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消防安全責任書8篇 校園安全護衞:強化消防責任書

來源:巧巧簡歷站 2.22W

學校消防安全責任書是一份重要文件,用於明確學校的消防安全責任及相關管理制度。通過規範學校的消防管理工作,保障師生的生命財產安全。該責任書內容詳細,涵蓋了火災預防、消防設施維護以及緊急疏散等方面的要求,旨在提高學校的災害防控能力,為學校師生的平安提供堅實保障。

學校消防安全責任書8篇 校園安全護衞:強化消防責任書

第1篇

為加強和規範學校各食堂消防安全管理,保障食堂、學校財產及師生的生命安全,有效的預防火災,排除火災隱患,結合國家法律法規和實際情況,制定本責任書。並由廣東工程職業技術學院保衞科(以下簡稱甲方),採取相應的措施實施監督、指導。學校食堂的.主要負責人————(以下簡稱乙方)為食堂的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對食堂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1、嚴格執行國家頒佈的有關消防防火法律、法規及其他防火安全管理部門提出防火安全管理規定或要求。

2、建立和完善防火檢查安全措施,配置足夠的消防設施,加強員工消防意識,及時消除火險隱患。

3、嚴禁擅自裝飾裝修改變食堂,裝飾裝修須書面申請,並提交裝飾裝修材料及電氣線路及配件合格證明文件給甲方審批,經核准後方可施工。其裝飾裝修改變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相關要求。

4、嚴禁亂拉亂接電線,嚴禁擅自改裝線路,拆卸食堂內配置的漏電保護開關及斷路器,確要改動,報甲方由專業人員統一改裝。

5、如須在食堂範圍內使用電焊氣割設備及明火作業,必須徵得甲方同意,各項防護措施落實到位,並有甲方的工作人員在場監督方可使用。

6、食堂排油煙機及電氣線路,燃氣灶具存在油污,每月全面徹底清理兩次,甲方將在每月16日、30日進行檢查。

7、食堂燃氣房內禁止存放可燃易燃物等其他雜物,做好通風,並懸掛或設置醒目警示標示。食堂內可燃易燃物,應每天清理。

8、食堂內爐灶周圍禁止存放任何可燃易燃物,爐灶等發熱灶具如靠近易燃物應保持0。5米的安全距離或設置相應的保護措施。

9、液化氣罐必須立式使用,嚴禁卧放、倒立、強制性加壓、加温、氣瓶減壓閥後嚴禁接有三通。

10、液化氣罐必須使用經國家專業機構檢驗合格的氣罐,液化氣、天然氣皮管必須使用專業卡箍進行固定。

11、食堂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循先點火後開氣的原則,點火必須使用點火棒,禁止使用筷子,紙殼等易燃物點火。

12、嚴格遵守液化氣罐、天然氣使用規定,使用後,立即關閉閥門,每天制定專人巡查閥門關閉情況並記錄。

13、食堂電源線路必須穿管或保護槽盒敷設,電源開關必須加裝保護盒,要求線路接頭必須連接牢固,線頭不能裸露。嚴禁電源線路沿天然氣管道鋪設,每班在營業結束後切斷電源,檢查無誤後方可離開。

14、食堂要根據實際情況擺放餐桌,必須留有足夠通道(不得少於1。5米),通道及出口處必須保持暢通,食堂廚房後防火通道不得堵塞,不得堆放任何物品。各食堂應每週對防火通道進行清理。

15、油炸食品時,油鍋油量不得超過鍋的三分之一。必須專人看管,不得中途離開。

17、食堂內配置滅火器應做好日常維護保養,嚴禁出現無壓力、無鉛封、噴管斷裂堵塞、藥劑過期現象,滅火器應每年進行維修保養並更換藥劑一次,

18、嚴禁佔用、堵塞、遮掩、挪用、損毀、破壞及非因救滅火險而動用食堂內學校配備的一切消防設施,器材。

20、食堂倉庫應當禁止帶入火種,存放物品要做到“五距”(即罐距0.5m、柱樑距0.3m、主要通道2m、垛距1m、燈距0.5m)

二、乙方必須自覺接受甲方和各級公安消防機關的檢查、監督和工作指導,積極協助甲方及各級公安消防機關開展各項消防安全工作。

三、乙方違反上述管理規定及甲方對乙方檢查查出不足或存在不安全隱患,要立即整改,並視情節輕重進行100至10000元現金罰款;因故不能立即整改的安全隱患,乙方要制定整改方案

和措施,確定整改時間、負責人,報甲方審批、備案。

四、本責任書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本責任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五、本責任書未盡事宜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甲方規章制度執行。

學校消防安全責任書8篇 校園安全護衞:強化消防責任書 第2張

第2篇

為加強和規範食堂消防安全管理,保障食堂、財產及職工的生命安全,有效的預防火災,排除火災隱患,結合國家法律法規和實際情況,制定本責任書。

1、嚴格執行國家頒佈的有關消防防火法律、法規及其他防火安全管理部門提出的防火安全管理規定或要求。

2、建立和完善防火檢查安全措施,配置足夠的消防設施,加強員工消防意識,及時消除火險隱患。

3、嚴禁私拉亂接電線,嚴禁擅自改裝線路、拆卸食堂內配置的漏電保護開關及斷路器,確要改動,報甲方由專業人員統一改裝。

4、食堂排油煙機及電氣線路、燃氣灶具存在油污,每月全面、徹底清理兩次。

5、食堂燃氣房內禁止存放可燃易燃物等其他雜物,做好通風,並懸掛或設置醒目警示標示。食堂內可燃易燃物,應每天清理。

6、食堂內爐灶周圍禁止存放任何可燃易燃物,爐灶等發熱灶具如靠近易燃物應保持0.5米的安全距離或設置相應的防護措施。

7、液化氣罐必須立式使用,嚴禁卧放、倒立、強制性加壓、加温。氣瓶減壓閥後嚴禁接有三通。

8、液化氣罐必須使用經國家專業機構檢驗合格的氣罐,液化氣、天然氣皮管必須使用專業卡箍進行固定。

9、食堂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循先點火後開氣的`原則。點火必須使用點火棒,禁止使用筷子、紙殼等易燃物點火。

10、嚴格遵守液化氣罐、天然氣使用規定。使用後,立即關閉閥門。每天制定專人巡查閥門關閉情況並記錄。

11、食堂電源線路必須穿管或保護槽盒敷設,電源開關必須加裝保護盒。要求線路接頭必須連接牢固,線頭不能裸露。嚴禁電源線路沿天然氣管道鋪設。

12、食堂要根據實際情況擺放餐桌,必須留有足夠通道(不得少於1.5米),通道及出口處必須保持暢通。食堂廚房後防火通道不得堵塞,不得堆放任何物品,各食堂應每週對防火通道進行清理。

13、油炸食品時,油鍋油量不得超過鍋的三分之一,必須專人看管,不得中途離開。

15、食堂內配置滅火器應做好日常維護保養,嚴禁出現無壓力、無鉛封、噴管斷裂堵塞、藥劑過期現象,滅火器應每年進行維修保養並更換藥劑一次。

16、嚴禁佔用、堵塞、遮掩、挪用、損毀、破壞及非因救滅火險而動用食堂內公司配備的一切消防設施、器材。

18、食堂倉庫應當禁止帶入火種。存放物品要做到“五距”(即牆距0.5m,柱樑距0.3m,主要通道2m,垛距1m,燈距0.5m)

第3篇

為了進一步做好學校消防安全工作,認真貫徹落實公安部檢查部國家安全生產管理局《關於進一步落實消防工作責任制的若干意見》等有關精神現與我校各位教工簽訂以下消防安全責任:

1、學校建立消防安全工作責任制,層層簽訂安全責任狀,嚴格考核,獎懲兑現,並實行責任追究制。

2、各位教工均為學校開展消防安全知識教育的責任人,特別是班主任應積極配合學校做好學生消防安全知識教育工作,讓學生都能掌握消防安全知識。

3、各位教工都應遵守學校制定的火災處理和救援預案,執行消防安全工作制度,提高防火災的警惕性和在發生火災是的逃生自救和救護學生的`能力。

4、對於學校配備的消防設施,設備,各教職工必須掌握使用要領,操作規程確保發生火災時人人都能參與消防安全救援工作真正做到召之即來,戰之能勝。

第4篇

為切實落實消防安全工作,防止火災事故發生,確保公共財產以及師生生命、財產安全,有效促進和諧校園的建設,現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簽訂此《消防安全責任書》。

一、遵守消防法律、法規、規章,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工作方針,履行消防安全責任,保障消防安全。

二、各部門(班、組、室)負責人為消防安全直接責任人。

三、逐級落實消防安全崗位責任制,對學校存在的消防隱患及時予以排查、解決。

五、保證消防疏散通道暢通,確保滅火器材齊備、完好、有效。

六、嚴禁使用大功率電器。下班時,注意關好用電、用氣等設備。

七、利用黑板報、標語、集會等形式宣傳消防常識,並管理好消防工作檔案。

八、當好兼職消防安全員,切實把防火工作放在心上,常抓不懈,避免火災事故的發生。

九、學校定期對消防工作進行檢查評比,並落實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十、嚴格執行“誰造成火災,誰就要賠償損失”的規定。對於發現火災苗頭及時撲滅者,獎勵 00、00—500、00元。對於在火災中奮力撲救,挽回重大損失者,獎勵500、00— 000、00元。

此《消防安全責任書》一式二份,學校與各部門(班、室、組)負責人各執一份。

第5篇

為認真貫徹消防法律法規,預防火災事故的發生,保障學校和用户的生命財產安全,特制訂責任書如下:

1、認真學習消防法律法規和安全管理方針政策,自覺接受學校和上級消防部門的監督管理檢查。

2、熟練掌握本區域內消防設施的使用方法,加強消防安全教育,遇有火災發生時,能積極進行撲火施救工作。

3、嚴格按章操作,自覺做到安全消防,不違章操作,按時參加學校組織的消防培訓會。

4、做到每日檢查本地區的.消防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並向學校消防隊反映。

5、凡在瀘縣二中有房屋的住户,必須購買1—2具abc乾粉滅火器。

6、若出現一次消防責任事件或事故,學校將立即收回所出租房屋所有權。

7、自覺遵守上述規定,如有違反,將追究本人責任。造成嚴重後果的,依照有關法律承擔經濟損失賠償,以及法律責任。

第6篇

為了切實加強學校安全工作,確保公共財產以及師生生命、財產的安全,特與安全負責人簽訂此責任狀。

一、遵守消防法律、法規、規章,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履行消防安全責任,保障消防安全。

三、逐級落實消防安全崗位責任制,對學校存在的'消防隱患及時予以排查、解決。

四、重點消防部門(如鍋爐房、遠教室等),要做到每日防火巡查,做好記錄。

五、保證消防疏散通道暢通,確保滅火器材齊備、完好、有效。

六、直接責任人對消防設施要勤於檢查,齊備、完好、有效的設備要保管好,發現安全隱患,及時上報妥善解決。

七、此責任狀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消防安全直接責任人要認真抓好各項安全工作的落實,確保不發生火災事故。

第7篇

為進一步做好學校的安全工作,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保障學生全面健康成長,保證師生的人身安全和學校的'財產安全,中心學校與學區校長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具體內容如下:

1、為提高中心學校對消防安全工作的高度重視,防止火災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消防安全責任書》。

2、各學區校校長要自覺接受中心學校的管理,落實安全防火工作;針對各室各場地的特點對學生進行消防宣傳教育。

3、認真貫徹執行《消防法》和各類規章制度。學校法人代表對本校的消防安全工作負有全部責任,並制定相關措施,確保消防安全。

4、每天下班前應有各班班主任或任課教師、功能室管理人員檢查安全,做到斷水、斷電、關窗鎖門。

5、各種用電設備、儀器必須保持正常運轉,嚴禁超負荷運行,嚴禁設備、儀器帶病作業。

6、安裝和修理用電設備、儀器時,應由電工或專業人員進行操作並認真檢驗。室內電路不準變動,因工作必須變動時,要中心校批准。

7、未經中心校允許,不準使用大功率電器,不準私拉電力線路,以防火災。

8、對臨時有用火要求的,須報中心校批准,在有一定防範措施的情況下,方可使用。

9、使用易燃易爆及其它危險品時,必須提前向中心校申報備案。不經批准,禁止使用和存放。

10、做好防雷擊工作,定期檢測避雷設施系統,確保設施完好。

11、積極開展各類安全檢查和自查活動,一般部位每週檢查一次,重點部門日檢查一次,關鍵部位日檢查兩次,及時彙報和分析檢查情況,整改隱患不遺餘力,並做好相關記錄備查。

12、學校根據自身實際情況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要安置在指定地點,不準隨意移動或作其它使用,不準在消防器材附近堆放任何物品。

13、學校要組織教師瞭解並掌握消防器材的性能及使用方法。

14、改造、裝修,凡涉及變動原用電、用水線路及管道,或新安裝線路的,應事先向中心校申請,並提供改造、裝修的線路佈置圖,以備日後檢查、維修。

15、凡違反本規定而引起火災或其它事故,由肇事學校校長或肇事人負全部刑事責任及經濟損失。

第8篇

為了進一步做好學校消防安全工作,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學校與全體員工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

1、學校建立消防安全工作責任制,成立由校長負總責的消防安全領導小組,落實消防工作領導責任。

學校與老師簽訂安全責任書,嚴格考核,並實行責任追究制。

2、學校要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履行消防安全責任,保障消防安全。每年學校要對教師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每學期都要對消防設施進行安檢,每學期要進行至少兩次消防安全疏散演練。

3、辦公室負責人,要當好兼職消防安全員,切實把防火工作放在心上。要養成良好的用電習慣,管好本部門的電,不胡拉亂接,不超負荷使用或不關電源。要教育老師在辦公區內禁使明火,避免火災事故的發生。

4、各位教工均為學校開展消防安全知識教育的責任人,特別是班主任應積極配合學校做好學生消防安全知識教育工作。

班級每年要積極參與學校開展的“三個一”活動,即:每學期要至少進行一次消防主題班會;每學期要出至少一期消防主題的板報或手抄報;觀摩一次消防滅火演習或舉辦一次消防演練。指導學生掌握消防安全知識和逃生自救技能。

班級每學期都要向學校上交必要的消防安全教育資料,以作為學校考核班級的依據之一。

5、各位教工都應遵守學校制定的火災處理和救援預案,執行消防安全工作制度,提高防火災的警惕性和在發生火災時的逃生自救和救護學生的能力。

6、對於學校配備的消防設施,設備,各教職工必須掌握使用要領,操作規程,確保發生火災時人人都能參與,使消防安全救援工作真正做到召之即來,戰之能勝。對不參與學校進行的消防培訓,不會使消防器材的,不得參與學校任何先進的評比。

7、後勤人員要保證消防疏散通道暢通,確保滅火器材齊備、完好、有效。要定期組織消防檢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8、學校任何工作人員,都應視學校消防安全如生命。任何不負責任造成安全事故者,學校都將追究相應責任。

為了做好我院的消防安全工作,保證生命財產安全,維護我院的生活教學秩序,本着“誰主管,誰負責;誰在崗、誰負責”的原則,嚴格按照“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指導方針,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的有關規定,特制定《教職員工消防安全責任書》具體如下:

1、熟知自己工作區域周圍各類防火器才的配備位置和使用方法,並做好日常檢查維護工作,發現問題及時向有關領導和人員彙報。

2、根據我院制定的年度消防工作計劃和消防管理規定,對本部門的消防工作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3、配合參加本部門安全的消防檢查,經常檢自己工作範圍和轄區內的安全防火工作,發現、督促和提醒有關部門對消防安全隱患採取有效措施進行整改,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4、監督、檢查自己辦公轄區和工作區域內的消防安全情況,嚴格執行各項消防安全制度,對出現違章、違規行為進行制止和糾正。

5、管理人員和教師應協助相關部門經常對自己管理的員工或學生進行消防安全教育。

6、發生火災時,及時通知有關人員和現場人員並報火警“119”,在可行的'情況下,立即對發生在身邊的、可控的初期火災起火點進行滅火撲救,防止火情蔓延。如已不是火災初起,火勢已達到不再是自己可控的態勢,應立迅速、安全的進行逃生撤離。

7、在遇有重大節日、重要活動期間,堅決執行上級單位的指示要求,保證重大節日、重要活動的期間的消防安全防安全。

9、認真履行消防崗位責任制,認真遵守國家政策、法令。認真遵守我院的各項管理制度。認真貫徹執行各項消防安全措施,認真掌握“四個能力”(檢查和整改火災隱患能力、撲救初期火災能力、組織引導人員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安全知識宣傳教育培訓能力)熟知“四懂四會”(四懂:懂基本的消防法規、懂基本的防火、懂基本的滅火措施、懂基本的疏散逃生方法。四會:會報火警、會組織人員疏散、會熟練使用滅火器材設施、會撲救初期火災)。確保項我院的消防安全。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