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安全管理責任書6篇 "保障幼兒園安全,承擔管理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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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安全管理是一項非常重要的責任。為了確保幼兒的安全,幼兒園應制定並實施安全管理責任書。責任書規定了幼兒園管理人員、教職工、家長和學生應承擔的安全管理責任和相關要求,從而保護幼兒的生命財產安全。

幼兒園安全管理責任書6篇

第1篇

為了切實加強幼兒園安全工作,維護幼兒園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確保幼兒園財產和廣大師生生命安全,確保幼兒園良好的教育教學秩序和校園安全。橋寺學區特與大劉幼兒園簽訂學校安全工作目標責任書

一、制訂和落實安全工作責任制。幼兒園園長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負責辦園的一切安全工作。幼兒園要與班級和其他參與幼兒教育和管理的人員簽訂安全責任書,做到安全責任人人挑,人人肩上有指標。確保幼兒園安全萬無一失。

1、幼兒園園舍和活動場所必須要設置圍牆或柵欄,實行封閉式管理。

2、要組織人員對園舍和大型玩具的安全進行經常性的檢查和維護。及時更換和淘汰過時和有安全隱患的玩具。

3、購置和自制玩具,要嚴格執行國家的安全和衞生標準,要經常清洗桌面玩具。

4、加強用水用電安全,幼兒的飲用水必須清潔安全。園內電線線路要經常檢查,防止電線脱皮,防止漏電、觸電。

1、值班工作是維護幼兒園良好的教學秩序、保障幼兒園安全的重要工作之一,值班人員在值勤期間必須堅守崗位,不準擅離職守,脱管失控;要衣着整潔,儀表端莊,説話和氣,講究文明,必須時刻提高警惕,嚴防不法分子混入學校進行犯罪活動,上課期間幼兒園大門要處於關閉落鎖狀態,當有人因工作需要進出學校時,值班人員要及時開啟和關閉。對到幼兒園辦事的外來人員實行電話聯繫並進行登記,否則,不準進入園內。值班人員應切實負起登記責任,不得以口頭詢問代替登記。在上課時間離開幼兒園的學生,必須持有班主任的批准手續,並接受值班人員的檢查。對學生家長所送物品,值班人員必須認真檢查,按時轉交學生本人,不準擅自讓學生家長進入校內。為確保學校公共財產的安全,值班人員對攜帶校內公物離開學校者,有權進行檢查、詢問,教職工必須配合。外單位車輛進園前,應檢查證件、問明事由。

2、幼兒園每天實行領導帶班、教師值班制度。值班人員不得擅自脱崗並保持警覺。學生進校、放學時,園長及值班人員必須在校門口值班。上課期間,要加強值班,大門上鎖,嚴格門衞查驗制度。

三、幼兒園要嚴格落實安全責任,做到責任不脱節,工作無漏洞。切實把工作做細、做實,嚴防危害學生的事故發生。

四、建立健全幼兒園安全預案,加強安全隱患排查。對本幼兒園的安全狀況要經常進行檢查,。對發現的突出問題迅速落實整改措施,徹底消除隱患。加強幼兒園安全檔案資料的建設,確保幼兒園安全工作有計劃、有記錄、有檢查、有總結

五、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提高廣大學生的法治意識、防範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加強交通安全教育,防溺水教育,防雷、電教育,食品安全教育,傳染病教育,防自然災害教育,防突發事件教育,防物品、藥品安全教育。

六、按照《消防法》的要求,定期檢查幼兒園的消防設施,幼兒園的消防設施要經公安消防部門認定,對不符合要求的要立即採取措施保證合格。要保障教學通道的暢通,對容易引起火災的部位和易燃易爆的物品要加強管理。要採取多種形式對學生進行防火安全用電教育,增強自防自救的能力。

七、要加強校舍的建設和維護管理,加固學校內各種設施,堅決杜絕校舍倒塌和學校設施不牢固而造成傷亡事故的發生。

八、加強校內、校外(包括假期、週末、午休、正常上課作息時間之外等所有時間)活動管理,確保師生生命安全。明確家長、學校責任,確保學生不出現安全管理真空,幼兒園要與家長簽訂安全管理責任書。幼兒園組織學生集體外出參加社會實踐等活動,要把各個環節的安全工作措施落實到位。嚴格執行學生集體外出審批制度。

九、認真貫徹《食品衞生法》,加強幼兒園衞生工作。不得以預防和保健名義自行組織學生集體服用藥品和保健品,防止學生食物中毒和藥物中毒。

十、加強對幼兒園安全工作考核,按照教育局《關於對學校安全工作進行年度考核的通知》精神,認真對幼兒園安全工作進行考核,並把此項工作納入學校量化管理的重要內容,幼兒園安全工作實行“一票否決”制。

十一、凡組織學生外出,不準乘坐“三無”(無證、無技術參數、無安全措施)的不安全車輛、船隻。

十二、一旦發生安全事故,在第一時間及時報鎮安監所,逐級上報,及時採取措施。

1、在沒有家長來園接幼兒的情況下,要派專人看管,必要時要送幼兒回家,不得讓幼兒自行獨自回家。

2、組織户外遊戲和外出參觀、踏青或其他活動,一定要嚴密組織,指派專人負責,確保幼兒的安全。

3、要加強對幼兒的安全教育,增強幼兒的安全防範意識和安全自我救助能力。

4、要制訂並執行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預案。幼兒園發生安全隱患和安全事故要根據預案進行緊急處理,並向所在中心國小和有關部門報告。

幼兒園應自覺接受主管部門的安全檢查。幼兒園出現安全事故,根據情節輕重,要追究園長的相應責任,造成嚴重社會影響和重大傷亡以及經濟損失的,要追究法律責任。

幼兒園安全管理責任書6篇

第2篇

為確保幼兒在園期間的人身安全,維護幼兒園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根據市教體局的相關要求,結合我園實際,落實“一崗雙責”,特簽訂本安全目標責任書。

一、班主任是班級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的安全工作的各項法律、法規;積極開展社會主義法制宣傳教育,增強法制觀念,努力提高自覺遵紀守法的意識,維護本單位安定團結的良好局面。發生大的責任事故必須在第一時間內向園長彙報。

二、嚴格執行幼兒園的班主任崗位職責,全面負責班級人、財、物的管理,對發現的幼兒園工作中存在的安全問題提出有效的整改措施和建議。同時注重通過多種形式向家長宣傳安全教育有關知識,以保證家園安全教育的同步。

三、將安全工作列入班級的重要工作日程。按時參加幼兒園的安全工作會議,認真做好安全會議記錄,及時準確的將上級領導的安排和意圖傳導到班組成員,起到上傳下達的作用,避免因溝通脱節引發安全問題。

四、積極參加園裏組織和倡導的各項安全演練和安全演習活動,並能根據幼兒的年齡特點和接受能力結合日常生活隨機進行安全教育,提高幼兒的自護自救能力。

五、要尊重、愛護幼兒,嚴禁體罰或變相體罰幼兒,因體罰造成不良後果,由責任教師負全部責任,同時追究班主任的監管責任。

六、定期對班級的環境及其設備設施進行深入細緻地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採取措施排除,自己不能清楚的硬及時上報安全辦公室要求排除,以防止發生失火、觸電、砸傷等事故的發生。

七、督促本班級成員嚴格、規範的實施園的各項規章制度和流程,並及時、準確地填寫各項記錄:交接班記錄、服藥記錄、出勤記錄、消毒記錄、幼兒缺課跟蹤記錄等。

八、高度重視並加強班級一日生活各環節的安全管理,日常工作中應加強幼兒的安全教育,增強幼兒的安全意識,防止碰傷、抓傷、燙傷、吞食異物或幼兒將異物放入眼、耳、鼻、口內等事故發生。

九、加強幼兒在園服藥品的管理,根據家長的服用要求,確保服藥及時、正確,嚴禁錯服、漏服的發生。

十、幼兒的玩具應符合安全衞生要求,嚴禁使用有害、有毒的物質製作教玩具。嚴格衞生消毒制度,及時對玩教具進行消毒、清洗、記錄。

十一、日常工作中要堅決杜絕幼兒走勢現象的發生,及時並不定時的點數幼兒數量,發現走失時及時上報、處理。

十二、要嚴格執行安全工作”一票否決制”,嚴格執行幼兒園的各項安全制度,班級出現安全問題要與每月、每學期、每季度的工資結合起來,並與學年度的評優結合起來。

第3篇

為了切實加強幼兒園安全工作,促進幼兒園健康發展,各幼兒園必須履行以下安全工作職責:

一、制訂和落實安全工作責任制。幼兒園園長或主辦者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負責辦園的一切安全工作。幼兒園要與班級和其他參與幼兒教育和管理的人員簽訂安全責任狀,做到安全責任人人挑,人人肩上有指標。

1、幼兒園園舍和活動場所必須要設置圍牆或柵欄,實行封閉式管理。

2、要組織人員對園舍和大型玩具的安全進行經常性的檢查和維護。及時更換和淘汰過時和有安全隱患的玩具。

3、購置和自制玩具,要嚴格執行國家的安全和衞生標準,要經常清洗桌面玩具。

4、加強用水用電安全,幼兒的飲用水必須清潔安全。園內電線線路要經常檢查,防止電線脱皮,防止漏電、觸電。

1、要制訂和落實食品採購制度。幼兒的食用點心、大米、蔬菜、食用油等要定點採購,要與供貨商簽訂供銷合同。嚴禁採購劣質和過期的食物。

2、要保持食堂的清潔衞生,做到“三防”,即防塵、防蠅、防鼠。炊具和幼兒用的餐具要經常清洗和消毒,防止病從口入。用膳的幼兒園必須辦理衞生許可證。

3、幼兒園食品貯藏間必須安全可靠,要專人專管,做到人走上鎖,嚴防無關人員出入,防止人為投毒。

4、要加強對食堂工作人員的管理。食堂人員必須每年至少進行一次的身體檢查,並持有健康證件。

1、有接送幼兒任務的幼兒園,要確保交通工具的安全,車況一定符合客運運營標準,嚴禁使用報廢車輛、三輪車等不符合條件的交通工具接送幼兒。

2、接送幼兒的車輛要經過交警部門的安全檢測,司機和車輛辦了保險,證照齊全才可以用於接送幼兒。

3、嚴禁超員接送幼兒,車廂內必須有教師隨車監護。

4、使用非自家車輛接送的幼兒園,要與接送車輛司機簽訂安全責任狀。

5、嚴禁接送幼兒車輛進入中國小校園,在校門外清點幼兒人數後上、下車。

1、在沒有家長來園接幼兒的情況下,要派專人看管,必要時要送幼兒回家,不得讓幼兒自行獨自回家。

2、組織户外遊戲和外出參觀、踏青或其他活動,一定要嚴密組織,指派專人負責,確保幼兒的安全。

3、要加強對幼兒的安全教育,增強幼兒的安全防範意識和安全自我救助能力。

4、要制訂並執行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預案。幼兒園發生安全隱患和安全事故要根據預案進行緊急處理,並向所在中心國小和有關部門報告。

幼兒園應自覺接受主管部門的安全檢查。幼兒園出現安全事故,根據情節輕重,要追究辦園者或園長的相應責任,造成嚴重社會影響和重大傷亡以及經濟損失的,要追究法律責任。

第4篇

孩子是祖國的未來和希望,在補習期間為確保孩子的人身安全,做到每個孩子高高興興到園,安安全全回家,是教師、孩子、家長共同的責任。根據上級的有關精神和我園的實際情況,特與幼兒家長簽訂安全責任書。

1、幼兒園要加強安全工作的組織領導,制定安全制度,落實安全目標責任,加強對園舍、幼兒活動場地和其他公共設施的安全保衞工作,並在可預見範圍內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2、幼兒園應採取多種形式加強對幼兒進行思想品德教育、遵紀守法教育、安全衞生教育和交通安全教育,根據本園的實際情況,採取各項安全措施,確保幼兒在園安全。

3、教師要認真組織幼兒學習幼兒園的有關安全規章制度,討論注意安全事項,經常瞭解、發現、查找不安全因素,加強安全教育,制定安全防範措施,嚴格要求幼兒遵守幼兒園的安全規章制度和條款,培養幼兒安全意識、自我防範和自救自護能力,力求保證幼兒在園的人身安全。

1、幼兒應嚴格遵守幼兒園的規章制度,遵守幼兒園老師提出的有關保證人身安全的各項要求,增強安全意識,不斷增強自救自護的能力,堅決不做任何傷害自身和他人安全的事情。

2、幼兒有特殊要求提前離園的,必須由家長請假,否則幼兒不能私自離園。3、幼兒應該按時到園,參加幼兒園進行的安全意識和安全教育活動,遵守交通規則,注意飲食衞生,不玩火,注意安全用電,不亂動教室內的設備,切實提高自身安全防範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4、幼兒在園內要時刻增強安全防範意識,堅決不做危險的事情,上課期間除教師組織活動外,幼兒不準離開桌凳,不準在教室內亂串亂跳,未經老師允許不能隨便離位喝水、上廁所、扔垃圾等,下課時一定按老師要求排隊上廁所,不在廁所內打鬧、嬉戲,並按老師要求排隊回教室。

5、户外活動時,幼兒要嚴格按活動要求,在老師的指導下進行活動。

6、幼兒本人或幼兒家長(監護人)有義務將幼兒的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異常心理狀況等情況明確告訴幼兒園,以便幼兒園針對個別幼兒的特殊情況採取適當措施。

1、配合幼兒園對幼兒進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護,不讓幼兒攜帶危險物品到園(如剪刀、小刀、塑料玩具、火柴等)。

2、家長應瞭解幼兒園的作息時間,必須將幼兒親自送到教室,然後從教師手中接走幼兒,不能讓幼兒自己到園。

3、家長要做好幼兒不在園的安全保護工作,切實保護幼兒的人身安全。

4、幼兒或家長違反以上條款,造成安全事故的,幼兒園不承擔責任。

第5篇

安全工作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前提和基礎,抓好幼兒園安全工作,能確保師生生命財產安全和正常的教學秩序。學校及幼兒園始終把安全工作擺在校、園工作的首位,從思想上高度重視,把"一手抓管理,一手抓安全"作為校、園發展和管理的生命線。為了進一步增強學校和幼兒園園長"一崗雙責"的安全意識,做到安全工作警鐘長鳴、責任落實,特制定如下幼兒園園長安全管理責任,形成監督和防範的機制,共同搞好安全工作。

1、幼兒園園長要配合班主任、保育員及科任教師共同完成安全工作。

2、正確處理好安全與管理、安全與發展、安全與穩定的關係。

3、幼兒園園長要與班主任、保育員、科任教師簽訂安全責任書,共同教育學生珍惜生命。

4、幼兒園園長要帶領幼兒園行政、值周教師認真履行職責,負責24小時值班。勤到操場、樓道、走廊及教室巡視。早上、中午、下午上學、放學到園門口值勤,對危及和可能危及師生安全的事故給予及時的制止和解決,防止事故的發生。

學生實習結束,應按規定時間返校。如有其它原因不能返校的,需及時通知本人輔導員或校內畢業指導教師説明情況,在徵得同意的情況下才能延期返校,並辦理相關手續。如學生本人擅自延期返校,期間發生的安全事故或人身傷害、財產損失事故,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5、對日常的安全防範,要求"誰在崗,誰管理;誰出事,誰負責"。但在意外事故處理時,則必須按"誰遇上,誰處理;誰負責,誰處理"的原則進行。

6、在正常的教學時間內,幼兒園園長及其他管理人員不能隨意離開崗位,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7、認真落實各級有關安全工作文件精神,並結合自己工作的特點和實際進行安全教育,使安全第一的觀念在老師們的頭腦中牢固樹立起來,從而形成園內講安全、班級抓安全、人人想安全的局面。經常宣傳道路安全、交通法規,避免交通事故的發生。

孩子是祖國的未來,民族的希望,在關注孩子健康成長的同時,家長們也應時時刻刻以身作則,下面是整理的學生家長安全責任書範文3篇,歡迎閲讀。

8、隨時檢查,及早發現園內的種.種潛在的危險因素,建立起高度的預見性、敏感性、主動性和警惕性等綜合防範意識,對安全管理不能留死角。

此責任書一式二份,校長、幼兒園園長各執一份,自簽定之日起一年內有效。

第6篇

為了進一步加強本園幼兒的安全工作,使廣大幼兒家長能夠放心地從事工作、學習和勞動,我園在努力做好幼兒保育工作的同時,特簽定教師與幼兒家長的責任狀,從而更好地保障入園兒童的安全。

1、送孩子入園時,應把幼兒當面交給值班教師;幼兒離園時,須其家長(儘量是幼兒的父母)親自來接。如有特殊情況委派別人來接時,須向老師説明,並登記後接走幼兒。

2、幼兒入園之前,其家長不要讓幼兒攜帶玩具、藥品、針、刀、剪、叉、鞭炮、火柴、火機等任何危險物品,以免發生意外。

3、嚴格執行本園的作息時間,按時接送幼兒。如有特殊情況,不能按時接幼兒時,須事前通知本園,以便做好幼兒的安置工作。

4、送幼兒入園時,未到本園上班時間且沒經本園教師同意,不能過早地將幼兒私自送入園內或室內。否則,後果自負。

6、來園前應測量幼兒體温,在確保健康的情況下再行入園,否則在家靜養或到醫院就醫並電話通知班主任。

7、教育好幼兒在園外注意交能、飲食等安全,不做游泳、玩火等危險遊戲,負責園外一切安全。

9、教育幼兒在園服從教師安排,不做一切危險遊戲。

1、幼兒入園時,值班教師要及時給幼兒簽到;下班時,值班教師要堅持每一名幼兒走後,方可斑下班離園。

2、認真做好晨檢查和午檢工作,及時發現幼兒身體健康狀總值和有無攜帶危險品,並做出相應處理措施。

3、中午值班教師要照顧好每一名幼兒的安全。觀察並向幼兒家長彙報個別幼兒的情況,如果幼兒出現安全事故由值班教師負責。

4、值班教師要愛孩子、賽媽媽,不準責罵幼兒;不準給幼兒起綽號;不準體罰或變相體罰幼兒。

5、值班教師要認真做好本班幼兒的保育工作,杜絕責任事故的發生。

以上各項分別由幼兒家長和值班教師各負其責。雙方無異議後簽字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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