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總結4篇 春節煙花禁令工作總結:守護節日環境安全

來源:巧巧簡歷站 1.43W

本文章主要總結了春節期間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工作情況。根據政府的新規定,為保障城市環境和公共安全,我站全力推廣無煙花爆竹的慶祝方式,並有效宣傳了相關法規和安全知識,取得了顯著的成果。對於禁燃工作中的挑戰和提升,也進行了深入分析。

春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總結4篇 春節煙花禁令工作總結:守護節日環境安全

第1篇

xx縣供銷社20xx年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在縣委、政府及州供銷社的領導下,在縣安監局的指導下,系統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領導小組積極努力,把“煙花爆竹專項整治”工作與xx供銷工作緊密結合起來,及時召開會議,學習貫徹x安發(20xx)x號文件精神,安排佈置開展系統20xx年度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現將我社開展整治工作情況作如下彙報。

xx縣供銷社根據x安發(20xx)1號文件《關於印發xx縣20xx年危化品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實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縣社領導高度重視,結合系統實際,於20xx年4月3日召開會議,研究安排開展系統煙花爆竹安全整治工作,各基層社、公司負責人,縣社機關全體幹部職工21人蔘加了會議。xx副主任對開展系統今年供銷系統的煙花爆竹安全整治工作作出了安排。

會上,重點強調了開展煙花爆竹安全整治工作的必要性。強調加強煙花爆竹安全管理,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發生,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結合實際,依法依規抓好煙花爆竹的安全整治工作。

由縣供銷社xx副主任任組長,安保科長xx副組長,縣社安保科xx、縣土產公司xx各基層社(公司)分管安全工作的領導為小組成員,辦公室設在縣社安保科,由xx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全系統煙花爆竹安全治理工作。

按照縣安委辦相關文件要求,做好煙花爆竹清理整治工作。一是結合各種春節期間和煙花爆竹銷售旺季,組織對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進行檢查、清理,積極開展煙花爆竹安全專項大檢查。20xx年發放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178本,與經營户簽訂《煙花爆竹經營安全管理責任書》178份,開展煙花爆竹安全大檢查138次,檢查部位269處次。開展煙花爆竹市場清理整頓37天,參檢人員413人次,出動車輛197台次,打擊非法經營户5户,共沒收煙花爆竹189件,值30000元,共開支煙花爆竹整治費用55000元。為系統20xx年“春節”期間煙花爆竹經營安全打下了良好基礎。

我縣20xx年“春節”期間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在縣委、政府的領導下,在縣安監局等部門的`積極配合下,通過系統幹部職工的共同努力,認真開展專項整治工作,推動系統煙花爆竹專項治理工作的整體發展,做到組織領導、人員、措施、檢查、經費投入五到位。由於工作紮實、有效,20xx年“春節”期間我縣未發生煙花爆竹安全事故。

為確保全年全縣煙花爆竹專項治理工作健康、有序開展,在突出喜慶、祥和氣氛的前提下,實現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安全效益的共同發展。在以後的工作中,我們將嚴格按照x安發(20xx)x號文件要求,重點做好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1、加強領導,使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頓工作常態化。

春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總結4篇 春節煙花禁令工作總結:守護節日環境安全 第2張

第2篇

我區20xx年度春節期間煙花爆竹季節性零售監管工作,在市安監局的正確領導下,區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協調小組統一部署,相關部門及各街道辦事處的共同配合,通過嚴格審批、定點定人、日常巡查、專項整治等措施,認真規範煙花爆竹經營秩序和安全經營行為,強化從業人員安全意識。保證了我區煙花爆竹經營中未發生人員傷亡和火災事故。現將我區20xx年度煙花爆竹安全監管工作情況彙報如下:

一、周密部署,落實責任,積極開展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

根據我區煙花爆竹安全監管工作的實際,區安監局制定並下發了《海曙區安監局關於海曙區20xx年春節期間煙花爆竹零售經營有關事項的通報》(海安監管〔20xx〕45號)、《海曙區安監局關於往年春節期間煙花爆竹零售經營人代保管的煙花爆竹處理辦法的通知》(海安監管〔20xx〕46號)、《關於印發〈海曙區煙花爆竹經營安全條件監督檢查實施方案〉的通知》(海安監管〔20xx〕2號)和《關於印發〈海曙區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無證經營整治工作的實施方案〉的通知》(海安監管〔20xx〕3號);成立了以區政府副區長鬍餘波為組長,區府辦副主任郭保榮、安委辦副主任、局長盧洪波為副組長,區安監、公安、城管、工商等相關職能部門分管領導為成員的區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協調小組,明確了組織領導、工作目標、整治內容、工作措施和時間要求,並在海曙區安全生產工作例會上、對今年煙花爆竹安全監管工作進行了動員部署。

按照“政府牽頭、部門聯動、聯合執法、共同打擊”的原則,我區各相關部門和各街道辦事處在打擊和查處轄區內非法經營煙花爆竹的行為中,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從20xx年12月至20xx年2月13日,我區相關部門和各街道辦事處對煙花爆竹銷售點的安全條件和從業行為進行了47次安全檢查,共出動執法人員1157人次、車輛39台次,取締無證經營35家、收繳非法產品404件,發《責令限期整改指令書》、《整改複查意見書》各1份,取締非法儲存窩點1個,治安拘留1名,發放舉報獎勵費0.14萬元。

春節長假是煙花爆竹違規經營的高發期,除夕和正月七年級又是煙花爆竹銷售燃放的火爆期,也是安全事故發生的高發時段,為了加強安全監管工作,由區安監局牽頭,區公安、城管和工商等部門開展聯合執法巡查(除夕全天早中晚共三次、七年級下午和晚上共二次、其他時間每天一次),及時發現和查處違規經營和舉報投訴。季節性零售結束後,區安監局又及時組織人員對煙花爆竹回收和禁售情況進行了抽查;確保做到不留下一個盲點、全區所有經營户全部按規定停止了銷售,確保了煙花爆竹安全經營和燃放安全。

根據寧波市安監局的統一部署,我區今年春節期間共發放《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95個。在發證過程中,針對我區實際,按照“嚴格條件、合理佈局、總量控制”的原則,對照發證條件,嚴格把關,逐一上門審查。發證過程中堅持做到“兩個一”,即發證前普遍對零售經營者進行了一次安全教育培訓,對各零售點進行了一次安全檢查,提高了經營者的'安全素質,增強了安全意識,核查了各零售經營場所的安全狀況。對存在安全隱患或安全培訓不合格的,堅決不予發證。

一是加大宣傳力度,把非法儲存和違規經營煙花爆竹的危害程度進行深入的宣傳,要求把宣傳工作落實到各社區和居民中。在此期間,區安監局印發了20xx份《海曙區居民購買燃放煙花爆竹注意事項》、發放了20xx份宣傳畫、95塊全區統一的零售點標示牌、煙花爆竹安全宣傳片、16條led顯示屏標語。

二是加大對煙花爆竹獎勵舉報宣傳力度,借用各種形式進行宣傳,使獎勵舉報辦法家喻户曉。卓有成效的完成了今年煙花爆竹季節性銷售的行政監管工作。

存在問題:今年我區在煙花爆竹安全監管工作雖然取得了一些成績,但是也存在一些問題。

一是個別煙花爆竹經營户安全意識差,“重經營、輕安全”的現象依然存在;

二是個別經營點在經營煙花爆竹的同時,違反規定,經營非本轄區批發公司的物品;

今後我們要進一步總結經驗,克服不足,力爭使明年的煙花爆竹季節性銷售的監管工作更上一個台階。

第3篇

xx區20xx年煙花爆竹銷售安全監管工作,在市局的統一部署下,在區委、區政府的統一領導和各街道、相關部門的積極參與和密切配合下,通過嚴格許可審批,從嚴管理和規範銷售行為,強化聯合執法,嚴厲打擊各種違法行為,有效地維護了煙花爆竹銷售市場秩序,整個銷售期安全平穩,繼續保持煙花爆竹銷售安全零事故的良好勢頭。現將工作情況總結如下:

在20xx年的煙花爆竹銷售審批工作中,我區嚴格按照“保障安全、統一規劃、合理佈局、總量控制、適度競爭”的原則,嚴把市場準入關。整個銷售期全區銷售點共126家,其中常年零售點10家,春節期間審批許可的臨時銷售點116家,銷售點佈局:農村片55個(含10個常年銷售單位),城市片71個;組織對130家申請單位進行安全培訓,培訓從業人員260人;在銷售安全監管工作中通過加大宣傳力度、領導帶隊檢查、積極開展聯合執法、開展專項行動等措施,維護了煙花爆竹銷售市場的良好秩序。

為全面做好20xx年春節期間我區煙花爆竹銷售的安全監管工作,最大限度地遏制煙花爆竹燃爆事故的發生,保護全區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針對我區地域面積大,銷售單位數量多、分佈廣,監管力量相對不足的實際,我區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一是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職責,周密佈署。成立了由主管區長任組長,區安監局局長姜浩為副組長,各街道、相關部門主管領導為成員的煙花爆竹安全管理領導小組,加強了對煙花爆竹銷售行政許可和安全監管工作的領導。領導小組召開了專題會議,對煙花爆竹監管和聯合執法工作進行了周密的部署,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確了職責分工,落實了各部門、各街道的職責。各牽頭部門、各街道按照職責分工分別制定了聯合執法行動方案和開展聯合執法檢查。分管區長3次親自帶隊檢查煙花爆竹銷售安全工作,在農曆小年、臘月二十八至三十和元宵節銷售高峯期,局領導班子帶隊分成3組檢查,各街道也分別由主管領導帶隊檢查,保證了銷售旺季的安全,為全區煙花爆竹安全監管工作提供了強有力的領導保障。

今年xx區共收到煙花爆竹申請144份,為嚴格控制銷售審批數量,合理佈局,根據我區的實際,在市局規定的審批條件基礎上,提高了市場準入的條件,繼續堅持高標準、嚴要求,迎客路為我區唯一一條迎賓線路,是外地人看大連的一個重要窗口,我區仍將“迎客路主幹道兩側臨街店面不設置煙花爆竹銷售點”做為一項審批要求,全區126家審批許可的銷售點無不符合《消防法》規定的問題。

在審批工作中我們主要把握以下4個環節:一是嚴格審批條件關。對銷售點使用面積低於15平、賣場與居民住宅樓為一體建築、庫房在居民區內、營業執照不符合要求的申請單位堅決不予審批;二是把好現場審查關。我們聯合街道安監站對所有申請單位逐一進行現場審查拍照,聯合區城建局對臨時佔道設置輕體房的銷售點進行審查;三是把好培訓考試關。對於培訓考試不合格的單位堅決不予審批;四是把好許可關。每一家銷售單位都要由局務會集體討論通過,獲得許可的銷售點向區安監局遞交安全經營承諾書,做出了安全經營承諾。

整個銷售期間,全區加大了煙花爆竹安全知識宣傳力度。區安監局印發《xx區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規定》180份,通過各街道、社區居民委發放張貼宣傳畫200餘張,傳單5000張,張貼通告1000份,利用報、窗、欄等形式發動全方位的宣傳。

全區的煙花爆竹監管工作,在做好對銷售點的常態管理的同時,突出監管重點。一是確定重點時間段(臘月小年當日、臘月28至30三天、正月15當日),加大執法力量,多組分片檢查;二是劃定重點地區,將泉水街道、山東路地區、泡崖街道區域劃定為今年安全監管的重點地區,加強對這些區域的執法檢查;三是列出重點監管的銷售網點,要求這些銷售點寫出書面的安全經營保證,提高其自我約束力。通過這些措施,有效地規範了經營行為,全區經營秩序有了更明顯的提高。

五是推行聯合執法機制,形成監管合力,深入開展打非專項整治和煙花爆竹安全大檢查行動。

按照“政府牽頭、部門聯動、聯合執法、共同打擊”的原則,根據職責分工,分別由區安監局牽頭成立了3個聯合執法檢查組,組織開展道路運輸、打擊非法貯存、打擊非法銷售專項執法行動。整個銷售期,由區安監局組織協調,開展了較大規模的聯合執法行動4次,全區共出動警力630人次,出動檢查車輛200台次,在重點路段設卡檢查運輸車輛300台次,共取締非法銷售點7個。各街道也分別成立了由安監站、轄區派出所、轄區工商所和行政執法隊組成的聯合執法小組,開展轄區內的聯合執法行動30餘次,共取締非法銷售點19個,在打擊非法銷售方面取得了顯著的成效,有效地遏制了違法違規行為,維護了市場秩序,轄區內非法貯存非法銷售行為明顯減少。

一是加強日常監管。進入銷售期後,區安監局成立了兩個煙花爆竹執法檢查組,每組3人,開展執法檢查,銷售旺季,全局人員由局領導班子成員帶隊分三組檢查;各街道在臘月小年至臘月30,每天檢查轄區銷售點2遍。整個銷售期,區安監局和各街道安監站共檢查銷售點2965家次,現場整改安全隱患215項,對1家嚴重違規的銷售點下達了《責令改正指令書》並立案處罰。二是保證較高數額的風險抵押金。我區今年的風險抵押金繼續保持往年的'5萬元數額,有效地約束了銷售點自覺守法經營行為,對規範市場經營行為起到了明顯的促進作用。三是對銷售點電氣消防設施高標準、嚴要求,各銷售點不僅按要求安裝防爆燈和防爆開關,配置水桶和砂子,在電線敷設方面要求全部穿管或使用符合要求的電纜線。

七是嚴格執行零儲存規定,加強銷售期結束後剩餘煙花爆竹的安全監管。

為加強對銷售單位剩餘煙花爆竹的管理,確實使每個經營單位達到零貯存的規定要求,確保整個銷售期的安全,我們提出了具體要求,各街道安監站組織對本轄區的煙花爆竹經營單位剩餘煙花爆竹貯存情況進行集中檢查,詳細填寫檢查記錄,由經營單位負責人簽字後,由各銷售點將檢查記錄以及賣場和庫房照片上報區安監局備案,區安監局進行抽查,確認按規定貯存後再退還5萬元風險抵押金。對違反規定未進行貯存的經營單位我局按規定處以5萬元以下罰款。

一是對個別非法銷售行為缺乏有效的管理手段。金三角市場南門殘疾人等共4處非法銷售點多年來一直從事非法銷售煙花爆竹銷售,區安監局無採取強制措施的權力,轄區公安部門也擔心對其採取行動會引發社會矛盾,使其多年來成為了釘子户,無法取締,造成這條街的其它3户無證銷售點也無法管理,也對旁邊的合法經營業户造成了很大的衝擊,給社會造成了一定的不良影響,其部分存放在旁邊居民樓內的煙花爆竹和人員流動性大、密集,形成了很大的安全隱患。

二是今年的銷售管理過程中,由於公安部門加大了對煙花爆竹的管理,造成了轄區內煙花爆竹銷售管理的“政出多處,多頭執法”的混亂局面,銷售業户感覺到銷售市場的管理混亂。

1、對於金三角非法銷售釘子户,建議在下一年度由市安監局出面協調市治安支隊聯合取締。

2、針對今年銷售管理的情況,建議市局在銷售開始前,對輕體房的佔道審批、公安部門的管理做好相關的協調工作。

第4篇

為確實做好我鄉煙花爆竹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xx號)以及上級文件精神,結合我鄉實際情況,我鄉認真組織開展了煙花爆竹專項整治工作,現將工作情況總結如下:

通過開展以治理違法、違規、違章和打擊非法生產經營為主要內容的整治活動,進一步落實煙花爆竹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規範煙花爆竹經營單位經營行為,提升煙花爆竹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保障水平,解決煙花爆竹行業存在的突出問題,嚴厲打擊和嚴肅查處非法從事煙花爆竹生產經營活動,建立“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羣眾積極參與、社會公開監督”的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格局,確保xx鄉安全生產良好態勢。xx鄉認真履行好煙花爆竹安全監管主體責任,採取召開會議部署、組織開展檢查督查等多種形式,促使煙花爆竹專項整治工作落到實處,確保煙花爆竹安全監管及打非工作取得實效。

節日期間的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工作要按照“數量從少、條件從嚴、依法許可”的工作思路展開,堅持“統一規劃、合理設點、總量控制、方便羣眾、確保安全”的原則,強化經營業主的安全經營意識,增強落實安全生產責任的主動性與自學性,降低事故發生的機率。

加強節日期間對煙花爆竹經營門面的檢查,着力打擊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煙花爆竹的.行為,建立由我站牽頭,鄉各相關單位緊密配合的打非工作機制,確保“打非”高壓態勢,有效維護人民羣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實行煙花爆竹市場監管聯合執法制度。xx鄉定期組織安監站、派出所等部門進行煙花爆竹執法檢查。在執法檢查中,針對違法行為,將嚴肅查處。嚴格做到“三個沒收”即:沒收無證無照銷售煙花爆竹產品,沒收銷售的非法或三無產品,沒收銷售的無防偽標籤產品。“四個取締”,即:堅決取締非法生產經營行為,堅決取締非法存儲行為,堅決取締非法銷售行為,堅決取締非法運輸行為。對執法檢查中發現有兩次以上違法違規行為和拒不整改的經營户,將通過兩區安監局吊銷其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

針對我鄉實際情況,此次春節前共對轄區內5家有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的商店進行2次安全專項檢查,檢查內容包括:

2、儲存倉庫的內、外部安全距離、建築結構、疏散條件、消防、防雷、防靜電等安全設施是否符合標準要求。

6、倉庫和零售店面存放數量是否符合規定,零售點是否存在前店後儲的現象。

7、是否銷售假冒偽劣、非法產品和應由專業人員燃放的產品。

8、是否建立和執行產品封籤制度、購進煙花爆竹產品質量驗收和流向登記制度。.

經檢查,發現有3個經營門面未放置安全警示標誌牌,有1家放置位置不合規定,我站已要求限期整改。累計排查隱患24條,已整改24條全部整改到位。檢查取得了比較好的效果。

1、每年組織經營户負責人蔘加兩區安監局舉辦的煙花爆竹從業人員培訓。

2、每年發一份《告知書》詳細告知經營煙花爆竹的法定要求和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

3、通過例會,以會代訓、培訓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方面的知識,提高從業人員素質。

4、通過簽訂“煙花爆竹經營户承諾書”,使經營做到依法經營,服從管理、自覺做到“三管好”:一要管好自己,不得有違法違規行為。二要管好身邊人,教育身邊人不做違法經營的事。三要管好周邊人,積極提供違法違規經營煙花爆竹的線索,讓非法分子無生存空間。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