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嚴格執行安全生產執法六條措施的意見
為加大安全生產執法力度,嚴格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預防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十一)》《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現將安全生產執法有關措施進一步明確如下:
一、推行行政執法信息化
各鎮街區、各有關部門單位要嚴格履行法定職責,規範行政執法流程,全面落實行政執法公示、執法全過程記錄、重大執法決定法治審核三項制度。不斷推進執法信息化建設,所有執法檢查隱患實行網上上傳,安全生產執法案件實行網上辦理,確保執法程序網上流轉、執法活動網上監督、執法決定實時推送、執法信息網上查詢。
二、發生生產安全事故一律追究企業主體責任
嚴格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對發生的每一起生產安全事故依法調查,在查清事故原因、確定事故責任的情況下,對企業和責任人員依法嚴肅追究責任。
三、把隱患作為事故對待,依法追責
牢固樹立“隱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從嚴從實從細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對關閉破壞生產安全設備設施和篡改、隱瞞、銷燬數據信息、拒不整改重大事故隱患、未經批准許可擅自從事高危生產作業活動等情形,一律移交公安機關,公安、檢察院、法院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十一)》追究刑事責任。
四、安全生產“黑名單”企業一律聯合懲戒
對存在發生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責任事故、拒不配合安全生產執法檢查、存在重大事故隱患被上級部門掛牌督辦,不按期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等九類情形的,一律納入安全生產“黑名單”管理,錄入全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向社會公佈,並採取加大執法檢查頻次、暫停審批新報項目、上調安全生產責任保險費率、取消政策性資金支持等措施進行聯合懲戒。
五、安全生產違法行為一律頂格處罰
保持安全生產執法高壓態勢,凡是發現生產經營單位存在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的,一律在自由裁量基準幅度內依法頂格處罰,所有鎮街區、部門不得免除、從輕、減輕處罰,擅自免除、從輕、減輕處罰的,一律問責。
六、重要領域實施分級管理
各鎮街區、各有關部門單位對危化品、工商貿、物流、住建等重點領域實施分級分類管理和評級評價,對列入高風險等級的企業,作為重點執法對象,加大執法頻次和處罰力度,每個年度至少2次全覆蓋執法;對列入較高風險等級的企業,每個年度至少1次全覆蓋執法;對列入中、低風險等級的企業,分別按照2年、3年全覆蓋的比例開展“雙隨機一公開”執法。
關於推廣使用壽光市“安監雲”平台
促進安全生產監管工作的意見
為進一步提高全市安全生產監管水平,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市安委會辦公室開發了壽光市“安監雲”平台,藉助信息化手段,健全完善市、鎮(街區)、生產經營單位三級智慧化安全監管和隱患排查體系。現將平台推廣使用有關工作安排如下:
一、平台功能
在聖城街道“安全生產監管”APP試點運行的基礎上,市安委會辦公室開發了壽光市“安監雲”平台。目前,全市已有3萬餘家生產經營單位錄入平台。平台主要功能:一是實現監管實名化、責任清單化。每家生產經營單位的行業主管部門、專業監管部門、業務管理部門和屬地政府都在平台上顯示,確保安全有人管、監管無盲區。二是實現生產經營單位分級分類管理、GIS地圖定位,以及數據的彙集展示和綜合分析。每個生產經營單位的風險等級、地理位置和監管頻次在平台上都有提示,各鎮街區和行業主管部門可根據提示,合理安排監管力量開展檢查,有效提高監管效率。三是實現生產經營單位隱患排查治理的閉環管理。在生產經營單位全面排查風險點、錄入信息時,平台能夠自動提示定期開展排查和隱患整改。各監管單位能隨時掌握生產經營單位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開展情況,有針對性地開展業務指導和執法檢查,實現閉環管理。
二、工作安排
(一)各鎮街區
一是確保生產經營單位全覆蓋。通過比對市場監管部門掌握的工商營業信息和現場實地排查,對轄區內生產經營單位逐個登記,並錄入GIS地圖等基本信息形成監管檔案。同時,為每個生產經營單位生成監管專屬二維碼,在生產經營單位辦公場所等位置張貼。
二是監管責任實名化。根據“責任清單”的要求,通過平台明確生產經營單位所屬的行業及片區,將監管任務分配到站所、片區相關責任人,實現安全監管網格化、實名化。
三是生產經營單位分級分類監管。按照規模大小及風險程度等標準,利用平台對生產經營單位進行分級分類管理,將企業類分為4個等級,店鋪類分為3個等級。監管人員按照生產經營單位的等級,開展相應頻次的檢查,對於隱患較多、整改不及時的隨時升級管理。
四是檢查流程。平台使用GPS定位技術,監管人員必須到達現場,通過手機掃描專屬二維碼才能開展檢查工作,將現場隱患情況通過拍照等方式上傳,並根據實際情況設置隱患整改時限。平台自動生成定位和時間,確保檢查人員按時到現場進行檢查,現場檢查情況可在後台直觀顯示。複查時,監管人員再次掃描專屬二維碼,根據前期檢查內容,對隱患進行點對點複查,現場上傳整改後的照片,與巡檢中的隱患形成比對,做到隱患整改閉環管理。平台將對超期未巡檢和到期未複查的情況進行自動提醒。
(二)行業主管部門
一是對生產經營單位查缺補漏。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及時登錄該平台,將各自掌握的監管單位台賬,同鎮街區錄入平台的信息進行比對,一旦發現漏錄或信息不對的情況,要及時對接鎮街區更改信息,並安排監管人員及時到達生產經營單位現場督促錄入更改信息。
二是責任到人。各行業主管部門要根據“責任清單”,明確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科室(下屬單位)及監管責任人,並將相關信息錄入平台。
三是檢查方式。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合理制定年度檢查計劃,監管人員按照工作職責,利用平台手機端APP開展檢查活動,及時將檢查複查情況錄入平台。
(三)生產經營單位
一是建立健全隱患排查治理責任清單。各生產經營單位要建立健全隱患排查治理和建檔監控等制度,從主要負責人到每個從業人員,逐級建立並落實隱患排查治理和監控責任制,定期組織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和其他相關人員,對本單位的安全隱患進行全面排查。
二是全面排查風險點。各生產經營單位按照雙重預防體系的運行要求,對自身存在的風險點進行全面排查,形成台賬,明確責任人,並在現場張貼檢查二維碼。在各鎮街區、行業主管部門開展安全排查時,各生產經營單位要將排查出的新的風險點信息,及時更新到本單位的風險點台賬。
三是常態化隱患排查治理。各生產經營單位要將隱患排查工作貫穿生產全過程,發動職工利用手機端APP定期開展隱患排查,及時錄入平台,合理設置隱患整改時限,明確責任人,按期完成整改。
三、分段推進
1、3月上旬,各鎮街區在完成生產經營單位登記錄入工作的基礎上,並開始運用平台開展檢查。
2、3月中旬,各行業主管部門完成生產經營單位查漏補缺工作,並開始運用平台開展檢查。
3、4月底前,完成生產經營單位端安裝應用工作,各生產經營單位開始運用平台開展隱患排查整治。
四、有關要求
一是要高度重視。信息化是我市安全生產監管工作的重要手段。各鎮街區、行業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及時對生產經營單位的變化情況進行更新。對平台運行過程中存在的問題,要及時向安委會辦公室反饋,通過應用“安監雲”平台,切實提高監管效率和監管水平。
二是要嚴格執法。各鎮街區、行業主管部門要及時掌握轄區、行業單位的平台運用情況,對不按要求運用平台認真開展隱患排查治理的生產經營單位,進行重點執法檢查,對發現的違法行為,從重處罰。
三是要定期通報。市安委會辦公室負責,定期對各鎮街區、行業主管部門運用平台開展檢查情況進行通報。
抄送:市委各部門,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市政協辦公室,市法院,
市檢察院,市人武部。
壽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3月2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