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的借款合同3篇 「簡明扼要:高效借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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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是一種重要的法律文件,用於明確借款人和貸款人之間的權益和責任。本文以“簡單的借款合同”為主題,向讀者介紹了借款合同的基本要素和注意事項。無論是個人還是企業,瞭解併合理簽訂借款合同,都能確保借貸關係的安全與順利進行。

簡單的借款合同3篇 「簡明扼要:高效借款合同」

第1篇

甲方等人因購買房屋,資金不足,特向乙方請求借款。經雙方協商,自願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借給甲方人民幣元(大寫:元整),甲方應於年 月 日前歸還完畢。

二、甲方同意乙方扣除其在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間在乙方享有的股份分紅元作為還款。在此期間,若甲方的股份分紅總額不足捌萬元的,甲方需將 不足部分補齊還給乙方。

三、甲方等人對第一項的借款元整承擔連帶償還責任。

現乙方欲向甲方借部分資金使用,雙方經過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由甲方借給乙方人民幣元整 。年利率按百分之二十計算。如提前還款月利率按百分之二計算。

第二條乙方還款計劃如下:年月日一次性歸還本息共計元整 。如提前還款月利率按百分之二計算。

第三條乙方如不按規定時間、數額還款,應付給甲方違約金。違約金按每天加借款數額的1%計算。

第四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簡單的借款合同3篇 「簡明扼要:高效借款合同」 第2張

第2篇

經貸款人、借款人協商一致、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借款金額、種類與用途;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發放貸款人民幣(大寫),借款種類為,借款用途為.第二條 借款期限:本合同借款期限為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實際放款日期與上述約定不一致的,以借款借據為準。

第三條 借款利率:本合同借款利率為月利率‰.若遇中國人民銀行基準貸款利率調整,借款期限在一年(含)以下的,本合同所約定利率不變;借款期限超過一年的,則利率根據中國人民銀行利率政策調整而作相應的調整,且貸款人無須另行通知借款人。

第四條 還款方式:本合同約定還款方式為按(月、季或年)付息,每(月、季末月或年末月)的20日為結息日,次日為付息日,逾期付息視為違約。本金到借款期限屆滿時一次性歸還,利隨本清。但如借款借據特別約定了當筆貨款還款方式的,則該筆貨款的還款方式依此約定。

第五條 借款人承諾:1、按期償還貸款本息;2、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貸款,不擅自改變借款用途;3、接受貸款人對其信貸資金使用情況的檢查監督;4、貸款人為實現債權的費用(含催討差旅費、訴訟代理費和其他合理費用等)由借款人承擔。

第六條 貸款人承諾:1、按約定期限和金額向借款人提供貸款;2、不向借款人收取合同以外的費用;3、對借款人提供的資料保密。

第七條 貸款展期:借款人如需延長借款期限,應在借款到期前以書面方式向貸款人提出申請,經貸款人同意,另行簽訂展期還款協議。貸款展期後,其利率按累計期限的現行利率檔次確定。

(一)借款人違約及其違約責任:1、不按期歸還貸款本金(含展期),從貸款逾期之日起按約定利率另加收℅的罰息利率計收罰息。2、不按期償付貸款利息,按罰息利率計收復息。3、不按合同約定使用貸款,對擠佔挪用的貸款在挪用期間按約定利率加收℅的罰息利率計收罰息。4、借款人提前歸還貸款,須經貸款人同意;貸款人有權對提前歸還的貸款按約定期限、利率向借款人收取利息,但如經貸款人同意,可按本合同約定的利率和實際天數計收利息。5、借款人發生如下情形之一的,貸款人有權停止本合同尚未發放的貸款和提前收回未到期貸款:(1)不按期償還貸款本金或不按期支付利息或不按借款借據特別約定的還款方式歸還貸款本息的;(2)不按約定的貸款用途使用貸款的;(3)不接受或不配合貸款人對其貸款使用情況的查詢或監管的;(4)未按期向貸款人清償其他到期債務或未按期清償其他任何金融機構或第三人到期債務的;(5)借款人、借款人之法定代表人、股東、高級管理人員等參與重大、吸毒等違紀違法行為的;(6)財產遭受哄搶等事件的;(7)捲入重大不利訴訟的;(8)被行政機關處以重大行政處罰的;(9)因經營不善而停產歇業的;(10)隱瞞企業財務狀況、經營狀況或抽選資金(本)的;(11)未徵得貸款人書面同意而實行承包、租賃、合資、兼併、分立、轉贈、股份制改造或減少註冊資本等的;(12)變更企業名稱、法定代表人、股東、住所地或經營範圍工商登記事項,未在變更一個月前書面告知貸款人的;(13)發生偷(逃)税、被責令停業整頓或被吊銷(撤銷)營業執照的;(14)發生其他嚴重影響償還貸款能力或失去信用情形的。

(二)貸款人違約及其違約責任:貸款人未依約向借款人提供貸款的,應向借款人承擔下列責任:1、按逾期罰息利率向借款人支付違約金;2、向借款人賠償超過違約金部分的直接損失(間接損失和可得利益不在賠償範圍)

第九條 合同的履行:1、借款人應在本行(社)開設賬户,貸款人將貸款劃入該賬户時即視為履行了發放貸款之義務。2、貸款人收回到期貸款本息或依約提前收回貸款本息,可直接從借款人賬户中扣劃。

第十條 借款人同意貸款人根據中國人民銀行和其他金融管理部門有關規定,在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息基礎數據庫及有關信息系統上錄入(查詢、披露)借款人的有關信息。

.第十二條 本合同發生糾紛,由貸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1、借款借據為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發生的公證費用及其他費用,均由借款人承擔。

3、貸款人已提請借款人對本合同各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並已將本合同字體加粗部分向借款人作了特別提示和充分的説明;本合同各條款均在訂立前進行了充分磋商。

4、本合同一式份,貸款人持二份,借款人持一份,效力同等。

第3篇

甲方向乙方申請借款,乙方經審查同意發放貸款。為維護甲、乙雙方利益,明確各自的權利、義務,甲、乙雙方按照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借款利率為(月/年)息,按結息。在本合同履行期間,貸款期限在一年以內的,按合同利率計息,遇法定利率調整利率不變;貸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調整,於下年初開始按相應利率檔次執行新的利率水平。貸款利息自貸款發放之日起計算

此貸款只能用於.未經貸款人同意,借款人不得改變借款用途。

第五條 本合同所稱債務是指借款人應向貸款人償還、支付的全部款項,包括貸款本金、利息、罰息、費用、違約金、賠償金及其他一切款項。

甲方的借款由乙方以轉賬形式劃入甲方賬户或(開發商)在乙方開立的存款賬户內,不得提取現金。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採用(等額本息還款法/等額本金還款法)歸還。

甲方從貸款發放的次月開始,按月償還貸款本息,每月的還款日為日。

1.採用等額本息還款法,按照現行利率,甲方每月應歸還貸款本息元。

2.採用等額本金還款法,甲方分次歸還貸款本息應為:

1.由提供連帶責任還款保證,並另行簽訂《保證合同》,編號為.2.由提供抵押擔保,並另行簽訂《抵押合同》,編號為.3.由提供質押擔保,並另行簽訂《質押合同》,編號為.本合同履行期間,如保證人財務狀況惡化或因其他原因導致償債能力明顯下降,或抵押物、質押物貶值、毀損、滅失,致使擔保能力明顯減弱或喪失時,貸款人有權要求借款人更換保證人或提供新的抵押物、質押物以擔保本合同項下債務。

1.借款人如需提前還款,必須在還款日前天提出書面申請;還款計劃的任何變更須經雙方達成書面協議。

2.經貸款人同意提前還款部分,貸款人有權按提前還款金額的(比例)計收損失補償金;

3.經貸款人同意提前還款的部分,借款人不得要求再次提用。

2.甲方應按合同規定的還款計劃和還款期限歸還貸款本息;

5.乙方有權在約定的還款日從甲方開立在乙方的存款賬户內直接劃款。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本合同。要求變更合同內容或解除合同的一方須以書面形式提前1個月通知對方。未達成協議前,原合同繼續有效。

1.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乙方有權對違約使用部分在違約使用期間按計收違約金;

2.甲方未按本合同規定歸還貸款本息,乙方有權對逾期貸款在逾期期間按計(加)收利息;

3.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有權停止發放尚未劃付的貸款,已經發放的貸款立即到期收回:

甲方與其他法人或經濟組織簽訂有損乙方權益的合同和協議;

保證人、抵押人或質押人違反保證、抵押或質押合同,或抵押物、質押物因意外毀損不足以清償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時,甲方無法落實符合乙方要求的新的抵押;

甲方死亡、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後無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或者其繼承人、受遺贈人、監護人拒絕履行借款合同的內容;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採取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在協商和訴訟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雙方仍需履行。

第十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金融規章執行。

第十八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至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全部清償完畢後終止。

第十九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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