燃油費、過路、過橋、停電費等費用自理。還車時,若存油低於出場時存油,乙方應向甲方交付已使用的燃料費;高於出場時存油的,甲方應退帶多出的燃料費。

11、租賃期內,因乙方不慎遺失牌照和各類證件涉及到因違章(包括電子警察)未及時處理,致使甲方造成驗審、過户、扣分的所有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並向甲方賠償因車輛無牌照和各類證件而停駛的實際損失。

12、乙方承擔賠償保險責任事故或租賃期間操作不當,保管不善造成的車輛修理費和車輛損失費,及由此造成的車輛停駛經濟損失,金額為停車天數的總租金。同時還應賠償車輛加速折舊費,折舊金額按修車實際發生額的%計算。

13、乙方所租車輛若發生破壞鉛封,私調里程錶的,按總租金的%加付違約金、並賠償損失。

14、乙方在合同期內要求提前終止合同的,需徵得甲方同意,並支付剩餘合同期內總租金%的違約金。

四、乙方對由於下列原因造成的車輛損失及第三者造成的損失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1、承租車輛過輪渡時,乙方駕駛人員未隨車照看造成的損失。

4、造成承租車輛保險責任範圍內的損失後,乙方未作必要的修理,繼續使用造成擴大的損失。

5、由於乙方的原因,造成車輛扣押、罰沒、抵押、出賣、贈與、投資等的損失,包括造成甲方停駛擱車的損失(擱車停駛經濟損失,按停車天數的總租金)。

7、由於乙方駕駛員飲酒、吸毒、藥物麻醉、無有效駕駛證以及調換約定駕駛員造成的損失。

8、由於乙方利用承租車輛參加競賽、測試造成的損失。

9、由於乙方用承租車輛帶其它車輛或其它車輛或其它車輛拖帶承租車輛造成的損失。

11、乙方因偽造證件、隱瞞事實、製造假案等違法行為造成的損失。

12、因乙方違約,引起的訴訟費,律師代理費等均由乙方承擔。

1、乙方如需續租該車輛,必須在合同到期會同擔保人與甲方重新簽訂續租合同,否則甲方有權以超時做出處理。

2、車輛租金超過押金滿三天內,乙方不向甲方加付押金又不辦理退租或續租手續,甲方有權沒收車輛租賃押金,並依法向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由此造成的損失或費用由乙方負擔。

3、在合同期內如遇國家重大經濟政策變化,或雙方遇有不可抗拒的客觀情況時,經甲、乙雙方協商,可對合同條款作適當調整。

4、如遇本合同未盡事宜,另行協商解決,或依據《省汽車租賃業管理規定實施細則(試行)》中有關條款執行。

5、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如發生糾紛、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的道路運政管理機構仲裁或人民法院求得解決。

簡單的車輛租賃合同4篇 便捷車租,輕鬆簽約 第2張

第2篇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本着平等,互信,互利的原則,就乙方車輛掛靠租賃於甲方等有關事宜,達成如下一致協議條款。

甲、乙雙方同意,乙方現將車輛(車輛的有權歸乙方所有),車牌為發動機號車輛型號掛靠租賃於甲方租賃服務部,經甲、乙雙方共同定價,車輛現總值為萬元。

掛靠租賃期限為由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甲方每月按元向乙方支付租金,支付時間為號以前。合同期間因車輛維修,保養及交通事故導致車輛不能正常經營時乙方不承擔減免租金的責任。

1、簽訂本合同之日,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租賃服務部工商營業執照和本人身份證複印件。

(1)租賃期間不得將租賃車輛轉讓,出售、抵押、質押、不得將

四、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未盡事宜,雙方以補充協議進行明確,並按照有關法規執行。

第3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甘肅送變電工程公司《交通安全管理規定》的有關條款,為明確租用方(簡稱甲方)與承租方(簡稱乙方)的責權利,本着平等、自願、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協議,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守。

車型,共計 台,載客 人或載重噸,牌照號碼 。自 年月日起至工程結束年 月日終止

(1)乙方車輛駕駛員須具備五年以上實際駕駛經歷,無重大交通事故和嚴重交通違章記錄,並向甲方提供本人身份證、駕駛證、從業資格證複印件各三份。

(2)乙方車輛必須是當年度檢審驗合格,車輛各種證件及牌照齊全有效。車輛必須購買“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和商

業險種”;車輛安全附件完整、技術狀況良好,轉向、傳動、制動系統可靠有效,外觀牢固並整潔。

(3)乙方車輛駕駛員應認真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關安全行車規定,自覺接受甲方對其車輛進行的一切安全技術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隱患,要立即進行整改和修理。服從調動指揮,保質保量的完成運輸任務。凡不服從管理,甲方有權將其辭退。

(4)乙方應對甲方和自身車輛的安全負責,不得違章駕駛和運輸,因違章駕駛和違章運輸時所造成的後果(財產損失、人員傷亡等)或交通事故,應自覺接受相關部門或公安機關的處理,並負責賠償甲方的一切經濟損失。

(5)乙方必須遵守甲方單位制訂的一切管理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按照甲方指派的任務從事施工生產運輸工作。在車輛租賃期間,不允許乙方利用空閒時間運輸其它單位或個體物資,違反規定一經甲方發現,甲方可扣發當日租車費並解除合同。

(6)乙方應按時參加甲方單位組織的安全學習和交通安全教育。加強對自身車輛的安全檢查、保養和維修,隨時保持車輛處於良好的技術狀況,堅決杜絕車輛帶“病”行駛或運行。乙方需維修車輛和購臵汽配時應提前通知甲方,不得以此藉口影響甲方施工生產和生活用車。

(7)嚴禁乙方酒後駕車、強超搶會、超速行駛、疲勞駕

車、將車輛交其他人、無證人駕駛等嚴重交通違章行為。甲方一經發現以上行為,有權予以解除租賃合同。如發生各類交通事故,應按交警部門的裁定承擔法律責任和經濟損失。凡屬個人原因的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造成甲方財物損失時,乙方應負責賠償。

(8)乙方應保證租賃車輛為合同登記的駕駛員駕駛。在租賃期內不得隨意變換駕駛員或隨意解除租賃合同,如乙方需調整變換駕駛員或解除租賃合同時,應提前通知甲方。否則影響甲方施工生產,乙方要承擔賠償責任。

(9)乙方對所獲得甲方方面的任何信息負有保密義務。

(1)按合同的約定擁有對租賃車輛的使用權。有權獲知保證安全行車所需的車輛技術狀況資料和駕駛員信息資料。

(2)妥善保管和使用租賃車輛,維持車輛原狀。未經乙方允許,不得擅自修理車輛,不得擅自改裝和更換車輛各總成件。

(3)按甲方單位規定,協助乙方對乙方車輛進行定期安全檢查,對檢查出的問題及時督促乙方進行保養維修。

(4)保護乙方車輛所有權不受侵犯。不得轉賣、抵押、轉借、轉租乙方車輛。乙方車輛發生交通事故和被盜搶時,甲方可協助乙方向當地公安、交管等部門報案,並協助辦理相關手續。

(5)甲方派車應填寫派車單並明確用車路線和進行安全交底。不得強令乙方違章行駛。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車輛損壞的,甲方應負責賠償。

(6)租賃安全保證金由甲方保管。租賃期間因乙方原因發生違章、事故、車物損壞等經濟損失及違約提前自動解租時,甲方從安全保證金中予以扣罰,租用期間無扣罰的,合同期滿後乙方憑安全保證金交款收據,甲方如數退還租賃保證金,本保證金不計利息。

(7)甲方給乙方提供與本單位駕駛員同樣的學習工作環境,對乙方進行的交通安全管理、遵章守紀等各項要求與本單位駕駛員同等對待。

(8)甲方尊重乙方的人格與勞力,不能有任何歧視。給乙方提供必要的衞生、生活和勞動條件,按合同規定結算乙方的車輛費用,不能借故剋扣和減免。

1、乙方服務質量差、違反道路交通法律法規、違反甲方單位勞動紀律、不能按要求完成運輸任務、不能按約定及時對車輛進行故障維修、未能履行向甲方提供合同約定的車輛、服務等義務時,甲方有權提前解除合同。

2、甲方違章使用租賃車輛、違章裝載運輸、違章指揮、未按合同規定給乙方結算費用等,乙方有權提前解除合同。

3、合同期滿,本合同自行作廢。因施工生產需要續租時,甲乙雙方協商後,辦理續租手續。

4、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對本合同內容以書面形式予以增加、細化做為補充條款,但不得違反有關法規及政策規定,不得違反公平原則。補充條款中含有不合理的減輕或免除本合同條款規定的,仍以本合同為準。

5、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未果,可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6、本合同一式三份,正本由乙方保存,副本及各種證件複印件由甲方保存,另一份由甲方單位安全監察部留存備案。(施工現場外租車輛應由分包隊與其簽訂車輛租用合同書)。

7、簽訂合同前請仔細閲讀合同條款,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4篇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就車輛出租事宜訂立本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甲方自願將其擁有的 牌汽車(牌照號碼:)出租給乙方使用。甲方應當於本協議訂立之日起2日內向乙方交付車輛,同時還應交付行駛證、購置税繳納證、已付保險憑證、隨車工具。

1、租金數額為每月 元,共 元。 乙方應於接車時向甲方支付第一年(或月、或季度)租金元,以後租金採用先交後使用的方式向甲方支付,即應在上年度合同到期前1個月付清下年(或月或季度)的租金。

2、支付租金同時乙方還應支付 元租車押金,該押金在租期到期時,如乙方無違約及車輛損壞情況下予以退還。

1、甲方應保證車輛手續齊全,包括行駛證、購置税繳納證、交強險等各種行車手續;如因甲方辦理手續不全導致使用車輛過程中被有關部門查處,相關責任由甲方承擔,如因此耽誤乙方使用車輛,應根據實際向乙方賠償損失。

2、乙方應按照本協議約定用途使用車輛,。在乙方不按約定用途使用車輛時,甲方有權解除協議,並要求承擔違約責任。。

3、乙方應按照本協議約定時間和數額足額支付租金。在乙方不按約定時間足額支付租金時,應按照遲延履行部分租金的每日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遲延支付超過30日,甲方有權解除協議。

4、車輛交付乙方後,出租車輛的、車船使用税、保險費、年審等一切因使用車輛有關的税費等均由甲方向有關部門繳納,燃油由乙方自行負擔。如因繳納不及時或未繳納而造成的相關責任由各責任方負擔。

5、甲方應繳納的保險費應當包括:第三者責任險、車損險、盜搶險、交通強制險等險種,具體投保數額按照保險公司核定數額計算。

6、在出租期限內,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或者在使用過程中出現非甲方責任產生的其他風險,保險公司不予理賠部分,由乙方承擔所有責任,並均由乙方自行處理,如需甲方出具手續,甲方予以協助。在車輛發生損壞時,如保險賠償金不足以將車輛修復至可使用狀態,乙方應承擔補足責任並承當車輛實際維修費30%的折舊費。

7、出租期間,乙方不得將出租車輛予以轉讓、轉租、抵押、質押、或者以其他方式設定擔保。如有,甲方有權解除協議,要求乙方承當損失,並要求乙方支付租金數額20%的違約金,。

8、乙方應當妥善保護車輛,定期保養,相關費用由乙方負擔。在租賃期滿或按照本協議約定解除協議向甲方交還車輛時,應當使車輛符合使用後的狀態,玻璃、隨車工具等應完整有效。

9、出租期間,車輛正常使用造成的損壞,由乙方負責修理。

10、如甲方在租賃期內出賣車輛,甲方應當向購買人聲明本協議的,本協議對購買方繼續有效。乙方不主張優先購買權,但甲方應向乙方告知出賣事宜。

11、甲方應保證出租車輛不存在抵押、查封等影響乙方正常使用的情形,如有以上情形或甲方對車輛的權利存在瑕疵的情形,並影響乙方使用時,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租金數額10%的違約金,乙方有權解除協議。

1、租賃期屆滿時,本協議終止,如乙方不再租賃,應在租賃期屆滿時按本協議約定的條件向甲方交還車輛。如乙方繼續租賃,雙方應協商重新訂立協議。

2、租賃期屆滿,雙方沒有對繼續租賃達成協議,乙方不向甲方交還車輛時,除按照本協議約定租金標準的2倍賠償甲方損失,如需訴訟解決時,乙方還應承擔按規定標準計算的律師代理費。

2、如車輛在出租期限內達到報廢年限或報廢里程被強制報廢時,本協議解除,乙方按照實際使用期限支付租金,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在依據本協議單方解除協議時,解除協議方向另一方發出解除協議通知到達對方聯繫地址之日視為協議解除生效日。協議解除時,乙方不向甲方交還車輛時,除按照本協議約定租金標準的2倍賠償甲方損失,如需訴訟解決時,乙方還應承擔按規定標準計算的律師代理費。甲方不接收車輛時,乙方可以向公證機關提存,提存時的車輛狀況視為符合協議約定的交車狀況,並有甲方承擔相關費用。

七、爭議解決方式:因本協議發生的一切爭議,雙方協商解決,也可到青島市城陽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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