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交通的心得4篇 "流動之道:交通點滴,智行心得"

來源:巧巧簡歷站 1.02W

在現代社會中,交通被視為一個國家和城市發展的關鍵。交通的便利與否直接影響到公眾的生活質量和經濟發展。作為一個公文網站的編輯,我們為您提供關於交通的心得,包括交通安全、交通規則、城市交通疏導等相關內容,旨在幫助讀者更好地瞭解交通現狀和解決交通問題,從而創造一個更安全、便利的出行環境。

有關交通的心得4篇

第1篇

“十一”黃金週是城鄉居民出遊規模最大,國內外遊客雲集各個旅遊景點,使交通安全工作量倍增。省交通廳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確定的“精心組織、周密安排、落實責任、加強協調”的工作方針,在省委、省政府、交通部的正確領導下,真抓實幹,確保交通系統安全。今年黃金週期間,全省道路運輸完成客運量2491.47萬人,累計投入運力32.4萬輛,客運量比去年同期增長24.6%。全省水路運輸完成客運量38.033萬人,累計投入船舶8862艘,70811個客位,客運量比去年同期增長12%。全省道路運輸和水路運輸沒有發生一起人員傷亡事故。主要工作措施如下:

一、各級交通部門領導高度重視黃金週安全工作首先,省交通廳黨組和安惠元廳長、李慶瑞副廳長、李和平副廳長等各位廳領導都高度重視交通安全生產工作,召開了專題會議進行認真研究和部署,要求各級交通部門要把交通安全工作同“講正氣、樹新風”活動相結合,同安全生產“攻堅年”、“管理年”活動相結合,同“交通工作管理年”活動相結合,同時提出“十一”黃金週期間廳安委會全體成員堅持節假日不休息,進一步轉變作風,深入基層、深入一線搞督察暗訪保安全,駐站監督人員到崗,庫區管理人員到位,切實加強督察,加強現場管理,切實把節日期間的安全工作抓細抓實抓好,確保交通安全。其次,全省各級交通部門按照省交通廳的部署,及時召開會議,研究和落實黃金週交通安全工作,成立黃金週道路及水上運輸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制定周密的運輸組織方案,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和領導在崗帶班制度,切實加強現場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如安陽市交通局,辦公樓大廳電子顯示屏上顯示的當天有帶班領導和值班人員的姓名和電話,在檢查時值班領導和值班人員全部在崗在位。第三,各級交通部門對安全生產都提前進行了安排部署,認真制定了運輸組織計劃,提前做好了客流調查。同時,建立了應對安全事故和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機制,完善應急預案,預留部分機動運力,隨時準備應對各種緊急突發情況,確保人民羣眾安全、舒適、方便地出行。洛陽市交通局針對“十一”黃金週遊客劇增,來洛車輛將出現高峯的特點,及時修訂了《洛陽市交通系統突發應急處理預案》和《洛陽市水上運輸特大事故應急處理預案》,為檢驗《預案》的可操作性,在黃河小浪底水庫組織開展了水上救援演習,通過演習,鍛鍊了組織協調能力和救援隊伍,為應對公共突發事件積累了寶貴的經驗,取得了較好的效果。

二、採取有力措施,確保運輸安全各級交通部門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把黃金週運輸安全作為頭等大事來抓,進一步落實安全生產的各項措施和責任制,強化運輸安全意識,消除安全隱患,全力避免重特大安全事故的發生。“十一”黃金週開始前,省交通廳對道路、水路運輸、重點路段和施工現嘗單位的安全工作進行了專門部署。一是各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要督促運輸企業對所有參加營運的車輛進行全面技術檢查,嚴禁技術狀況和安全性能無保障的車輛投入運行;要切實加強對駕駛員和乘務員的安全教育,嚴禁違章行駛、疲勞駕駛和超載、超速行駛;加強客運站場等源頭的管理和監督,特別是要重點加強旅遊景區客運站嘗旅遊班車和旅遊包車的安全監管力度。各運輸企業、客運站要投入充足運力,以滿足旅客乘車的要求,嚴格按照客車、客船的載客定員發售客票和檢票,堅決杜絕車輛出站超員。二是要求海事部門要進一步落實鄉鎮船舶的安全管理責任,切實加強水上安全監督,要對所有參加旅客運輸的船舶和救生設施,進行全面檢查,尤其要加強對旅遊船舶和水上漂流活動的現場監督,確保水上交通安全。三是要求公路以及高速公路經營管理部門要加強公路的巡查,完善公路標誌、標線、標牌,加強對危橋險路的整治,確保道路、橋樑、隧道的安全暢通。四是交通基礎設施工程安全管理部門要加強施工現場和施工過程的安全監督管理,做好安全生產防範工作,杜絕違章作業,確保假日期間的施工、生產安全有序;要加強邊施工邊通車路段的安全管理,施工路段,要科學劃分施工區間,合理安排工期,儘量避開假日客運高峯。五是要求節日期間,各車站、碼頭要採取多種售票形式,最大程度地方便廣大旅客購票;要保持站容站貌、車容車貌、船容船貌乾淨整潔,保證車站、碼頭、車輛、船舶的服務設施齊全有效,能夠正常使用。各級交通部門單位內部安全措施到位。

有關交通的心得4篇

第2篇

在單位的統一組織下,我們集中學習了全文,自己認真學習每一項條款,與過去的有關法規反覆對照,有了新的認識,體會如下:

一、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利於城市交通進一步規範,更重要的是保護他人、保護自己。1999年瀋陽市出台政府令,在全國首次明確規定五種交通事故行人負全責,行人違章被撞司機不負責任。在全國引起了“撞了白撞?”問題很的大爭論。這違背了人文主義精神,違背了立法的基本原則——維護人民的人生財產安全及合法權益。人的生命高於一切,如果説行人錯在違規,就要失去健康甚至是生命的話,那代價實在太大了。那些撞到人的司機剝奪了別人健康,生存的權力豈不是錯更大?即使不是故意,但是也説明了肇事司機的安全警惕性不高,應對突發能力不強,理應承擔責任。現在新交通法規明確規定: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責任;但是,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機動車駕駛人已經採取必要處置措施的,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責任。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責任。徹底否認“撞了白撞”的説法,這一點為司機的安全警惕性敲響了警鐘。新交通法裏,對行人的違規行為也作了相關處罰規定,在提醒駕駛者的同時,也對行人起到了一定的約束作用。所以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要向全國人民普及,讓羣眾提高交通規範意識,目的除了規範城市交通以外,更重要的是為保護他人更為保護自己。

二、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更注重提高國民交通規範意識,發揚救死扶傷的人道主義精神。在一場交通意外發生之後,受傷者獻血淋漓的躺在地上,可是周圍的村民卻守着出事地點,不讓人破環現場,非要等交警來處理,傷者就這樣不能得到及時醫治,導致失血過多死亡。當時這件事情對我的震動很大,不僅為傷者無辜喪命感到惋惜和遺憾,更為村民的愚昧偏執痛心。這樣的事情何止這一件呢,交通意外發生之後,得不到及時醫治,原因除了上述這種情況還有很多。比如,肇事司機棄傷者逃離現場;傷者被送到醫院以後因為資金問題的不到醫治等等。本來可以挽救的生命,就這樣被耽誤拖延而造成了不可彌補的後果。而在現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裏,人道主義精神也得到了充分的體現。第七十條規定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並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乘車人、過往車輛駕駛人、過往行人應當予以協助。及第七十五條規定醫療機構對交通事故中的受傷人員應當及時搶救,不得因搶救費用未及時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車輛參加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由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範圍內支付搶救費用;搶救費用超過責任限額的,未參加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或者肇事後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先行墊付部分或者全部搶救費用,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機構有權向交通事故責任人追償。除了這些規定以外,還實行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制度,設立了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這些條例充分體現了對生命的尊重,並且及時地保障了傷者的救援工作,不僅對駕駛人及目擊者提出要求,還對醫療機構做出了相關規定,最大限度的避免了遺憾和悲劇的發生。所以,在提高國民交通規範意識的同時,應注意人文主義精神的培養,提高人文素質,發揚救死扶傷的人道主義精神。

三、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重在保證交警作為一個執法者,能公正嚴明地履行職責,不會對行人和機動車造成無端的利益損害。在新法裏面特意制定了相應的約束性條款,保證機動車司機不會再交“冤枉罰款”,還規定了交警有違法行為,如私自收取罰款,違法扣留車輛,罰款不交國庫等15種行為之一,就必受行政處分。以前一直存在一種説法,就是交警是有執罰指標的,每天要上路罰多少輛車,收多少罰款。而在以前,這種説法也得到過一些交警人員的確認,在收費或罰款時,他們非常願意多收或多罰,因為這些錢與本機關和個人都有直接的好處,因此這些罰款,被稱為“冤枉罰款”。而新法裏面明確規定各地不得給交警下達罰款指標,依法收取的罰款全部上繳國庫。徹底杜絕了這種亂收罰款的現象,維護了廣大駕駛人的合法權益。除此之外,這部法律對違章駕駛員的處理,也體現出了“以人為本”,駕駛人在現場的,按規定處罰,不得拖車。拖車不得向當事人收取費用。如果拖車不當造成損壞,還要依法賠償。

綜上所述,我們可以看出《道路交通安全法》不僅彌補了舊法的不足與漏洞,而且還充分的體現了“以人為本,尊重生命”的人文精神。不管是作為行人也好,駕駛人也罷,生命第一,安全第一,只有認真遵守了交通法才能徹底保護自己在交通中的安全及合法權益,同時也使我們的城市交通建設安全規範,井井有條。所以它的貫徹執行,必將對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減少交通事故起到積極的作用。我們每一個人都要好好學習領會這部法律,不僅僅是讓它走上街頭,更重要地是讓它深入人心。

第3篇

1、拖車的問題。一般拖車都會到,那麼你就要看情況而定了。不過只要給50元就可以不拖你的車,給拖了車很麻煩的,而且花費也大。

2、傷者如果需要住院觀察的話,一定要叮囑負責的醫生是交通事故,按照交通事故的情況辦;也就是按醫保的程序做,如果用了昂貴的自費藥我有權告你(現在醫生一般不敢,只是不斷建議你用自費藥)。這樣醫生一般就不敢用自費藥了。不過在傷者面前醫生如是説的話,你可以説交通事故是按《交通法》和《保險法》辦的,該用什麼藥你傷者不用問我,你問醫生。醫生説能用就用不能用就不用。這樣就把決策權推給了醫生。但是你私底下已經和醫生説過前面的一段話了,所以他也不敢怎麼樣。

3、住院以及入院前的傷勢處理開藥什麼的,當然道義上應該你先把錢墊付了,不過要有個度。比如先墊付__或更少一些。記得要裝窮。還有如果判定責任是各一半或你八他二的話,那就按責任判定來墊付錢。所以前面我説的一定要堅持責任不要自己全攬了,那麼傷者用藥和住院就有所顧及了,因為你是有保險賠的,而他沒有。時間長了,費用越大他越虧。如果判了你全責那對方就佔了主動,而你卻很被動。

4、在住院期間醫療費用的消耗是相當厲害的,你適當墊付到一定數額時就不要再墊付下去了,就説沒錢。讓對方墊付。反正到時候保險公司會把我所負責的部分賠的,到時候再給你就是。這樣可以杜絕對方繼續無休止的住院下去,我處理這件事的時候遇到醫院裏有的傷者死賴着不出院的,到時候就很麻煩。

5、在其住院期間可以考慮商談是否可以一次賠款瞭解此事,如果雙方能談妥就最好。寧願花些錢私了了更好,但必須是要其出院後到交警大隊結案後才能把錢給他。

6、記得醫院的單據要拿在手上,如果對方不肯給,你可以在出院時到交費處再打一份詳細的清單,並且在出院時叮囑醫生出院通知單和傷勢證明必須給你,不能給傷者。因為這兩份東西是隻有一份的。結案和到保險公司索賠需要這些單據。

7、首先在發生交通事故時(注意一定要馬上停車,以免你的停車距離遠而交警判你車速快)。然後一定不要慌,先查看傷者的情況(判斷是否是“碰瓷者”)。然後報警和報告保險公司。如果此時對方要求你送傷者進醫院的話,那麼你得看好情況而定,如果你自己的車上只有你一人。那麼堅決不能送傷者進醫院,要麼等救護車來要麼等你的親朋趕到再做處理。

8、交警到了以後對事故現場拍照和處理,此時一定要看準交警如何判定責任,如果是判你全責你一定要據理力爭。不過交警經常會問你:“你有保險就判你全責吧,到時候保險好賠。”記住了千萬不要聽信交警和保險公司的話,一定要堅持該怎麼判就怎麼判,不是自己的責任不要因為保險而自己全攬上。這點一定要注意,因為這涉及到後面雙方的很多問題。

9、交通事故處理雙方協議一般有三次機會談。如果三次都談不成,你可以拿着所有的單據到交警大隊處申請強制結案,那麼你就可以拿到兩份證明,此時你也可以到保險公司索賠。

10、事故發生後,記得大家要以和為貴。好好談,對方是傷者肯定在態度上比較蠻橫一些。你記住了,只要對方一住院你就得忍。堅持好好談,但不代表要讓步。只是口頭上好好説,只要他出了院。呵呵,那就好辦了。

2) 傷者住院的費用和藥費;(其中有一定的自費部分是無法避免的,所以儘量能不住院就不要給他住,如果實在要住也要想辦法讓對方快點出院,這樣可以減少你自費的那一部分的損失)。

生活補貼:按地區的不同,交警部門有規定,保險公司也是按規定賠付.

交通補貼和營養費: 這兩項要看各保險公司而定,一般營養費是按照傷者傷重情況而定的,雖然很多保險公司都沒有這一條,不過如果對方和你協議不成功後上述到法院的話,法院是會判要賠營養費的)

12、另外説説法院方面對於處理這些事故的判定原則,首先法院會根據事故情況考慮勸説雙方庭外和解,如果仍要上述的話,法院則根據事故性質判定雙方各負的責任和賠款。注意了雖然上述到法院營養費是有,但是也是要根據你的傷勢的。還有精神損失費一般是沒有,精神損失費的定義是要根據事故是否對對方造成心理損害而判定的,比如:對方死了兒子,母親因為這件事而瘋了什麼的!那就可能會有精神損失費。不過這還是有的打的官司項目。

13、如果要請律師打官司的話,一般費用是涉案金額的15-20%。當然收費標準只能作為參考。訴訟費另算,不過誰輸了官司的話,對方的訴訟費也要負責出。

以上就是我處理這起交通事故的一些心得,希望能對大家有所幫助。現在的新《交通法》的確欠缺完善,特別是對我們車主更是非常不公平,所以遇上這樣的交通事故大家還是要小心處理,不過一切按法律辦事一定沒有錯的,千萬不能走邪門歪道,那樣只會更加複雜。不過也要視情況而定,行動上我們不能走邪門外道,但是必要時還是可以在精神上給對方一點點壓力。讓其不敢亂來!

第4篇

今天是個風和日麗的好日子,為響應江西財經大學綜合治理月活動,也本着一心想為同學做點實事的態度,我作為江西財經大學旅遊與城市管理學院的一名普通志願者參加了本學院承辦的交通志願者活動。

本次交通志願者活動的主要地點是位於江西財經大學蛟橋園南北區之間的公路,主要負責維持兩校區間的交通秩序,阻止大家違反交通規則,亂闖紅綠燈的行為,以及疏導校區前公交車站的人羣,倡導秩序上車,文明乘車。

本着為大家服務的態度,我們乘坐520路公交來到達蛟橋園的時候正處於當天交通比較繁忙的一段時間,所以大家一下車就迫不及待的開始行動了。在這之前,大家已經分成了三組,其中一組負責維持交通秩序,提醒大家安全過馬路;另一組則負責拉住闖紅燈的行人,及時阻止違規闖紅燈行為的發生;還有一組志願者就在公交站台附近疏導乘客有秩序地上下車,以保障安全,防止擁堵.活動就這樣積極而有序的進行下去······

雖是三月,南昌温度仍是偏高,街道嘈雜,待久了,耳膜陣陣生疼,十分令人難受,又因為長期站立,兩腿痠痛,不免有點打退堂鼓的想法。但是看到其他夥伴依舊熱情洋溢,面帶微笑,身上的疼痛似被某種力量佔據,這種場景令我動容。

原來,所謂的交通秩序維護者,看似簡單,只需在街道上游走觀察,指揮車輛行人,實際上,這是一個需要付出汗水,需要堅忍與毅力的工作!它的存在不是為了維持一個城市表面的美好形象,而是為廣大羣眾的安全着想。

説實話,通過今天的交通志願者活動,我學會了如何在現實生活中更好的服務他人,服務社會。這並不是一定要做些驚天動地的大事,服務是可以從小事做起的。就比如在這次小型的交通志願者活動中,我們通過一件件小事,一句句情切而温暖的告誡成功地維持了街面的交通秩序,保障了大家的安全,提高了大家的安全意識。當我們一次次的温和的勸告被回報以感謝時,當我們的一次次行動保障了大家的安全時,當公交站台的擁堵雜亂變成有序時,我們都笑了,要知道這是一種發自內心的笑,是一種真誠的笑,是幸福的折射啊!這無疑詮釋了所謂點滴服務,造福交通的內涵。

今後的我們不論從事於什麼工作,同樣也是服務大眾,服務社會,我想這才是一種幸福的人生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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