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飲服務合同8篇 食尚合約:品質餐飲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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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將為您介紹餐飲服務合同,該合同是餐飲行業中不可或缺的法律文書。餐飲服務合同明確規定了餐廳與客户之間的責任和權益,確保雙方的合法權益得到保護。本文將詳細解析餐飲服務合同的要點和注意事項,幫助讀者瞭解和掌握相關知識。

餐飲服務合同8篇 食尚合約:品質餐飲服務

第1篇

一、如果當事人事先沒有約定管轄,採取"被告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轄。

買賣合同履行地的確定,首先以合同雙方當事人的約定為準;若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可由雙方當事人協商達成補充協議;若仍達不成補充協議的,則按合同有關條款或交易習慣確定合同履行地。

1、購銷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在合同中對交貨地點有約定的,以約定的交貨地點為合同履行地;沒有約定的,依交貨方式確定合同履行地:採用送貨方式的,以貨物送達地為合同履行地;採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貨地為合同履行地;代辦託運或按木材、煤炭送貨辦法送貨的,以貨物發運地為合同履行地。購銷合同的實際履行地點與合同中約定的交貨地點不一致的,以實際履行地點為合同履行地。

2、加工承攬合同,以加工行為地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對履行地有約定的除外。

3、財產租賃合同、融資租賃合同以租賃物使用地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對履行地有約定的除外。

4、補償貿易合同,以接受投資一方主要義務履行地為合同履行地。

5、另根據我國《合同法》的規定,履行地點不明確的,給付貨幣的,在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動產的,在不動產所在地履行;其他標的,在履行義務一方所在地履行。

b、合同法中關於買賣合同履行地的規定主要見於《合同法》第61、62、141條。其中,第61、62條是總則中的規定,第141條是分則中的規定。

第61條規定:“合同生效後,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

第62條規定:“當事人就有關合同內容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適用下列規定:

(三)履行地點不明確,給付貨幣的,在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動產的,在不動產所在地履行;其他標的,在履行義務一方所在地履行。

第141條規定:“出賣人應當按照約定的地點交付標的物。當事人沒有約定交付地點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適用下列規定:

(一)標的物需要運輸的,出賣人應當將標的物交付給第一承運人以運交給買受人;

(二)標的物不需要運輸,出賣人和買受人訂立合同時知道標的物在某一地點的,出賣人應當在該地點交付標的物;不知道標的物在某一地點的,應當在出賣人訂立合同時的營業地交付標的物。“

c、通過以上途徑仍不能確定合同履行地的,按合同法規定處理:

(一)合同法總則規定:給付貨幣的,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動產的,不動產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其他標的,履行義務一方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

(二)合同法分則“買賣合同”一章中規定:標的物需要運輸的,出賣人將標的物交付給第一承運人的地點為合同履行地。標的物不需要運輸的,出賣人和買受人訂立合同時知道標的物在某一地點的,該地點為合同履行地;不知道標的物在某一地點的,出賣人訂立合同時的營業地為合同履行地。

二、可以協議管轄:必須在被告所在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中擇一選擇(即五選一)。

餐飲服務合同8篇 食尚合約:品質餐飲服務 第2張

第2篇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決定對甲方餐飲進行內部承包經營。相關事項如下:

第一條為加強甲方餐飲經營管理工作,不斷提高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省市有關政策有關文件精神,結合企業實際狀況,本着實事求是、真誠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則,甲乙雙方共同簽訂甲方餐飲承包經營合同書(以下簡稱合同),由乙方整體承包經營(以下簡稱承包經營方)。

第二條承包經營方實行自主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的運行模式,並獨自承擔經營過程中的債權債務和由此引發的經濟、安全和法律責任。

第三條乙方餐飲財務管理:承包經營方根據有關財務法規和規章制度,按有利於經營的原則自行管理,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進行干預。

第四條承包經營方應依據有關政策以及公安部門的有關規定,嚴格參照餐飲業服務標準,做好服務。

第五條承包經營方_______年的總承包費為_______萬元整人民幣。在每年12月底前付清當年年承包費_______元整人民幣,逾期不交,甲方有權按欠交額的千分之三收取滯納金。

第六條本合同有效期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七條合同期滿,承包經營方完成上交費,可自願續簽合同,但承包經營方須在期滿前六個月以正式書面形式提出是否續簽意向。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續簽權。

一、對移交給承包經營方承包經營管理的房產、設施、設備等資產享有法定所有權,並享有監督權。

二、監督承包經營方合法經營,甲方不干預承包經營方的正常經營活動。

三、為承包經營方創造良好的經營服務環境,在承包經營方按時交齊有關費用情況下,保障承包經營方水、電正常供應。

四、努力為協助承包經營方努力做好承包期間的對外協調工作。

五、協助承包經營方努力做好突發事件和重大事故的處置工作。

六、自身的給排水系統的維修,應由承包經營方處理,並承擔相應費用。

一、合同期內,對甲方提供的資產享有合同使用權並必須保持設備完好。如因使用期限已滿自然損壞的設施,應及時上報甲方股東會審定後報廢,不得擅自處理。

二、擁有在合同規定範圍內的自主經營權、使用權和收益權。

三、如經營需要,對甲方設施進行改造更新,及所屬區域內新建經營場所,必須事先提出更新改造、新建方案,須經甲方審核同意方可實施(超過15個工作日不答覆,視為同意)。對固定資產投入(主要指設備更新)的批量購買要事先報甲方認可。

第十條任何一方違背本合同條款的行為均為違約行為,守約方有權依據合同文書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追究違約方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第十一條對於在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各方應本着實事求是的態度協商解決,若協商不行,則應提請合肥市仲裁機構進行仲裁,直至通過相應的法律程序解決。

第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之有關規定,經各方協商一致後予以修改、另行補充。本合同若有與國家新頒佈的法規文件相矛盾之處,則以國家法規文件為準。

第3篇

甲方已與乙方簽訂勞動合同,乙方受甲方僱傭在甲方任職,據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協議。

1、 對甲方提供給乙方或乙方在受僱期間以其它方式直接或間接接觸的技術信息(諸如烹調方法、配方、技術訣竅、管理文件、管理流程、研發項目或類似項目),以及其它任何方面的祕密或專有的信息或數據(下稱“保密資料”),乙方承諾僅將該等保密資料用於完成其甲方分配的工作任務,並在甲方要求時立即將保密資料及所有複製品交還甲方。乙方進一步同意,未經甲方事先書面授權,不直接或間接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傳播、公佈、發表、傳授、轉讓、交換或傳送任何保密資料。

2、 乙方在此同意就上述保密義務應由甲方向其支付的補償金已經包括於支付給乙方的工資。

3、 乙方在本條款項下的義務為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以及甲方與乙方的僱用關係終止後3年內繼續有效。

1、 乙方不得直接或間接參與、進行或牽涉進任何在任何方面與甲方業務相競爭或相似的業務。

(1) 在被甲方聘用期間,將以其全部的時間和精力投入甲方的業務,並盡其最大努力為甲方拓展業務、擴大利益,而不會參與任何其它(競爭或其它)業務。

(2) 自被甲方停止聘用之日起(不論任何原因)三年內,而無論其是為自己還是代表任何其它個人,均不得:

(a) 在研究、生產、銷售或維護與甲方業務相同或者與甲方業務具有競爭關係的企業或事業單位工作,也不以任何方式間接地為這些企業或事業單位工作;

(b) 就甲方屆時開展的任何一類的業務而言,唆使、介入或試圖誘使甲方的重要顧客、客户、供貨商、代理、分銷商、職工的任何個人脱離甲方或者中斷與甲方的業務關係;

(c) 干擾甲方供應產品或服務的持續性,或破壞上述任何供應的條件;

1、乙方如違反本協議約定義務,應承擔如下違約責任:

(a) 乙方因此所取得的利益將歸甲方所有,且乙方應向甲方賠償5000-100000元的違約賠償金;

(b) 乙方應當賠償甲方的損失,包括但不僅限於甲方因調查該項侵害其合法權益的行為所發生的合理費用。

2、乙方承擔的前款違約責任不足以彌補其違約造成的實際損失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全部實際損失。違約的實際損失,包括由國家認可的資產評估機構評定的保密信息的價值及評估費用、調查費用等。

3、乙方依照本協議約定承擔賠償損失和其他民事責任後,甲方仍保留依法提請有關部門追究乙方刑事責任、行政責任的權利。

甲、乙雙方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應進行友好協商,如果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1、如訂立本協議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時,本協議亦應變更相關內容。本協議所稱的“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是指“國家、***省、*****市政府部門頒佈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

2、本協議被視為是甲方《勞動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與《勞動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本協議中如有任何與《勞動合同》相沖突的條款,以本協議為準。

3、本協議於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的有效期為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以及因任何原因停止在甲方任職之日起三年。

4、所有對本協議的修改均需雙方簽署書面協議方可生效。

第4篇

1、為了能夠採用先進科學的經營管理方法、提高河南燴麪館的管理水平和服務質量,使之在市場上有較強的競爭力,並使合同雙方獲得滿意的經濟效益,特制定本合同。

2、本合同的訂立、解釋、履行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1、甲乙雙方協商制定財務預決算,組織機構、人員編制,經營計劃、工資計劃、人事任免及獎懲制度等項工作。

2、甲方責任是負責與當地政府協調,提供店面房屋租賃、裝修、設備等一切營業必備條件;負責向乙方提供當地政府及行業主管部門的法律條例。

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設備維修及更新改造資金和有關技術資料。

為保證甲乙雙方利益,在當月日均營業額未達到1500元情況下,乙方不向甲方收取任何管理費用;在當月日均營業額達到1500元未到20xx元情況下,乙方向甲方收取營業額10%基本管理費用;在當月日均營業額達到20xx未到2500情況下,乙方向甲方收取營業額12%管理基本管理費用;當月日均營業額達到2500以上,乙方向甲方收取營業額15%管理費用。全年銷售額達到80萬,乙方向甲方收取毛利潤10%獎勵費用。

雙方共同制定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規定的會計制度、財務制度

乙方要確保甲方固定資產的保值和增值,乙方在管理的全過程中處理固定資產必須經甲方同意。

乙方在採購1萬元以上物品或單一商品總價值達1萬元時必須經甲方批准,日常採購按飯店財務預算計劃執行。

乙方在甲方同意的情況下制定工作人員的薪金、福利、待遇

當事人一方將合同權利和義務的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者,應當取得另一方的同意。

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須經甲、乙雙方同意才能生效。

由於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最甲乙雙方同意,可以提前終止合同。

由於一方不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或者嚴重違反合同規定,造成雙方無法繼續合作,即視作違約方單方面終止合同,對方有權向違約方索賠。

當事人不願協商、調解的,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依據合同中的仲裁條款或者事後達成的書面仲裁協議,提交中國仲裁機構仲裁。

第5篇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着平等、互利、力求雙贏的原則就乙方為甲方提供餐飲服務達成以下協議。

按照甲方餐飲服務需求,乙方為甲方提供職工餐(午餐、晚餐)、自由餐、接待餐等社會化經營和服務項目,本協議就服務相關事項進行明確。

職工餐菜品乙方按照甲方要求提供,價格按照雙方協定 元/份的標準合理計價 。如市場環境變化較大,套餐定價標準可由雙方再行協商。自由餐、接待餐等按乙方日常經營價合理計價。

本協議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服務期為 壹 年。協議期滿後,在同等條件和要求下,甲乙雙方可協商續簽。

1、 飯菜供應辦法:乙方根據雙方協商每日工作餐數量送至甲方工作場所;

2、 菜式品種每餐應經常輪換一週內儘量做到隔日不重複。

甲方可根據經營需要,向乙方提出變更送餐時間,乙方應於積極配合,並須準時開餐,做到飯熱菜香。

5、 不得出售任何變質或受污染的食物。發生食物中毒現象,所有責任由乙方承擔

每月 日乙方憑藉甲方上月的經甲方審核認可的消費單據和甲方結算上月費用,每月 日甲方向乙方支付上個月所產生的費用(不含税)。

1、 除不可抗力事件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及時或不充足供應職工膳食。

2、 由於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能按協議要求供應膳食,(如需甲方提前通知數量而未提前通知)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其責任由甲方負責。

3、 甲方或乙方違反本協議或單方面無正當理由終止本協議,應向對方賠償損失壹萬元人民幣。

4、雙方達成協議後,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轉包其他私人或集體,一旦查出,視為違約,將立即解除協議,並追究相關責任。

六、 仲裁本協議發生爭議時,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申請南京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七、本協議如有遺漏和未完善之處,在補充協議中明確,補充協議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八、協議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協議正本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第6篇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__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法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第四條 甲方根據生產和工作需要及乙方的身體狀況、工作能力和表現,經雙方協商,可以變更乙方的工作崗位和工作地點,雙方簽署的變更協議或者通知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五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第六條 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甲方高級管理人員、外勤人員、部分值班人員等因工作需要或者職責範圍的關係不能按照前款執行的職工,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可以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第七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甲方應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八條 甲方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

第九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的食宿等基本生活條件必須達到安全、衞生要求。

第十條 甲方必須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衞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十一條 用人單位應當將依法參加工傷保險的有關情況在本單位內公示。用人單位和職工應當預防工傷事故發生,避免和減少職業病危害。職工發生工傷時,用人單位應當採取措施使工傷職工得到及時救治。

第十二條 甲方採用以下第___種形式向乙方支付工資:

(一)月工資____元,試用期間工資____元。甲方每月_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工資。

(二)日工資____元,試用期間工資____元。甲方向乙方支付工資的時間為每月___日。

第十三條 甲方生產經營任務不足,乙方同意待崗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生活費為______元。待崗期間乙方仍需履行除崗位工作外的其他義務。

第十四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具體繳納比例和方式為:

(一)基本養老保險由甲方按單位繳費基數_____%的比例、乙方按個人繳費基數_____%的比例繳納;

(二)基本醫療保險由甲方按單位繳費基數_____%的比例、乙方按個人繳費基數_____%的比例繳納;

(三)失業保險由甲方按單位繳費基數_____%的比例、乙方按個人繳費基數_____%的比例繳納;

(四)工傷保險由甲方按單位繳費基數_____%的比例繳納,乙方不繳納;

(五)生育保險由甲方按單位繳費基數_____%的比例繳納,乙方不繳納。

第十五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乙方工傷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法規執行。

第十七條 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各項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甲方應在乙方上崗前對乙方進行職業安全衞生、食品安全衞生、服務規範、職業道德、職業技能、甲方規章制度方面的培訓。

甲方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衞生的有關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甲方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完善安全生產經營條件;健全內部服務和食品質量管理制度,嚴格實施崗位質量規範、質量責任以及相應的考核辦法。

第十九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二十一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並可不予支付經濟補償金。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第二十二條 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後解除本合同,也可以在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後立即解除本合同。解除合同後甲方應依法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政策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時,甲方應當另行安排乙方其他工作崗位,乙方仍不能從事其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甲方在對乙方進行培訓後,或者是調整乙方工作崗位後,乙方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二十四條 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三條 甲方出現《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依法進行經濟性裁員時,在解除本合同後,應依法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規定終止、解除本合同:

1、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作業,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的,或者在疑似職業病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達到國家規定不得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等級的;

3、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政策規定的醫療期內;

5、乙方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第二十五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甲方應當支付乙方相應的勞動報酬、繳納社會保險,同時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

1、未按照本合同約定為乙方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4、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與乙方簽訂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乙方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二十六條 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如果乙方在試用期內的,應提前三天通知甲方。

第二十七條 本勞動合同期滿,勞動合同終止。如因甲方不同意續訂,導致本合同終止的;或因甲方以低於本合同約定的條件續訂,乙方不同意續訂,導致本合同終止的,甲方需依法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或者死亡、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失蹤,勞動合同終止。甲方可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消或者甲方提前解散,勞動合同終止。甲方需依法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八條 甲方與乙方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當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15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涉及的經濟補償金,甲方應按乙方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1年支付1個月工資的標準向乙方支付。6個月以上不滿1年的,按1年算;不滿6個月的,向乙方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月工資是指乙方在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

乙方月工資高於甲方所在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倍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3倍的數額支付,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第三十條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其醫療補助費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一條 甲方違反規定解除或終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的,甲方應當繼續履行;乙方不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標準按本合同第二十九條 規定的經濟補償金標準的二倍支付。

第三十二條 乙方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損失,具體標準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沒有規定的,按照甲方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執行。

第三十三條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與今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等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七條 乙方確定下列地址為勞動關係管理相關文件、文書的送達地址。如以下地址發生變化,乙方應書面告知甲方。

(特別提示:以上條款內容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前,均應事先仔細閲讀,並詳細瞭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內容,雙方簽字後即行生效。)

第7篇

姓名________,性別____,年齡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合夥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日止。

1.合夥人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 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____________為據,按比例承擔。

1.入夥: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③退夥需提前________月告知其他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⑤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1.____________為合夥負責人。其權限是:①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②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④支付合夥債務;⑤____________。

2.其他合夥人的權利:①參予合夥事業的管理;②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④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5.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①合夥期屆滿;②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③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①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________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③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一條 本合同自訂立並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准之日起生效並開始營業。

第十二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條 勞動管理、職工的人數、工資、培訓及福利____________________(略)。

1.聯營成員任何一方未按本協議第三條依期如數支付投資額時,每逾期____(時間),違約方應向公司繳付出資額的________%,作為違約金。

2.由於聯營成員任何一方違約,造成本協議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除應按出資額的________%支付違約金外,守約方有權要求中止協議,並要求違約方賠償全部經濟損失。如雙方同意繼續履行協議,違約方應賠償其違約行為給公司造成的損失。

第九條 本協議經雙方代表簽字後,報請有關主管部門審批後生效。協議中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

第十條 本協議生效之日,即公司董事會成立之時,公司董事會負責辦理公司註冊登記,開設銀行帳户和其他籌建事宜。

第十一條 本協議正本一式____份,雙方各執一份,公司存一份,協議副本一式____份送____、____、____各存一份。

第8篇

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的原則,在相互協商的前提下,就餐飲服務有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甲乙雙方需共同遵守。

1.送餐時間:乙方應於工作日的____送餐至甲方指定地點,並承擔運費。

2.用餐地點:甲方提供用餐場地,乙方負責用餐場地的服務和保潔。

3.計費方式:餐費標準是每人每份____元,甲方提前將次日用餐人數通知乙方,根據通知乙方的用餐人數計算當天的餐費總額。

4.乙方必須具備從事餐飲業的相關證件,包括但不限於衞生許可證、工商執照、員工健康證,並將上述證件的複印件作為協議的附件。

5.乙方提供的軟飲和菜品必須保質保量,並符合法律法規及其他規範性文件對於食品衞生、安全的要求。如乙方提供的菜品致使甲方就餐人員食物中毒或遭受其他食源性疾病,乙方除按法律法規及其他規範性文件的規定接受處罰外,還應賠償甲方就餐人員醫療費、補償費等。

6.乙方提供的餐飲器具應達到甲方要求;並提供相關的餐飲服務。

7.乙方應按甲方要求調整菜品質量,整改____次仍未達到甲方要求,甲方可以隨時終止本協議。

9.雙方若在履行協議時發生爭議,應本着相互體諒的原則,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能解決,可通過法律程序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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