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會務服務合同6篇 專業規範的會務服務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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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文章將為大家介紹“會議會務服務合同”。會議是各種組織的重要活動,為了確保會議的順利進行,會務服務合同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本文將深入探討該合同的定義、內容及其擬定要點,幫助讀者更好地理解和運用會務服務合同。

會議會務服務合同6篇 專業規範的會務服務合同

第1篇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同意按照下面的條款和條件簽訂本合同。

1.1合同係指本合同,包括所有的附件、補充合同和構成本合同的其它文件。

1.2合同價款係指根據合同約定,乙方在完全履行合同義務後甲方應付給乙方的價款,包括按照合同做出的調整。

1.3會務服務係指根據本合同約定,乙方向甲方提供會務策劃、組織、執行等服務,包括但不限於會務接待、印製會務文件、場地布臵、參會人員接送用車、餐飲、住宿等相關工作。

1.4 工作日系指除政府有關部門對外公佈的法定節假日及休息日之外的任何一日。

2.1甲方委託乙方為甲方 年 月 日於大連 項目啟動會提供會務服務,包括:

2.1.2 會議期間參會人員、音響、演出、飲用水、宣傳品等用品的提供;

2.2 具體服務內容及服務標準詳見附件一《路演流程》及《價格清單》。

3.1本合同項下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合同價款詳見附件《價格清單》,分項價格應根據具體服務項目列明。合同價款最高不超過人民幣 元(大寫 )(以下簡稱預算上限)。

3.2 合同價款已經包括下列費用、支出,乙方不得額外要求甲方承擔任何其他費用:

3.2.1乙方根據本合同約定提供會務服務所需的服務費、製作費等費用;

3.2.2乙方根據本合同約定提供會務服務墊付或代付的一切費用,提供甲方會務所需的用品、設備及人員的費用、税金等;

3.2.3除非另有約定,分項價格均包括乙方履行本合同該項服務不可或缺的所有附帶工作,不論合同中是否提及,也不論其在簽訂合同時是否可以預料到;

3.2.5乙方根據本合同約定提供會務服務所需的一切其他費用以及其他根據本合同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

3.3 雙方同意,本合同項下價款根據實際發生的服務項目據實結算,如甲方實際開支沒有達到預算上限數額,則按甲方確認的實際發生數額支付相關費用;如實際發生數額超過預算上限,雙方根據本合同第3.4條另行簽訂補充合同。

3.4 本合同簽訂後,若甲方確認需要調整本合同及其附件約定的服務或者增加服務項目,按附件《價格清單》對應服務項目價格進行結算。

附件《價格清單》未列明的服務項目及其價格,應在實際支出前經甲方書面確認,否則由此導致的費用由乙方承擔。因服務調整或增加導致合同價款可能超過預算上限的,乙方應當在調整或增加時立即通知甲方,並與甲方另行簽訂補充合同。

4.1 本合同項下會議結束,甲方確認乙方所提供的服務已全部履行完畢,且符合甲方要求,乙方向甲方提供實際發生的費用清單等相關材料,經甲方確認後,根據本合同第3.3條之規定,按實際發生數額向乙方支付相關費用。

4.2 上述款項在甲方收到乙方合格等額發票以及甲方認可的會務活動費用清單後 7 個工作日內,以銀行轉賬的方式向乙方支付。

5.1.1本次會議的時間、地點及其它會務日程安排等相應事宜由甲方確定。甲方有權對乙方提供的服務進行監督,並要求乙方對不符合甲方要求的部分進行糾正。

5.1.2 本合同項下會議涉及甲方的所有標識、商標、公司名稱、宣傳文字等內容須經甲方最終確認才可正式發佈。

5.1.3 若甲方需要對會議日程、會務服務方案進行調整,甲方應以書面形式提前告知乙方。

5.1.4 乙方按本合同的約定履行全部合同義務後,甲方按合同約定的時間、方式向乙方支付服務款項。

5.2.1 乙方應事先向甲方提供會務及服務費用價格清單經甲方確認,並按照甲方確認的會務安排,嚴格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和要求開展和完成相應會務服務工作。服務標準不得低於國家、行業相關標準。具體內容如本合同附件所示。

5.2.2 乙方應根據本合同約定,合法、誠信地完成本合同項下的義務。如因客觀實際情況,須對服務內容進行調整的,應至少提前5個工作日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並在得到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進行調整。

5.2.3 因甲方原因需對服務內容進行調整的,乙方應配合甲方根據實際需要進行調整。

5.2.4 乙方為 產品展演提供或乙方設計、製作的標識、創意、文宣等內容,須經甲方書面確認後,方可實施。

乙方保證其自行設計、製作的或其所提供的他人設計、製作的標示、創意、文宣等內容均不會侵犯本合同以外其他方的合法權益,包括但不限於人身權、財產權、肖像權、知識產權等。如由於乙方違反本條保證導致第三方提出侵權、索賠、指控或相關主張,乙方應當及時、妥善處理,積極與該第三方交涉並承擔因

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調查費、律師費、差旅費等合理開支);由此產生侵權責任的,由乙方承擔;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還需向甲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5.2.5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的一切工作成果的知識產權均歸甲方所有,且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上述知識產權以及其他甲方資料用於本協議以外的用途。

5.2.6 會務服務內容超出本合同或本合同附件約定事項的,乙方應在實際費用支出前得到甲方書面確認,否則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5.2.7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分包或轉包於其他任何第三方。

6.1甲方根據本合同向乙方提供的包括但不限於有關商業、營銷、技術、圖紙等信息或文件以及甲方參會人員的各種信息等統稱為保密信息。

6.2乙方應保證乙方及其僱員對於本合同以及在本合同的簽訂、履行過程中所獲知的甲方的保密信息,負有保密義務,未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人泄漏和公開,也不得用於履行本合同之外的其他目的。否則,因此給甲方造成任何損失的,乙方應承擔一切賠償責任。

6.3本條所述保密義務對乙方持續有效,不因本合同的終止而終止。

7.1雙方中任何一方遭遇中國法律規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時,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當採取積極的補救措施,以使合同的另一方的損失減至最低程度。

7.2受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的事件發生後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在事件發生後7個工作日內,將有關部門出具的證明文件送達另一方。

7.3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的某些內容有變更必要的, 雙方可通過協商達成進一步履行合同的協議。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項下的任意條款,均被視為違約。違約方應採取切實可行的措施糾正其違約行為,並應承擔因自己的違約行為而給守約方造成的所有損失。

因本合同履行所產生的爭議,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意一方有權向合同簽訂地法院提起訴訟。

10.1對本合同的任何變更、修改須經雙方協商一致,並簽署書面補充協議予以確認,並作為本合同的一部分。

10.2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署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後生效,至雙方權利義務履行完畢之日終止。

10.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執壹份,乙方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4附件是本合同的一部分,與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會議會務服務合同6篇 專業規範的會務服務合同 第2張

第2篇

根據自治區黨委、政府關於會議接待的有關規定和 《 內蒙古自治區本級會議政府採購定點接待協議 》 、經甲乙雙方協商,就會議及接待事項簽訂本合同。

1.會議名稱: 會議時間: 天;人數: 人 2.住宿費: 元 單人間 間,單價: 元; 標準間 間,單價: 元; 三人間 間,單價: 元; 套間 間,單價: 元; 3.伙食費: 元,人均每人每天價 元: 4.會議室租用費: 元 (大會議室: 個 天;小會議室 個 x 天) 5.交通費: 元 6.其他(明細) 元 合計: 元

第二條 乙方應執行投標承諾書的內容,為會議主辦、承辦單單位提供優質服務。

第三條 乙方對違規、違法的不合理要求予以拒絕。並及時報告自治區政府採購中心;

第四條 乙方負責解決和處理會議及接待過程中發生的技術故障和有關服務的現場投訴;

第五條 乙方在會議接待服務過程中,接受會議主辦、承辦單位和自治區採購中心的監督管理;

第六條 按《 內蒙古自治區本級會議政府採購定點接待協議 》規定的結算方式結算會議費;

第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本着平等、協商的原則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向自治區政府採購中心提出書面報告,由自治區政府採購中心進行協調處理;也可向自治區政府採購監督管理部門投訴。

1.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協議內容如國家法律、法規及政策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2.本協議一式三份,會議主辦單位、接待單位、自治區政府採購中心(由會議接待單位報送)各執一份,具同等效力。

會議主辦單位: 會議定點接待單位:地 址: 地 點:授權代表(簽字) 授權代表(簽字) :電 話: 電 話:

第3篇

經友好協商,甲乙雙方就乙方承辦/代理甲方之_________會議事宜達成如下協議,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甲方主辦的__________________會議全部交由乙方承辦。會議地點是____________________。會議時間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1.接待;2.會場安排;3.會議餐飲安排;4.會議代表住宿安排;5.會務考察安排;6.返程票務服務;7.財務協助。

禮儀及接待:乙方提供_________名接待人員,設立標識(甲方提供企業或行業標識,乙方製作,費用另算),至汽車站、火車站、機場,引導參會代表及安排商務車輛前往下榻酒店。在下榻酒店大堂設立專用接待台(乙方負責設立),乙方提供_________名工作人員協助甲方會務組人員進行代表簽到、房間安排、發放會議指南(甲乙雙方共同擬定)、告知代表會議注意事項。禮儀工作時間為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時至____月____日____時,下榻酒店接待人員工作時間為_____月______日______時至_____月______日______時。

根據甲方實際要求,乙方必須於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時至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時安排_______輛_________座空調巴士至機場(汽車站、火車站)。雙方同意所有費用按運輸趟次結算,其結算標準見下表。如果由於甲方原因使得預訂的車輛空駛,甲方按照大巴_____元/趟次、麪包車_____元/趟次、轎車_____元/趟次結算。所有交通工具的運行命令由甲方發出,並在行駛單上簽字。

送站場費用同上述約定。雙方應在______月______日前,確認需要送站場的名單。甲方應該本協議簽署前告知乙方此部分費用的分攤方法(會務組支付或者個人支付),甲方確認;

乙方必須於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時至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時安排______輛______座空調巴士,8座麪包車______輛,4座轎車______輛至____________酒店,用於接送會務人員至會場/宴會現場(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負責通知並集合需要乘坐商務用車之人員。用車行程為(往返/單程,選擇)。費用合計為______元。

乙方應在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預訂_______________會場,並於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按甲方要求完成佈置:

席位,有線/無線麥克風_______個。配置茶水杯(或者瓶裝礦泉水)。雙方確認:投影儀為(甲方自帶,乙方提供甲方租賃,第三方提供),當甲方自帶時,乙方僅有義務提供技術支持,不負責保證儀器正常工作;雙方確認,投影儀租賃價格為_______元/天,茶水提供及服務人員包含在會場租賃成本中。

2.會場佈置:乙方必須於______月_____日前完成會場佈置-u型、課堂式、圍桌型、劇院式等供選擇,安排席位不少於_______個。會場懸掛橫幅_________條,內容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氛圍支持:乙方應在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完成________個氣球條幅懸掛,條幅內容為(____________),拱形氣模____個,會場內/外擺放花籃____個。會場佈置與氛圍支持費用總計為:____________元。

4.同聲翻譯系統:乙方必須於______月______日前調試好同聲翻譯系統,提供__________聲道翻譯(語種為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日前甲方應將發言大致領域及特點告訴口譯員,並告訴口譯員發言者國別與大致語言習慣。乙方提供的口譯人員必須在______月________日前熟悉所需翻譯的專業領域。同聲翻譯支持費用總計為:______元。

雙方確認,會議期間與會人員就餐地點為____________酒店____________餐廳及____________餐廳。

其中中餐就餐人數不少於___人次,西餐就餐人數不少於___人次。早餐餐標為___元/人,正餐(中餐及晚餐)餐標為______元/人,宴會餐餐標為______元/人,早餐、正餐及宴會餐食物見附件(菜譜)。會議提供的餐飲不含酒水(或者含酒水),時間是_____月_____日______餐至______月______日______餐止,其中______月______日______餐為宴會餐。會議人員憑_________證件(或者餐卡)就餐。早餐形式為自助餐(或者團餐),正餐為圍桌式(或者自助餐)團餐,具體就餐時間由乙方製作水牌告知甲方與會人員。

規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自助餐/圍桌宴會:_________;(2)演講系統:__________;(3)娛樂節目:__________;(4)服務/交通:_________;餐飲費用總計為:______元。

1.會務考察雙方確認,會議期間甲方與會人員進行商務考察,線路及行程如下:

線路安排:d1__________________;d2__________________;d3__________________;

人數:_________人;車輛要求:_________ ;乙方提供旅行責任保險、專業導遊、陪同;

雙方確認,甲方人員返程事宜由會務組織統一安排/與會人員自行支付。乙方提供返程票務代理服務(在簽到會場酒店大堂提供諮詢及預定處,時間為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時至______月______日時):

2.火車票:按票面實際價格,每張收取30元服務費,送票至下榻酒店;

3.巴士:按票面實際價格,送票費20元/張,送票至下榻酒店;

雙方確認,甲方預訂客房數共計____間,其中_______飯店_____級標準間_____間(_____元/間),商務套間___間(____元/間),行政套間_____間(_____元/間);_________飯店______級標準間________間(_____元/間),商務套間______間(________元/間),行政套間____________間(______元/間)。基於與會人數有一定的機動性,雙方約定乙方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時預留客房+10%;截至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時甲方實際用房如果低於預訂,則按預訂客房數量結算,超過的按實際結算(在預訂總量的10%範圍內),乙方承諾超過部分按預訂價格計算。

第4篇

根據自治區黨委、政府關於會議接待的有關規定和 《 內蒙古自治區本級會議政府採購定點接待協議 》 、經甲乙雙方協商,就會議及接待事項簽訂本合同。

1.會議名稱: 會議時間: 天;人數: 人 2.住宿費: 元 單人間 間,單價: 元; 標準間 間,單價: 元; 三人間 間,單價: 元; 套間 間,單價: 元; 3.伙食費: 元,人均每人每天價 元: 4.會議室租用費: 元 (大會議室: 個 天;小會議室 個 x 天) 5.交通費: 元 6.其他(明細) 元 合計: 元

第二條 乙方應執行投標承諾書的內容,為會議主辦、承辦單單位提供優質服務。

第三條 乙方對違規、違法的不合理要求予以拒絕。並及時報告自治區政府採購中心;

第四條 乙方負責解決和處理會議及接待過程中發生的技術故障和有關服務的現場投訴;

第五條 乙方在會議接待服務過程中,接受會議主辦、承辦單位和自治區採購中心的監督管理;

第六條 按《 內蒙古自治區本級會議政府採購定點接待協議 》規定的結算方式結算會議費;

第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本着平等、協商的原則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向自治區政府採購中心提出書面報告,由自治區政府採購中心進行協調處理;也可向自治區政府採購監督管理部門投訴。

1.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協議內容如國家法律、法規及政策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2.本協議一式三份,會議主辦單位、接待單位、自治區政府採購中心(由會議接待單位報送)各執一份,具同等效力。

會議主辦單位: 會議定點接待單位:地 址: 地 點:授權代表(簽字) 授權代表(簽字) :電 話: 電 話:

第5篇

甲方擬聘請乙方完成人才尋訪服務委託登記表所述服務事項,乙方同意提供該等服務。經友好協商,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雙方達成如下合同(本合同):

甲方聘請乙方擔任人力資源顧問,協助甲方完成以下事宜(服務事項):

1.1.3 及時向甲方推薦人才候選人和彙報人才甄選的進展情況;

1.1.4 按甲方的建議,統籌安排和協調本次高級人才訪尋的全過程;

1.1.6 協助甲方確定的人才人選與原單位的離職和進入甲方崗位;

2.1 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如下的文件資料:在乙方執行訪尋人才事項過程中所需的商業情況及必要的文件資料。這些文件資料是指:在人才訪尋過程中必須履行的手續中所需的一些文件資料,這些必須履行的手續都已經過乙方及甲方的同意。

2.2 乙方所需的文件資料內容為附件人才尋訪服務委託登記表中由甲方登記並蓋章確認的信息。

3.2 甲方保證乙方為甲方服務過程中提供的所有文件資料和人才信息不轉送或泄露給其他單位;

3.3 乙方保證按甲方要求在委託有效期內完成1.1中1.1.1—1.1.7所示的服務事項;

3.4 乙方保證將甲方提供的聘用要求,如實轉告給適合的人才候選人,保證符合聘用要求的應聘者瞭解自己的工作環境和地點;

3.5 乙方承諾在人選被甲方錄用之日起 壹 年內,不得主動將乙方的員工作為候選人推薦給其他公司。

對於乙方為甲方提供的服務收費標準及付款方式,雙方都同意遵守以下條款:

4.1 乙方為甲方提供本合同第1.1條款所述的事項服務,對於事項服務,甲方將會以擬聘崗位前期委託服務費( +後續服務佣金 t;每個崗位每人> 的支付方式支付給乙方服務合同款。後續服務佣金以簽訂的上崗合同為準

(1)根據雙方當事人的充分溝通,服務合同簽定三個工作日甲方向乙方預付尋訪委託

(大寫)給乙方,作為乙方尋訪人才的前期部分費用支出。

(2)剩餘費用支付方式:甲方每確定一個乙方為甲方推薦的候選人,此候選人與甲方簽定用工協議後的五個自然日內,甲方將後續服務佣金用全部付清 (大寫), 共計 個崗位,若甲方每逾期支付一個崗位的佣金,則按顧問費總額和逾期天數每天回收5‰滯納金

4.2 雙方都同意,若甲方對乙方推薦人選的實際錄用多於委託招聘人數,按實際所聘人員人數每人年薪20%的標準追加服務費。

4.3 雙方都同意,若甲方聘用乙方推薦的人選在試用期兩個月內離開甲方單位,甲方已付清上崗服務費,此時將就此職位繼續提供新人選,並不再重複收取上崗費。

4.4雙方都同意,在乙方為甲方提供服務的過程中,如果甲方是通過乙方獲取的人選信息,而繞過乙方私下與人才候選人聯繫並確定聘請意向,則甲方應向乙方支付該人選符合崗位年薪20%標準的服務費。

4.5 甲方同意,擬招聘崗位服務合同結束,乙方向甲方推薦的其它人選自面試之日起一年內任何時間被甲方聘用,甲方將按所聘人選年薪的 支付推薦費用給乙方。

5.1甲乙雙方約定,簽署此合同之日起的 三個月 年內為合同有效期(與人才訪尋服務委託登記表中委託期限時間相同)

5.2 如因乙方的重大過失或者故意,嚴重影響甲方聘用人才活動的順利進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對甲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但在乙方承擔賠償責任的情況下,乙方承擔的賠償責任應限於乙方根據本合同已經向甲方收取的服務費用。

5.3 此服務合同按雙方單位蓋章、代表簽字簽署日期開始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由合同簽署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5.4 如法庭決定此合同中的任何一個條款規定無效或不合適,本合同的其它所有條款不應受影響,都應正常地發揮它的法律作用。

5.5 此服務合同與人才訪尋服務委託登記表是甲方與乙方就此次人才訪尋事項的唯一有效文件,乙方與甲方間就此事的所有其它討論、商談都不發生法律效用,它們都將被此合同的條款所取代。如簽署此合同者中任何一方撤消或其它原因不存在,此合同中的所有條款、規定所得到的任何利益將由此簽署者的資產執行者,或管理者,或接受者,或繼承者,或被贈者處理。

6.2 服務費由北京數字英才科技有限公司收取,並在收款後提供發票;

6.3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甲方須向乙方支付全部合同款,甲方應該在協議約定期限內用支票、現金或轉帳方式支付數字英才網合同款;如甲方採用轉帳方式向乙方支付服務費用,可支付到乙方下面帳户:

匯款後請把匯款憑證傳真給乙方,乙方確認後即時為甲方提供服務。

3、 甲方如在合同簽訂後及乙方提供服務前因自身原因取消服務,須向乙方支付合同金

此合同的所有方從本合同簽署的日期開始就應按此合同行事。

第6篇

甲方委託乙方組織安排有關20xx 會議(活動),乙方接受委託。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達成如下協議:

1、會議(活動)時間:20xx年 月 日——20xx年 月 日。

2、活動安排:由雙方另行商定並由授權代表蓋章,作為本協議附件。

甲方委託乙方組織和安排本次 活動(會議),包括活動的日程安排、與會人員的交通、食宿、接送及甲方要求的其他服務項目,具體內容可由乙方向甲方提供方案,經雙方授權代表蓋章後作為本協議的附件,雙方應嚴格執行。

此次會議單人活動費為人民幣 元/人,甲方為本次服務須向乙方支付會議(活動)費合計人民幣 元(大寫: )。費用明細見行程表。本協議生效後3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首付款人民幣 元, 20xx年 月 日之前,甲方向乙方支付第二筆款項 元人民幣;本委託事項履行完畢後,乙方提交實際費用明細表,甲方在收到費用明細表後五個工作日內將剩餘款項劃入乙方指定的銀行賬户。乙方在收到每筆款項後五個工作日內向甲方出具發票。會議(活動)期間,應甲方要求或客觀情況變化,在不增加乙方損失的情況下,上述費用因會議(活動)有增加或減少時,應由雙方授權代表簽字認可,甲乙雙方按照實際發生金額結算。如果該項變化要求給乙方造成損失,或者乙方提出該項變化給甲方造成損失,並且該項損失無法挽回時,提出方應當對此損失予以賠償。

1.按照甲方的要求事先提交本次商務(會議)活動安排方案,並取得甲方授權代表的同意;如甲方在上述方案確定後提出取消或增加等更改服務項目的要求,乙方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應積極配合妥善解決。若該等取消或變更產生實際損失時,則該損失由甲方承擔。

2.完成甲方要求及前款方案確定的事項、任務和標準;如乙方提供的服務未達到前款方案要求,乙方應向甲方退還未提供服務部分的費用。

3.為保障參加人員在會議(活動)期間的安全,為參加活動的人員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事宜。

1.事先明確對活動安排的要求,及時審核乙方提交的安排方案,併為乙方組織安排本次商務會議(活動)提供必要的協助。

2.對參加會議(活動)人員應盡到管理職責。因非乙方原因,參加會議(活動)人員的行為造成乙方或第三方損失時,應當先行履行賠付義務。

3.按照約定支付活動費用。否則,每逾期一天,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遲延支付費用 的違約金,同時應賠償乙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1. 本協議簽訂後,任何一方未經另一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變更協議條款或轉讓協議項下權利義務,但乙方為履行本協議項下義務需要將部分工作委託第三方完成的不在此限。

2. 一方在取得另一方書面同意後變更協議內容的,應當確保另一方的權利不會受到損害;因該變更行為而增加的費用由提出一方承擔,造成另一方損害的,應當給予充分補償。

對由於航班延誤或取消、第三方侵害等不可歸責於乙方的原因導致甲方及其參加會議(活動)人員人身、財產權益受到損害的,乙方不承擔責任,但應當積極協助解決甲方與責任方之間的糾紛。前款所述的乙方委託的第三方,不包含負責運輸甲方及其參加會議(活動)人員從居住地(或出發地)到會議(活動)地,以及從會議(活動)地返回居住地(或出發地)的航空、鐵路、輪船及其長途汽車的承運人,乙方只是代購此項運輸的相關運輸服務,不產生委託的法律後果。若因提供此項服務的承運人的責任,造成甲方及其參加會議(活動)人員人身、財產損失時,甲方及其參加會議(活動)人員應當依據相關運輸票據向責任人及相關保險機構行使賠償主張,乙方不負任何賠償義務。

因一方違約發生損失後,守約方應當積極採取措施配合違約方防止損失擴大,沒有及時採取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就擴大的損失應當自行承擔責任,無權要求違約賠償。

任何一方當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並在合理期限內提供有關證明。

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一切爭議及與本協議相關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通過訴訟解決。

1、成團人數為參考人數,具體旅遊者人數按照甲方提供的名單人數計算,但甲方最遲不能晚於 20xx年 月 日向乙方提供人員名單。

2、活動費用單價為固定價格,即 元人民幣/人;暫估總費用為 元(具體金額按照實 際人數*固定單價的方法進行核算)。

3、如遇到住宿需要住單人房間,每個住單間者需要補 元/人的住宿差價;

甲乙雙方可以就本協議的執行簽訂補充協議或其他形式的文件,該補充協議或其他形式的文件構成本協議不可分割的部分,雙方應當履行。補充協議可以由雙方授權代表或會議(活動)負責人簽署。

本協議自雙方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後生效,之前甲乙雙方簽署的補充協議或其他形式的文件內容與本協議有衝突的,以本協議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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