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分配協議書9篇 “公正分配遺產,和諧處理家庭關係:遺產分配協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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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產分配協議書是指自願並受法律約束的協議書,通過該協議書,當事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願規劃個人財產的繼承和分配事項,避免親屬關係的紛爭和不必要的訴訟糾紛,是一種重要的法律文書。

遺產分配協議書9篇 “公正分配遺產,和諧處理家庭關係:遺產分配協議書”

第1篇

甲方:xxx:女,漢族,19xx年x月出生,湖南省新寧縣人,系回龍鎮鹽田村一組村民,身份證號碼xxxxxxxxxxx。

乙方:xxx:男,漢族,19xx年x月出生,湖南省新寧縣人,系巡田鄉大禾村六組村民,身份證號碼xxxxxxxxxxxxx。

丙方:xxx:男,漢族,19xx年x月出生,湖南省新寧縣人,繫馬頭橋鄉金塘村二組村民,身份證號碼xxxxxxxxxxxx。

丁方:xxx:男,漢族,19xx年x月出生,湖南省新寧縣人,系回龍鎮長衝村四組村民,身份證號碼xxxxxxxxxxxx。

甲、乙、丙、丁四方分別購買坐落於xx鎮建設街即原xx供銷社改制的宅基地。為了充分利用資源,合理配置,實現各方利益最大化,甲乙丙丁四方經充分醖釀協商,決定以各自擁有權利的宅基地為基礎共同建房,現為了實現房屋的合理分配,明晰彼此的宅基地和房屋的產權,以利長期和諧相處,共同使用公用設施,以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為原則,具體達成如下協議:

2、宅基地使用以各自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產權證及相關權利憑證為準,相互獨立;

3、樓梯房等公共設施部分歸屬四方共同共有,不單獨歸屬任何一方。

甲方的國有土地使用證號為新國用(20xx)字第φ—159號,土地使用權證記載面積為㎡,宗地圖編號為7號,另加購買周代明土地使用權面積為 ㎡。

乙方的國有土地使用證號為新國用(20xx)第0號,土地使用權證記載面積為㎡,宗地圖編號為8號。

丙方的國有土地使用證號為新國用(20xx)第0號,土地使用權證記載面積為㎡,宗地圖編號為9號。

丁方的國有土地使用證號為新國用(20xx)字第φ—162號,土地使用權證記載面積為㎡,宗地圖編號為10號。

各方土地管業範圍以《國有土地使用證》記載的權利範圍為準。

2、樓梯佔用宅基地而由甲、丁方應分攤部分,由甲方與乙方,丙方與丁方之間在第一層的房屋分配時平衡;樓梯寬度每方平均分攤米。

3、根據本協議第二項,樓梯佔用的土地使用權仍歸乙、丙兩方按國有土地使用證記載的權利範圍所有;

2、就每層的兩套房屋以甲、乙雙方組合為一組,丙丁雙方組合為一組。各組以宅基地所對應地上部分為準,即以房屋坐向為準,甲乙為每層的左側,丙丁為每層的右側;

3、第一層房屋各方按各自土地使用權證為基礎,按建成的房屋佈局為準歸各自所有,前丁方米邊、丙方米中,後丁方米邊、丙方米中;

4、以抓鬮的方式確定每方具體所分配的房屋樓層,以折價補償的'方式來平衡房屋樓層之間的優劣差別;

三、五層為一個獨立整體單位。每組的雙方分別抓鬮分配兩個獨立的整體單位;

三、五層户主2680元,該款在本協議簽訂之後、具體確定樓層時一次付清;

7、第六層不做統一分配,由各方共同按份所有,共同使用。

1、各方以自己所分配取得的房屋獨立辦理產權證,並自行承擔辦理所需要的全部税費;

1、在公共樓梯中,每方提供一盞照明路燈,負責線路維修、燈泡、燈管的更新以及電費開支;

2、二樓住户負責一樓,三樓住户負責二樓,四樓住户負責三樓,五樓住户負責四樓、五樓的樓梯的清掃,每層以樓梯坎起步為準。各責任人應當及時清掃,確保樓道乾淨,無雜物垃圾;

3、二樓以上的任何住户不得向二樓的天井丟棄垃圾、贓物,否則由當事人負責打掃;

4、任何住户不得在一層樓梯空地內堆放物品,否則其他人員有權強行清出,後果由堆放物品人自負;

5、就樓梯、天井、水井等四方共用的設施由四方共同維修、改建,並平均分攤一切相關費用。

1、本協議對各房屋產權人隨同房屋永久生效,不因房屋的出賣、贈予、繼承等產權轉讓行為而被改變;

2、在發生權利時,權利出讓人應當確保新的權利人無條件的 承受本協議的約束力;

3、本協議的簽訂不影響各方權利人對房屋的出賣、贈予、等轉讓性行為。

八、在簽訂本協議時,各方當即抓鬮確定各自具體分配的房屋,抓鬮結果如下:

遺產分配協議書9篇 “公正分配遺產,和諧處理家庭關係:遺產分配協議書” 第2張

第2篇

繼承人:____________系被繼承人之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繼承人:____________系被繼承人之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被繼承人李____________於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意外身亡,留下遺產尚未分割,繼承人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協商一致,達成如下遺產分割協議,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一、各繼承人應當本着妥善處理被繼承人後事,構建和諧的家庭氛圍為原則,合理處分被繼承人遺產,不得侵吞、奪佔或企圖侵吞、奪佔其他繼承人的份額。

二、各繼承人應當本着利於被繼承人孩子成長原則,照顧未成年人的`利益,在遺產範圍內扣除____________元作為孩子撫養費用。

三、各繼承人承諾遵守被繼承人遺書中的意思表示,簽署本協議前後均不得違背遺書中所明確的內容。

四、各繼承人確認,依據法律規定,被繼承人名下所有財產系夫妻共同財產,其中二分之一屬於被繼承人之妻吳____________女士所有;餘下的二分之一作為被繼承人遺產進行分割,各繼承人繼承此遺產的四分之一。

五、被繼承人與其妻吳____________之夫妻共同財產為:位於________市區號房屋一套;位於________市區號房屋一套;股票(被繼承人死亡之日)市值____________元;奧迪a6汽車(車牌:)一輛;被繼承人在公司的股權價值;應收債權____________元。

六、位於北京市區號被繼承人的房屋歸所有,該房屋所欠按揭貸款由償還;位於________市區號的房屋歸吳____________所有,該房屋所欠按揭貸款由吳____________償還;被繼承人在公司股權依據遺書歸吳____________所有。

七、應收債權____________元歸所有;位於________省________市區號房屋歸吳____________女士所有。

八、為了充分發揮財產的利用價值,各繼承人同意,在分割遺產後不再共有遺產或其部分。繼承人吳____________女士折價補償給繼承人、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作為繼承人、應分得全部遺產份額的差額,支付後,繼承人不再享有繼承被繼承人其他任何財產的權利。

九、被繼承人所負債務____________元,由繼承人共同承擔;為處理被繼承人後事所有開支共計____________元人民幣,從被繼承人遺產中扣除。

十、本協議在________市區簽署,因本協議發生的糾紛或與本協議內容相關的糾紛,由________區人民法院管轄。

十一、本協議一式六份,各繼承人執一份,主辦律師執一份,公證機構留存一份。

第3篇

甲方(父母方):彭英愛,女,漢族 香港身份證號碼:p0(4),英國護照號碼: 深圳市羅湖區黃貝嶺村英國華僑

乙方(兒子方):張活飛,男,漢族 香港身份證號碼:r(3) 深圳市羅湖區黃貝嶺村英國華僑

為促進家庭和諧,保持家庭和睦,防止家庭糾紛,甲、乙為座落於深圳市羅湖區黃貝嶺下村430號(樓高二層)1棟,黃貝嶺下村520號(樓高二層)1棟,黃貝嶺下村424號(樓高1層)1棟,鐵皮屋一間(沒有門牌)的'拆遷分配歸屬問題達成如下協議,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深圳市羅湖區黃貝嶺下村430號(樓高二層)1棟,黃貝嶺下村520號(樓高二層)1棟,黃貝嶺下村424號(樓高1層)1棟,鐵皮屋一間(沒有門牌)房屋為被拆遷房屋,房屋所有權人原為彭英愛,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房屋權利人為乙方張活飛,歸乙方張活飛所有,為乙方張活飛的個人財產。

第二條:本協議不改變乙方對甲方應盡的法定贍養義務,也不改變乙方對甲方除房屋之外的任何財產繼承份額權利。

第三條:本協議效力約定: 除雙方書面協議可以改變本協議約定內容之外,任何協議或單方指定均不得改變本協議內容,本協議法律效力高於除雙方協議之外的任何協議及其它指定行為(包括公證文書在內)

第四條:本協議書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備案一份,三份內容完全相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簽名、按手印)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簽名、按手印)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見證人:_____________(簽名、按手印)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___(簽名、按手印)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4篇

甲方(遺贈人):xxx(寫明姓名、住址) 乙方(受贈人):xxx(寫明姓名、住址) 甲乙雙方就遺贈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所有的xxx(寫明遺贈財產的基本情況),在甲方死亡後贈送給乙方。其所有權的證明為:

(寫明證明甲方擁有所有權的證據名稱,如贈與房屋,就應有房產所有權證)。

二、乙方應於每月十日前給付甲方生活費xx元,醫療補助費xx元(可以約定其他費用)。

三、乙方應在甲方去世後三十日內辦理贈與財產的所有權轉移手續。逾期不辦的,視為拒絕遺贈,其遺產可按法定繼承處理。

四、甲方應負對遺贈財產的維護責任,不得隨意處理遺贈的.財產。如果甲方故意將財產損壞或者送給他人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修理、更換或者收回;甲方拒不修理、更換或者收回的,乙方有權終止協議。

五、乙方應當按時給付甲方費用。逾期給付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履行協議。如果連續三個月不給付費用的,甲方有權終止協議。

六、本協議自xx日起生效(可以寫自公證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第5篇

被繼承人a於20xx年11月16日死亡,死後近親屬關係有妻子b、長子c、次子d、長女e。為妥善處理a遺產相關事宜,現繼承人b、c、d、e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a生前名下所有存款(包括死亡賠償金)及生活日用品歸b所有,b放棄對其他財產的繼承。

二、c對於a生前名下所有存款放棄繼承,對於名下所有的位於濟南市歷下區燕山小區xx號樓xx單元xx室房產(濟房權證歷下字第xxxxxx號)應繼承的份額折抵欠d的 元債務,其應繼承的份額歸d所有。

四、a生前名下所有的`位於濟南市歷下區燕山小區xx號樓xx單元xx室房產(濟房權證歷下字第xxxxxx號)歸d所有,d放棄對其他財產的繼承。

五、上述房產濟南市歷下區燕山小區xx號樓xx單元xx室房產(濟房權證歷下字第xxxxxx號)已被拆遷,後附拆遷協議複印件一份,協議中的權利義務由d個人行使和履行。

六、本協議一式份,自各方簽字、按手印之日起生效。

第6篇

繼承人xxx與xxx系死者xxx的`長子和次子。xxx已於 年 月 日死亡並留有房產一處(30mm 座落在……),死者生前無遺囑。另,繼承人xxx與xxx之母已先於死者死亡且無遺囑。而二繼承人之爺奶、姥姥姥爺均先於他們死亡。現二繼承人之間達成遺產分配協議如下:

一、將該30mm產權做為父母的共同遺產由二繼承人共同繼承,二繼承人將該房屋作價後由xxx向xxx給付人民幣...萬元。

二、在xxx給付xxx現金後,該30mm產權將歸屬xxx名下,其各種手續的辦理xxx同意積極予以配合。

第7篇

家庭遺產,存款與房屋財產總價值按照協議人三人平分方式,分割遵循公平、自願、互信原則,協議人家庭遺產分割明細如下: 長子 ,分割取得 房屋財產(摺合 人民幣 ) 與存款 人民幣 ,總計金額 人民幣 ; 次子 ,分割取得存款 人民幣 ,總計金額 人民幣 ; 長女 ,分割取得存款 人民幣 ,總計金額 人民幣 ; 家庭遺產分割協議説明條款:

一.協議書在全部協議人簽訂後生效,各協議人按照協議書寫明數額取得的遺產存款。自協議書生效之日起,各協議人應得存款須在七日內以現金或者銀行轉賬完成支付,支付完成則分割遺產完畢。

二.本協議所述房屋,經協議人三方協議,僅由協議人甲取得,協議人甲對房屋具有唯一所有權,房屋產權由協議人甲自理;由此房屋產生的'利益由協議人甲享有,由此房屋產生的費用或虧損由協議人甲承擔。

三.按照協議書規定分割遺產完畢後,協議人三方互訖,不存在任何債務關係,各協議人不再共有遺產或其財產。各協議人獲得相應遺產後須謹慎妥善使用,如使用不當造成虧損以及債務,由當事協議人自行承擔,與其他協議人無關。

四.協議人作為已故父母之子女,具有瞻仰、祭掃已故父母墓地的義務。骨灰下葬、墓地管理、修葺等相關費用開支,由協議人三方平均承擔。

五.本協議共三頁,一式三份,經協議人簽字按手印後生效,協議人每人各一份,各協議人須妥善保管本協議。

六.本協議是各協議人的真實意願表達,具有法律效力,本協議一經簽署即不得反悔,任何口頭或書面協議均不得改變本協議內容。

第8篇

被繼承人於 年 月 日因病不治身亡,留下遺產尚未分割,各繼承人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協商一致,達成如下遺產分割協議,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一、各繼承人應當本着妥善處理被繼承人後事、構建和諧的家庭氛圍為原則合理處分被繼承人遺產。

二、各繼承人在承諾遵守被繼承人生前意思表示的基礎上籤署本協議,並承諾有關本協議的內容不得反悔。

三、各繼承人確認,被繼承人名下的房產系夫妻共同財產,該房產為:位於市區號房屋一套,面積為

四、被繼承人之妻承諾放棄對該房屋被繼承人份額的繼承權,並同意百年之後自己對該房屋的.財產份額也由繼承人繼承。

五、被繼承人之子承諾放棄對該房屋被繼承人份額的繼承權。

六、為了充分發揮財產的利用價值,各繼承人同意,在繼承人在世時由其享有對該房屋的使用權,百年之後由繼承人享有對該套房屋的所有權,同時因該套房屋所產生的權利義務也由一併繼受,與其他繼承人無關。

七、被繼承人的其他遺產或所負債務由各繼承人另行協商,本協議書不予涉及。

八、本協議在市區簽署,因本協議發生的糾紛由市區人民法院管轄。

第9篇

繼承人:系被繼承人之,身份證號碼: 繼承人:系被繼承人之,身份證號碼:繼承人:系被繼承人之,身份證號碼: 證明人:,身份證號碼:

被繼承人王友廉女士於2016年5月9日因病身故,留下遺產尚未分割,繼承人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協商一致,達成如下遺產分割協議,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一、各繼承人應當本着妥善處理被繼承人後事,構建和諧的家庭氛圍為原則,合理處分被繼承人遺產,不得侵吞、奪佔或企圖侵吞、奪佔其他繼承人的份額。

二、各繼承人在完全自願的'條件下籤署本協議,簽署本協議後均不得違背協議書中所明確的內容。

三、各繼承人自願協商確認,將被繼承人名下財產位於哈爾濱市道外區街 號房屋進行分割,遺產具體分割如下:

以上所分割方法是在整個房屋及地皮出讓後的所有收入(即現價值總額)下計算分割,不得隱瞞,任何一方不具備購買或擅自出讓的權利,必須由三位繼承人同意後方可進行整個房屋及地皮處理。

位於哈爾濱市道外區 街 號私產房屋一套;市值人民幣共計 元(大寫)。

五、經各繼承人同意,為方便辦理拆遷貨幣化補償及其他買賣相關事宜,繼承人和繼承人有償放棄第三款所述被繼承人財產。作為應分得相應遺產份額的補償,繼承人: 一次性給予繼承人共計人民幣 元(大寫)和一次性給予繼承人共計人民幣 元(大寫)。

六、以繼承人和繼承人出具的補償款收條(簽字、印手印)作為憑證,否則視為繼承人給予的貨幣補償沒有履行。

七、如有繼承人單方違背本協議內容,視為其自動放棄繼承權及其他繼承人給予的貨幣補償,剩餘繼承人將其放棄部分等份分割繼承。

八、經各繼承人同意,如協議簽署後發生糾紛,以本協議內容作為司法機關析產憑證,本協議在哈爾濱市道外區簽署,由哈爾濱市道外區人民法院管轄。

九、本協議一式五份,繼承人各執一份,證明人各執一份,簽字、印手印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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