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消防安全責任書5篇 單位消防責任:安全重於泰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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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消防安全責任書”是指企業單位在防止火災發生及防範火災事故中明確各方面的職責和義務的一份重要文件。該責任書要求企業單位建立完整、科學的防火機制,落實消防安全責任,確保員工生命財產安全。

單位消防安全責任書5篇 單位消防責任:安全重於泰山

第1篇

為貫徹“誰主管、誰負責”的消防安全責任制,加強消防安全管理,落實逐級防火責任制,杜絕火災事故的發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公安部《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切實加強本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落實各項消防安全職責。為明確員工的責任,特制訂本消防安全責任書。

二、未經消防安全委員會許可不得在工作區域使用明火、電爐、電取暖器;不私自使用易燃品和有火災隱患的物品。因工作需要必須使用明火、電爐、電取暖器的應取得相關安全手續,並由專人負責管理。

三、積極配合消防安全隱患的.整改,不遮擋。覆蓋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誌、火災事故應急照明、消防設施和器材;不得在安全通道堆放雜物;不得遮擋安全出口;不在營業時間內對防火門上鎖。

四、發生火災,立即報警和處理,積極配合做好初期火災事故的撲救工作和引導顧客安全疏散,確保顧客、員工人生安全和公司財產安全。

五、自覺接受並服從消防安全職能部門的監督管理,完成其他消防工作。

單位消防安全責任書5篇 單位消防責任:安全重於泰山 第2張

第2篇

為進一步加強單位消防安全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公安部《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等法規,特制定本管理責任書。

一、單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為本單位的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二、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逐級和各崗位消防安全責任,確定至少1人為專兼職消防員。

五、定期開展員工消防知識培訓,保安人員應掌握防火和滅火的基本技能。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值班員和消防設施操作維護人員應經過專業培訓並持證上崗。

六、設有車間或倉庫的建築物內,不得設置員工集體宿舍。

七、明確消防設施管理責任,定期進行維護保養,確保消防設施完好。

八、確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暢通,禁止佔用、堵塞。

九、在明顯位置設置安全疏散指示圖,標明疏散路線、安全出口、人員所在位置和必要的文字説明。

十、發生火災後迅速報警,引導、疏散人員,並及時組織力量撲救。

第3篇

為貫徹“誰主管、誰負責”的消防安全責任制,加強消防安全管理,落實逐級防火責任制,杜絕火災事故的發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公安部《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切實加強本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落實各項消防安全職責。為明確員工的責任,特制訂本消防安全責任書。

一、負責工作區域的消防設施和器材的'監護和管理。

二、未經消防安全委員會許可不得在工作區域使用明火、電爐、電取暖器;不私自使用易燃且易爆品和有火災隱患的物品。因工作需要必須使用明火、電爐、電取暖器的應取得相關安全手續,並由專人負責管理。

三、積極配合消防安全隱患的整改,不遮擋。覆蓋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誌、火災事故應急照明、消防設施和器材;不得在安全通道堆放雜物;不得遮擋安全出口;不在營業時間內對防火門上鎖。

四、發生火災,立即報警和處理,積極配合做好初期火災事故的撲救工作和引導顧客安全疏散,確保顧客、員工人生安全和公司財產安全。

五、自覺接受並服從消防安全職能部門的監督管理,完成其他消防工作。

第4篇

一年一簽,上級職能部門和公司、公司和下屬各部門都是一年一簽。

1、消防安全工作要以“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加強防火安全工作。

2、防火安全工作要本着“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逐級落實責任制。

3、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消防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必須對消防安全負全面責任。

4、成立義務消防隊,當發生火警火災時,必須立即組織進行搶救工作。

5、對消防安全防護器材,應定期檢測、檢查及維護保養,確保隨時完好備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公安部《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切實加強本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落實各項消防安全職責,特簽訂本消防安全責任書:

1、安全部門負責人應認真執行有關消防法規,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以

“隱患險於明火,防範勝於救災,責任重於泰山”為警示,實行“誰主管、誰負責、層層落實、全員防火”的消防安全責任制。

2、安全部門負責人為本部門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消防安全負主要責任。部門負責人具體負責組織實施本部門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組織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和消防知識培訓,定期進行滅火技術訓練。

(3)組織實施經常性的內部防火安全檢查,及時制止、糾正違法、違章行為,發現並消除火災隱患,一時不能整改的應及時上報消防安全管理人。

(4)保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暢通。不得佔有疏散通道或者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上設置影響疏散的障礙物,不得封閉安全出口,不得遮擋安全疏散指示標誌。

(5)火災發生後,及時報警、迅速組織撲救和人員疏散。不得不報、遲報、謊報火警,或者隱瞞火災情況。

第5篇

為維護甲方位於海淀區復興路69號卓展北京店(以下簡稱“購物中心”)項目內的施工秩序及內部消防安全,確保購物中心內的財產及人員安全,按照“誰施工,誰負責”的原則,簽訂本責任書。

一、凡在購物中心施工的乙方,應簽訂本責任書,乙方應執行甲方的'各項安全保衞管理規定。

二、乙方應在乙方人員中指定一位消防安全負責人,並報甲方保安部進行信息備案,乙方消防安全負責人應全面負責本單位消防安全監督防範工作。如有人事變動, 應重新指定消防安全負責人,並於確定該人選後的一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甲方保安部進行信息變更。

三、乙方在進駐購物中心施工現場前, 應對所屬人員進行消防安全方面的培訓,應保證乙方所屬人員均能夠熟練掌握消防安全知識、滅火逃生技能和購物中心相關施工管理規定, 並自覺遵守。

四、乙方法定代表人或經法定代表人授權的委託人,應在其施工人員進入現場前為其辦好各項進場手續,併為進入購物中心的乙方工作人員及乙方全部財產購買意外責任保險。

五、乙方應在施工進場前按照消防規定配備相應數量的滅火器材,並應當在施工中按照現場實際情況增加滅火器材數量。

六、在未得到甲方出具的關於許可乙方對施工現場消防設施改動的書面許可前,乙方不得擅自改動、使用施工區域內及周邊消防設備設施。

七、在未得到甲方書面許可前,乙方不得擅自挪用裝修區域及周邊區域內甲方配屬的消防設備設施。乙方應承擔上述設備的保管義務,如若發生丟失、毀損由乙方負責賠償。

八、乙方在施工現場內動用明火及切割作業時,現場應有專人看護並配備相應滅火器材,動火人應持有國家承認的操作證書及保安部開具的動火證明,嚴禁無證動火。

九、乙方應注意施工現場內的用電安全,非專業電工人員不得進行接電接線作業,施工現場不得使用大功率照明燈具(碘鎢燈、熱得快燒水棒、電暖器等)、生活類用電充電等電器設備。

十、乙方應對施工管轄區域內的消防治安情況負責,每日施工前和施工結束後應當認真檢查現場水、電情況,發現隱患應及時整改,情況嚴重的須上報甲方。

十一、施工期間如發生突發事件,乙方人員有及時上報甲方的義務,並全力配合甲方人員工作。如因瞞報或不報導致該施工區域損失的,由該施工區域乙方全權承擔一切法律責任及後果。

十二、乙方及乙方人員如在施工期間違反甲方管理規定,並造成相應後果的情況下,乙方應對甲方損失進行賠償。

十三、此協議書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所做之承諾、保證及雙方之約定,雙方應自覺遵守,如有違反或不實等情形即視為違約。因違約方的違約行為引起包括但不限於相關事故及各方(包括第三方)損失的,均由違約方出面處理並承擔全部費用。同時,守約方有權依照相關法律之規定要求違約方承擔相應責任。

以上各項條款,施工單位完全清楚明白,並承諾嚴格執行。

出租方: 北京五棵松文化體育中心有限公司 (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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