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愛生命讀書心得6篇 追尋生命意義:讀《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輕》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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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是一位公文網站地編輯以“熱愛生命讀書心得”為主題的讀書心得分享。他認為,通過讀書可以引領人們走出迷茫,啟迪心智,提升自身修養,迎接生命的美好。他希望通過分享自己的讀書心得,能夠激勵更多的人像他一樣熱愛生命,獲取前行的動力。

熱愛生命讀書心得6篇 追尋生命意義:讀《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輕》心得

第1篇

?熱愛生命》這本書是由法國人文主義作家,蒙田所著,蒙田一生堅持舊教信仰。蒙田受古希臘斯多噶派哲學影響很大,認為人是熱愛生活的,愛生活就要順乎天性,人的天性在於追求幸福和快樂,但需要選擇和節制。

書很多,但打中自已心坎,值得閲讀,並禁得住反覆閲讀的並不多。我想,蒙田是值得我不時拿來翻閲與琢磨的。

珍惜生命,熱愛生命,認真而又充實地生活,善於享受生活中各種快樂的人就感到死而無憾,感不到死的苦惱了。如果一輩子懶散拖踏,萎靡不振,不能積極樂觀地對待生活,留有好多遺憾,臨死時必然感到苦惱。

記得奧斯特洛夫斯基曾説過:人最寶貴的.是生命,生命對於每個人來説只有一次。這僅有的一次生命怎樣渡過呢?每當回憶往事的時候,能夠不為虛度年華而悔恨,不因碌碌無為而羞恥,在臨死的時候,他能夠説:“我整個生命和全部的精力,都獻給世界上最壯麗的事業——為人類解放而進行鬥爭”人,應當趕快生活。

雖然我們不能掌控命運,但我們能改變命運,即使卑微的我們註定此生鴻去無跡,但在這軀體還暫寄人間的當兒,在選擇事業與生活的時候,能夠返回自身,保持康健和愉悦的心態;等死亡降臨時,一切都悄悄地,不能“知秋葉般淨美”也將“如土委地”,自然而然。

熱愛生命讀書心得6篇 追尋生命意義:讀《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輕》心得 第2張

第2篇

在物慾橫流的商品社會裏,一個人的生命在金錢與權勢面前,它的價值是無法進行衡量的。因為在很多人心裏,生命的意義本來就很恍惚,就像小瀋陽説的:一個人一閉眼一睜眼,一天就過去了,一個人一閉眼不睜眼,一輩子就過去了。這就話聽起來真的好像一個人生活於世只有睜眼和閉眼兩件事了。這樣的生命和金錢與權勢相比,確實意義不大。

一個人的一生中會遇到各種各樣的問題,其中可能真的是生死抉擇,如何去面對?這不能不説是一個很大的難題。也許有人會説對於信念、態度成熟的人來講,堅持應該是最重要的,不屈不撓地堅持下去就會有所收穫。但是我想説的是很多時候知道放棄什麼不再去堅持,卻是更重要的。

死了一個,死了很多個,對於旁觀者好像只是數字的的變化。曾經陶潛詩曰,“親戚或餘悲,他人亦已歌,死去何所道,託體同山阿。”真的,死不足惜。

然而對於個體,一個生命的終結就是所有事情的終結,生死兩隔就是有人從此消逝。所以在生與死的抉擇面前很多人都會選擇抗爭,除卻生,就是死,生命越是脆弱,就越是要攥在手心,就像那些行走在阿拉斯加的旅人一樣,即使和雪地的餓狼都相互覬覦着對方的性命,即使已經倒下,即使再沒有力氣去維持生命。保有的是,對生命的敬畏。

但是我們還要看到的是,這個故事中的主人公選擇了生命並最終得到了新生,是因為他在關鍵的時刻決然的放棄了他全部的金子,因為他的放棄,最終他才得到。

現實中,在你面對金錢和權勢還有其他很多東西的時候,物慾好像是不可抗拒的`。但是那你可以認真的想想,在物慾的對面擺放的是你的生命、尊嚴、親情、希望等等的時候,你是否還可以輕易的選擇物慾。

我想《熱愛生命》並不是單純要表達人定勝天的觀點,那只是底線的掙扎,傑克倫敦告訴我們對於生活,即便失去所有的金錢、失去自己可能即將到手的權勢尊嚴、失去讓別人羨慕的虛榮,只要是可以活下去,那麼你依然就是勇者。

生命誠可貴,抵得過全部有形無形的價值。不選擇物慾,你的得到的可能是更多的選擇。

第3篇

我們是幸福的一代,沒有忍受過飢餓的一代,我們只知道餓了的時候肚子會咕咕叫想吃東西,會心慌不能專注做事情,頂多會有些像我似的餓久了會胃疼的,飢餓帶來的痛苦我們是沒有親身體會的。在《熱愛生命》裏就講述了這麼一個飢餓的人為了活下去一步步艱難前行尋找生機的慘烈故事。長期的飢餓是什麼感覺?主人公在餓的初期只覺得胃在被啃食,不好受,身上的疼痛能明顯感覺到;餓的衰弱了,會飢不擇食,只要能有可以吃的就是好的,可惜就只有那麼一丟丟;餓的'虛脱了,會扔掉一切阻礙活下去的物質,包括現在誘惑力最大的金錢;餓的再久一些,主人公就產生幻覺,意識逐漸不再清晰,只是對死亡的恐懼依然清晰;主人公最後餓的生命和意識都已經分離了,是生命的本能再驅動着繼續前進,還要跟一隻飢餓快要病死的狼展開你死我活的拼鬥;最後,主人公靠着求生的本能被救援了,但是他花了一段時間才變得正常,一度沉浸在擔心食物不夠的恐懼中。

從有身體知覺到沒有知覺,從意識清楚到完全沒有意識,從在乎身外之物到只在乎活下去,從一開始走到一瘸一拐再到爬行……結局算是安慰人的,過程豈能是一個“慘”字能形容的?!不禁發問,一個人想要像我們現在再普通不過的方式活下去為什麼就這麼難呢?生命是可貴的,一個在這種際遇中的人最後變得面目全非都想方設法讓自己活了下來,他僅僅是想活下去,而生活在當代的我們,有什麼理由不好好活,又有什麼理由去要求那麼多呢?活着,是最重要的,也許這就是小説想表達的吧。

第4篇

“生命屬於每一個人只有一次。人的一生應當這樣度過:當他回首往事時,不會因虛度年華而悔恨,也不會因碌碌無為而愧疚。這樣,在臨死的時候,他就能夠説我把自己的整個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獻給了世界上最壯麗的事業——為人類解放而奮鬥。”

是啊,生命是多麼的神聖,多麼的寶貴。然而在現實生活中,有人慨歎生不逢時、人生如夢,有人抱怨活着真沒意思,更有人説人生就是痛苦和無聊,甚至有人正因那麼一點點的小挫折就屈服。自我放下,一生都碌碌無為。

傑克·倫敦的《熱愛生命》講的就是一個關於生命的故事。作品中表現出的強烈的大自然氣息,勇敢和冒險的浪漫精神,還有人“要活下去”的堅強意志深深地吸引着我,使人讀來激動不已:一個美國西部的淘金者在回到的途中被朋友狠心的拋棄了,他獨自跋涉在廣袤的荒原上。冬天逼近了,寒風夾着雪花向他襲來,他已經沒有一點食物了,而且他的腿受了傷,鞋子破了,腳在流血。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蹣跚在佈滿沼澤、丘陵、小溪的荒原上,十分艱難地前行着。甚至到了最後,他只能用爬的才能勉強前進。就在他的身體十分虛弱幾經昏倒的時候,他的'危險來臨了!!他遇到了一匹同樣飢餓不堪的病狼!這匹病狼緊緊的跟隨在他的身後,舔着他的血跡。就這樣,一場激烈的生死爭奪戰開始了!兩個瀕臨死亡的生靈拖着垂死的軀殼在荒原上互相獵取對方。為了活着回去,為了戰勝這匹令他作嘔的病狼,儘管病餓交加,筋疲力盡,仍然在徒手搏鬥中用盡所有力氣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終透過冰天雪地的荒野掙扎着來到海邊,最後被一艘捕鯨船救起。

這個悲壯的故事,生動地展示了人性的偉大和堅強。這篇小説中的主人公在重重艱難險阻面前,想要放下生命,選取死亡是再容易但是的事情,但他卻沒有甘心就死,他選取了抗爭。這與此刻社會的人構成了多大的反差啊~此刻電視,網絡,報紙上,隨便一看都會看到幾則自殺的新聞。什麼職場壓力太大、學習不好自卑拉、感情遇到問題拉,這些小事情也都能讓人聯想到死亡。可見此刻社會上的人類比起小説的主人公來是多麼的卑微啊。

即使一個人窮的什麼都沒有,那有什麼大不了的呢?還有生命啊。一個人身上最寶貴的東西不就是生命麼!生命有的時候是十分脆弱的,一瞬間,它可能就會化為烏有;但是生命有時卻又如此強大,強大得令人驚歎。這種力量讓你不管應對什麼,哪怕是荒野、野獸,還是飢餓、疾病的折磨,都會支撐着你勇敢地戰勝它。而在背後支撐生命、帶給能量就是堅定的信念啊。只要你心中還有生存的信念,不輕易放下自己的生命,那麼再窘困的處境也能絕處逢生。

而這個小説最讓我記憶猶新的,卻是狠心丟棄腳受了傷的主人公的朋友——比爾。以前是那樣的同甘共苦,卻為了求取自己的生命,放下深厚的友情……那時候我很疑惑,生命難道真的那麼重要麼?難道真的為了生命,連感情,友情都能夠失去?但之後我發現:人生在世,靠的不都是親情,感情,友情麼?如果失去了其中的任何一項,這樣的生命是沒有好處的。然而,比爾可能到死的時候,才會體會到這一點吧!

人,一撇,一那。一撇代表的是生命,是肉體。而一那則代表着心靈。只有擁有偉大心靈,才能成為一個大寫的人!

第5篇

“比爾,等一下,我的腳受傷了。”這是一個受傷的人在絕望中説出的話,這就是我今天讀的一本書,它是一本讓人們讀了後會對生命感到敬畏的書——《熱愛生命》。

書的.主要內容寫了一個在艱難的生存環境中努力前行、為生存抗爭的故事:有兩個美國人一起來到了最為人煙稀少的地方,但同時也是最能讓人發財的地方——銅錢沙河,他們在返回的途中遇上了一條小河,而後面的人卻不小心被小河裏的一塊石頭絆倒了,可前面的那個人——比爾卻沒有理他,而那一個被絆倒的人卻只好被迫停了下來,在接下來的日子裏,那個人與死神作鬥爭,一路上,他與作文病狼鬥爭,最終他把狼殺死了,他本以為自己要死了,但他在最後時刻看到了一隻船停在了離他十英里的地方,經過自己的努力,最後他終於獲救了。

他在一路上遇到的困難還少嗎?他被比爾丟棄,又一路上沒有食物,再加上他心裏的恐懼十分多,甚至還有一隻病狼跟在他後面希望他比它先早死一步時,他放棄生存了嗎?不,他沒有放棄,他一直在堅持着,當他的嘴吃不下東西時,他放棄生存了嗎?不,沒有,當那頭病狼想吃他的時候他放棄了生存了嗎?沒有,他還用盡全力把病狼打倒了。

生命的意義就是:不屈服,永遠奮鬥,對生命永遠充滿熱情。

第6篇

作為人類思想精華的名著書籍,一直都是大家在學習和參考的典範,也是一種文化傳承的必修課。讀後感與其看做是種作業還不如看做是一次對於原著作者的思想交流、碰撞。本欄目為大家提供了大量的名著讀後感資料,希望大家在這裏能找到相同的火花,多交流。

今天,我在家中讀了一篇關於美國著名作家傑克·倫敦《熱愛生命》的這篇文章,通過一個淘金者在冰天雪地的北極圈內遇難後,被朋友拋棄以後,最終戰勝飢餓、恐懼、傷痛、以及病狼的威脅,依靠自己堅韌不屈、頑強的意志最終得救的事,表達出作者非常熱愛生命的情感。

面對死亡,主人公也有畏懼,而正是這種畏懼,激發了他頑強的生命力,並且在掙扎的過程中越來越頑強。主人公在重重艱難險阻面前,想要選擇死亡是再容易不過的事情,但他憑着對求生的.渴望,頑強地活了下來。

生命有時極其脆弱,瞬間,它可能就會化為烏有;生命有時極其強大,強大得讓令人驚歎。這種能量讓你不管面對什麼,哪怕是吞噬你的野獸、荒野,還是飢餓、疾病的折磨,都會支撐着你勇敢地戰勝它。而在背後支撐生命的就是信念和希望,只要心中的信念和希望還在,再窘困的處境也能絕處逢生。

我喜歡胡楊,喜歡它“活一千年不死,死一千年不倒,倒一千年不枯”的堅韌品質。無論命運多麼坎坷,都堅強不拔,百折不撓,向生命挑戰,實現生命的價值。

我們雖然沒有文中主人公身處的惡劣環境,但不能只在生命受到威脅時才明白生命的可貴,不能在你遇到疾病、面對死亡時才悔恨當初沒有好好珍惜生命。趁着我們現在還年輕,好好感悟生命的價值,珍惜每一分每一秒,珍惜身邊愛你的人,珍惜你所擁有的一切!

不僅是在生命受到威脅時,在我們遇到挫折時,也要有頑強的鬥志,只有在克服了種.種困難之後,才能更深的感悟到生命的珍貴與美好。

而在生命面前,金子又算什麼呢?丟下主人公的夥伴比爾至死也沒把金子丟棄,可此時金子和石頭又有什麼區別呢?沒有生命,金錢也沒有了任何意義。但主人公為了能活下去,丟棄了兩袋金子,如果他不這樣做,也許早已死在狼的腳下。與生命相比,金子顯得那麼微不足道。金子有價,生命無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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