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獎懲考核管理制度最新3篇 安全生產獎懲考核:管理制度新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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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將介紹最新的安全生產獎懲考核管理制度。該制度以提升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水平為目標,通過獎勵符合安全標準的單位和個人,懲罰違反安全規定的行為,確保企業安全生產持續穩定。通過全面系統的考核體系,促進企業安全文化建設和責任意識的提升,為保障員工安全和企業可持續發展做出重要貢獻。

安全生產獎懲考核管理制度最新3篇 安全生產獎懲考核:管理制度新紀元

第1篇

為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強化學校領導和教職員工的安全責任,預防和減少各類事故的發生,保障學校和師生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追究的規定》和長治市《安全生產責任制暫行規定》等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結合我校教育實際,制定本制度。

學校安全工作包括學校安全的各個方面,校長是學校安全第一責任人,對本學校的安全工作全面負責,對本學校安全管理工作承擔直接領導責任。明確各責任人職責,落實工作措施,加強校園安全防範,消除隱患,確保校園不出安全事故。

(一)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採取行政措施,對本學校實施安全監督管理,保障本學校師生生命和校舍資產安全。

(二)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各項規章制度,嚴格管理,加強安全檢查防範。

(三)加強對師生的安全教育,把安全教育列入學校工作的重要議事日程,增強師生的安全意識和法制觀念,提高自我防範能力。

(四)每學期至少召開一次防範安全事故工作會議,由學校主要負責人召集有關責任人蔘加,分析、佈置、督促、檢查本學校防範安全事故工作。會議決定要形成紀要,會議確定的各項防範措施必須嚴格實施。

(五)建立安全檢查制度,檢查學校安全情況,及時排除學校存在的安全隱患,對學校不能排除的重大安全隱患,要及時向教育局和相關部門報告,提出處置意見和建議方案,並配合實施排危。

(六)加強對學生的安全管理,特別要加強集會、外出社會實踐等大型活動安全和學校食堂衞生、校舍、上下樓梯安全的管理,確保師生安全。

我校對學校安全管理工作實行目標年終考核制,考核情況納入學校的督導評估和年終考核指標中,並作為學校教職員工考核的依據之一。組織對學校安全工作進行考核評比,對在安全工作中成效顯著,事蹟突出的個人,提出表彰意見,報聯校安全穩定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後,給予表彰和一定的物質獎勵。

根據“一職雙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對忽視安全工作和發生重、特大事故或多次發生安全事故的學校及個人,進行責任追究,給予處理。涉嫌犯罪的,按有關法律法規,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1.因違反相關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制度,造成學校安全事故的;

2.因工作失職、瀆職、玩忽職守造成學校安全責任事故的;

3.因組織師生大型活動,未按照《學校各類大型活動申報制度》執行,並未採取有效安全防範措施而發生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的;

4.因不按照教育局下發的各類安全管理制度及有關規定要求加強學校

安全管理,造成學校安全責任事故,事故損失無法挽回的;

5.事故發生後,未採取有效措施以造成更大損失和影響,並未按照相關規定及時上報,或謊報、瞞報、漏報的;

學校在組織教育教學活動中或在學校安全管理工作中出現責任追究範圍內的安全事故除依法承擔民事責任、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依法接受行政處罰外,按以下事故類別進行追究和處理:

學校發生重傷、重度中毒1人及其它一些受傷情況,或財產損失1萬元以下的安全責任事故。

發生一般安全責任事故,對有關直接責任人取消當年評優評先資格,在學校或系統內通報批評;學校視情節輕重酌情向相關責任人和相關教師追償經濟損失。

指學校發生死亡1人或重傷、重度中毒3人,或財產損失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安全責任事故。

發生較大安全責任事故,全系統通報;並視情節輕重對學校黨政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及相關責任人給予誡勉、通報批評、行政警告、記過等處分;視情節輕重向學校主要領導及相關責任人追償相應的經濟損失。受處理人員,當年不得晉升高一級專業技術職稱。取消學校當年評優評先資格。情節惡劣的,依據相關政策法規從重處理。

3.重大安全責任事故指學校發生死亡2人或重傷、重度中毒4人,或財產損失10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安全責任事故。

發生重大安全責任事故,視情節輕重對學校黨政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及相關責任人給予記過、降級直至撤職的行政紀律處分;並建議黨工委、紀工委給予相應的'黨紀處分;視情節輕重向學校主要領導及相關責任人追償相應的經濟損失。受處理人員,2年不得晉升高一級專業技術職稱。取消學校當年評優評先資格,當年年度考核視為不合格。情節惡劣的,依據相關政策法規從重處理。

4.特大安全責任事故指學校發生死亡3人以上或重傷、重度中毒5人以上,或財產損失20萬元以上的安全責任事故。

發生特大安全責任事故,視情節輕重給予學校主要領導及相關責任人降級、撤職直至開除的行政處分;並建議黨工委、紀工委給予相應的黨紀處分;視情節輕重向學校主要領導及相關責任人追償相應的經濟損失。受處理人員,3年內不得晉升高一級專業技術職稱。取消學校當年評優評先資格,當年年度考核視為不合格。

1.學校發生一般安全責任事故,由學校組成事故調查組對事故進行調查處理,並向聯校和教育局提交調查報告。調查報告包括依據規定對直接管理責任人追究行政責任、追償經濟損失或其他相關處理意見。

2.學校發生較大安全責任事故,由聯校組成事故調查組對事故進行調查,並寫出調查報告。聯校根據調查組認定的事實,由聯校研究後做出處理決定。

3.學校發生重、特大安全責任事故,由聯校抽調相關人員會同公安、檢察、安監等相關職能部門,組成聯合調查組對安全責任事故調查處理,並寫出調查報告。聯校根據調查組認定的事實,由聯校黨政會提出對事故的初步處理意見報相關部門,由相關部門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做出處理決定。

4.凡發生各類安全事故未按有關規定上報、或謊報、瞞報、漏報的,一經查處,加重處理。

安全生產獎懲考核管理制度最新3篇 安全生產獎懲考核:管理制度新紀元 第2張

第2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省安全生產條例》和《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我鄉安全生產達標考核獎懲辦法:

1、負責轄區內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責任,按縣安委會下達的控制指標實施管理。

2、年終按全年目標責任書進行考核打分,成績得分名列前茅的由鄉政府實施表彰和獎勵。

1、年終政府委託鄉安監辦對各村、居委會按照《愛民鄉村、居委會安全生產達標考核細則》的要求進行考核打分,成績在50分以下的(含50分)實行一票否決,取消本年度的集體評獎資格;對村委會負責人,責任人取消本年度的個人評先評優資格,並在全鄉內通報。

2、對全年安全生產考核得分名列前茅的村委會給予獎勵。

1、凡發生一起(含一起)死亡事故或發生重傷事故的實行一票否決,取消本年度評獎資格,對負責人取消評優評先資格,同時按情節追究責任,予以處罰。

2、年終鄉政府委託鄉安委會對各企事業單位按照《愛民鄉企業安全生產達標考核細則》的要求進行考核打分,成績在85分以下的(含85分)實行一票否決,取消本年度的評獎資格,同時取消企業負責人的評先評優資格,並在鄉內通報。

3、對全鄉安全生產考核得分名列前茅的企事業單位獎勵,負責人予以表彰。

第3篇

對市場範圍內的危險進行辨識、評價確定出重大職業健康安全風險,並就此制定職業健康安全風險控制措施。

適用於市場範圍內危險源的辨識、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的策劃。

1.安全辦負責組織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策劃的工作。

2.各相關部門配合、參與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策劃的工作。

3.由市場總經理批准重大職業健康安全風險及風險控制措施。

1.確定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策劃的時機。

1.2在相關法規變更,市場的活動、商品、服務、運行條件,以及相關的要求等情況發生變化時,可適時進行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策劃。

2.危險源辨識2.1安全辦將“危險源識別和風險評估表”發放到相關部門。

2.2各相關部門組織人員從其活動、商品、服務、運行條件中找出能夠控制的危險源,填寫“危險源識別和風險評估表”並反饋到安全辦。

2.3對市場共用的設施設備、建築物及周邊地帶的危險源辨識,由安全辦進行。

2.4安全辦對收集回來的“危險源識別和風險評估表”進行統計和分析,整理出全城的“危險源識別和風險評估表”。

3.1安全辦負責組織相關部門和人員採取定性的方法進行風險種類、風險承受能力和控制能力分析。

依據風險發生的可能性、產生的危害程度、風險的承受能力和控制能力等情況,將市場安全運營風險由高到低劃分為五個級別。

1級風險(即不可容許風險):指事故潛在危險性很大,並難以控制,發生事故可能性極大,一旦發生事故將造成很多人傷亡的危險。

2級風險(即重大風險):指事故潛在危險性較大,較難控制,發生頻率較高或可能性較大,容易發生重傷或多人傷害,或者會造成很多人傷亡,但事故發生可能性一般的風險。

3級風險(即中度風險):指雖然導致事故的可能性小,但經常發生事故或未遂過失,潛伏有傷亡事故發生的危險。

4級風險(即可容許風險):指具有一定危險性,雖然重傷可能性極小,但有可能發生一般傷害事故的風險。

5級風險(即可忽略風險):指危險性小,不會傷人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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