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技術諮詢服務合同6篇 "精益求精:高效信息技術諮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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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技術諮詢服務合同”是指當事人就信息技術諮詢服務內容、方式、標準、質量、費用、責任等約定的一種合同。該合同適用於信息技術諮詢服務提供商和需求方之間的合作。下面我們就來了解一下這份合同的主要內容。

信息技術諮詢服務合同6篇

第1篇

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委託人)與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諮詢人)經過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委託人委託諮詢人為以下項目提供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服務:

二、本合同的措詞和用語與所屬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條件及有關附件同義。

3.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執行中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正文件。

四、諮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件中議定範圍內的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業務。

五、委託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規定的期限、方式、幣種、額度向諮詢人支付酬金。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開始實施,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終結。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兩份。

第一條 下列名詞和用語,除上下文另有規定外具有如下含義。

1.委託人是指委託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業務和聘用工程造價諮詢單位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2.諮詢人是指承擔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業務和工程造價諮詢責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3.第三人是指除委託人、諮詢人以外與本諮詢業務有關的當事人。

第二條 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適用的是中國的法律、法規,以及專用條件中議定的部門規章、工程造價有關計價辦法和規定或項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規、地方規章。

第三條 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的書寫、解釋和説明,以漢語為主導語言。當不同語言文本發生不同解釋時,以漢語合同文本為準。

第四條 向委託人提供與工程造價諮詢業務有關的資料,包括工程造價諮詢的資質證書及承擔本合同業務的專業人員名單、諮詢工作計劃等,並按合同專用條件中約定的範圍實施諮詢業務。

第五條 諮詢人在履行本合同期間,向委託人提供的服務包括正常服務、附加服務和額外服務。

1.正常服務是指雙方在專用條件中約定的工程造價諮詢工作;

2.附加服務是指在正常服務以外,經雙方書面協議確定的附加服務;

3.額外服務是指不屬於正常服務和附加服務,但根據合同標準條件第十三條、第二十條和二十二條的規定,諮詢人應增加的額外工作量。

第六條 在履行合同期間或合同規定期限內,不得泄露與本合同規定業務活動有關的保密資料。

第七條 委託人應負責與本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業務有關的第三人的協調,為諮詢人工作提供外部條件。

第八條 委託人應當在約定的時間內,免費向諮詢人提供與本項目諮詢業務有關的資料。

第九條 委託人應當在約定的時間內就諮詢人書面提交併要求做出答覆的事宜做出書面答覆。諮詢人要求第三人提供有關資料時,委託人應負責轉達及資料轉送。

第十條 委託人應當授權勝任本諮詢業務的代表,負責與諮詢人聯繫。

第十一條 委託人在委託的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業務範圍內,授予諮詢人以下權利:

1.諮詢人在諮詢過程中,如委託人提供的資料不明確時可向委託人提出書面報告。

2.諮詢人在諮詢過程中,有權對第三人提出與本諮詢業務有關的問題進行核對或查問。

1.委託人有權向諮詢人詢問工作進展情況及相關的內容。

3.當委託人認定諮詢專業人員不按諮詢合同履行其職責,或與第三人串通給委託人造成經濟損失的,委託人有權要求更換諮詢專業人員,直至終止合同並要求諮詢人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 諮詢人的責任期即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有效期。如因非諮詢人的責任造成進度的推遲或延誤而超過約定的日期,雙方應進一步約定相應延長合同有效期。

第十四條 諮詢人責任期內,應當履行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中約定的義務,因諮詢人的單方過失造成的經濟損失,應當向委託人進行賠償。累計賠償總額不應超過建設工程造價諮詢酬金總額(除去税金)。

第十五條 諮詢人對委託人或第三人所提出的問題不能及時核對或答覆,導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諮詢人應承擔責任。

第十六條 諮詢人向委託人提出賠償要求不能成立時,則應補償由於該賠償或其他要求所導致委託人的各種費用的支出。

第十七條 委託人應當履行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約定的義務,如有違反則應當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給諮詢人造成的損失。

第十八條 委託人如果向諮詢人提出賠償或其他要求不能成立時,則應補償由於該賠償或其他要求所導致諮詢人的各種費用的支出。

第二十條 由於委託人或第三人的原因使諮詢人工作受到阻礙或延誤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續時間,則諮詢人應當將此情況與可能產生的影響及時書面通知委託人。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視為額外服務,完成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工作的時間應當相應延長,並得到額外的酬金。

第二十一條 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則應當在14日前通知對方;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第二十二條 諮詢人由於非自身原因暫停或終止執行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業務,由此而增加的恢復執行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業務的工作,應視為額外服務,有權得到額外的時間和酬金。

第二十三條 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協議應當採取書面形式,新的協議未達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第二十四條 正常的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業務,附加工作和額外工作的酬金,按照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專用條件約定的方法計取,並按約定的時間和數額支付。

第二十五條 如果委託人在規定的支付期限內未支付建設工程造價諮詢酬金,自規定支付之日起,應當向諮詢人補償應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額按規定支付期限最後一日銀行活期貸款乘以拖欠酬金時間計算。

二十六條 如果委託人對諮詢人提交的支付通知書中酬金或部分酬金項目提出異議,應當在收到支付通知書兩日內諮詢人發出異議的通知,但委託人不得拖延其無異議酬金項目的支付。

第二十七條 支付建設工程造價諮詢酬金所採取的貨幣幣種、匯率由合同專用條件約定。

第二十八條 因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業務的需要,諮詢人在合同約定外的外出考察,經委託人同意,其所需費用由委託人負責。

第二十九條 諮詢人如需外聘專家協助,在委託的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業務範圍內其費用由諮詢人承擔;在委託的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業務範圍以外經委託人認可其費用由委託人承擔。

第三十條 未經對方的書面同意,各方均不得轉讓合同約定的權利和義務。

第三十一條 除委託人書面同意外,諮詢人及諮詢專業人員不應接受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約定以外的與工程造價諮詢項目有關的任何報酬。

諮詢人不得參與可能與合同規定的與委託人利益相沖突的任何活動。

第三十二條 因違約或終止合同而引起的損失和損害的賠償,委託人與諮詢人之間應當協商解決;如未能達成一致,可提交有關主管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根據雙方約定提交仲裁機關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條 本合同適用的法律、法規及工程造價計價辦法和規定;

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業務是指以下服務類別的諮詢業務;

(a類)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投資估算的編制、審核及項目經濟評價;

(b類)建設工程概算、預算、結算、竣工結(決)算的編制、審核;

(e類)編制工程造價計價依據及對工程造價進行監控和提供有關工程造價信息資料等。

第八條 雙方約定的委託人應提供的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材料及提供時間:

第九條 委託人應在日內對諮詢人書面提交併要求做出答覆的事宜做出書面答覆。

第十四條 諮詢人在其責任期內如果失職,同意按以下辦法承擔因單方責任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二十四條 委託人同意按以下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諮詢人的正常服務酬金;

委託人同意按以下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附加服務酬金:

委託人同意按以下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額外服務酬金:

第二十七條 雙方同意用_______支付酬金,按_______匯率計付。

第三十二條 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委託人與諮詢人應及時協商解決;如未能達成一致,可提交有關主管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解決:

?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包括《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標準條件》和《建設工種造價諮詢合同專用條件》(以下簡稱《標準條件》、《專用條件》)。

?標準條件》適用於各類建設工程項目造價諮詢委託,委託人和諮詢人都應當遵守。《專用條款》是根據建設工程項目特點和條件,由委託人和諮詢人協商一致後進行填寫。雙方如果認為需要,還可在其中增加約定的補充條款和修正條款。

?專用條件》應當對應《標準條件》的順序進行填寫。例如:第二條要根據建設工程的具體情況,如工程類別、建設地點等填寫所適用的部門或地方法律法規及工程造價有關辦法和規定。

第四條在協商和寫明建設工種造價諮詢業務範圍時首先應明確項目範圍如工程項目、單項工程或單位工程以及所承擔諮詢業務與工程總承包合同或分包合同所涵蓋工程範圍相一致。其次應明確項目建設不同階段如可行性研究、設計,招投標階段或全過程工程造價諮詢中投資估算、概算或預算的內容等。

在填寫建設工種造價諮詢酬金標準時應根據委託人委託的建設工程項目內容繁簡程度,工作量大小、雙方約定,一般應當在簽訂合同時預付30%預付款_______元,當工作量完成70%時,預付70%的工程款_______元,剩餘部分待諮詢結果定案時一次付清。如果由於委託人及第三人的阻礙或延誤而使諮詢人發生額外服務也應當支付酬金,並應約定好酬金的計算方法及支付時間,在寫明其支付時間時應寫明其後的多少天內支付。

如果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設立獎罰條款,但必須是對等的。

信息技術諮詢服務合同6篇

第2篇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對有償信息發佈的有關規定,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託乙方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期間在_________所屬的網站或刊物上發佈有償信息服務。本合同所指的有償信息服務包括:文字、圖片及其他多媒體形式。

二、樣稿來源:□甲方提供;□乙方設計後經甲方確認(需要額外收費)。

三、乙方有權審查信息內容和表現形式,對不符合法律、法規的內容和表現形式,乙方可要求甲方作出修改。

四、甲方對委託乙方發佈的經濟信息的合法性承擔全部責任,並承諾對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5._________招聘頻道廣告_________字以內文本□_________元/月;_________元/篇,送招聘欄目圖標廣告_______月。

第3篇

有效期限: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技術合同法》的規定,合同雙方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項目的技術諮詢(該項目屬__________計劃※),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點)履行。

在合同生效後____________(時間)內,委託方應向顧問方提供下列資料和工作條件: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諮詢報告達到了本合同第一項所列要求,採用方式驗收,由______方出具技術諮詢驗收證明。

評價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顧問方進行調查研究、分析論證、試驗測定的經費為________元,由______方負擔。(此項經費如包含在諮詢經費中則不再單列)

違反本合同約定,違約方應當按技術合同法第四十六條和技術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八十六條、第八十七條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一)違反本合同第______條約定,______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承擔方式和違約金額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違反本合同第______條約定,______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承擔方式和違約金額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____________進行調解。

雙方不願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雙方商定,採用以下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一)因本合同所發生的任何爭議,申請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九、※其它(含中介方權利、義務、服務費及其支付方式等上述條款未盡事宜):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登記編號為十四位,左起第一、二位為公曆年代號,第三、四位為省、自治區、直轄市編碼,第五、六位為地、市編碼,第七、八位為合同登記點編號,第九至十四位為合同登記序號,以上編號不足位的補零。各地區編碼按gb2260—84規定填寫。(合同登記序號由各地

二、技術諮詢合同是指當事人一方為另一方就特定技術項目提供可行性論證、技術預測、專題技術調查、分析評價報告所訂立的合同。

三、計劃內項目應填寫國務院部委、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市(縣)級計劃,不屬於上述計劃的項目此欄劃(/)表示。

包括當事人各方情報和資料保密義務的內容、期限和泄漏技術祕密應承擔的責任。

雙方可以約定,本合同變更、解除、終止,本條款均有效。

合同如果是通過中介機構介紹簽訂的,應將中介合同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六、委託代理人在簽訂本合同書時,應出具委託證書。

七、本合同書,凡是當事人約定無需填寫的條款,在該條款填寫的空白處劃(/)表示。

第4篇

根據《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乙方為甲方提供企業管理諮詢事宜,雙方在平等互惠、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條款,以共同遵守。

對企業的現狀、經營狀態、運營問題和效率進行系統診斷;得出診斷結論分析,指出解決路向。

提供企業戰略分析、選擇、規劃、保障體系設計、執行、評估等服務;

提供戰略管理的理念、知識、方法和工具,培訓相應的知識和能力;

提供企業人力資源管理診斷及有效性分析、企業人力資源管理系統設計;

提供企業人力資源規劃(數量、結構、能力提升)、職務分析與職務評價;

提供素質模型潛能評價體系建設、任職資格標準體系建立;

1、 以上單項服務項目收費標準為人民幣 元/項,三項合計優惠價為人民幣元 (含税)。於簽約後一次性支付。

2、 乙方應在本合同生效日壹周內開始實施諮詢服務,並在壹年內完成所有的諮詢服務。

1、 與乙方誠信合作,為乙方開展工作提供便利,向乙方提供與服務事項相關的情況和資料。

2、 如有關的情況和事實發生變化,應及時告知乙方。

4、 向乙方提出的要求不應與法律及會計職業道德和職業紀律規定相沖突。

2、 應當勤勉盡職,依法在合同約定範圍內維護甲方的最大利益。

3、 應當及時向甲方發表顧問意見;按時完成提交項目報告。

2、 雙方之間發生爭議的,應當進行協商或由第三方調解,在無法通過協商和調解方式的情況下,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3、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持積極態度友好協商解決。

4、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效力相同。

第5篇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對有償信息發佈的有關規定,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託乙方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期間在_________所屬的網站或刊物上發佈有償信息服務。本合同所指的有償信息服務包括:文字、圖片及其他多媒體形式。

二、樣稿來源:□甲方提供;□乙方設計後經甲方確認(需要額外收費)。

三、乙方有權審查信息內容和表現形式,對不符合法律、法規的內容和表現形式,乙方可要求甲方作出修改。

四、甲方對委託乙方發佈的經濟信息的合法性承擔全部責任,並承諾對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5._________招聘頻道廣告_________字以內文本□_________元/月;_________元/篇,送招聘欄目圖標廣告_______月。

第6篇

根據《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乙方為甲方提供教育信息諮詢事宜,雙方在平等互惠、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條款,以共同遵守。

甲方為乙方提供就下列項目的教育信息諮詢服務:對公司的員工進行教育分析、學習規劃、擇校問題及高效率完成得出診結論分析,指出解決路向併為其提供相關的教育信息諮詢服務。

1、以上服務項目收費標準為人民幣31800元於簽約後一次性支付。

2、甲方應在本合同生效日壹周內開始實施教育信息諮詢服務,並在壹年內完成所有的諮詢服務。

1、與甲方誠信合作,為甲方開展工作提供便利,向甲方提供與服務事項相關的情況和資料。

2、如有關的情況和事實發生變化,應及時告知甲方。

4、向甲方提出的要求不應與法律及會計職業道德和職業紀律規定相沖突。

2、應當勤勉盡職,依法在合同約定範圍內維護乙方的最大利益。

3、應當及時向乙方發表顧問意見;按時完成提交項目報告。

2、雙方之間發生爭議的,應當進行協商或由第三方調解。

3、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持積極態度友好協商解決。

4、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效力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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