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入園安全責任書3篇 "守護天使:幼兒園安全責任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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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主題為“幼兒園入園安全責任書”,該責任書旨在明確幼兒園與家長共同承擔的責任,保障幼兒入園的安全。通過簽署責任書,幼兒園將在保育保護和教育工作中加強安全意識,為幼兒提供一個安全、健康的成長環境。同時,家長也將承擔起照顧幼兒的責任,共同營造一個和諧的教育氛圍。

幼兒園入園安全責任書3篇

第1篇

幼兒園工作安全第一,安全工作教師先行,為了加強,落實責任,杜絕幼兒園事故的發生,中心幼兒園本着“安全工作,預防第一”的管理方針,特與村、校幼師簽訂20xx年度安全責任書。

1、教師必須按規定時間到園、離園,嚴格清查幼兒人數。

2、值班人員集中精力,認真組織幼兒活動,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3、帶領幼兒户外活動時隨時清點人數,不得把幼兒單獨留在室內;在室內活動時,防止幼兒單獨外出,特別要防止新入園的`幼兒離開班出園。

4、幼兒團結友愛,不打人、不推人、不抓人、不爬高、不猛跑、不攀登陽台欄杆,以免跌傷。

7、隨時檢查幼兒口袋有無危險物:如小刀、釘子、小球、小瓶等,並注意不把這些東西帶到牀上。

8、要仔細照顧幼兒的衣食住行,注意觀察幼兒的情緒,鼓勵幼兒有不舒服的地方及時告訴老師,發現病情報告醫務人員,不得擅自處理。

9、藥物、剪刀、針等放到幼兒拿不到的地方,給幼兒吃藥時要仔細核對。

10、教師必須嚴格執行請假,不得私自外出,如果私自外出,幼兒出現安全問題,後果自負。

11、户外活動時檢查幼兒鞋帶是否鬆開,鬆開時及時繫好。

12、接送幼兒時家長與帶班老師要見面,不得丟失幼兒。

13、不得體罰與變相體罰幼兒,否則後果自負。認真執行幼兒園安全、衞生保健制度,能指導保育員配合保育員管理幼兒一日生活和衞生保健工作,使各項工作達標。

14、發生安全責任事故,取消年內評優樹先資格,並給予相應處分。

1、違反上述規定、有失責行為,由領導班子會議研究給予適當處理。

2、如嚴重失職,發生相關惡性事故,經研究按相關規定給予嚴肅處理。

3、本責任書一式兩份,負責人和教師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幼兒園入園安全責任書3篇

第2篇

為了進一步加強本園幼兒的安全工作,使廣大幼兒家長能夠放心地從事工作、學習和勞動,我園在努力做好幼兒保育工作的同時,特簽定教師與幼兒家長的責任狀,從而更好地保障入園兒童的安全。

1、送孩子入園時,應把幼兒當面交給教師;幼兒離園時,須其家長(儘量是幼兒的父母)親自來接。如有特殊情況委派別人來接時,須持幼兒接送卡或和班主任聯繫溝通好,再來園接幼兒。(不允許未成年人來園接送幼兒)

2、幼兒入園之前,家長不要讓幼兒攜帶玩具、藥品、針、刀、剪、叉、鞭炮、火柴、火機等任何危險物品,以免發生意外。

3、嚴格執行本園的作息時間,按時接送幼兒。如有特殊情況,不能按時接幼兒時,須事前通知本班老師,以便做好幼兒的安置工作。

4、送幼兒入園時,未到本園上班時間且沒經本園教師同意,不能過早地將幼兒私自送入園內或室內。否則,後果自負。

5、幼兒自帶食品,要衞生、無危險性。(花生米、果凍、泡泡糖、棒棒糖、食品乾燥劑等食品不能攜帶入園,否則,後果自負)

6、帶藥幼兒的.家長必須把藥親自交到老師手中,説明服藥情況;不允許幼兒自己帶藥。

7、離園時,家長和教師交接完畢後請帶孩子迅速離開班級活動範圍,以免因監護脱節而發生糾纏不清事件。

8、幼兒有事不能來園的,家長應及時向本班老師請假,接送孩子入園和回家要和當班教師再見。

9、接送門卡如有遺失務必及時來園掛失補辦,反之如有造成不法分子持卡來園冒領幼兒或其他意外行為,幼兒園恕不負責。

10、乘車幼兒憑接送卡按時到指定站點接送,如有事不能按時到站,應提前與接車老師或司機取得聯繫。

11、下午放學家長於當班教師做好交接後,如因家長疏忽而導致的幼兒受傷或其他事件,園方不負責任。

1、幼兒入園時,值班教師要及時給幼兒簽到;下班時,值班教師要堅持全班每一名幼兒接走後,方可下班離園。

2、認真做好晨檢和午檢工作,及時發現幼兒身體健康狀況和有無攜帶危險品,並做出相應處理措施。

3、中午值班教師要照顧好每一名就餐幼兒的飲食與午休。觀察並向幼兒家長彙報個別幼兒的就餐情況和午睡情況,注意就餐衞生與安全,照顧幼兒的冷暖起居。

4、值班教師要“愛孩子、賽媽媽”,不準責罵幼兒;不準給幼兒起綽號;不準體罰或變相體罰幼兒。

5、值班教師要認真做好本班幼兒的保育工作,杜絕責任事故的發生。

以上各項分別由幼兒家長和值班教師各負其責。一式兩份,自簽定當日起生效,至幼兒畢業離園時為止。

第3篇

隨着夏季到來,我國進入了高温、強降水、雷擊、颱風等自然災害的高發期;也是孩子意外事故,尤其是溺水、交通事故的高發期。到目前為止,全國各地陸續發生多起中國小(幼兒園)學生溺水身亡的事故,教訓十分慘痛。為了保證您孩子的安全,本着“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精神,積極做好防患工作,我園與各位幼兒家長(監護人)簽定防溺水安全承諾書,各位家長要明確自己是幼兒安全第一監護人,切實增強安全責任意識,加強孩子的防溺水教育,認真履行監護和教育管理責任。

一、家長加強對幼兒的防溺水知識教育,落實以下監管責任:

1、加強對孩子的'安全教育與監管,做到按時護送幼兒入園、按時接幼兒回家。

2、嚴禁孩子在上學、放學途中到河邊玩耍或同意幼兒擅自下水游泳、嬉水、玩耍或擅自與同伴下河、下堰、下水庫等水域游泳、嬉水、玩耍;不得同意幼兒獨自到河邊游泳、嬉水、玩耍。

3、要去游泳必須有家長陪同下,準備必要的安全設施後,方可到安全水域游泳,如果發現有人溺水,應及時呼救,讓成年人來搶救,未成年幼兒禁止盲目下水施救。

4、在雨季如遇惡劣天氣等特殊情況可以不到校或推遲到校,可在家長幫助下電話向老師請假。

5、教育孩子在雨天,不要隨便接觸電源和帶電電器;不得在雷雨時避雨樹下、電線杆下或其它易發雷電的地方。預防雷擊事故發生。

二、下列情形下發生的造成學生人身損害後果的事故,學校行為並無不當的,不承擔事故責任;事故責任應當按有關法律法規或者其他有關規定認定:

1、在幼兒無家長接送獨自入園或離園(家長接出幼兒園後讓孩子獨自回家)途中發生的;

2、在放學後、節假日或者假期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幼兒自行到校發生的;

幼兒在上學放學途中、節假日以及上級部門通知放假期間的安全責任由學生家長負責。家長或監護人要加強平時的教育和監管,嚴禁孩子私自到河邊玩耍或下河下堰等危險水域洗澡、游泳、嬉水、玩耍。

四、幼兒在我園就讀期間本責任書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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