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單位合同範文3篇 "合同範文:精準求職,助您事業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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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是關於單位合同範文的詳細介紹,在一個單位中,合同是法律規定的重要文件,用以確保各方利益的平等和合法。瞭解各種合同範文對於單位和個人非常重要,因為它們可以提供參考和指導,幫助你撰寫和解讀各類合同。在本文中,我們將為您提供一系列常見的單位合同範文,以便您更好地瞭解和應用於實際工作中。

關於單位合同範文3篇

第1篇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宿舍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宿舍坐落於廊坊市___________區(縣) ,建築面積___________平方米。

(二)宿舍權屬狀況:甲方持有 (□宿舍所有權證/□宿舍買賣合同/ □其他宿舍來源證明文件),宿舍所有權證書編號:___________ 或宿舍來源證明名稱: ,宿舍所有權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購房人)姓名或名稱:___________ ,宿舍(□是 / □否) 已設定了抵押。

(一)租賃用途:__________ ;如租賃用途為居住的,居住人數為:__________ ,最多不超過_______人。

(二)甲方應按相關規定辦理宿舍出租登記備案等手續。

(一)宿舍租賃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計 年 個月。甲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將宿舍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宿舍交割清單》(見附件一)經甲乙雙方交驗簽字蓋章並移交房門鑰匙及 後視為交付完成。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甲方有權收回宿舍,乙方應返還宿舍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甲乙雙方應於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 日內對宿舍和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及水電使用等情況進行驗收,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乙方繼續承租的,應提前_______日向甲方提出(□書面 / □口頭)續租要求,協商一致後雙方重新簽訂宿舍租賃合同。

(一)租金標準及支付方式: _______元/(□月/ □季/ □半年/ □年),租金總計:________人民幣 元整(: )。支付方式:(□現金/□轉賬支票/□銀行匯款),租金支付日期: __________。

(二)押金:人民幣_________元整 (: ) 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宿舍租賃押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當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於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 日內(□含利息/□無息)如數返還給乙方。

租賃期內的下列費用中, 由甲方承擔_____, 由乙方承擔_____:(1)水費(2)電費(3)電話費(4)電視收視費(5)供暖費(6)燃氣費(7)物業管理費(8)宿舍租賃税費(9)衞生(垃圾)費(10)上網費(11)車位費(12)室內設施維修費(13) 費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與宿舍有關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如乙方墊付了應由甲方支付的費用,甲方應根據乙方出示的相關繳費憑據向乙方返還相應費用。

(一)甲方應保證宿舍的建築結構和設備設施符合建築、消防、治安、衞生等方面的安全條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以及宿舍所在小區的物業管理規約。

(二)租賃期內,甲乙雙方應共同保障宿舍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處於適用和安全的`狀態:

1、對於宿舍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 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宿舍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宿舍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

(三)甲方(□同意 / □不同意)乙方對宿舍進行裝飾裝修,合同終止時對未形成附合的裝飾裝修物(□乙方拆除/ □折價歸甲方/ □歸甲方),對形成附合的裝飾裝修(□折價歸甲方/ □歸甲方)。折價金額另行商定。

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在租賃期內將宿舍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

(二)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2、交付的宿舍不符合合同約定或影響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宿舍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宿舍:

5、利用宿舍從事違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礙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一)甲方有第八條第三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年/□季/ □月/ □日)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有第八條第四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年/□季/ □月/ □日)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並可要求乙方將宿舍恢復原狀或賠償相應損失。

(二)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宿舍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 日通知對方,並按(□年/□季/ □月/ □日)租金的_____%向對方支付違約金;甲方還應退還相應的租金、押金等費用)。

(三)因甲方未按約定履行維修義務造成乙方人身、財產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四)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宿舍或者乙方不按約定支付租金但未達到解除合同條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約定時間返還宿舍的,應按 標準支付違約金。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份,其中甲方執___份,乙方執____份。

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關於單位合同範文3篇

第2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規定的有關規定,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就汽車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恪守:

甲方租用乙方的車型為_______________,車牌號:_______________,乙方為該車輛駕駛人。

租期為_____年,到期後如甲方需續租,該協議條款可繼續有效。租金每年____元(含駕駛員報酬),憑正規票據按季度支付,先租用後支付。

1、甲方承擔車輛租賃期內的.油費、過路費、停車費、保險和維修等費。

2、甲方承擔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內所發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責任,包括有關部門的罰款等。

3、甲方不承擔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責任。

2、乙方在租賃期間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不承擔由於違章、肇事、違法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3、車輛在租賃期內正常使用時應處於良好的狀態,保持車容整潔。需保養維修或臨時他用時,應通知甲方並徵得同意後方可。

4、乙方在租賃期內服從甲方管理,車輛每天使用時間由甲方確定。

5、車輛在租賃期內不得將車輛交給其他人員駕駛,發現一次,扣除一個月的租金。

6、車輛在租賃期內需有乘座人員保險,如沒有保險,乘座人員發生傷亡,乙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1、因車輛狀況原因或不服從甲方管理,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2、有關合同的爭議,雙方經協商解決未能達到一致的,任何一方可向法院提出起訴。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第3篇

在合同簽訂前,應對業主(發包人)及工程本身情況要做詳盡的調查。比如工程的真實 性、可靠性以及業主的資信情況,工程審批手續是否完備等等。只有在工程業主資信可靠、 工程合法、手續完備的條件下,與之簽訂合同,施工方的合同權利才能得到充分的保障。

1.對發包商主要應瞭解兩個方面的內容:一是主體資格,即建設工程相關手續是否齊全 。例如,建設用地是否批准是否列入投資計劃規劃、設計是否得到批准是否進行了招 標 等。二是履約能力,即資金問題。施工所需資金是否已經落實或可能落實等。在簽訂合同前 對發 包方主體資格的審查是簽約的一項重要的準備工作,將不合格的主體排斥在合同的大門之外 ,為將來合同能夠及時、正確地實施奠定一個良好的基礎。

2.如果施工方施工的是分包工程,要嚴格審查發包人的項目是否是依法批准的合法項 目,發包人是否依法取得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取得了相應的經營資格和等級證書,審查發包 人簽約代表人的資格,審查工程發包人的履約信用等。

3.對施工方的分包商主要了解的內容有:資質情況,施工能力,社會信譽,財務情況等 。

(1)《協議書》中“合同價款”的填寫,應根據合同工程是屬於招標工程還是議標工程,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包人依據中標通知書的中標價格在協議書內約定,非招標工程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包人依據工程預算在協議書內約定。 (2)合同價格是雙方共同約定的條款,第一,要協議;第二,要確定。暫定價、暫估價、概算價都不能作為合同價款,約而不定的造價不能作為合同價款。

(3)應當把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約定清楚。雙方應約定一個百分比係數,也可採用絕對值法。

(4)對於風險範圍內以外的風險費用,應約定調整方法。

(5)在施工過程中,會出現設計變更等情況,合同雙方都會簽訂補充條款,重新約定 合同價款。所以補充條款中一定要約定一句話:“此補充合同與主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6)甲方簽署的工程量確認單十分重要,在合同糾紛中,法院可依據甲、乙雙方簽署的工程量確認單來確定爭議的合同價款。

2.工期、質量、造價的約定,是施工合同最重要的內容。

(1)實踐中關於工期的爭議多因開工、竣工日期沒有明確界定而產生。開工日期有“ 破土之日”、“驗線之日”以及“業主通知為主”之説,竣工日期有“驗收合格之日”、“ 交付使用之日”、“申請驗收之日”之説。無論採用哪種,均應在合同中予以明確約定,並約定開工、竣工應辦理哪些手續,簽署何種文件。對中間交工的工程也應按上述方法做出約定。

(2)目前在工程質量驗收中,工程質量監督部門不再是工程質量評定的主體,竣工驗 收將由建設單位組織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進行。因此,合同中應明確約定參加驗收的單位、人員、採用的質量標準、驗收程序、須簽署的文件及產生質量爭議的處理辦法等。 (3)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最常見的糾紛是對工程造價的爭議。由於任何工程在施工過程 中都不可避免有設計變更、現場簽證和材料差價的發生,所以均難 “一次性包死,不作調整”。合同中必須對價款調整的範圍、程序、計算依據和設計變更、現場簽證、材料價格的 簽發、確認做出明確規定。如果是單價合同,必須明確單價所包含的工程量內容的清單。

3.對工程預付款、進度撥款和竣工結算程序做出詳細規定。

一般情況下,工程進度款按月付款或按工程進度撥付,但如何申請撥付,需報何種文件 ,如何審核確定撥款數額以及雙方對進度款認識不一致時如何處理,

往往缺少詳細的合同規 定,影響工程施工。一般合同中對竣工結算程序的規定也較粗,不利操作。因此,合同中應特別注重工程撥款和結算的程序約定。 (1)填寫約定工程預付款的額度,應結合工程款、建設工期及包工包料情況來計算。

(2)應準確填寫發包人向承包人撥付款的具體時間或相對時間。 (3)應填寫約定扣回工程款時間和比例。 (4)工程進度款的支付時間與支付方式,以形象進度可選擇:按月計算、分段結算、 竣工後一次結算(小工程)及其他結算方式。 (5)工程進度款的撥付應以發包方代表確認的已完工程量,相應的單價及有關計價依 據計算。

合同中對工程預付款、進度款應明確約定,發包人向承包人預付工程款、進度款的時間和金額或合同價款總額的比例。若發包人不按約定的時間和比例執行,引起的工期順延可不 追究承包方的責任。承包方可以要求由於進度款或預付款付款不及時帶來的損失。

4.總包合同中應具體規定發包方、總包方、分包方各自的責任和相互關係。

儘管發包方與總包方、總包方與分包方之間訂立有總包合同和分包合同,法律對發包方、總包方及分包方各自責任和相互關係也有原則性的規定,但實踐中仍常常發生分包方不 接受總包方監督,和發包方直接向分包方撥款造成總包方對分包方難以管理的現象。因此,在總包合同中應當將各方責任和關係具體化,便於操作,避免糾紛。

以上的行為時有發生,會造成資金管理混亂,三者的資金往來出現交叉,在工程竣工結 算時出現糾紛。如果發包方將工程款直接撥入分包方賬號中,總包方可以追認此款項,發包方必須將工程款撥入總包方賬號。如發包方不執行,總包方可起訴法院,請求法院強制執行 ,將工程款追回。

但是一般情況下,以上情況很少出現,因為在合同履行過程中,都是合同雙方之間有資 金往來和工作關係,只要在合同中與對方約定好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即可。

5.明確規定監理工程師及雙方管理人員的職責和權限。

建設工程在工程施工過程中,發包方、承包方、監理方參與與生產管理的工程技術人員 和管理人員較多,但往往職責和權限不明確或不為對方所知,由此造成雙方不必要的.糾紛和 損失。合同中應明確列出對方派出的管理人員名單,明確其各自職責和權限,特別應將具有 變更、簽證、價格確定等籤認權的人員的籤認範圍、程序、生效條件等規定清楚,防止其他 人員隨意簽字,在最終結算時,雙方不認可,引起糾紛,給施工方造成損失。

(1)應詳細填寫材料設備供應的具體內容、品種、規格、數量、單價、質量等級提供 的時間和地點。

(3)雙方應約定供應材料和設備的結算方法(可以選擇預結法、現結法、後結法或其 他方法)。

施工合同規定是甲方供料,合同條款中必須約定材料的具體內容、品種、規格、數量、 單價、質量等級提供的時間和地點以及驗貨方式。如果沒有約定,工程質量由於甲方的供料 出現問題,會導致法律糾紛。雖然在法院審理中,法院會依據事實判定甲方的原因影響工程 質量,但是也讓施工方消耗時間,影響企業的效益。

施工合同《通用條款》對不可抗力發生後當事人責任、義務、費用等如何劃分均作了詳 細規定,施工方在簽訂合同時都認為不可抗力的內容就是這些了。於是,在《專用條款》上 用“√”或填上“無約定”比比皆是。

國內工程在施工週期中發生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等現象的可能性很少,較常 見的是風、雨、雷、震等自然災害,達到什麼程度的自然災害才能被認定為不可抗力,《通 用條款》未明確,實踐中雙方難以達到共識,雙方當事人在合同中對可能發生的風、雨、雷 、震等自然災害程度應予以量化。

在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時,可以運用法律資源中的擔保制度來防範或減少合同條 款所帶來的風險。如施工方在向業主提供履約擔保的同時,業主也應該向施工方提供工程款 支付擔保。

業主工程款支付擔保,是指為保證業主履行工程合同約定的工程款支付義務,由擔保人 為業主向承包商提供的,保證業主支付工程款的擔保。業主支付擔保的擔保金額應與承包商 履約擔保的擔保金額相等,且不得低於合同總價與合同約定的進度款的差額,最低擔保金 額不得低於合同金額的10%。如果沒有約定擔保條款,一旦工程款不能及時撥付,會給承包 方帶來損失。

(1)在合同中首先應約定發包人預付款、工程進度款、竣工結算的違約應承擔的具體違約責任。

(2)違約金與賠償應約定具體數額和具體計算方式,要越具體越好,具有可操作行、 以防止事後爭議。

約定違約金是防止違約條款發生時,雙方發生糾紛。但是,雙方簽訂中約定了違約金條 款,但根據我國《合同法》第114條第2款:“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 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高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 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之規定,雙方合同約定違約金數額為合同價款的2倍 ,明顯高於實際損失,應當根據本案情況適當減少。

填寫第37條款爭議的解決方式是選擇仲裁方式,還是選擇訴訟方式,雙方應達成一致意 見。有的工程選擇上級仲裁方式,有的工程選擇訴訟的方式,但儘可能選擇對施工方有利的 法院(有管轄的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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