諮詢服務合同5篇 優化:打造精準合法的諮詢服務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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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主題為“諮詢服務合同”,該合同是一份約定雙方在諮詢服務方面的權利、義務及條件的合同,旨在維護諮詢服務雙方的合法權益,避免不必要的糾紛。下面將詳細介紹該合同的相關內容。

諮詢服務合同5篇 優化:打造精準合法的諮詢服務合同

第1篇

經雙方友好協商,甲方聘請乙方為公司及 項目的企業運營及相關廣告推廣提供顧問諮詢服務(以下簡稱“本項目”),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特簽訂如下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a) “本合同”指合同正文及其附件,以及雙方根據合同第7條所作的任何書面變更的內容。本合同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b)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c) “ 諮詢服務”指附件二(詳見附件2)中訂立的諮詢服務內容,以及本合同第10條規定的附加諮詢服務。

(d) “書面形式”是指合同書、信件、電報、電傳、傳真、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e) 本合同中的“天”指日曆天,年、月、日均以公曆計算。

1.2 本合同中的各標題僅作為參考之用,不得從任何意義上影響本合同的涵義或其解釋。

甲方與乙方訂立的合同條款全部包含在本合同中,所有在此之前的合同、備忘錄、談判、信函、會議紀要或討論等書面或非書面的文件、承諾均為本合同所取代。

如果組成本合同的文件資料之間出現含混不明、或相互衝突的,以合同附件為準,但雙方根據本合同第7條對本合同進行修改的文件除外。修改文件的效力以雙方最近達成的版本為準。

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均無權轉讓本合同或其中的任何權利,也不得減少和豁免其根據本合同應承擔的義務。

5.2 甲方依照附件一(詳見附件1)中的規定將預付款付至乙方的銀行帳户。

雙方對本合同的任何全部或部分修改、更正或放棄,都必須書面進行,且經合同雙方簽字蓋章認可。

8.1 如不可抗力條件持續超過三十天,雙方均可向對方發出通知書,然後終止本合同。

8.2 本合同的期滿或終止均不應損害或影響合同中任何一方應有的權利和義務。

本合同除根據合同約定提前終止外,其有效期應持續至雙方的合同權利和義務履行完畢時為止。

合同執行過程中,甲方如要求乙方提供額外諮詢服務的,應以書面形式提出,雙方應當另籤補充合同明確補充工作內容、成果提交時間、追加乙方諮詢服務費用及雙方應履行的義務等事宜。

11.1 甲方應按附件三(詳見附件3)約定的內容和期限向乙方提供開展諮詢服務工作所需的有關數據和資料;超過約定期限仍未提供的,乙方交付諮詢成果的時間將相應順延。合同執行過程中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協助。

11.2 甲方變更委託諮詢服務項目、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對提交的資料作較大修改,因而造成乙方工作超出附件二(詳見附件2)定義的服務範圍和期限時,雙方應視當時之實際情況,協商確定相應延期工作日,並根據乙方增加的工作量協商追加乙方諮詢服務費事宜。

11.3 甲方應按附件一(詳見附件1)的約定向乙方支付諮詢服務費用。因甲方自身原因導致延期支付的,則甲方應自約定支付期限屆滿之次日起向乙方支付違約金,每天按該期應付而未付金額的萬分之二計算支付。當甲方在約定付款日期屆滿後三十日內仍然未能按照約定付款的(出現不可抗力或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時除外),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同時,甲方應支付乙方在合同解除之日前已提供的服務所對應的諮詢服務費。

11.4 合同履行期間,甲方因其自身原因而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開始諮詢服務工作的,不退還甲方已付的預付款;在乙方按進度計劃完成諮詢成果的情況下,甲方應根據附件一(附件1)所約定的付款方式,以乙方階段進度已完成的實際工作量或以月服務時間為一個階段,不足一個階段一半時,按該階段費用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個階段一半時,按該階段費用的全部支付。

11.5 甲方要求乙方暫停諮詢服務的,甲方應提前七日書面通知乙方並説明理由和暫停期限,並按照乙方實際已完成的工作量,支付相應階段的諮詢服務費用,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費用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費用的全部支付。如擬定暫停或者實際暫停超過三十日,則乙方有權選擇單獨終止本合同。

11.6 在任何情況下,甲方與本合同相關或因本合同引起的任何違約賠償責任之違約金及/或賠償金應以合同總額的20%為上限。

11.7 合同履行期間,甲方的項目代表為(如需變更甲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2.1 乙方應按照國家及項目所在地地方政府頒發的規範、規定,並恰當地運用國際上先進科學的諮詢技術,依照本合同的各項條款及附件二(詳見附件2)約定的內容為甲方提供諮詢服務,並提交諮詢成果。

12.2 乙方應按附件二(詳見附件2)約定的時間提交諮詢成果,如因乙方自身原因逾期,每逾期一天,乙方應承擔該階段合同費用萬分之二的違約金。

12.3 乙方應按附件二(詳見附件2)約定的諮詢服務範圍及時間期限,對諮詢成果進行相應必要的修改和完善。

12.4 合同生效後,除本合同8.1、11.3、11.5款約定的情況外,乙方不得無故終止或解除合同。

12.5 在任何情況下,乙方與本合同相關或因本合同引起的任何違約賠償責任之違約金及/或賠償金應以合同總額的20%為上限。

12.6 合同履行期間,乙方的項目代表為(如變更乙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13.1 因合同一方違約在先或因不可抗力導致的延遲或無法履行本合同義務,合同另一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諮詢服務合同5篇 優化:打造精準合法的諮詢服務合同 第2張

第2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就甲丙方聘任乙方提供商業諮詢服務事宜,三方協商一致,簽訂合同如下:

對甲方向丙方 項目的可行性、實際操作及風險等相關事宜提供商業諮詢服務。

1、甲、丙方應當指派相關人員配合乙方進行所需資料的收集和聯絡工作,並保證全面真實地向乙方提供委託事項的有關情況和材料;

1、針對甲、丙方提出的項目相關事宜的諮詢,就其可能涉及到的可行性、實際操作程序、風險性等,通過電話、郵件或傳真等形式提供諮詢服務;

2、乙方對辦理甲、丙方事項和甲、丙方提供的材料及甲、丙方的商業祕密負有保密責任。未經甲、丙方許可,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甲方的保密信息。

1、三方同意:若本合同第一條所涉項目未成功的,無需支付諮詢服務費;若本合同第一條所涉項目成功的,本合同所涉商業諮詢服務費全部由甲方承擔,並按照以下方式第 種方式支付:

方式一: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由甲方一次性支付至乙方指定賬户。

方式二:由甲方每月按雙方項目總額的 %向乙方支付諮詢服務費。

2、甲方未按約定時間支付諮詢服務費的,每逾期一天,甲方應按逾期付款總金額每天萬分之五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

因履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相關的事項而產生的爭議,合同各方應本着友好之原則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權本合同簽訂地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本合同簽訂地為 。

2、本合同從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履行完畢即告終止。

3、在合同履行過程中,若需變更合同條款,須經三方協商同意,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3篇

鑑於甲方是依法成立併合法存在的公司法人,乙方是依法設立併合法存在的並具有提供投融資信息,提供投融資服務的能力的企業法人,現為滿足甲方融資需求,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因業務發展需要擬融資人民幣元整(具體金額以實際借款合同為準),特委託乙方就融資方式、對象選擇、操作辦法、風險防範措施等相關事宜,提供諮詢服務。

第二條為明確甲方提出的融資條件,甲方同意向乙方出具諮詢服務“授權委託書”(另附)。

第三條融資活動成功後,無論出資方向甲方提供融資款的方式是分期到賬或一次性到賬,甲方均應在收到首筆融資款後的一個工作日內一次性支付乙方諮詢服務費,(具體貸款額度以融資計劃為準)。乙方不承擔甲方因支付給乙方諮詢服務費而產生的税費或其他費用,乙方不提供收取諮詢費用的相關發票。

第四條甲方必須根據乙方融資諮詢服務的需要提供一切便利條件和相關資料,並對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承擔責任。

第五條甲方與資金方正式簽定借款合同(或其他性質融資合同),視同乙方的義務已經完成,諮詢活動獲得成功。甲方需提供一份加蓋公章的借款合同複印件給乙方。

第六條甲方法定代表人需對本合同約定的甲方義務條款的履行承擔連帶責任。

第七條若甲方的親屬、代理人、授權人或其他有親密聯繫的關聯第三方與乙方所提供的資金方(包括資金方關聯主體或個人)簽訂相關借款合同,根據乙方為甲方提供的融資諮詢服務,甲方將按照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支付乙方諮詢費。

八條乙方在甲方與出資方談判期間,應盡到作為受託人的審慎和誠實義務,負責協調甲方與出資方的關係。

第九條乙方有權要求參與整個融資諮詢服務活動的全部過程,甲方不得迴避﹑阻撓;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與資金方直接接觸。

第十條甲乙雙方承諾對於本合同約定內容有保密義務。未經向對方同意,不得對外泄露。

第十一條根據本合同第三條,若甲方逾期支付諮詢費用,每日按照諮詢服務費金額的3%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乙方違反本合同及委託事項規定的義務,無論是否給甲方造成損失,都應當向對方支付甲方融資總金額3%作為違約金)。

第十二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以另行簽訂補充協議進行約定,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自合同約定各項義務履行完畢時終止。

第4篇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協商,互惠互利的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相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遵照執行。

一、委託事項:甲方因需要,意向融資借款人民幣大寫 元,為實現融資,甲方委託乙方的服務事項包括:

1. 尋找推介資金出借方,資金出借方包括銀行、小額貸款公司、典當行、擔保公司和個人等一個或多個出借方;

2. 收集申請融資借款所需資料,策劃最佳的融資方案;

3. 以甲方名義與資金出借方溝通借款條件、利息和費用等相關事項;

4.促成委託人與出借人達成借款協議、簽訂借款合同,協助辦理借款所需的擔保、抵押、質押、保險、公證及評估等法律手續。

1、出借人的出借款金額不少於人民幣大寫 元,出借期限不少於 天;

3、負責提供融資借款協商場所、合同起草及文印服務,協助借款擔保、公證、保險等法律手續的辦理;

(二)、受託人(乙方)就委託服務事項對委託人的要求:

1、甲方必須提供真實、合法、有效的身份證件、詳細固定住址及通訊聯方式、電話等身份信息資料,保證能親自簽署借款文件、辦理借款手續。

2.甲方必須向乙方真實提供和陳述資信情況、借款用途、擔保方式等。

3.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申請融資所需的相關資料、文件、憑證、權屬證書,並保證其提供資料、文件、憑證或權屬證書的真實性、完整性、合法性。

4、甲方必須配合乙方為促成借款協商、簽訂借款合同、辦理借款擔保而實施的行為,應配合乙方與資金出借方進行必要的資信調查,不得推遲或拒絕。

5、甲方據實支付辦理借款擔保、抵押、質押、保險、公證及評估等法律手續的費用

1.委託人簽訂本合同時應先行向受託人支付履行本合同保證金人民幣大寫 xxx元(小寫xxx元),受託人促成受託人與出借人簽訂借款合同後,擔保金抵作諮詢服務費,委託事項未促成則全額無息退還甲方;因甲方違約而導致委託事項終止,保證金不予退還。

2、委託人與受託人促成的出借人(第三人)簽訂借款合同之時起,受託人的受託服務事項即視為完結,委託人(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受託人全部諮詢服務費。

3、諮詢服務費按委託人與出借人簽訂的借款合同約定的借款總額的%計算支付,辦理借款延期的視同二次服務,需同樣再次計算支付諮詢服務費。

5、諮詢服務費的支付時間和方式為:在借款合同約定的獲得借款之日前。一次性現金支付;甲方或乙方均可以要求出借人(第三人)在出借款中代為支付。

1、受託人促成委託人與出借人(第三人)達成借款協議或簽訂書面借款合同後,由於委託人原因(包括但不僅限於反悔、放棄借款、不配合辦理擔保等法律手續等)而終止委託事項或未履行借款合同的,委託人仍應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受託人(乙方)的諮詢服務費。

受託人促成的委託人與出借人簽訂的借款合同履行情況(提前或推遲借、還款,履行質量等)不影響本合同的全面執行。

2、沒有促成委託人與出借人(第三人)簽訂借款合同的,乙方不收取甲方任何諮詢服務費,但簽訂本合同後委託人終止委託事項的,不退換履約保證金。

4、本合同簽訂後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合同當即解除,雙方的權利義務自下列之任一條件滿足時自動終止,且雙方互不書面通知。

a、合同簽訂後30日內未能促成與出借人(第三人)簽訂借款合同時;

b、甲方不按本合同第二條(二)項的要求履行,致使委託事項無法進行時;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任一條款約定的行為均視為違約行為,違約方應按合同總價款的20%支付守約方違約金,違約金不足損失的還應賠償損失。

六、受託人促成的委託人與出借人簽訂的借款合同(編號 )為本合同的附件,系本合同的組成部分,作為受託人完成委託人委託事項的依據。

七、本合同完全系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絕無任何欺詐和脅迫;受託人已就合同內容提請委託人注意,對本合同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並做了相應的條款説明,合同一經簽訂即視為對本合同條款的含義認識清楚、一致,沒有疑義。

八、本合同履行中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若通過訴訟解決的,由受託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九、本合同經雙方簽署即生效,合同內容共2個頁面,不可分割;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第5篇

鑑於:甲方是依法設立併合法存在的企業法人,因投融資事務及管理尋求專業支持;乙方是依法設立併合法存在的專業從事投資信息諮詢、企業管理諮詢、財務信息諮詢、商務信息諮詢等諮詢業務的企業法人,具有提供投融資、管理事務及上述諮詢服務的能力,並願意接受甲方委託提供相應服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確認各方權利與義務並共同遵守。

甲方因融資 萬元事宜,委託乙方就融資方式、對象選擇、操作辦法、風險防範措施等事宜,委託乙方提供諮詢服務。

1、幫助甲方聯繫或者尋找適合甲方融資需求的對象;2、對甲方擬進行的融資方案進行可行性論證;3、幫助或者代理甲方與潛在的融資對象進行初步的商業談判或者協商;4、根據融資意向雙方的具體情況,為甲方擬定融資參考方案;5、幫助或者指導甲方準備融資方案執行過程中所需的基本資料。

就乙方提供的諮詢服務,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報酬為:甲方按實際取得融資額的 %向乙方支付服務費。服務費在融資通過審批並取得前一次性向乙方支付。

乙方收取甲方按本合同約定支付的服務費後,為甲方提供的服務至以下條件之一出現時止:

⑴ 甲方與合作對方實現成功合作,即甲方與合作對方主要合作合同簽訂;⑵ 甲方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放棄融資計劃;⑶ 甲方已經實際失去融資條件;⑷ 甲方三次以上放棄與乙方聯繫的客户進行實質性談判。

為履行本合同,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融資信息、關於主體與資信情況的信息,經甲方特別明示為保密信息的,乙方應承擔保密責任,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不得擅自向第三人提供或者泄露,但為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除外。

1、乙方為履行本合同向甲方提供的所有信息、資料、方案與措施等均供甲方參考,對甲方使用後可能產生的風險不承擔任何責任。2、乙方對幫助或者指導甲方所取得的合作對方的調查資料的真實性,對合作對象資信狀況與承擔責任的能力不作任何保證。3、乙方對所提供諮詢服務是否能使甲方實現擬融資目的不作任何保證,甲方支付費用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乙方全部或者部分返還。4、對甲方與合作對方之間的合作合同的履行,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1、甲方逾期支付費用的,乙方有權在收到費用前暫停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2、甲方逾期支付服務費的,應按逾期支付金額每日千分之二向乙方支付違約金。3、乙方收到甲方費用後拒不提供本合同約定服務的,應全額退還甲方已支付服務費。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不能協商解決時,任何一方認為需通過訴訟方式解決的,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1、對本合同的修改需以書面方式進行,並且簽名代表人及印章應與本合同簽名與印章相符。

2、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可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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