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維修協議書7篇 維護設施穩定的協議書

來源:巧巧簡歷站 1.71W

《工程維修協議書》是指由委託方與受託方簽訂的一份維修合同,旨在規範雙方在工程維修過程中的權利和義務,明確維修範圍及標準,並約定維修費用及支付方式等內容。該協議書具有法律效力,為維護合法權益提供了有力保障。

工程維修協議書7篇 維護設施穩定的協議書

第1篇

雙方就藥品招投標及中標後藥品購銷事宜經商定,簽訂如下協議:

一、甲方所列藥品通過集中招標採購以後,保證為乙方提供公平、公正、公開的競爭機會。甲方堅持藥品質量第一,確保滿足臨牀用藥需要為前提下,遵循優質優價優先、同質優價優先、同質同價本地優先並綜合其他因素確定中標產品。

二、乙方按有關法規規定,如實提供完整的相關合法資料給甲方,並對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三、乙方保證在投標過程中,遵守有關法律、法規,不進行非法競爭,不串標、不圍標,對中標品種不撤標。

四、乙方必須按甲方招標品種表所列項目填寫,保證投標書內容合法、真實。對中標品種撤標的、虛報零售價的、提供假證明材料的、非法競爭的、串標、圍標的、不按合同如實供貨等情況(除廢止其中標資格的),取消其在本市醫療衞生單位參與投標資格二年。

五、乙方對中標所供藥品的質量承擔全部法律責任。甲方成員單位在使用中因藥品質量本身問題造成的一切損失(包括甲方就診病人的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乙方接到甲方成員單位通知應及時赴甲方處理。

六、乙方中標產品必須按中標的生產廠家、規格供貨,不得擅自改變生產廠家與規格,否則按撤標處理。生物製品、直銷產品、進口藥品必須同時提供該批號的質檢報告、進口藥品檢驗報告書、註冊證(均蓋有進銷單位紅章)。

七、乙方中標產品接到甲方成員單位要貨通知後,本地區二天內,省內三天內,省外五天內(搶救藥品本地區5小時,省內9小時,省外24小時)送貨到甲方成員單位藥庫。運輸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成員單位必須做好計劃按月採購,確保滿足臨牀用藥;由於乙方供貨不及時影響甲方搶救病人造成後果的要由乙方承擔責任。

八、甲方成員單位在藥品驗收入庫時或在使用過程中發現藥品質量問題提出退貨的,乙方必須予以接受,並及時將合格產品送至甲方調換,不得影響甲方臨牀正常用藥。

九、甲方成員單位在藥品驗收入庫或使用期間,非甲方原因造成的破損、短少,乙方應按實、及時調換、補足。

十、乙方提供的所有藥品有效期在六個月內的,送貨時必須告知甲方成員單位藥庫,雙方應協商藥品退貨辦法後,甲方才可入庫。對以入庫藥品,甲方如要求退貨應在有效期三個月前向乙方提出,乙方應予接受。乙方提供的所有藥品按照《藥品管理法》規定,必須標明有效期限,否則甲方不予接受。

十一、乙方產品在甲方成員單位存貨在二個月以上或餘量較大及合同到期尚存餘量的,甲方提出退貨,乙方應予接受。

十二、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藥品購銷活動的有關法律和法規,甲方人員不得向乙方索要回扣或有意刁難乙方,甲方或甲方人員違紀、違規、違約的,乙方應向甲方成員單位、市衞生局或政府有關部門舉報。乙方不得搞任何形式的不正當藥品促銷,乙方違約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取消其三年內的投標資格。

十三、開標後甲方辦公室將中標品種分別通知甲方成員單位和乙方,在十五天內分別與甲方二十四家成員單位聯繫,一個月內分別與甲方所有有需求的成員單位簽訂購貨合同。

十四、甲方成員單位收到中標品種後,不得突擊進庫,但甲方成員單位的老庫存必須用完,乙方應予理解,或雙方協商解決。(自中標結果公佈以後甲方將開始正式執行新的零售價和中標價。甲方以前沒有使用完的庫存將全部按新的中標價處理,乙方應予理解,或雙方協商解決。)

十五、付款方式:中標藥品的貨款,使用單位(甲方)在正式發票(國家税務發票)驗收入庫滿三個月予以付款,乙方要求提前付款的,經雙方協商解決。

十六、如遇特殊情況(政府政策性藥品價格發生重大變化時),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十七、參與投標的本市衞生醫療單位按本協議簽訂或雙方另行協商簽約,協議生效後雙方應切實履行。

十八、市藥品招標監督辦監督甲、乙雙方履行協議,對不履行協議方作出相應處罰措施。

本協議共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備招標監督辦一份,自簽約之日起半年內有效。

工程維修協議書7篇 維護設施穩定的協議書 第2張

第2篇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協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3、工程質量標準:按甲方施工方案、指令及施工圖紙施工,達到合格。

龍居1區1#、2#、4#室外土方回填(含土源採購、挖、裝、運輸到場內指定地點,進行分層壓實)

包工、包料、包機具、包運輸車輛、包洗車、保潔、包安全、自帶機械、不得轉包等。

1、協議總價按照實際用量進行結算。固定綜合單價:23元/立方(含一切包乾費用,不另計取任何費用)

2、協議中未標出的工程細目,已包含在協議單價中。乙方必須按甲方的指令完成未標出的工程細目,但不能得到工程結算和支付。

所有土方完成經甲方驗收合格後,15天內付清全部工程款。每支付一筆工程款時乙方必須提供甲方所屬地地税正式的建安税務發票。否則,甲方不予付款。

施工有效工期分兩個施工段流水施工,每一施工段施工有效工期分為5天(遇暴雨天與政府禁運日等不可抗力因素工期順延)。

要求所有的部位必須合格。嚴格按照甲方安排及圖紙、國家現行的有關規範要求組織施工,乙方必須無條件接受甲方的質量檢查和管理,共同把好質量關。建立健全質量保證體系,以保證工程質量達到合格標準。隱蔽工程必須經甲方驗收合格後方可進行下一道工序施工。驗收不合格,乙方必須予以返工直至驗收合格,損失由乙方承擔。

4、乙方在施工期間必須遵守甲方的統一管理、規範施工,如有違反,甲方有權終止協議,所產生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5、回填土方時,應清除草皮、雜物和排除積水,並應分層夯實,夯實後的密實度應達到設計要求。

6、乙方必須按甲方指定取土場取土,土質不得含垃圾雜物、20cm以上大石塊、淤泥。

7、如因乙方自身原因不能按期完工,每延期一天按 200元支付給甲方違約金。

8、如非乙方原因或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停工,工期順延。

9、乙方負責辦理所有施工相關手續,承擔政府和其它一切相關費用並獲得所有與本工程相關的所需文件,在施工中遵守市容、城管、當地相關管理部門的有關規定,如發生違章、處罰等經濟罰款問題由乙方自行承擔和解決。

10、乙方為顯示信守協議及承包工程的誠意和實力,自願要求在協議簽定後,向甲方交 5000元的保證金。待結算時若乙方無任何過錯,沒違反協議條約後一併返還。

施工中必須注意安全,做到文明施工,乙方施工中如發生傷亡事故,甲方協助乙方做好善後事宜,乙方承擔全部事故責任和經濟損失。

施工過程中乙方如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停止施工,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自甲方發出的撤場通知起三日內自動撤場,且已完工程量不予結算,本協議失效。因乙方不作為使得無法完成本協議交付的任務或因乙方行為使甲方名譽、工期等受損,乙方除需自行承擔其全部責任外,還應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乙方保證甲方發出撤場通知起三日內自動撤場,本協議自動失效。

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出現爭議的,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不能達成一致的,可向本協議履行地(土方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乙方車輛及材料在運輸途中及到達甲方現場後應遵守國家和地方現行的關的環境保護、職業健康和安全的法律、法規。

3、本協議的未盡事項,必要時由甲、乙雙方另訂補充協議,經簽字蓋章後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3篇

為了明確建設單位與勘察單位的經濟責任,分工協作,相互促進,多快好省地完成國家建設項目的勘察任務,根據已被正式批准的建設項目計劃,經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協議,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名稱、規模、投資額、建設地點_________。

1.在簽訂協議時,甲方必須向乙方提交按基建程序批准的計劃任務書複印件,提交進行工程地質勘察的用地批准文件和紅線圖複印件。

2.在簽訂協議時,甲方必須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向乙方提交由設計單位提出、經建設單位同意的勘測範圍之地形圖和建築平面佈置各_________份,提交由建設單位委託、設計單位填寫的勘察技術要求及附圖,並對提交的時間、進度、質量負責。

3.甲方必須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做好現場勘察工作的水、電供應、平整道路、清理現嘗準備材料等工作(所需材料由乙方踏勘後提出明細表)。

4.甲方必須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乙方進入現場前,辦好徵地、拆遷、砍樹、採青苗等項目的賠償手續。

5.甲方必須負責解決乙方勘察人員的現場吃住辦公等條件。乙方現場勘察人員的吃住費用由乙方自負,如果甲方安排住招待所、飯店,費用由甲方負擔。甲方人員的集體福利設施(如浴室、理髮、醫療等)應為乙方人員提供方便。勘察施工中必須的民工、燃油料以及冬季生活取暖的設置及煤、木材由甲方供給(費用由乙方負擔);生產現場取暖和機具的看守由甲方負責解決並負擔費用。

6.乙方勘察人員、勘察機具進入工程地點的交通運輸和勞務費均由甲方負擔。

7.甲方對乙方的勘察成果文件,不得擅自修改,不得轉讓給第三者重複使用。

1.乙方應按照現行的標準、規模和技術條例,進行工程測量、工程地質、水文地質的勘察工作,並按協議規定的進度、質量提交勘察後果。

2.乙方應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進入現場勘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提交全部勘察資料,提交測量透明圖_________份,提交工程地質報告書一式_________份(如甲方需要加英加曬圖紙資料,另外收費)。乙方如因氣候或甲方原因影響現場施工_________天以上,工期可順延。

1.本工程按國家建委頒發的《工程勘察收費辦法》收取勘察費,總價預計為_________元。自本勘察協議生效後_________日內,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相當於勘察費的_________%的定金;勘察協議履行後,定金抵作勘察費。甲方不履行協議的,無權要求償還定金,乙方不履行協議的,應當雙倍返回定金。勘察工作開工後,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勘察經費的_________%;全部勘察工程結束後,乙方按協議規定向甲方提交勘察報告書和圖紙,並進行工程結算,甲方提取資料後_________日內,應按實際勘察工作量清付勘察費。勘察費用的支付均由建設銀行辦理託收承付。

2.屬於特殊工程(如自然地質條件複雜,技術要求高,勘察手段超過現行規範,特別重大、緊急、有特殊要求的工程,特別小的工程等)的收費辦法,原則上按勘測工程總價加收_________%的勘察費。

1.如果由於甲方變更計劃,或提供的資料不準確,或未按期提供勘察、設計必需的資料或工作條件而造成勘察、設計的返工、停工、窩工或修改設計、甲方應按乙方實際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費用,勘察工期順延,因甲方責任而造成重大返工或重作設計,應另行增費,勘察工期順延。

2.甲方超過協議規定的時間交付勘察費或定金,應按銀行拖延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1.乙方因勘察質量低劣引起返工或造成工程損失,應繼續完善勘察,並根據造成的損失情況承擔經濟和技術責任,甲方可視造成的損失大小,減少或不付勘察設計費。

2.乙方如勘察錯誤造成工程重大質量事故,除免收受損失部分的勘察設計費外,還應付與直接受損失部分勘察設計費相等的賠償金。

3.由於乙方的責任延遲提供勘察文件,時間達_________天以上的,每延遲一天,應向甲方償付相當於工程勘察費總價_________‰的違約金。

本協議執行中如發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屬於同一部門的,由上級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或不屬於同一部門的,可向國家規定的協議管理機關申請調解或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協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雙方簽字後生效,全部勘察工程驗收後失效。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需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協定。補充協定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本協議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協議副本一式_________份,送計委、建委、建行_________各留存一份。

建設單位(甲方)(蓋章):_________勘察單位(乙方)(蓋章):_________

第4篇

甲方、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例》和《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經協商一致,對(工程全稱)簽訂工程質量保修書。

1.1乙方在質量保修期內,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管理規定和雙方約定,承擔施工合同約定的所有施工承包範圍內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1.2凡屬於乙方原因造成的各部位的質量問題和材料設備質量缺陷問題或其他缺陷,及由於乙方(指購買本項目房屋的客户)維修造成業主的相關損失,均屬於乙方保修責任範圍。

1.3整體工程及各分部分項工程質量,經竣工驗收符合合同要求,如甲方抽檢到分項工程中允許偏差項目中超出允許偏差範圍的、基本項目中未達到優良的項目或者不符合觀感要求的觀感項目,仍屬乙方返修範圍,乙方應按甲方要求進行返修。

1.4由於乙方工程質量問題造成甲方和業主的全部直接和間接損失,由乙方無條件承擔。如業主另有索賠要求,則乙方授權甲方全權代表乙方與業主進行索賠談判並確定賠償金額,談判結果經甲方和業主簽字後立即生效,甲方負責知會乙方,並將乙方須承擔的費用總額直接從乙方保修款中扣除,乙方予以無條件承認。

雙方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有關規定,約定本工程的質量保修期以工程通過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保修期限為:

1、基礎設施工程、房屋建築工程的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70年)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衞生間、廚房、陽台和外牆面的防滲漏(包括颱風、暴雨等自然條件下的影響),為5年;

3、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為2年;

4、住宅領地凱旋帝景內的給排水設施、道路等配套工程,為2年;

3.1滲水、漏水、給排水、供電設施及線路出現故障等影響居民正常生活的情況下,乙方承諾在甲方通知後4小時內趕到現場並於6小時內完成維修。

3.2發生緊急搶修事故的,乙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後,應當立即到達事故現場搶修。

3.3其他情況下,乙方須在甲方通知後24小時內趕到現場,並於趕到現場之日起二日內完成通知所涉及之保修、維修項目。

3.4每個維修項目完成後,經業主和甲方驗收並簽字後,方為該維修項目本次維修完畢。所維修項目應保證在六個月內不再出現類似問題。

3.5違反以上規定,視為乙方同意由甲方處理,甲方委派他方處理,處理結果由業主和甲方簽字認可後即生效,不再經由乙方確認(甲方將處理情況知會乙方),因此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從乙方保修款中扣除。

3.6乙方承諾,無論以上質量缺陷屬乙方、甲方或業主責任,在接到通知後,均遵守上述時間性要求不問理由地進行維修,並在維修過程中與甲方及業主共同取證,以判斷責任原因,不屬乙方責任的,由責任方向乙方支付材料及人工費用。

4.1每個維修項目完成後要經業主和甲方驗收簽字方可,所維修項目的保修期限由維修合格之日起重新計算。

4.2維修工作完成後,乙方負責將施工現場清理乾淨,如維修過程中給業主造成其他損失,則乙方應承擔相應責任。

4.3如有下列情況之一發生,甲方有權另行聘請施工單位進行維修,由此引起的一切費用和責任由乙方承擔。

a:接到甲方返修通知(口頭或書面)後拒不到現場處理問題;

c:超過規定的時間仍未完成有關工程返修任務,且不主動向甲方報告;

4.4因乙方責任造成返修、賠償的,乙方應按照以下標準賠償甲方直接和間接損失:直接返修加直接賠償的費用在20xx元以下的,按照3倍計算;直接返修加直接賠償的費用在20xx元以上的,按照2倍計算。

4.5按上述辦法計算出的費用總額由甲方書面知會乙方,無需徵得乙方書面簽收意見即可直接從乙方保修款中扣除。

4.6對於涉及結構安全的質量問題,應當按照《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的規定,立即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採取安全防範措施;由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保修方案,乙方實施保修。

5.1在工程保修期內,乙方必須委派兩名全權代表(土建1名,安裝1名)在現場辦公,專職處理本工程的維修工作;如甲方認為該代表不能勝任工作,乙方在接通知後2日內予以更換。

5.3以上內容若有變動需及時書面知會甲方,否則無法聯繫時,視為乙方已收到甲方傳達之信息。

5.4每一住户,無論維修項目多少,全部維修人員均應一次到位。

5.5維修人員應按甲方制定的維修程序進行維修,服從甲方管理,服從業主的監督,統一着裝、文明施工、文明用語,不得與業主發生任何爭執,否則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500元/每人次。

6.1質量保脩金返還的起止日期為:從工程竣工驗收通過之日起,至合同約定的保修期限止。

6.2保修期滿2年,監理單位、物業管理單位及甲方對保修質量無異議後7天內無息支付乙方工程質量保脩金總價的80%。

6.3保修期滿五年,監理單位、物業管理單位及甲方對保修質量無異議後7天內辦理完成保脩金結算,甲方在收到完整的結算手續後無息支付乙方工程質量保脩金總價的20%。

6.4若甲方墊付維修費用超出保修款總額,超出部分仍由乙方支付;所有保修款在結算時均不計利息。乙方不願支付超額部分的,甲方有權由應支付乙方的其他任何費用中扣除,仍不夠的,以法律手段追回。

7.1乙方同意在免費保修期滿後至工程有效壽命年限內,繼續提供適當維修服務,並按最優惠價收取費用。

7.2本保修書:作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雙方共同簽署,在工程有效壽命內一直生效。

第5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等價有償、公平、誠信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進行施工工程達成一致意見,特簽訂本合同,以資信守。

回填種植土按現場實際發生工程量結算,由雙方代表簽證認可,但單價不允許超過甲方認可的預算單價的限額。

1、工期自預定開工日期之日起至乙方竣工並通過合同約定的全部驗收之日止,預計______天(包括法定假日),不計乙方通知甲方驗收後等待甲方驗收的時間。

2、如遇下列情況,乙方須在發生簽證事由___日內書面通知甲方,並經甲乙雙方代表簽證,工期相應順延,否則視為乙方放棄簽證的權利,工程不予順延。

(1)因甲方原因影響工程施工進度,如未按時交出場地,接通水電、甲方變更設計等。

1、工程質量必須達到合格(驗收標準按業主設計要求及行業規範執行),因乙方故意延誤致使工程未能按時結算或提請驗收的,本工程不能評定為合格。

2、乙方提供的苗木必須事先控制質量,苗木規格嚴格按照設計要求進行選擇,苗木種植質量必須嚴格按照綠化種植規範。

4、工程完工後,乙方應通知甲方進行驗收。雙方現場檢查工程質量,質量合格,即由甲方簽收。

(1)甲方應在預定開工日期前___個工作日內,向乙方預付工程預算總價款的___%;

(2)甲方應在乙方材料、工人進場以及提交開工報告後___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工程預算總價款的___%;

(3)甲乙雙方辦理竣工驗收和結算手續後的___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加付至工程結算總款額的___%。

(4)工程結算總款額的___%作為工程質量保證金及保養金,甲方應在保養期期滿後___個工作日內會同乙方現場複檢並辦理保養終結手續,甲方按合同約定扣除保養期間應由乙方支付的各類款項和違約金後向乙方結清。

1、苗木保養期為___個月,從本工程施工完成合同約定的全部驗收之日起計。

2、保養期內,凡因乙方施工造成的質量問題,乙方接甲方通知之日起日內,應無條件予以保養,苗木不成活的應及時更換。否則,甲方有權另派施工隊伍施工、保養,一切費用在保養金內扣除,超過保養金的部分,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2)向乙方提供施工場地,保證運輸道路暢通,同時提供施工用水、用電(水電費由___方承擔)。

(3)提供本項目施工圖紙,負責組織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

(4)甲方在收到乙方所提交的竣工結算書及完整的竣工結算資料後,應在兩週內通知乙方核對工程價款並於竣工驗收後的兩個月內完成結算。

(2)根據甲方確認的施工圖紙,按照本合同約定完成承包範圍內的施工工作。

(3)按相關安全法規進行安全施工,遵守甲方施工現場管理的有關規定,承擔在施工過程中的放火、防盜、防止事故發生等安全責任。若出現安全問題,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4)工程交付甲方前,應負責已完工工程的保護工作,在此期間發生損壞的,由乙方自費予以修復並按合同約定交付甲方,由此造成工期延誤,按違約責任中的逾期完工條款處理。

(6)乙方應在工程竣工驗收後兩週內向甲方提交竣工結算書及完整的竣工結算資料,並在收到甲方發出的核對工程價款通知之日起___內與甲方核對工程價款,與竣工驗收後的`兩個月內完成結算。

1、因甲方工程量變化或圖紙變更造成工期延期的,竣工日期應予以順延。

2、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約定進行竣工驗收的,由甲方承擔工程保管及風險責任。

3、甲方逾期付款的,導致施工無法進行,乙方可停止施工。

4、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標準,由乙方承擔相應的責任。

5、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除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外不得以任何理由停工,非上述原因連續停工兩個工作日以上的,甲方解除合同,造成甲方工期延誤或其他損失的,乙方應予賠償。

6、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甲方在應付未付款中扣除,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甲方可繼續向乙方追償。

未經合同雙方共同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全部或部分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

(1)由於乙方違約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認為本合同已無必要繼續履行或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其糾正違約的通知後仍不糾正其違約行為,則甲方有權向乙方發出解除本合同的書面通知,該通知自送達乙方時生效,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甲方可繼續向乙方追償。

(2)由於甲方違約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乙方認為本合同已無必要繼續履行或甲方在收到乙方要求其糾正違約的通知後仍不糾正其違約行為,則乙方有權向甲方發出解除本合同的書面通知,該通知自送達甲方時生效,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雙方確認已完成工作量的款項,並按本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3)合同一方依本合同約定行使解除權的,合同自解除通知送達之日起終止。

(3)本合同因一方出現本條第1款的違約情況(包括一方擅自轉讓本合同項下權利義務行為),另一方發出解除合同的通知;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規定。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同各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既解決,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起訴。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同及其補充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並在保養期界滿,接清餘款之日起自行終止。

4、本合同一式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6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協議法》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協議條例》及有關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4.工程範圍和內容:全部工程建築面積______平方米。(各單項工程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

1.本工程協議總工期為___天(日曆天從開工之日算起)。

2.本工程開工日期___年__月__日,竣工日期___年__月__日。

3.如遇下列情況,經發包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簽證後,工期作相應順延,並用書面形式確定順延期限。

(1)發包方在協議規定開工日期前__天,不能交承包方施工場地、進場道路、施工用水,或電源未按規定接通,影響承包方進場施工者。

(2)明確由發包方負責供應的材料、設備、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雙方認定的時間進場,或進場的材料、設備、成品或半成品等向承包方交驗時發現有缺陷,需要修配、改、代、換而耽誤施工進度者。

(3)不屬包乾係數範圍內的重大設計變更;提供的工程地質資料不準,使基礎超深;施工方法與設計規定不符而增加工程量影響進度者。

(5)發包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無故拖延辦理簽證手續而影響下一工序施工者。

(6)未按協議規定撥付預付款、工程進度款、代購材料價差款而影響施工進度者。

(7)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如颱風、水災、自然原因發生的火災、地震等)而影響工程進度者。

(2)在協議工期內政策性調整所發生的材料差價、工資、費率及其它費用的變化;

1.本工程所需的全部建築材料、構配件、設備等物資的供應方法,經雙方協商按附件第__辦理。

(1)進口特殊材料、有色金屬統配、部管物資和二、三類電機產品,由發包方組織供應到現場或指定地點。如在規定交貨地點之外交貨,其發生的超運距運費和其他費用由發包方負責。

(2)成套設備和專用設備,由發包方負責招標、定貨、供應和商品檢驗後交付承包方。對提前到貨的設備應由發包方設庫保存,安裝時交付承包方妥善保管,不得挪用,丟失或損壞。

(3)本工程所需材料、設備除在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設備明細表明確由發包方供應外,其餘材料均由承包方組織供應。

(4)所有材料設備、成品、半成品均應附有合格證,都要檢查驗收,籤交物資驗收合格單方可進場,已進場的物資未經發包方許可簽署出場證書,不得運出場外。

(5)已進場的物資,若發現有不合格者,供料一方必須迅速將其運出場外。

(6)具有合格證書的建築材料、設備,任何一方如有異議要求檢驗時,可以重新檢驗,檢驗後如屬合格產品,其檢驗費用由要求檢驗的一方承擔;如屬不合格產品,檢驗費用由供料一方負擔。

(7)沒有合格證書,且未經試驗鑑定或經過試驗鑑定為不合格的建築材料、設備、構配件等,雙方均不得用於本工程。若屬材料人員失職或其它原因造成不良後果,由責任一方負責。

(8)任何一方強迫對方使用不合格的建築材料、設備和構配件於本工程的,都要簽證記錄在案,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強迫一方負責。

(1)發包方提交的主要材料指標,由承包方採購供貨的,應根據指標的性質、發生的政策性調價等,以建築安裝材料預算價格為依據,逐項計算出原價價差或預算價差,均由發包方負責補差。此價差未包括在本協議承包造價之內的,不得列入工程直接費。

(2)發包方提供的主要材料實物,按發包方提供實物時建築安裝材料價格結算價款。

(3)除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設備外,發包方指定廠家、品種讓承包方購買和供應其所指定的材料、設備的,其價款按實結算。

(4)發包方委託承包方代購的材料、設備,按雙方商定的價格,由承包方收取代購款包乾使用,發包方應於本協議簽訂後一天內一次付清。

(5)發包方提供的材料、設備的指標或實物,必須是本協議工程用的材料和設備,規格品種與實際需要不相符時,由承包方協助進行調劑串換使用,由發包方給付承包方勞務費___元(或承包方不收取勞務費)。

(6)發包方供應的木材、成材指標或實物、硬雜木均按有關規定辦理,其量差、價差由發包方承擔。

1.承包方必須嚴格按施工圖紙、説明文件和國家頒發的有關規範、規程進行施工,並接受發包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的監督檢查。

2.發包方聘用的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必須以書面通知承包方其姓名、身份、所承擔的任務。

3.承包方確定的施工現場負責人及技術負責人、專門技術人員及管理人員,必須以書面形式將其姓名、身份、所分擔的工作通知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

4.承包方應按工程進度,及時提供關於工程質量的技術資料,如材料、設備合格證、試驗、試壓、測試、報告等的影印件。材料代用必須經過設計單位和發包方同意並簽證後,方可使用。

5.隱蔽工程由承包方自檢後,填寫《隱蔽工程驗收單》通知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檢查驗收,監理工程師接到通知後__小時內應到現場檢驗,認可簽證後,方可進行下一工序施工。監理工程師未接的檢查驗收,承包方經質量檢查部門檢驗確認合格後,即可隱蔽繼續施工,發包方應予承認並辦理檢驗合格手續。如提出異議,經複查合格者,其費用由發包方負責;不合格者,由承包方負責,因此而造成工期損失由責任方負責。

6.電氣照明、通風、水暖、衞生工程和機電安裝工程竣工後,必須按照

等有關規定進行技術檢驗。屬於單體試車,由承包方負責進行。無論由誰負責試車,雙方均應相互配合,共同進行。

試車中需要的動力、燃料、油料、材料、儀器、專用工具、技術勞務費用等,由發包方提供。其費用包括在定額內的,由承包方負擔;定額中未包括的,由發包方負擔。

7.設備安裝工程,由承包方會同發包方將已完工程(設備基礎)向安裝單位辦理中間交工手續,並作為竣工驗收的依據。

8.工程竣工驗收,應以施工圖紙、圖説、技術交底紀要、設計更改通知、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為依據。

9.工程竣工後,承包方按規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術檔案資料,併發出竣工通知書,經雙方協商確定驗收時間,由發包方組織有關單位進行竣工驗收。

驗收合格後,雙方簽署交工驗收證書,並將工程移交給發包方管理,如發包方拖延接收,其保管費用和造成的損失由發包方承擔。

交工驗收中如發現有不符質量要求,需要返工的工程,應分清責任。屬施工原因造成的,按雙方驗收時商定的時間,由承包方負責修好再進行檢驗。竣工日期以最後檢驗合格的日期為準。

10.已竣工未驗收工程,在交工前由承包方負責保管,發包方不得動用,若發包方已經使用,即視同交驗。由於承包方原因,應交工驗收而不交不驗的工程,除按拖延工期條款處理外,並賠償因此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11.工程交工驗收後,土建工程保修期為1年,採暖工程為一個採暖期,水電保修期為半年。保修證書在交工驗收後由承包方填寫交給發包方。

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質量問題,發包方應書面通知承包方並約定時間進行修理。在保修期內承包方拒不修理時,發包方可動用預留保修款請人修理,超支部分應由承包方負擔。

1.發包方交付的設計圖紙、説明和有關技術資料,均為施工的有效依據,發包方、承包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2.施工圖的重大修改變更,必須經原批准、設計單位同意,並於修改前__天辦理設計修改議定單。設計修改議定單經發包方簽證後,承包方才予實施。議定單和修改圖紙發出份數與施工圖份數相同,並作為協議的補充文件。

3.當修改圖紙屬於設計錯誤、設備變更、建築面積(容積)增加、結構改變、標準過高、工藝變化、地質條件與設計不符實際時,其增加的費用(包括返工損失、停工、窩工、人員和機械設備調遷,材料、構配件積壓的實際損失)由責任方負責並調整協議造價。

4.承包方在保證工程質量和不降低設計標準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設計的合理化建議,經發包方、設計單位或有關技術部門同意後實施,其節約的價值按國家有關規定分配。

5.在工程施工中發生下列各項事實之一時,承包方必須立即以書面通知發包方,要求確認:

(1)設計圖紙和説明文件與工程現場狀況不一致,如地質、地下水情況等,設計文件所標明的施工條件與實際不符;

(2)設計圖紙和設計文件表示不明確或有錯誤及遺漏,圖紙與説明書不符;

(3)設計圖紙和説明文件中未標明的施工條件發生了預料不到的特殊困難等。

確認的事實必須在限期內解決。不能如期解決而造成停工的,工期損失由發包方承擔。

(1)辦理土地徵用、青苗、樹木的賠償,墳地遷移、房屋拆遷、障礙物的拆除(包括架空及隱蔽的),並提供有關隱蔽、障礙物資料;

(2)在開工前做好建築紅線以外的三通和紅線以內的場地平整;按審定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提供在紅線圖以內距建築物不大於___米的水、電源聯結點,並裝好水、電錶,以便承包方按表計費;負責紅線以外進場道路的維修;

(3)根據施工地區供水、供電、水壓、電壓情況,採取措施滿足施工用水、用電的需要;

(4)按規定提供不少於承包協議建築面積___%的施工用地,辦理紅線外的臨時用地及臨時佔用道路、爆破及臨時鐵道專用線接岔許可證,並承擔所發生的費用;

(5)協議簽訂後__天內(以收籤最後一張圖紙為準)向承包方提供完整的建築安裝施工技術資料__套;

(6)確定建築物(或構築物)道路、線路、上下水道的定位標樁、水準點和座標控制點;

(7)組織承發包雙方和設計單位參加的施工圖紙交底,並做好三方簽署的交底紀要,並在__天內分送有關單位;

(8)審核承包方工程進度月報,及時向承包方支付工程進度款;

(9)按《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設備明細表》確定的供應時間及時組織供應,應由發包方提供材料、設備以滿足工程進度的需要;

(10)派駐施工現場的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對工程進度、工程質量、隱蔽工程和協議執行進行監督檢查,負責設計圖紙問題的處理,設計變更的簽證,工程中間驗收、工程進度撥款簽證和其它必須的簽證;

(11)組織對工程的竣工驗收,並按協議規定日期配合承包方辦好決算工作,及時了結工程財務和工程尾款。

(1)施工場地的平整、施工界區以內的用水、用電、道路和臨時設施的施工;

(2)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施工總進度計劃、材料設備、成品、半成品等進場計劃,用水、用電計劃、開竣工通知書、隱蔽工程驗收單等,並及時送發包方及有關單位;

(3)按雙方商定的分工範圍,做好材料和設備的採購、供應和管理;

(4)於每月底前__天向發包方報送月度施工計劃,屬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設備供應計劃和當月工程進度月報(包括工程量、工作量和形象進度等);

(5)嚴格按照施工圖與説明書進行施工,確保工程質量,按協議規定的時間如期完工和交付;

(6)已完工的房屋、構築物和安裝的設備,在交工前應負責保管,並清理好場地;

(7)提供竣工驗收技術資料,辦理工程竣工結算,參加竣工驗收;

(8)在協議規定的保修期內,對屬於承包方負責的工作質量問題,負責無償修理。

1.本協議簽訂後__日內,發包方支付不少於協議總價的(或當年投資的)__%的預付款,計人民幣___萬元。

2.發包方收到承包方工程進度月報後,必須在__日內按核實的工程進度支付工程進度款,工程進度款支付達到總協議總價的__%時,逐步按比例開始扣回預付款(或抵作工程進度款)。

3.工程進度款支付達到協議總價款的__%時,不再按進度付款。辦完工驗收後__天內支付__%的價款,留__%的價款存入建設銀行,待保修期滿後連本息一次支付給承包方。

4.如發包方拖欠工程進度款或尾款,應按銀行有關逾期付款辦法或工程價款結算辦法的有關規定處理。

5.確因發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購材料差款而影響工程進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窩工損失的,應由發包方承擔。

(2)按施工圖預算加包乾係數確定的包乾造價結算,包乾範圍以內的費用,按__等有關規定結算;

(3)按標準施工圖單位造價包乾結算,包乾範圍以外的費用按__等有關規定結算

(4)包乾不包料的工程,按預算定額規定的人工費和機械費及相應的管理費結算;

(5)招標工程按中標價款結算,中標範圍以外的工程費用,另按__等有關規定結算。

7.承包方在單項工程竣工驗收後__天內,將竣工結算文件送交發包方和經辦銀行審查,發包方在接到結算文件__天內審查完畢,如到期未提出異議,即由經辦銀行審定後撥款給承包方。

(1)工程質量不符合協議規定的,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由於修理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按協議總價的__%償付逾期違約金。

(2)工程交付時間不符合規定,按協議總價的__%償付逾期違約金。

(1)未能按照承包協議的規定履行自己應負的責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順延外,還應賠償承包方因此發生的實際損失。

(2)工程中途停建、緩建或由於設計變更以及設計錯誤造成的停工,應採取措施彌補或減少損失,同時,賠償承包方由此而造成的停工、窩工、返工、倒運、人員和機械設備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的實際損失。

(3)工程未經驗收,發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發包方承擔責任。

(4)超過協議規定日期驗收,按協議總價的__%償付逾期違約金。

3.發包方有提前工期要求的,可以實行提前竣工獎,按照協議工期,每提前一天由發包方按協議總價的__%獎給承包方。

協議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如雙方屬於同一部門時,由上級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或雙方不屬於同一個部門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經濟協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協議條款如對特殊情況有未盡事宜,雙方可根據具體情況結合有關規定議定特殊條款。

其它本協議未言明事項,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協議法》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協議條例》規定執行。

協議附件:(1)工程項目一覽表(附表一);(2)全部施工圖紙;(3)施工圖預算;(4)發包方負責供應材料、設備一覽表(附表二):(5)國家(或省、自治區、市政府、計委、建委等有關單位)對工程的批准投資計劃、計劃任務書等__份文件。上述附件均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至協議工程竣工交驗,結清工程尾款,保修期滿後自然失效。

本協議正本__份,其中發包方執__份,承包方執__份,副本__份,分別報送業務主管部門、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設銀行備案。

法定代表人(簽名): 法定代表人(簽名): 鑑(公)證機關(章)

第7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協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上海市建築市場管理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結合本工程實際,為明確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1.5甲方視需要,可對乙方承包範圍及內容作出增減或調整,也可對乙方承包範圍內的某一分項、某一產品、半成品材料等另行指定施工單位或供應商。乙方應無條件接受,也不因此作為對其餘項目協議單價和總價作出調整的理由。

1.6 承包方式:本工程採用包工料機消耗、包工期、包質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環境保護、包甲方與業主的總承包協議中所涉及到的本分包協議內容、包甲方對業主的承諾和業主對甲方所作的規定、約束等的包乾方式,全面負責本協議範圍內的全部工作內容,處理好政府主管部門和社區地方關係。

2.1 乙方接甲方進場通知後 日內做好施工現場準備工作。

2.2 協議工期:本工程於 年 月 日開工, 至 年 月 日竣工,共 個日曆天。

2.3 工期延誤時,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為每延誤一天,按本工程總價的 計算,按天累計。

3.1 乙方同意以下列第 種方式對甲方支付乙方預付款、乙方履行協議進行擔保,乙方須在簽訂本協議的同時,向甲方提供預付款銀行擔保、分包履約擔保書。

3.1.1 預付款銀行保函:在甲方支付乙方預付款前,乙方需出具

與預付款同等金額即 萬元的預付款銀行保函給甲方,預付款銀行保函的期限為從預付款支付前開始到預付款在每月甲方支付給乙方工程款中全部回扣完為止。

3.1.2 履約保函:在協議簽訂後 天內,並在第一筆工程款支

付前,乙方需出具協議金額的 %計 萬元的銀行保函給甲方,履約保函期限從本協議內容開工到乙方完成協議規定全部義務(除保修義務外)為止。

3.1.3 提交履約保證金:在協議簽約後 天內,乙方須提交合

同金額的 %的履約保證金 萬元於甲方的指定銀行,至乙方完成協議約定全部義務(除保修義務外)為止返回保證金。

3.1.4 分包工程款抵衝履約保證金:從甲方付乙方第一期工程款

開始,扣協議總價的 %工程款 萬元作為履約保證,扣款期數從第一期甲方付乙方工程款開始到第 期甲方付乙方工程款結束,共分 期扣完,並必須在分包工作量達到50%協議總價前暫扣完畢,等乙方完成協議約定全部義務(除保修義務外)為止,開始釋放暫扣工程款部分。

3.1.6 如果乙方不能按照協議約定完成協議全部義務(除保修義

務外)或由於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及他人損失的,乙方同意除在質量、工期、安全標化等方面受到本協議相應條款約定的罰款和承擔甲方受到各方面(包括業主方)的罰款外,還同意將該履約保證金作為乙方支付給甲方違約金及賠償之費用。

4.2 乙方須在每月20日將當月實際完成工作量上報甲方。乙方上報的工作量應按協議條款第六條有關協議價款計算約定進行計算(一式二份,蓋企業印章,並附編制電盤和計算書),經甲方審核後,由甲方提交監理、業主,在得到監理、業主批准後,在業主向甲方支付工程款到帳後十天內,甲方按被批准的每月實際完成工作量和相應的到帳工程款,扣除甲方代扣代繳的税金、甲供材料、甲方管理費、質量保脩金、履約保證金、甲方管理人員費用、各類罰款等相關費用後,按 %進行支付。工程竣工驗收通過後,工程款累計支付不超過累計完成工作量的 %,竣工驗收完成並辦理好工程結算手續後30天內支付 %,留 %作為保脩金,等 年保修期滿無質量缺陷且業主保脩金到位後支付。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