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車接送承諾書範文7篇 學生安全承諾:誠信校車接送協議範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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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一份關於校車接送承諾書的範文,供各位家長參考。範文內容覆蓋了校車司機的基本要求、服務承諾以及安全保障措施等方面。希望通過這份承諾書,能夠確保孩子們的安全、穩定地抵達學校和家庭

校車接送承諾書範文7篇 學生安全承諾:誠信校車接送協議範例

第1篇

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公安部、教育部《關於進一步加強中國小校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及區委區政府、區教育局的相關文件精神,加強校車管理,明確做好校車安全管理工作責任,確保學生的人身安全,特制定以下安全目標責任:

1、校車駕駛員必須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嚴禁酒後駕車,嚴禁闖燈越線,嚴禁超載、超速行駛,杜絕事故隱患和違規行為,確保行車安全。

2、不準用無牌無證、不符合安全技術標準的車輛接送學生。

3、司機必須是駕齡3年以上,三年內任一記分週期累計分滿12分或者發生過交通死亡事故,並負有責任的駕駛人不得駕駛校車接送學生。

4、接送學生車輛必須保證車況良好,必須做好車輛的維護保養,並做好保養維修記錄,出車前必須檢查車輛,尤其要認真檢查剎車、車燈等車輛的.安全性能,嚴禁車輛在不安全的情況下行駛。

5、接送學生車輛應按核定數量乘坐,嚴禁超載,嚴防事故的發生。

6、負責接送學生的車輛駕駛員要準時按送學生,要有乘務員隨車負責,並認真記錄好乘車學生的名單,不準出現漏接學生的現象發生。

7、負責按送學生的車輛要安全、及時的將乘車的學生送到目的地。

8、對因鬆懈,不落實責任而造成事故的由交管部門依法追究責任。

9、本責任書有效期:20xx年2月15日—20xx年7月5日。 此目標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校車車主各持一份。

校車接送承諾書範文7篇 學生安全承諾:誠信校車接送協議範例 第2張

第2篇

為了保證學生上下學交通安全,避免人為造成交通安全事故,根據教育局和中心校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學生乘車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情況,特與學生及家長簽訂此責任書:

一、桃林國中至東西響水、三裏莊、解家莊子等線路已有校車接送學生。

二、嚴禁家長安排學生乘座標準校車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輛,並隨時舉報接送學生的麪包車、三輪車、手扶車等非營運機動車,要切實保障學生不乘坐不符合安全要求或無安全保障的車輛。

三、家長必須與所乘車輛車主和駕駛員簽訂安全協議,明確約定並隨時監督安全駕駛及能安全上下車的站點等事宜,如發生交通安全事故,以便追究其責任。

四、家長必須對子女進行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識教育,使其熟知交通規則,嚴格遵守交通秩序,自覺安全上下車、一人一座、繫好安全帶、有秩序地在站點等車。

五、凡是乘坐校車的.學生家長必須向子女講清楚當車輛駕駛員出現以下情況時,()應當拒絕乘坐,並告知家長、學校及交通主管部門,及時解決。

1、“三無”車輛(無符合要求的駕駛證、無營運證、無行駛證)。

2、駕駛員沒有按約定地點停放,導致學生上下車及過馬路存在安全隱患。

3、駕駛員未嚴格按照核定載客人數載客,超員、超載。

4、駕駛員存在作風或身體、心理健康等其他能夠危及學生安全的問題。

7、駕駛員出現其他違反交通法律法規或存在交通安全隱患的情況。

第3篇

為切實加強幼兒園幼兒接送車的安全工作管理,確保本園接送車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特簽訂接送車教師安全責任書:

一、接送老師應主動配合司機按照“先接遠再接近”“先送近再送遠”的原則科學合理地安排幼兒接送路線及接送時間,按遠近編排好座次表。

二、工作時要本着“服務幼兒,方便家長”的宗旨,認真負責、細心穩定、熱愛幼兒,尊重家長。

三、必須嚴格遵守幼兒園校車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確保接送過程每個環節的'安全,並要求做到:

1、嚴格執行園車安全管理責任制,明確崗位職責,並認真履行。負責做好幼兒上、下車安全及與家長的交接工作。

2、嚴格執行校車接送制度,按要求為每位幼兒做好接送卡,一人一卡,做到憑卡接送。如果家長沒有按時到指定地點接送幼兒,不得擅自將孩子放下車或讓熟人順便帶走,而應帶孩子返園,並與班級老師做好交接工作,以便及時通知家長。

3、嚴格做好交接工作。對班級教師、家長的有關通知或口信儘量做到傳遞無誤。每天出車前要自己清點幼兒人數或接送卡。下車前要檢查車內有無漏下的幼兒,車窗有無關閉好,確保接送工作無誤。

4、加強對幼兒的安全教育,增強其安全乘車意識,做到頭手不要伸出窗外,不在車內行走、打鬧,確保乘車安全。

四、園車在接送幼兒途中如遇到交通事故,應採取緊急措施,並積極配合交通部門進行事故處理。園領導應及時將事故情況報教育主管部門。

六、本責任書一式二份,幼兒園和責任人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生效,有效期一年。

第4篇

為嚴格校車交通安全管理,確保校車交通安全,甲乙雙方依據《xx省校車交通安全管理辦法》有關規定,特訂本責任書。甲方是校車交通安全的責任主體,乙方是校車交通安全的直接責任人。

1、甲方同意乙方(車號:_____,_____座客運車輛)從事接送學生運輸服務,有效時間為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乙方提供的車輛必須有的合法的行駛和運營手續。車輛應在醒目處張貼校車標識,配齊安全設施(包括但不限於滅火器、安全鍾、安全門等)。乙方提供的駕駛員不得有下列情況之一:駕駛證準駕車型與校車不符或無道路旅客運輸從業資格證的;三年內任一個記分週期內累計記分滿12分的;發生過交通死亡事故並負有責任的;受過刑事處罰的;有精神病史的;有吸毒、酗酒經歷的;其它不宜從事校車駕駛工作的。

3、乙方向甲提出校車登記申請時,應主動提供車輛的真實、完整、有效的'行駛和運營證件、保險單據的複印件,駕駛員的駕駛執照、從業資格證複印件和最近3個月內市級以上人民醫院出具的體檢證明原件。乙方因提供變造、偽造證件的,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甲方應根據乙方所提供的資料,及時建立健全校車登記檔案。

4、甲方根據乙接送學生的數量和服務期限,及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校車補貼資金。乙方應本責任狀有效期內按時向甲方提供學生接送服務,並確保學生途中安全,學生在乘車時的一切安全責任由乙方負責。

5、在接送過程中,因車輛故障或其他原因而不能完成接送任務的,由乙方安排符合本責任書第2條要求的車輛和駕駛員將學生送到指定地點,並將情況通知學校。嚴禁發給學生路費讓其自行到校或回家,更不得甩掉學生不管,如因此引起的責任由乙方承擔。

6、甲方應做好學生的乘車安全教育,要求學生遵守乘車秩序,嚴禁干擾駕駛員工作。學生離校時安排專人護送學生上車,並清點好乘車學生人數。乙方有權拒絕學生途中下車的要求,在學生到達目的地後,應核對乘車學生數,保證不漏一人。

7、乙方有責任與義務處理接送期間突發事件,保證學生安全。如遇突發事件應及時通知學校,並視情況拔打緊急求救電話。對突發事件不予理睬,聽之任之,造成後果的,由乙方負責。

8、乙方車輛駕駛員要強化安全意識,嚴禁酒後開車、疲勞駕駛,嚴禁超速、超員,遵守交通信號及標誌。在接送學生時間內,要注意自身言行、儀表,其思想品行不得有損學校形象,要禮貌待人,不得打罵、侮辱學生,不與學生、教師、家長爭吵,要保持車輛的清潔。

9、乙方應對所提供的車輛進行定期檢驗維護,甲方有權進行監督,並提出整改意見。如在本責任書有效期內,乙方提供的車輛或駕駛員出現不符合本責任書第2條規定的情況時,甲方將通報公安交管部門並終止乙方接送學生服務,追償已經支付的校車補貼資金。

第5篇

為了保證學生人身安全,防止發生交通安全事故,加強對學生交通安全教育,強化學生交通安全意識,家校聯動確保學生上下學交通安全,杜絕交通事故的發生,根據教育局要求再次和家長簽訂學生上下學交通安全承諾書。

2、學校、班主任充分利用各種形式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教育,定期開展交通安全主題班會,請交警部門來校進行安全講座、宣傳。

3、學校、班主任加強學生離校時的監管,疏導學生安全離校,勸告學生嚴禁乘坐超員車和有安全隱患的`交通工具。

1、家長必須對子女進行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識教育,使其熟知交通法規,嚴格遵守交通秩序。

2、學生乘坐私家車上下學的,由家長監管好孩子安全。家長租用其它車輛接送孩子上下學,須與所僱車輛駕駛員簽訂安全協議,如發生交通安全事故,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3、家長要切實保障學生不乘坐不符合安全要求或無安全保障的車輛。不得乘坐三無車輛(即無駕駛證、無行駛證、無營運證)。堅決不乘坐電動車、摩托車、機動三輪車、拼裝車、報廢車、貨車、拖拉機、農用車等不安全車輛,拒絕乘坐超員、超速、帶病、酒駕、無牌無證、無保險、無客運營運手續等無安全保障的車輛,自覺抵制各種不文明交通行為。不得乘坐未嚴格按照核定載客人數的超員、超載車輛。近日學校調查瞭解到小飯桌租用接送學生車輛超員嚴重,威脅着學生安全,請家長督促檢查,對超員車現象予以批評、制止。

4、家長要與租用車輛駕駛員或車主簽訂《學生乘車安全責任書或協議》,並保存好交費單據,既能保證孩子的健康安全,防範事故的發生,更能在意外發生後有效維權。

三、駕駛員出現以下情況時,應當拒絕乘車並告知家長,及時解決。

1、學生所乘車輛有超員現象應立即拒絕乘坐並告知家長、交警和學校。

5、學生所乘車輛沒有按規定地點進行停放,導致學生上下車及過馬路存在安全隱患。

四、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嚴禁未滿12週歲的未成年人騎自行車上路。

家長要與學校積極配合做好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工作,以上責任分明,雙方要嚴格認真履行。

第6篇

每當學生上放學時段,我區城區學校門口前道路兩側停滿了私家車,僅在路中央留出一條窄窄的通道,給車輛安全出行帶來困難,如遇到下雨天氣,校門口周圍車輛更顯擁堵;有的家長為了方便接送孩子一擁而上扎推校門口,有的甚至亂停車,造成短時間擁堵現象,給家長和學生們帶來了極大的安全隱患。為進一步營造安全、文明、有序的交通環境,築起一道安全暢通、文明有序的屏障,共同維護校園周邊安全,我們誠摯地向廣大家長朋友們發出如下倡議:

秉承“能走不騎,能騎不坐,能坐不開”的出行理念,儘可能採取步行、騎自行車、乘坐公交車等綠色方式接送孩子上放學,為城市環境、節能減排作出自己的'一份貢獻。

建議家長們按照學校(園)要求只需提前10分鐘左右在指定區域等候,不要在校門口長時間等候。尤其是上放學時段,是學生出入校高峯期,請家長們不要聚集到校門口長時間聊天。接送完孩子的私家車要立即駛離,緩解校門口的擁堵狀況,以便給以其他方式接送的孩子留出一條安全的行走通道。要提醒身邊的親朋好友,在上下學高峯期間,儘量不從學校門前道路通過,以防造成交通擁堵耽誤時間。

自覺服從執勤交警指揮、疏導,在學校門前街路有序、單排、順向停車,摒棄多排違停、佔據道路資源、阻礙正常通行的交通陋習;文明禮讓校車;如遇校門前街路無停車泊位情況,請自覺外圍尋位停車,再步行前往學校接孩子。杜絕在學校門口的車行道上“臨時違停”,造成“流動擁堵”。駕駛汽車的家長不要在校門口掉頭,以免造成安全隱患和車輛擁堵。

家長朋友們,您的每一次文明行車,都在為孩子做出文明的表率。讓我們一起努力,以身作則,創設安全有序的出行環境,讓校門口的交通成為一道文明、美麗的風景!

第7篇

我區創城工作已經到了關鍵階段,為切實改善校園周邊交通擁堵現象,規範上下學交通秩序,確保學生生命安全,棗莊市公安局山亭分局交通警察大隊向廣大家長髮出如下倡議:

一、在道路通行中,右轉彎通行是通行效率最高的通行方式,接送學生車輛應儘量選擇右轉行駛,減少交通擁堵。

二、各位家長要根據學校建議的學生上下車接送點接送學生。離學校較近的,請家長儘量步行接送學生。

三、建議各學校選擇距離校門50米以外的開闊地帶為接送點,讓孩子步行一小段路進校門。

四、家長駛離接送點時應按照順行方向通行,嚴禁隨意掉頭。確需掉頭的,應在距離學校門口500米以外的地方選擇合理地點掉頭,以免造成交通擁堵。

五、請家長鼓勵孩子步行或乘坐公交車上、下學,儘量減少或避免開車接送。

六、駕駛車輛通過學校門口時要互相禮讓,依次行駛,自覺做到不佔道停車、不逆向行駛,更不能隨意調頭。家長開車送學生上下學時,要聽從老師、家長志願者和交警指揮,做到:家長不下車、車輛不熄火、實現即停即走。

七、上下學高峯時段,除接送學生的'家長外,建議過往車輛在此期間主動繞行,避開學校路段。

八、文明規範停車,以實際行動告別車輛隨意停放的陋習。

希望廣大家長及駕駛人員將移車電話卡片放置於車內,必要時方便聯繫。創建文明城市,沒有旁觀者,只有共享者,您的一言一行、一舉一動,都代表了山亭的形象。讓我們共同攜手,做文明交通的踐行者,為學校安全和諧的環境貢獻自身的力量,併為我區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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