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合同5篇 "精準簽約,順暢施工:建築工程合同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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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工程合同是建設工程中的基礎性協議之一,用於明確各方在合作過程中的權利和義務並保障工程建設的順利進行。其涉及的內容包括建設工程的類型、規模、標準、質量以及相關的合作事宜等。本文將介紹建設工程合同的主要內容和注意事項。

建設工程合同5篇

第1篇

合同,又稱契約、協議,當事人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係的協議。合同作為一種民事法律行為,是當事人協商一致的產物,是兩個以上的意思表示一致的協議。

2. 狹義——專指雙方或多方當事人關於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係的協議。 3. 民事法律關係——由三部分組成,權利主體、權利客體、內容。

4. 權利主體——指簽訂及履行合同的雙方或多方當事人,又稱民事權利義務主體。 5. 權利客體——指權利主體共同指向的對象,包括物、行為和精神產品。 6. 內容——權利主體的權利和義務。 (2)合同的法律特性

①合同是法律地位平等的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協議。 ②合同以設立、變更或終止債權債務關係為目的。

③合同是一種民事法律行為,即以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和民事義務為目的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合法民事行為。

合同的法律約束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違反合同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3)合同的基本原則 1)平等原則 2)自願原則 3)公平原則 4)誠實信用原則

(1)計劃合同與非計劃合同 (2)雙無合同與單務合同 (3)承諾合同與實踐合同 (4)主合同與從合同 (5)有償合同與無償合同 (6)要式合同與不要是合同 (7)格式合同與非格式合同

2)標的 3)質量和數量 4)價款或酬金 5)履行期限 6)履行地點和方式 7)違約責任 8)解決爭議的方法 (2)合同條款 1)合同的主要條款 2)合同的普通條款 (3)合同的形式

合同的形式,又稱合同的方式,是當事人合意的表現形式,是合同內容的外部表現,是合同內容的載體。我國《合同法》規定:“當事人簽訂的合同有: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

是指合同當事人雙方依據合同條款的規定,實現合同各自享有的權利,並承擔各自負有的義務。 2)合同履行的原則 ①全面、適當履行原則。 ②誠實信用的原則。

③公平合理、促進合同履行的原則。 (2)合同的變更 1)合同變更的概念

是指合同依法訂立後,在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完全履行時,當事人依法經過協商,對合同的內容進行修訂或者調整達成協議。

2)合同變更需要滿足的條件: ①原合同已經設生效。 ②原合同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

③當事人需要協商一致,即對變更的內容協商一致。 ④當事人對變更合同的內容約定明確。 ⑤遵守法定程序。 (3)合同的轉讓 1)合同轉讓的概念

是指當事人一方將其合同權利、合同義務或者合同權利義務,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人。 2)合同轉讓的分類

①合同權利的轉讓,是指不改變合同權利的內容,由責權人將權利轉讓給第三人。 ②合同義務的轉讓,是指債務人經債權人同意,將合同的義務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人。 ③合同權利和義務的概括轉讓,權利和義務一併裝讓又稱概括轉讓,是指合同一方當事人將其權利和義務一併轉讓給第三人,由第三人全部承擔這些權利和義務。

有下列情況的,合同終止: ①債務已經按照約定履行。 ②合同解除 ③債務相互抵消

⑥債權和債務同歸於一人,指由於某種事實的發生,使一項合同原本由一方當事人享有的債券,而由另一方當事人負擔的債務,同歸於一方當事人,使得該當事人既是合同的債權人,又是合同的債務人。

(1)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是指發包人和承包人為完成商定的建築安裝工程施工任務,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而訂立的協議,其核心是發包人提供必要的施工條件,並支付價款,承包人完成建築產品。

(2)建設工程合同是指在工程建設過程中發包人與承包人依法訂立的、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係的協議。 (3)建設工程合同是指承包人進行工程建設,發包人支付價款的合同。 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作用

1. 施工合同明確了在施工階段承包人和發包人的權利和義務 2. 施工合同是施工階段實行監理的依據

3. 保護建設工程施工過程中發包人和承包人權益的依據。 三、建設工程合同的特徵

1)建設工程合同的標的具有特殊性 2)建設工程合同的當事人具有特定性; 3)建設工程合同具有一定的計劃性和程序性; 4)建設工程何榮是要式合同 5)合同履行的長期性

為了便於更好的認識建設工程合同,建設工程合同還可以按其他方式進行分類。 (1)按照工程建設階段分類 1)建設工程勘察

是指根據建設工程的要求,查明、分析、評價建設場地的地質地理環境特徵和巖土工程條件,編制建設工勘察文件的活動。

對建設工程所需的 技術、經濟、資源和環境條件等進行綜合分析、論證,編制建設工程設計文件的活動。

對建設工程進行新建、擴建、改建的活動。 (2)按照承發包方式(範圍)分類 1)勘察設計或施工總承包合同

將全部勘察、設計或施工的任務分別發包給一個勘察設計單位或者一個施工單位作為總承包人,經發包人同意,總承包人可將勘察、設計或施工任務的一部分分包給其他符合資質的分包人。

將專業性強的單位工程發包給不同的承包人,與承包人分別簽訂土木工程合同、電氣與機械工程承包合同等,這些承包人之間為平行關係。

是指建設單位將包括工程設計、施工、材料和設備採購等一系列工作全部發包給一家承包單位,由其進行實質性設計、施工和採購工作,最後向建設單位交付具有使用功能的工程項目。

只指合同當事人約定以工程量清單及綜合單價進行合同價格計算、調整和確認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在約定的範圍內單價不做調整。

合同當事人可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其他合同價格形式。 (4)按簽約方承包關係 1)總包合同

發包人將工程項目建設全過程或其中某個階段的全部工作,發包給一個承包單位總包,發包人與總承包人簽訂合同稱為總包合同。

建設工程合同5篇

第2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1、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本合同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終止(如有試用期,則試用期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 )

2、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乙方完成工作任務為合同終止時間。

第二條甲方招用乙方在(項目名稱)工程中擔任崗位(工種)工作。乙方的職業資格等級證或上崗證號碼為。

第三條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推薦合同樣本183;勞務分包標準版標準合同書;勞務外包標準版標準合同書;勞務承包合同

第四條甲方對乙方的工作時間安排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工時制度。甲方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乙方同意後,可安排乙方加班,但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且應合理安排職工補休或按照《勞動法》的有關規定依法支付加班、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

第五條甲方應當在乙方進入施工現場前對乙方進行入場施工安全教育。甲方應當對已取得電工、焊工、登高作業等特殊工種操作證書的乙方進行崗前培訓(或書面交底)後,方可上崗作業。

第六條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衞生的有關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七條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依法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八條乙方在試用期間的工資為每日(或每月)元,試用期滿後工資為每日(或每月)元;按工作量計算工資的,每(工作量單位)支付工資元。雙方約定的工資不得低於施工地行政區域內最低工資標準。甲方應在每月____日前計發乙方的工資(不得交由包工頭代發),並由乙方簽字確認。甲方應在勞動合同終止、解除時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資。合同甲方如為分包方,工資支付發生違約情況由工程總承包單位負責支付。甲乙雙方對工資支付的其他約定

第九條甲方應按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並按規定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用。雙方勞動合同解除後,應按有關規定轉移社會保險手續。乙方因工負傷,其待遇按國家和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條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制度、勞動紀律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第十一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四)嚴重違反甲方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和甲方勞動紀律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甲方不能提供安全的勞動條件或者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第十三條變更、解除、終止、續訂本合同,應在規定的時限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不得擅自變更、解除、終止本合同。

第十四條甲方與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給乙方出具終止、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甲方解除乙方勞動合同,符合勞部發xxx號文件規定的,應支付經濟補償金。甲、乙方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按勞部發xxx號文件給對方以賠償。

第十五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____日內向工程所在地(區、縣)有管轄權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直接到裁決書之日起____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及其他專項協議作為本勞動合同的附件,與勞動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____省有關規定相悖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交工程所在地勞動部門備案,一份留在乙方務工的建築施工工地備查。本合同自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3篇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________市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並要求嚴肅的履行。

四、工程範圍:本合同全部工程建築安裝面積共計________平方米(各單項工程建築安裝面積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

五、工程造價:本合同全部工程施工圖預算造價為人民幣________元(各單項工程造價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

一、根據國家工期定額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總工期為____天(日曆天),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驗收(附各單位工程開竣工日期,見附表一)。

二、開工前____天,承包方向發包方發出開工通知書。

三、在組織施工過程中,如遇下列情況,得順延工期,雙方應及時進行協商,並通過書面形式確定順延期限:

2、因甲方提出變更計劃或變更施工圖而不能繼續施工者;

3、按施工準備規定,不能提供施工場地、水、電源,道路未能暢通,障礙物未能清除,影響進場施工;

4、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圖、供料、供設備或其所供材料以及設備不合規格要求,被迫停工或不能順利施工者。

5、在施工中如因停電、停水8小時以上或連續間歇性停水、停電3天以上(每次連續4小時以上),影響正常施工;

6、非承包方原因而監理簽證不及時而影響下一道工序施工;

7、未按合同規定撥付預付款、工程進度款或代購材料差價款而影響施工。

8、由於政策變化、不可抗力以及甲乙雙方之外原因導致工程停建或緩建,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乙方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將自有機械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現場。甲方應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的經濟支出,並按合同規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和賠償乙方有關損失。已經訂貨的材料、設備由訂方負責退貨,不能退還的貨款和退貨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但未及時退貨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施工中如需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後簽訂提前竣工協議,合同竣工日期可以提前。乙方按此修訂進度計劃,報甲方批准。甲方應在5天內給予批准,併為趕工提供方便條件。提前竣工協議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一、甲方在開工前應辦妥施工所需各種證件、批件,申請領取建築執照;清除施工場地範圍內影響施工的原有管線、樹木等障礙物;解決施工用地(包括材料、構件的堆放和中轉場地,搭建大型臨時設施用地);解決施工用水源、電源和運輸道路的暢通;應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向乙方提供所有工程設計圖紙____份;組織設計、施工單位進行工程設計交底。

二、乙方在開工前應組織有關人員研究和熟悉圖紙,參與設計交底;編好施工圖預算;負責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進行施工場地的平整,施工界區內的用水、用電、道路以及搭建施工臨時設施,安排施工總進度計劃,儲備材料,加工構件,做好一切施工準備。

一、由發包方供應以下材料、設備的實物或指標:____________

二、除發包方供應以外的其他材料、設備由承包方採購;

三、發包方供應、承包方採購的材料、設備,必須附有產品合格證才能用於工程。由甲方負責供應的材料和設備,如未按期供應或規格、質量不符要求,經雙方努力仍無法解決,因此造成乙方的損失,應由甲方負擔。任何一方認為對方提供材料需要複驗的,應允許複驗。經複驗符合質量要求的,方可用於工程,其複驗費由要求複驗方承擔;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應按有關規定處理,其複驗費由提供材料、設備方承擔。

二、承包方必須嚴格按照施工圖紙、説明文件和國家頒發的建築工程規範、規格和標準進行施工,並接受發包方派駐代表的監督。

一、本合同簽訂後____日內,發包方支付不少於合同總價(或當年投資額)的____%備料款,計人民幣________萬元;臨時設施費,按土建工程合同總造價的____%計人民幣________萬元,安裝工程應按人工費的____%計人民幣________萬元;材料設備差價________萬元,分____次支付,每次支付時間為____,金額________。

二、發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進度月報後必須在____日內按核實的工程進度支付進度款,工程進度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的____%時,按規定比例逐步開始扣回備料款。

三、工程價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款的95%時候,不再按進度付款,辦完交工驗收後,連本息(財政撥款不計息)一次支付給承包方。

四、如發包方拖欠工程進度款或尾款,應向承包方支付拖欠金額日萬分之三的違約金。

五、確因發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購材料價差款而影響工程進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窩工損失的,應由發包方承擔。

一、乙方要依據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以及設計要求組織施工,要全部達到合格。

二、要堅持按圖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設計。如遇下列情況給對方適成窩工、返工、材料、構件的積壓、施工力量和機械調遷等損失,應由責任方負擔:

1、施工中如發現設計有錯誤或嚴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應該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在7天之內與原設計的單位商定,提出修改或變更設計文件,經甲乙雙方簽訂協議後,方準施工。

2、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緩建,甲乙雙方對在建工程,應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3、在施工中,如發現甲方投資不足,不能按時撥付工程進度款,而中途停建、緩建,給乙方造成的損失,應由甲方承擔。

一、乙方有責任教育工人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安全施工,防火防盜。在施工中因因乙方責任發生的傷亡事故和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的其他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乙方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並通知甲方代表。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甲方為搶救提供必要條件。發生的費用由事故責任方承擔。

三、非乙方責任造成的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和有關費用。

2、乙方與分包單位簽訂分包合同後,將副本送甲方代表。分包合同與本合同發生牴觸,以本合同為準。

一、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應該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

二、工程不能按合同規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按本合同關於建設工期提前或拖後的獎罰規定償付逾期罰款。發包方的責任:

一、未能按照合同的規定履行自己應負的責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順延外,還應賠償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實際損失。

二、工程中途停建、緩建或由於設計變更以及設計錯誤造成的返工,應採取措施彌補或減少損失。同時,賠償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窩工、返工、倒運、人員和機械設備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的實際損失。

三、工程未經驗收,發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應由發包方承擔相應的責任。

四、承包方驗收通知書送達____日後不進行驗收的,按規定償付逾期違約金。

五、不按合同規定撥付工程款,按銀行有關逾期付款辦法的規定延付金額每日萬分之三償付承包方賠償金。

第十一條糾紛解決辦法建築工程承包合同發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及時協商,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申請各級城鄉建設委員會或雙方上級業務主管部門,進行調解;解決不了的,可選擇下述第()項處理:

一、本合同一式____份,合同附件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其餘副本由發包方報送—————————————————機關、建設主管部門備案。

二、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加蓋雙方公章即生效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驗收符合要求,結清工程款後終止。

三、本合同簽訂之後,承、發包雙方如果需要提出修改時,應該經過雙方協商一致後,可以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補充合同。

第4篇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的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1.2 工程地點: 1.3 承包範圍: 外門臉底商平開門、旋轉門、鐵藝裝飾門楣工程

1.4工期:本工程自 20xx年10月 15 日開工,於 20xx年12月 30日前竣工。

以上只作為首付款依據,施工圖由乙方自行設計,經設計單位確認後方可施工。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電等設備,並説明使用注意事項。辦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種申請、批件等手續。

3.1、參加甲方組織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説明的現場交底,擬定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交甲方審定。

3.2、嚴格執行施工規範、安全操作規程、防火安全規定、環境保護規定及甲方的相關規定。嚴格按照圖紙或作法説明進行施工,做好各項質量檢查記錄。參加竣工驗收,編制工程結算。

3.3、遵守國家或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妥善保護好施工現場周圍建築物、設備管線不受損壞。做好施工現場保衞和垃圾消納等工作.

3.4、施工中未經甲方同意或有關部門批准,不得隨意拆改原建築物結構及各種設備管線。

3.5、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負責對現場的一切設施和工程成品進行保護。

4.1、甲方要求比合同約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時,應徵得乙方同意,並支付乙方因趕工採取的措施費用。

4.2、因甲方未按約定完成工作,影響工期,工期順延。

4.3、因乙方責任,不能按期開工或中途無故停工,影響工期,工期不順延。

4.4、因設計變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電、停水不可抗力因素影響,導致停工8小時以上(一週內累計計算),工期相應順延。

4.5、此工程於11月15日—20日供熱,若供熱前乙方需保證封閉結束,如不能封閉需考慮臨時封閉措施。

5.1、本工程以施工圖紙、作法説明、設計變更和《建築裝飾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jgj73-91)、《建築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統一標準》(gbj300-88)等國家制訂的施工及驗收規範為質量評定驗收標準。

5.3、甲、乙雙方應及時辦理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的檢查與此驗收手續。甲方不按時參加隱蔽中間工程驗收,乙方可自行驗收,甲方應予承認。若甲方要求複驗時,乙方應按要求辦理複驗。若複驗合格,甲方應承擔複驗費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順延;若複驗不合格,其複驗及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但工期也予順延。

5.4、由於乙方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順延。

5.5、工程竣工後,乙方應通知甲方驗收,甲方自接到驗收通知7日內組織驗收、並辦理驗收、移交手續。如甲方在規定時間內未能組織驗收,需及時通知乙方,另定驗收日期。但甲方承認竣工日期,並承擔乙方的看管費用和相關費用。乙方應向總承包方提供相關資料以備主體驗收。

6.2、付款方式:第一次付款簽定合同之日後,甲方首付款30%。

凡由乙方採購的材料,如不符合質量要求或規格有差異,應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對工程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8.1、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説明,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有關防火設計規範。

8.2、乙方在施工期間應嚴格遵守《建築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程》、《建築安裝工人安全操作規程》、《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其它相關的法規、規範。

8.3、由於甲方確認的圖紙或作法説明,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消防條例和防火設計規範,經乙方書面通知甲方修改方案,因甲方不進行修改方案,導致發生安全或火災事故,甲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8.4、由於乙方在施工生產過程中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消防條例,導致發生安全或火災事故,乙方應承擔由此引發的一切經濟損失。

8.5、因施工所造成一切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由乙方負責並承擔。

9.1、由於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合同總額1%的日違約金。由於甲方無故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甲方向乙方支付未付款部分的1%日滯納金

9.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築物結構或設備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乙方負責並承擔損失。

9.3、未辦理驗收手續,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造成損失由甲方負責。

9.4、因一方原因,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應通知對方,辦理合同終止協議,並由責任方賠償對方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本合同在履行期間,雙方發生爭議時,協商解決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11條 未盡事宜,雙方另行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5篇

就濱海新區中心商務區響螺灣商務區、大沽地區和藍鯨島等區域市政工程建設事宜,甲方以bt方式委託乙方負責建設,經雙方充分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此共同恪守。

天津市濱海新區中心商務區響螺灣商務區、大沽地區和藍鯨島等區域市政工程。

響螺灣商務區位於天津市濱海新區海河南岸,與塘沽外灘公園隔河相望,佔地面積3.2平方公里;大沽地區位於海河以南,與于家堡金融區隔河相望,西至河南路,南至大沽排污河,東至中央大道,北至海河中心線,佔地面積11.68平方公里;藍鯨島位於于家堡金融區東側海河出海口處,四面環水,佔地面積1.28平方公里。

工程內容主要包括以上區域內的道路工程、景觀工程、綠化工程、照明工程、碼頭廣場工程、堤岸填築工程、供熱站工程、雨污水泵站工程、綜合管網工程及項目範圍內的拆遷補償等。

本協議項下工程建設期為8年7個月,開工日期為年20xx年5月,竣工日期為20xx年12月。

本協議項下工程質量標準為達到國家建築工程質量驗收合格標準。

本工程採用本合同約定的bt模式實施:乙方作為本項目的bt建設單位全面負責建設過程中的組織和管理工作,負責籌集本工程所需資金(包括徵地拆遷、工程勘察、設計、監理、重要設備材料採購、施工及相關諮詢所需費用),負責建成後的交付及委託物業管理。完成上述工作後,甲方按本合同約定支付給乙方回購款項。

2.2乙方應設立與本項目建設管理相適應的項目管理部,有足夠的專業管理人員,確保實現本工程的投資、質量、工期及安全文明施工控制目標。

本合同的回購價款暫定為45.5292億元。 3.2乙方最終回購款的確定:

3.2.1乙方最終回購款以工程成本加投資收益的原則確定。

3.2.2工程成本,以甲方審計部門最終認定的數額為準,對於乙方委託的造價諮詢公司出具的造價審核報告,經審計部門審查後,可直接作為成本計算依據。程成本由建築安裝工程費、工程建設其他費、融資費用等部分組成。

利息:以乙方每筆資金實際投入的數額為基數,以投入時間至支付回購款的時間差計算佔用時間,以約定的利率來計算利息。利率標準:按同期中國人民銀行貸款基準利率上浮20%計算,或由雙方對每筆投入資金單獨約定利率。

3.2.4乙方的投資收益,按投資額的 3%計取,列入回購款中。

3.2.5回購款總額計算回購款總額計算表(本次測算相關費用參考發改委的立項批覆以及項目可研報告,最終回購款計算將以實際發生並經審計額為準,現數據只作為測算參考):

4.1.1甲方或甲方委託的機構有權按工程進度要求檢查、監督本工程進度情況,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工程質量,抽查本工程施工單位和監理部門的有關資料。

4.1.2有權委託有資質的審計機構對項目進行跟蹤監督和項目決算審計。 4.1.3按約定的回購期限和進度向乙方支付本項目回購款,接收本項目工程資產,並協調資產轉讓過程中的相關工作。

4.2.1履行項目建設管理單位的職責,按本合同籌集負責工程部分的投融資、以及工程的組織、協調等項目管理工作。

4.2.2按照法定程序確定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並根據相關合同約定向本工程相關單位支付合同款。

4.2.3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與工程建設相關的規範、標準、法律、法規等完成工程建設,對工程質量負責。本工程質量目標:工程質量必須符合國家、天津市、行業現行有關標準、規範和規程,符合我國現行工程施工驗收規範及設計要求,達到“合格”標準。

4.2.4以資產轉讓的方式向甲方移交本項目工程資產。 第五條 工程驗收決算及使用權移交

5.1在項目施工完畢自檢合格後5個工作日內,乙方向甲方提交驗收申請,甲方在收到乙方的驗收申請之日起的10個工作日內組織工程竣工驗收。 5.2項目竣工驗收合格後60日內,由乙方向甲方提交工程決算文件,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決算文件後10日內指定有資質的審計機構進行審計,審計機構應在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決算文件之日起60天內提交財務審計的決算意見,並以此作為審核意見提交乙方。

5.3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的10個工作日內,甲乙雙方辦理整個工程的移交手續,簽訂竣工質量驗收證書。若由於甲方原因導致不能按時移交,由甲方承擔乙方對建成設施臨時養管發生的費用,具體費用按照實際發生結算。 5.4在工程移交前,項目的所有的建築物、設施的管理、維護由乙方負責;自移交之日起,項目的所有的建築物、設施的管理、維護由甲方負責,但是,在工程質量保證範圍內的維護和維修,仍由乙方負責,保修期為一年。

6.1甲方承諾無條件以財政支付方式回購項目的所有權,並按工程進度及子項目完工情況進行局部回購,直至支付完全部回購款。因該支付方式而產生的相關税費由甲方負責承擔。

6.2回購期的結束日為本合同約定的全部工程竣工之日起3個月以內,即20xx年3月前支付完全部回購款。回購款支付時間約定見附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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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在甲方付清全部項目回購款之前,乙方擁有本項目所有工程的所有權。 7.2在甲方支付完全部項目回購款之日起,甲方擁有本項目所有工程的所有權。

7.3在甲方取得本項目所有工程的所有權後,甲方有權辦理本項目範圍內所有建築物的產權證書,乙方應協助甲方辦理。

如果因乙方質量原因造成修理後仍無法滿足國家或行業現行質量檢驗評定標準,以及修理後達到相關標準但影響了既定的使用功能,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所有損失。

如由於甲方原因不能在協議約定時間內支付乙方回購款,按逾期支付回購的金額和實際逾期天數計算利息,逾期支付回購款的利息利率依照乙方與金融機構貸款合同規定,按人民銀行公佈的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上浮50%。同時甲方需按照投資額以每年3%給予乙方投資回報,按年計取(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取),直至回購款支付完畢。

9.1本合同經雙方蓋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字後生效。

9.2本合同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協商解決,對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變動應有雙方書面同意。修改或變更的協議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9.3若在執行本合同或解釋有關規定時發生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如不能協商解決,任何一方可提交天津仲裁委員會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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