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黨支部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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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支部為單位按照學習教育、自我評價、民主評議、組織考察、表彰和處理等步驟進行;下面是本站小編給大家帶來的2020年黨支部工作制度,希望大家喜歡!

2020年黨支部工作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進一步推進XX黨支部標準化、規範化建設,充分發揮黨組織的戰鬥堡壘作用,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中國共產黨支部工作條例(試行)》和《中國共產黨國有企業基層組織工作條例(試行)》,參照《XXX黨支部工作細則》和《XXX系統基層黨支部工作制度》,按照公司《黨組織建設制度》有關要求,結合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於組織關係在XX黨支部的正式黨員和預備黨員,並可將範圍擴大至向XX黨支部提出入黨申請的人員、入黨積極分子和發展對象。

第二章 支委分工

第三條 XX黨支部設立支部委員會,機構設置為黨支部書記1名,組織委員1名,紀檢委員1名,宣傳委員1名,青年委員1名。支委分工如下:

支部書記:全面負責支部黨建工作。

組織委員:負責做好黨員組織關係管理、黨費收繳、發展黨員和黨員積分管理工作。

宣傳委員:負責做好黨員學習教育、會議安排工作,負責創先評優工作。

紀檢委員:負責做好支部黨風廉政建設工作。

青年委員:負責做好羣團建設工作。

第三章 組織生活

第四條 “三會一課”制度。指定期召開黨員大會、支部委員會、黨小組會,按時上好黨課。

(一)時間要求:支部黨員大會每季度至少1次。支部委員會每月1次,一般於每月的第一個星期一召開。黨小組會每月1次。黨課每年不少於4次。

(二)黨支部委員會:研究部署、安排黨支部工作和活動;研究黨建工作中的具體事宜;傳達貫徹落實公司黨委指示精神。

(三)支部大會:向全體黨員部署、報告工作。傳達貫徹黨的方針政策,對黨員的思想工作情況進行講評和總結;討論接收預備黨員和預備黨員轉正、獎懲等日常黨務工作;討論決定支委會提出的其他重要問題。

(四)黨小組會:傳達黨委、黨支部的決議;組織黨員開展政治理論、時事學習及黨性教育;討論非黨積極分子及非黨積極分子培養、發展等事宜。

(五)黨課:黨員領導幹部要帶頭講黨課,黨支部書記要根據每年黨員教育的內容,結合工作實際有計劃地講好黨課。黨課要吸收積極分子參加。黨課可採取宣講、參觀等多種形式進行。

第五條 組織生活會制度。以支部為單位召開,原則上每半年召開一次,根據實際需要也可隨時召開。主要內容是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和黨性分析評議活動。全體黨員必須自覺按時參加黨的組織生活會,如有特殊情況不能參加要事先向黨支部請假,不得無故缺席。

第六條 黨日活動是為便於黨員過好黨的組織生活,黨支部從實際情況出發,定期利用半天或1天時間組織開展的集體活動。內容包括:傳達貫徹中央和上級黨組織的決議、報告、指示、決定等文件;研究黨支部建設的重要問題;組織黨員學習政治理論;檢查黨員工作、學習及完成任務的情況等;討論發展黨員工作計劃;選舉黨支部委員和選舉出席上級黨的代表大會的代表;進行黨員鑑定;組織黨員開展公益活動等內容。此外,也可通過選擇具體的一個主題來進行主題黨日活動。

第七條 黨支部工作報告制度。黨支部按季度或工作階段,向黨員大會報告工作。報告內容包括:總結支部在自身建設、黨員教育管理和組織發展、黨費收繳、聯繫羣眾、完成上級黨組織布置的工作和任務等方面所取得的成績,客觀評價支部和黨員作用的發揮狀況,實事求是地分析存在問題,並提出解決問題的辦法和措施。涉及對重大問題、事件的處理,以及需要及時向黨員大會報告的有關事項。

八條 民主評議黨員制度。民主評議黨員每年進行一次,每個黨員都要對照黨員條件進行個人總結,嚴肅認真開展民主評議。

(一)採取黨內與黨外相結合的方法,每年對黨員特別是黨員領導幹部的思想、工作、作風和模範作用至少進行1次評議。

(二)評議內容:是否具有堅定的共產主義信念,能否把推動企業發展同做好本職工作結合起來;是否堅決貫徹執行黨的基本路線和各項方針、政策,在政治上同黨中央保持一致;是否能正確處理公司、集體、個人利益之間的關係,做到個人利益服從黨和人民的利益,局部利益服從整體利益;是否切實地執行黨的決議,嚴守黨紀、政紀、國法,堅決做到令行禁止;是否密切聯繫羣眾,艱苦奮鬥、廉潔奉公、在個人利益同黨和人民的利益發生矛盾時,自覺地犧牲個人利益。

(三)評議方法和步驟:民主評議黨員工作,要在公司黨委的領導下,以支部為單位按照學習教育、自我評價、民主評議、組織考察、表彰和處理等步驟進行。

1.學習教育。學習內容以《中國共產黨章程》等黨內有關規定和為主。學習方法可以多種多樣,要講求實效。

2.自我評價。在學習討論的基礎上,對照黨員標準,總結個人在思想、工作、學習等方面的情況。

3.民主評議。一般應召開黨小組會或黨支部會,進行民主評議,同時要採取適當的方式,聽取職工羣眾的意見。

4.組織考察。支委會對黨內外評議的意見,進行實事求是的分析、綜合,形成組織意見,轉告本人,並向支部大會報告。

5.表彰和處理。黨支部在民主評議的基礎上,評選表彰優秀黨員和處理違紀黨員,根據《中共中央組織部、中央黨的羣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領導小組<關於做好處置不合格工作的通知>》要求和程序,處置不合格黨員。

第四章 組織發展

第九條 黨支部發展黨員工作必須在公司黨委指導下進行,必須堅持黨員標準,必須嚴格按照《XXX發展黨員工作規程(試行)》規定的程序發展黨員。

第五章 學習教育

第十條 黨支部委員會負責按照公司黨委要求做好黨員的學習教育工作。

第十一條 學習內容主要包括:

(一)XXX主義、XXX思想、XXX理論、XXX重要思想、XX發展觀和XXX思想。

(二)黨章黨規黨紀和黨的基本知識。

(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

(四)國家法律法規。

(五)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六)黨的歷史、中國歷史、世界歷史和科學社會主義發展史。

(七)紅船精神、長征精神、延安精神和XX精神等。

(八)推進公司事業發展所需要的經濟、政治、社會、文化、科技、教育、管理、歷史、法律、財經、市場營銷等方面的知識和其他反映當代世界發展的最新知識。

(九)黨中央和上級黨組織要求學習的其他重要內容。

第十二條 學習要同貫徹落實中央、省委、廳黨組和公司黨委的重大決策結合起來;同解決工作中的問題結合起來;同加強思想建設和提高工作能力結合起來,確保學習的實效性。

第十三條 學習要結合實際,創新學習方式,改進學習方法,增強學習的吸引力、針對性和實效性,主要學習方式包括:

(一)集體學習研討。黨支部應當把集體學習研討作為學習的主要形式,把重點發言和集體研討、專題學習和系統學習結合起來,深入開展學習討論和互動交流。集中學習也可以邀請有關領導同志或專家學者以講課、輔導或組織觀看視頻等形式進行。

(二)個人自學。黨員應當根據形勢任務的要求,結合工作需要和本人實際,明確學習重點,研讀必要書目;應當充分利用網絡學xxx台,拓寬學習渠道,提升學習效果。

第六章 黨費收繳

第十四條 按期交納黨費是黨員應盡的義務,也是對黨員黨性的檢驗。

第十五條 黨支部嚴格按照《關於中國共產黨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的規定》和公司黨委《關於進一步加強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做好黨費收繳使用管理工作。

第十六條 黨員應自覺嚴格按照標準按月向黨支部足額交納黨費。預備黨員從支部大會通過其為預備黨員之日起交納黨費。黨支部按季度將全部黨員黨費上繳公司黨委。

第十七條 對不按照規定交納黨費的黨員,黨組織應及時對其進行批評教育。對無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不交納黨費的黨員,按自行脱黨處理。

第七章 黨內監督

第十八條 黨組織實施監督的目的是:保證黨員認真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維護黨的團結和統一,維護和執行黨的紀律,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增強黨組織的凝聚力和戰鬥力。

第十九條 黨內監督的重點是黨員領導幹部和有人、財、物等管理職權的黨員幹部。黨內監督工作的情況要作為對領導幹部考核的重要內容。

第二十條 黨組織對黨員,特別是黨員領導幹部監督的主要內容是:

(一)能否認真貫徹執行黨的基本路線和方針、政策,執行黨中央、上級組織和本級組織的決議,與黨中央保持一致,維護黨中央的權威;

(二)能否參加所在黨支部組織生活,自覺接受黨組織和黨員的監督,履行黨員義務,完成黨組織分配的工作任務;

(三)能否貫徹黨的民主集中制,實行民主科學決策;

(四)能否堅持實事求是,認真調查研究,講實話、辦實事、求實效;

(五)能否盡職盡責,努力工作,密切聯繫羣眾,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正確行使人民賦予的權力;

(六)能否廉潔自律,模範遵紀守法,嚴格按照制度辦事,遵守職業道德和社會公德;

(七)能否堅持原則,敢於同各種錯誤傾向和違紀違法行為作鬥爭。

第二十一條 黨組織實施監督的主要方法:

(一)定期檢查黨員參加組織生活的情況,特別是黨員領導幹部是否按時參加所在黨支部組織生活,如實彙報自己的思想、學習、工作、作風等情況,認真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

(二)建立談話誡勉制度。對於羣眾意見較大、有發生違紀苗頭的黨員,要及時談話提醒。對黨組織和黨員中的違法違紀案件,要堅決按照有關規定查處,並及時報告上級黨組織和紀檢部門。

(三)適時召開黨員大會,通報主要工作情況。

(四)做好羣眾來信來訪工作,對羣眾所反映的問題,認真負責、實事求是地進行處理。

(五)按照黨內有關規定,切實保障黨員羣眾行使監督的民主權利,嚴肅處理阻礙黨員正常行使監督權利和打擊報復的行為。

第二十二條 黨組織的工作應接受黨員的監督、接受黨員評議。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三條 本制度由XX黨支部委員會負責解釋,支部黨員大會討論通過後開始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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