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安全協議書8篇 "保障工程安全的協議書:為大家的生命安全保駕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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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安全協議書是建設工程的必要文件,旨在確保工程施工期間和使用期間的安全。該協議書規定了建設方和承建方在施工期間應遵守的安全規範,包括施工現場管理、材料使用、設備保護等方面。其簽署將有助於維護工程安全,保障人民羣眾的生命財產安全。

工程安全協議書8篇

第1篇

經協商,雙方在已經簽訂的工程分包合同框架範圍內,另簽訂本 安全生產管理協議,以明確雙方安全生產責任並共同遵守。

第一條雙方共同遵守國家《安全生產法》、《建築法》、《勞動法》、《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一系列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嚴格執行jgj59—99《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等一系列標準、規程、規範。

第二條雙方共同遵守中建總公司、中建三局、中建三局三公司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貫徹執行職業健康安全和環境管理體系(管理體系要求為:全員參與、遵紀守法、服務顧客、工程創優、防治污染、節能降耗、關愛員工生命、安全文明施工、持續改進、杜絕安全事故)。

2、定期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方針政策、標準規範、規章制度的教育,對乙方人員進行安全生產三級教育。

3、安排乙方施工生產任務的同時,對按照規定程序審批的施工組織設計書面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4、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由甲方統一控制收支。按照工程分包合同約定提供安全防護設施。

5、有權制止乙方的違章作業,對重大違章行為有權責令其整改、停工整頓和經濟處罰。

6、有權對安全素質差、不服從安全生產指揮的施工人員責令其限期退場。

7、按照規定要求對乙方採購的材料和自帶(含租賃)施工機具、設備勞動防護用品進行安全生產監督檢查,有權拒絕乙方不合格產品進場(已經進場的,限期退場)。

8、如果乙方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拒不整改或發生安全責任事故,甲方有權終止分包工程合同責令乙方限期退場。乙方的安全生產條件被評價為不合格的,甲方有權責令乙方限期退場。

9、按照規定要求為進入施工現場的作業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

10、按照管理要求收取3000元安全保證金,施工過程中未發生重傷以上安全事故,工程完工後,退還所交安全保證金。

1、按照規定要求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並報甲方備案。根據法律法規要求和自身特點,建立健全安全管理體系,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2、按照規定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作業人員50人以下的,設1名專職安全員;50人-200人的,設2 名專職安全員;200人以上的,應根據所承擔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危險實際情況增配,並不少於總人數的5‰。作業班組設兼職安全巡查員,對本班組的作業場所進行安全監督檢查。安全管理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且素質符合規定要求,名單報甲方備案。

3、負責本單位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考核和取證,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

4、按照甲方要求對施工班組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交底記錄報甲方備案),合理安排身體素質、技術水平、安全意識均符合要求的人員上崗。

5、對本單位員工進行安全生產三級教育,組織班組開展安全教育、學習、宣傳、檢查、整改等活動。

6、不違章指揮或強令工人冒險作業,不強迫工人超時間、 超負荷作業。對甲方提供的安全設施不能保證安全施工時,及時提出整改要求並可以拒絕施工和拒絕甲方違章指揮。

7、按照工程分包合同約定提供安全防護設施,確保採購、 發放和使用的勞動防護用品符合規定要求。

8、為施工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並監督、教育施工人員按照使用規則佩戴、使用。

9、不得使用(含租賃)國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產安全的工藝、機具和設備。

10、按照管理要求收取3000元安全保證金,施工過程中未發生重傷以上安全事故,工程完工後,退還所交安全保證金。

1、發生因工重傷或死亡事故,由甲方牽頭,甲乙雙方參加,按照規定報告有關部門進行調查,查清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責任,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2、甲方違章指揮、不按照要求健全安全防護設施、不按規定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及組織施工,造成傷亡事故的,根據事故調查結果承擔相應後果和責任。

3、乙方不服從甲方安全生產管理、違章作業、冒險進入施工禁區及損壞安全防護設施、不按規定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及組織施工,造成傷亡事故的,承擔相應後果和責任。

4、由於甲方主要責任造成的傷亡事故,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進行經濟賠償。由於乙方主要責任造成的傷亡事故,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1、工程安全管理網絡圖 注:甲方安裝分公司安全管理網絡圖見項目部網絡圖

2、甲乙雙方工程安全生產管理第一責任人、安全管理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名單

3、工程專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參照:《安裝分公司安全生產管理辦法》

工程安全協議書8篇

第2篇

為了切實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民法典》以及《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設部《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46-88)、《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雙方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簽訂本協議書。甲方和乙方均嚴格遵守本協議書規定的權力、責任和義務,確保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安全。

1、貫徹落實國家有關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法規和管理規定,對乙方施工現場和區域進行全面的安全生產管理和監督檢查並對施工現場臨時用電進行安全檢查與指導。

2、及時糾正乙方施工人員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行為,並按照有關規定予以查處。對乙方施工區域內的重大安全事故隱患,應開具隱患通知單。

3、要求乙方提供施工現扯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5、對乙方的安全生產培訓、勞動保護用品的使用和危險預知工作提出指導意見,並監督落實情況。

7、向乙方提供電源時,應與乙方辦理交接驗收手續。

8、按照有關臨時用電標準對乙方的臨時用電設備設施進行監督和檢查。發現乙方在臨時用電中存在隱患必須責成乙方以整改。並監督整改落實情況。

9、對乙方特種作業人員的名單、操作證複印件及培訓記錄進行存檔備案。

1、遵守國家有關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法規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嚴格執行國家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及機械設備使用有關技術規範和安全操作規程,對施工區域內自行管轄的臨時用電負全面管理責任。

4、乙方造成生產安全事故,導致人員傷亡時,由乙方承擔事故責任和經濟責任。

5、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和無證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1.施工採用的腳手架、安全網必須由專業人員搭設,由項目經理(工地負責人)組織技術部、安全部門的有關人員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應按類別逐項查驗,並應有驗收記錄。

2.高空作業時,嚴禁立體交叉作業。水平作業時,各工位間必須有一定的距離,作業人員必須配備相應勞動保護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帶、防護眼鏡、防護手套、防護工作服等,並應正確使用,施工作業現場周邊設置相關安全標誌牌,並設專人巡查。

3.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必須佩帶安全帽。凡在2m以上高處作業人員,必須正確使用安全帶,安全帶應高掛低用。

4.工程施工前,除工程技術人員對施工作業人員進行書面安全技術交底,並履行簽字手續外,必須各施工班組長向施工人員進行班組交底及履行簽字手續。

5.特殊工程施工項目如;電氣、易燃、易爆容器、管道等,必須持有效證件及上崗證的專業人員操作。

6.拆除施工現場,必須設有臨時急救人員及藥品或設立臨時救助站。

7.嚴禁在工作前和工作中飲酒,不許穿高跟鞋、硬底鞋、拖鞋,應穿防滑鞋。

8.進入施工現場須服從領導和安檢人員的指揮,遵守勞動紀律、嚴守崗位、不串崗,作業時思想要集中。

9.嚴禁隨意拆除或損壞防護欄杆、拉桿、安全網、跳板、腳手板、支撐等防護設施。

10.面磚搬運、安裝時應注意安全,防止因面磚翻倒而受傷。

11.各種材料加工時注意操作安全及施工用電,不得隨便亂接亂拉電線。

12.施工現場各周邊洞口,必須有符合安全規範要求的安全防護,若因施工作業場地要求而拆除的,操作完成後,立即恢復。

13.腳手架上禁止有探頭板、飛跳板,腳手架上應滿鋪腳手板,腳手架上禁止堆放砂漿、磚塊、面磚等物料。

14.不準從正在起吊、運吊中的物件下通過,以防突然事件,不準從高處往下跑、跳;不準在沒有防護的外牆和外懸挑板等建築物上行走;不準站在小推車等不穩定的物件上操作;不得攀登起重臂、繩索、腳手架、井字架和隨同運料的吊盤和吊籃及吊裝物上下;井架吊籃禁止乘人。

15.作業中不得往下投擲物件、碎磚、灰渣等,清理物料時應設溜槽或使用垃圾桶;手持工具和零星物料應隨時放在工具袋中。

16.年齡未滿18週歲者,患有心臟並貧血、高血壓、低血壓、癲癇病及其他不適於高空作業的病症者嚴禁從事外牆施工作業。

18.手持電動工具使用前應進行檢查,空載試驗運轉正常合格後方可使用,轉移工作點應切斷電源,潮濕場所嚴禁使用手持式電動工具。

19.作業前必須認真檢查機械設備的安全裝置,調整機器或更換刀具時應先切斷電源並由機械員進行。

1.配電箱的箱櫃門處應有名稱,用途,分路、標記及內部系統接線圖,以防失誤操作。

3.電工和用電人員用電時,必須按規定穿戴絕緣,防護用品,使用絕緣工具。

4.施工現場下班停止工作時,必須將班後不用的配電裝置分閘斷電,並上鎖,班中停止工作1小時以上時,相關動力開關箱應斷電上鎖,暫時不用的配電裝置也應斷電上鎖。

5.配電箱、開關箱內的電氣配置和接線,嚴禁隨意改動、並不得隨意掛接其他用電設備。

6.配電裝置的漏電保護器,應每次使用時用試驗按鈕試跳一次,只有試跳正常才可繼續使用。

7.用電設備的保護接地線應並聯接地,並嚴禁串聯接地或接零。

8.使用中的電氣設備應保持完好的工作狀態,嚴禁帶故障運行。

9.現場臨時用電及照明必須由項目經理同意,由專業電工按jgj46-88《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要求進行操作。

10.現場所有用電設備必須用插頭與插線板連接,禁止將線頭直接插入插線板。

2.所有交、直流電的金屬外殼,都必須採取保護接地或接零。焊接的金屬和結構本身接地。

3.電焊機二次焊把線,地線需接長使用時,應保證搭接面積,接點處用絕緣膠帶包裹好,地線良好不能有破皮裂口存在。

4遇有雨、雪、霧或六級以上強風,影響施工安全時應停止室外焊接,雨雪後應先清除施工地點的積水、積雪後方可施焊。

6.各種用電設備,照明設備在露天使用時必須設有防水、防雨設施,各種設備的防護罩必須齊全。

7無鉻牌的電氣設備不得隨意接通電源,各種電氣設備應鉻牌齊全。

1進入施工現場,必須向施工班組人員進行消防及動火知識教育。

2施工現場嚴禁吸煙及隨意動火,如需動火必須向項目經理提出申請,經項目經理同意簽字後方可使用。

3施工中所需使用的易燃物品,如,汽油、汽瓶等,必須設專門的臨時存放庫房並設置滅火器,沙袋等,由專人管理。

4施工現場認真執行“三清,五好”管理制度,尤其對木製品的刨花、鋸末、料頭,作到每天工完場清,各類材料都要碼放成垛,整齊堆放。

5電焊、氣焊作業前要明確作業任務,認真瞭解作業環境,確定出動火危險區域,並立出明顯標誌,危險區內的一切易燃品都必須移走,對不能移走的可燃物,採取可靠的保護措施。

7屬一、二、三級防火範圍的焊割作業,未經辦理動火審批手續,不準進行焊割作業。

1.施工前必須檢查吊籃的焊接點、杆件、鋼絲繩、葫蘆,是否存在損壞和生鏽,如存在則必須進行除鏽補焊、更換等,方可使用。

2.上架的施工人員,必須穿工作服、防滑鞋,並正確佩帶安全帶,並與鋼絲繩穩固連接。

3.吊籃內的施工人員,只能保持三人,攜帶的油漆、塗料等不得多於2桶,並用結實的繩索或掛鈎固定在吊籃上。

4.進入施工現場的操作人員必須由經過專業培訓的熟練工人進行施工,嚴禁由小工或未經培訓的人員上吊籃操作。

5.上吊藍進行上下移動操作時,必須有兩人協同操作。

6.吊籃底部必須採用建築用的竹膠板,且用結實的繩索捆紮牢固。

7.吊籃四周必須設有護身欄及擋腳板,並用安全網將籃身圍護嚴密。

8.籃內放置的鋼抹子、灰刀等零星工具必須用袋子裝好並固定於籃身上。

1安裝隊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安全帽。要選擇合格產品,有檢驗部門批量驗證和工廠檢驗合格證。施工人員進入現場前必須繫好下額帶,以防發生高處墜落,帽飛人落的現象。

2高空施工操作時必須繫好安全帶。安全帶要選用合格產品,有廠家永久字樣的商標,合格證。進入現場必須先檢查安全帶是否完好。安全帶必須掛在牢固結實的地方。

3施工人員應配製工具袋,工具箱,以防工具的掉落。工具用後放入工具袋,工具箱內。施工中待用物料放置時距洞口及樓板沿水平距離為1m以上。收工後,做到工完場清。

1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由項目經理負責,設置專職安全員檢查工程的安全生產工作,嚴格執行安全生產製度及安全操作規程的各項規定。

2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和施工技術措施時,都必須有針對性的安全措施。

3做好各分部分項安全交底工作,施工班組每天開班前會,對工人進行鍼對性安全教育,新工人未經三級安全教育不得上崗。

4保證和完善各項安全宣傳措施,醒目位置設立安全生產宣傳牌,場內安全生產宣傳牌警告。

1.進入施工現場嚴禁酗酒,滋事打架及進行各種賭博等違法違章行為,輕者清除現場,重者送執法機關依法處理。

2.寢室休息時間,除夜間加班外,必須保證晚上十點後休息,以保證第二天的工作精神狀況。

3.嚴禁帶病上崗操作,一經發現必須由各施工班組長負責安排換崗或休息,以保證所有施工人員的人身安全。

5.嚴禁現場人員出現偷盜工具及材料現象,一經發現,必須清除現場,並視情節對班組負責人進行一定的經濟處罰。

6.施工現場嚴禁容留一切不明身份的非工作人員,更不準帶小孩進入施工現常

7.進入施工現場不得違反所有規章制度,如有違反,視情節輕重對班組負責人及違反人進行一定的處罰。

1.施工現場分別設置一座10平米的磚砌封閉式建築垃圾站和一座5平米的磚砌封閉式生活垃圾站,定期清理外運施工垃圾。

2.施工現場細顆散體材料裝卸運輸時,必須採取遮蓋等有效措施,材料入庫存放,出入廠汽車要保證不將渣土遺撒在廠區。

3.施工現場設置封閉式的油庫、油漆庫,必須做防水處理,容量必須做到不慎不漏,室外不得亂置油料、油漆等易燃、易爆危險化學物品。

4.施工現場各種機械使用時必須採取有效地降噪措施,降低噪聲頻率,對強噪聲機械採取封閉措施。

5.在容易產生粉塵的場所,施工人員必須佩帶防護口罩,並採取有效地除塵、降塵措施,保障施工人員的身體健康。

工程質量應符合國家現行施工驗收規範(含國家或行業安全技術標準)、以及甲方工程項目安全技術要求和需要,必須達到專業質量檢驗評定的優良以上等級。因乙方盲目蠻幹、只求速度不按操作規程施工,造成工程質量不符合設計安全技術要求、質量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或返工,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之材料浪費及經濟損失全部由乙方負責賠償,工期不予順延。

本協議與雙方簽定的施工合同時效相同,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保存一份,簽定施工合同的同時簽定本協議。施工合同到期後,本協議同時終止。

第3篇

為了切實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設部《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雙方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簽訂本協議書。

為保證施工安全管理及安全責任,必須明確現場管理人員:

1、乙方項目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現場安全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檢查的義務。甲方有權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規定,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為進行制止、糾正併發出安全整改通知書,直至清退出場。

2、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安全管理規定進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導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擔責任。

乙方作為工程項目的承包方,對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事故承擔安全責任。乙方應切實履行以下安全責任:

1、乙方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為施工人員辦理人身保險,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用具。

2、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關資質證明材料應真實、合法、有效。

4、現場施工應遵守國家和地方關於勞動安全,勞務用工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保證其用工的合法性。

4、施工期間,乙方應指派專職安全員作為安全工作聯繫和現場安全管理。

5、乙方一切施工活動,必須編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並在整個施工過程正確、完整地執行,無措施或未交底,嚴禁施工。

6、開工前,乙方應組織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有有關部門核發的合格有效的上崗資格證書。

7、乙方應在施工範圍裝設臨時圍欄或警告標誌,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範圍進行施工,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

8、乙方施工過程中應做到日產、日清,確保施工場地衞生整潔。

9、做好文明施工、安全施工;施工過程中需使用電、水源,應事先與甲方取得聯繫,不得私拉亂接;做好施工臨時用電;按規範要求搭設腳手架做好安全防護工作,確保施工人員和乘客安全。

10、建立整改責任制,對檢查中發現的質量安全隱患,採取有效措施立即進行整改,落實專人負責監控,確保質量安全。

11、制定安全緊急情況預案,一旦發生各類突發事故和緊急情況,要立即啟動預案,並按照有關規定及時上報和妥善處理。

12、發生以下情況停工整頓,因停工造成的違約責任由乙方承擔:

(5)施工現場髒、亂、差,不能滿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6)施工過程中,因違反工程相關規定的,被相關管理機關勒令停工的。

1、由於乙方責任造成對第三方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等財產損失,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並賠償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2、乙方未指定安監人員;未能正確、全面執行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組織設計;施工人員未掌握本工程項目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後果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對於施工過程中出現意外,造成人身傷亡事故,由保險公司依據相關條例規定和額度負責理賠,甲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條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本協議的法律效力獨立於主合同。

八條 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4篇

為深入推進施工工地現場消防安全工作,堅決杜絕施工現場消防安全事故的發生,確保“ 智能動態稱重系統研發生產基地 項目”安全、優質、按期完成,同時為進一步明確有關各方的消防安全職責,提高項目施工消防安全管理的整體水平,杜絕重大傷亡事故的發生。結合工地現場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協議書。開工前乙方必須與甲方簽訂建設工程消防安全協議書,以明確職責,作為消防安全管理的指導與檢查執行依據。

在施工分包合同的執行上,本協議具有優先權。本協議書適用的工程項目名稱為:智能動態稱重系統研發生產基地外牆裝飾工程,此項目施工地點為:太原市高新區中心街以北

1、乙方必須成立消防安全工作管理組織機構,制定消防安全工作管理制度,並將組織機構及制度上報工地現場消防安全指揮部。

2、乙方要組建義務消防隊,制定義務消防隊管理制度,義務消防隊隊員應進行集中培訓,掌握各類火災的基本滅火劑救援知識,每月至少組織一次培訓及滅火和救援演練。同時要實行全天24小時輪班巡查制度,並建立巡查記錄,對於發現的隱患及時消除。

3、乙方應當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制定消防安全操作規程及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對施工人員進行消防安全培訓,組織有針對性的滅火和疏散演練,其中人員居住場所每月至少組織一次滅火和疏散演練。

4、乙方應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配置消防設施,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誌,並定期組織檢查、維修、確保完好有效。

5、甲方每月對工地現場的消防設施組織至少一次全面檢查,確保完好有效同時留存完整的檢查記錄。

6、乙方應確保現場安全疏散通道、出口、消防車通道的暢通。

7、乙方在節假日期間,應加大宣傳力度和巡查力度,確保現場的消防安全。

8、如乙方有發現問題拒不整改的情況,每發現一次,罰款五萬元,該罰款從應付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造成人員,財產損失的,責任全部由乙方承擔。

第5篇

甲方委託乙方進行工程(合同號: )的施工。為明確雙方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責任,防止生產安全事故,保證員工在生產活動中的人身安全與健康,保持良好的施工作業環境和文明施工水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重慶市安全生產條例》,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安全合同條款,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對乙方的安全施工負有監督和指導的責任,對乙方的生產工作、文明施工進行統一協調、管理。

第二條 在分包工程開工前甲方應對乙方的安全資質和條件進行嚴格審查。

3、由當地政府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施工合格證書,施工簡歷和近兩年安全施工記錄;

4、安全施工的技術素質(包括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和工人)及特殊作業人員取證情況;

5、保證安全施工的機械(含起重機械安全準用證)、工器具及安全防護設施、安全用具滿足安全施工需要;

6、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組織機構及其人員配備;

1、在分包工程開工前,應向乙方負責人和工程技術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並應有完整的記錄或資料。

2、工程開工前,應組織乙方全體人員進行安全文明施工教育和考試並監督、審查乙方的安全教育和培訓的情況。

甲方安全教育的主要內容:國家、地方、行業安全健康與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制度、標準;本企業職業安全健康環境體系和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工程項目安全狀況;安全防護知識;典型事故案例等。

3、監督乙方定期組織員工體檢。對體檢不合格或患有職業禁忌症者,以及老、弱、殘者,未成年者有權清退。

4、安監部門有權要求乙方參加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檢查活動和安全工作例會。

5、對特殊作業、危險作業等的施工項目,例如,在有可能發生火災、爆炸、觸電、高空墜落、中毒、窒息、機械傷害、燒燙傷等容易引起人員傷害和設備事故的場所作業,甲方應事先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並要求乙方制定安全措施,經甲方審查合格後監督實施。

6、落實合同中規定由甲方承擔的有關安全、勞動保護、文明施工等其他事宜。

1、建立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組織機構,專(兼)職安全員的配備必須符合國家、行業、地方的有關規定(30人以上的必須配有專職安全員,30人以下的應有兼職安全員)。提供給甲方的資料和證件應與工程施工實際情況相符,在施工過程中未經甲方許可不得擅自變更。

2、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健康與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電力工作規程、規定,遵守甲方職業安全健康、環境管理要求和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相關規定與制度,服從甲方的管理、監督和指導,並定期向甲方彙報工作。

3、按照業主、監理和甲方的要求,編制適合本工程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在工程施工過程中嚴格執行。

4、新進場員工必須到甲方人事管理部門、安監部門等辦理相關手續,經甲方組織的安全教育考試合格,領取工作卡後方可進場作業。

5、進場前組織員工進行體檢,並將體檢合格證明報甲方備案,嚴禁使用未成年工和不適應現場安全施工要求的老、弱、病、殘人員進行施工。凡已註冊的人員不得隨意更換,不得冒名頂替。

6、工程開工前,組織全體人員進行安全文明施工教育和考試

主要內容:本工地施工特點及狀況;工種專業安全技術要求;主要危險、危害作業場所的安全要求和環境衞生、文明施工要求;作業環境、危險源的控制措施及個人安全防護要求等。

7、開工前必須對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設施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確保符合安全規定的要求,確保施工安全。

8、從事特種作業(操作)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過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後,方可上崗作業。

9、應當向作業人員提供必備的安全防護用品和用具、完善作業區域的安全防護設施,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並書面告知危險崗位的操作規程和違章操作的危害。

10、參加甲方組織的定期或不定期安全檢查和安全活動。完善班組建設,做好每天站班會的"三交"、"三

裝飾公司工程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協議書提要:甲方對乙方的安全施工負有監督和指導的責任,對乙方的生產工作、文明施工進行統一協調、管理

查"("交任務、交技術、交安全";"查衣着、查精神狀態、查安全防護用品" )和每週的班組安全活動。

11、對所承擔的施工項目必須編制安全施工措施或方案,經甲方施工技術、安監等部門審查合格後執行,並作為承包合同的附件。

12、對本作業區域內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環境衞生、成品保護措施執行情況以及生活衞生的管理負責進行監督、檢查、糾正和整改。

13、一旦發生安全事故,必須立即組織搶救,採取有效措施保護事故現場,並迅速報告甲方。

第六條 預留乙方施工管理費的30%或承包合同價款的5%(或2-5萬元)作為安全施工保證金,工程結束後由甲方安監部門在工程結算單簽字,扣除經濟處罰後返還乙方。

第七條 甲方安監部門發現乙方在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隱患、不文明施工及習慣性違章行為有權制止和處罰;對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施工作業有權責令停止作業並進行整改。

違章處罰按照國家、地方、行業的有關規定和甲方有關管理制度執行。

第八條 凡由乙方責任導致的人身傷亡事故、機械設備(設施)損壞事故,其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發生人身死亡事故,扣除預留保證金100%;發生人身重傷事故,扣除預留保證金50%。

第九條 對不服從甲方安監部門管理或嚴重違章作業、野蠻施工、管理混亂、事故多發的承包單位,甲方有權立即終止與乙方所簽訂的合同並限期退出。

乙方如違反本協議,甲方有對乙方進行經濟處罰、停工整頓或終止施工的權利,所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負責。甲方違反本協議也應承擔相應的處罰。

1、雙方在履約過程中,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若存在爭議及未盡事宜,由雙方本着"平等"原則協商解決。

2、雙方經協商,仍未達成一致;可由有關部門協調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本協議作為本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與施工合同具備同樣的法律效力。本協議的有效期與施工承包合同相同。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方三份(項目部、公司工程部、檔案部門各一份),乙方一份。協議經雙方簽名蓋章後生效。

授權代表或項目負責人簽字:法人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第6篇

為確保拆除工程在施工中人身、設備的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築法》等法律、法規、規定,明確發、承包方安全責任,確保施工安全,保證員工和其他所有職工在工程建設過程中人身健康安全,預防發生各類施工安全事故,經雙方協商,甲乙雙方自願簽訂本協議。

本協議與工程施工合同同步有效;發包方的安全責任:工程項目發包前,發包方必須對承包方資質和條件進行審查,合格後方可進行工程施工。對乙方的資質進行審查,確認其符合且具備下列條件:持有有相關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和資質證書: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授權委託書。相關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的配置及持證符合安全生產要求。配備的機械、及安全防護設施、安全用具滿足安全生產需要。應有的安全管理制度齊全。保括各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特種作業人員的審證考核制度、各級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和定期安全檢查、安全教育等制度。具有兩級機構的承包單位設有專職安全管理機構:施工隊伍超過30人的配有專職安全員:30人以下者設有兼專職安全員。在有危險性的電力生產區域內作業,開工前發包方必須對承包方項目負責人等,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及文明施工交底,應有完整的交底資料和交底記錄,並經雙方交底人員簽字。並要求承包方事先制定施工方案,明確“三措”(組織措施、安全措施、技術措施),經發包方工程項目主管機構、技術和安全部門審查合格後方可施工。

一、發包方安全責任:不定期檢查承包方施工現場,對承包方人員在生產工作中違反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行為予以制止和糾正,併發出有存底聯的書面整改通知書;對嚴整違章的行為立即勒令停止其工作。所有發包工程在竣工移交前,必須按標準逐項嚴格驗收合格。圖紙資料、試驗報告、現場測試數據和試驗項目不全,不得驗收;驗收不合格的不準投入使用。

1、承包方對所承擔的施工項目,必須制訂施工方案,並結合工程實際制定好保證安全的“三大措施” (組織、技術、安全措施),經發包方工程項目主管部門、技術、安全審查合格後監督實施。

2、承包方必須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令、法規,遵守國家、行業及公司有關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的規定。遵守現場的各項規章制度。

3、工程開工前,承包方必須組織全體施工人員分工種進行安全教育、技能和安規考試,合格後方可進入現場施工。需調換工種、增補或調動人員者,在上崗前均必須進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安規考試,並報給發包方安全部門備案。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有有效的《特種作業證》。

4、承包方工作人員必須無妨礙工作的病症,否則不得參與工作。凡已登記的工程施工人員不得隨意更換,不得冒名頂替。

5、工程開工前,必須向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讓全體施工人員掌握工程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

6、承包方進行特殊作業、危險作業的項目施工時,必須事先編制安全施工措施,填寫安全施工作業票;從事電氣上的工作,一切施工活動都要辦理安全施工作業票(或工作票),並派員監督。

7、承包方應自覺接受發包方安全部門的監督和指導。對發包方安監部門檢查提出的安全整改通知,必須及時整改。施工中一旦發生人身事故或危及生產運行的不安全情況,必須立即報告發包方安全監察部門。

8、承包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為施工人員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及安全用具,並保證施工工具、器械使用安全。

9、開工前應對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設施進行一次檢查,確保符合安全規定並不超過檢驗週期。 承包方施工人員應對所在的施工區域、作業環境、操作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進行認真檢查,發現隱患立即停止施工,並經落實整改後方準繼續施工。在施工期間所使用的各種設備及工用具等均應符合施工要求。對施工現場管網每天開工前須派專人進行檢查,發現隱患應及時整改。各類安全防護設施、遮欄、安全標誌牌、警告牌和接地線等承包方不得擅自拆除、更改。

10、承包方承建的項目,禁止再行轉包,非主體工程需要分包的,必須報發包方工程項目主管部門、安全部門批准。發包方必須對承包方進行安全管理與監督。

11、承包方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用工,嚴禁使用未成年工和有職業禁忌的人員進行施工作業。

12、承包方應對工作地段採取的安全技術措施、工作班人員狀態以及施工中的安全責任負責;如因承包方採取的安全措施不當、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規定及本協議所列安全事項而造成的一切事故或對第三方造成損失的,均由承包方承擔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及法律責任。

四、承包方施工人員違反有關安全生產規程制度時,發包方安全部門有權予以糾正制止,有權通知承包方並給予經濟處罰,直至停止承包方的工作。

五、因承包方責任造成的發包方安全事故,由發包方按事故調查規程處理,承包方安全部門參與調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第四十五條的規定:“施工現場安全由建築施工企業負責”,因承包方的責任造成的人身傷亡、設備損壞事故及其造成的經濟損失,一切責任由承包方承擔,並通知有關政府部門調查處理、統計上報。

注:本責任書一式肆份,由發包方、承包方各執兩份。

第7篇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合同文件要求,為確保本項目部各項控制目標的實現,認真落實安全職責,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在本項目部所承擔的工程部位施工過程中使用乙方部分勞務及機械設備,在甲方負責控制安全管理工作的前提下,由乙方管理其內部安全生產工作。現就雙方達成的安全生產協議明確如下:

1、對乙方施工現場要進行全面的安全管理和監督,並對施工現場的臨時用電安全進行檢查和指導。

2、發現乙方施工人員出現違章作業是,要及時糾正並按照相關規定查處,對乙方施工現場的重大安全隱患要開具通知單。

4、對乙方的安全生產培訓、危險預知以及勞動保護哦給你工具的使用工作做出主導意見,並監督實施情況。

6、向乙方提供電源時,應與乙方辦理交接驗收手續。

7、發現乙方在臨時用電中存在隱患必須責令改正。並監督整改落實情況。

8、對乙方特種作業人員的名單、操作證複印件及培訓記錄進行存檔備案。

6、向乙方提供電源時,應與乙方辦理交接驗收手續。

7、發現乙方在臨時用電中存在隱患必須責令改正。並監督整改落實情況。

8、對乙方特種作業人員的名單、操作證複印件及培訓記錄進行存檔備案。

1、遵守施工安全的規定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的安全制度。對施工環境的臨時用電管理全面負責。

4、乙方造成生產安全事故,導致人員傷亡時,由乙方承擔事故責任和經濟責任。

5、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和無證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1.乙方必須準守安全生產條款,嚴格按照安全炒作規程施工。

2.乙方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準守甲方制定的安全生產製度和安全規定。

3.乙方在施工現場必須更具實際情況懸掛安全警告標誌,發現違規作業要及時糾正處理。

4.乙方實施工程合同期間,所有安全有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乙方要承若為每位施工人員購買意外險費用由乙方承擔。

5.由於乙方的工具設備和施工不適合安全規定而造成的甲方或者乙方第三人傷亡事故的,損失有乙方負責,並由乙方上報,組織調查,接受處理。

6.乙方的特種作業人員一定要持證上崗,一方要有專人負責安全檢查。

7.乙方架設臨時用電線接取電源等要經過有關單位批准才能進行作業,甲方有權利按照協議對其進行檢查簡單,發現違章時甲方有權要求停止作業,其損失由乙方自負。

乙方的特種作業人員一定要持證上崗,一方要有專人負責安全檢查。

7.乙方架設臨時用電線接取電源等要經過有關單位批准才能進行作業,甲方有權利按照協議對其進行檢查簡單,發現違章時甲方有權要求停止作業,其損失由乙方自負。

1.施工現場的細顆粒材料裝修運輸時必須採取遮蓋措施。

2.施工現場設置封閉式的油庫燈要做防水處理,容量必須做到不慎不漏,室外不能放在易燃易爆物品。

3.施工現場的機械施工是必須採取有效的降低噪音措施。

4.在容易產生粉塵的場所,施工人員必須佩戴口罩,並採取措施降低粉塵,保證施工人員身體健康。

1、本協議自甲乙雙方代表簽字並加蓋公司公章時生效,至工程完工驗收合格時終止。

第8篇

因甲方施工的xxx工程,因施工需要,經甲、乙方友好協商,甲方將:工程分包給乙方施工。甲乙雙方是屬於經濟承包關係,乙方自僱人員統一管理和全面負責,接受總承包方督查。為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方針,根據《合同法》、《安全生產法》、《建築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中有關安全責任的規定,結合本工程實際,在簽定協議的基礎上,甲、 乙雙方簽定如下安全協議:

1、 甲方幫助對乙方職工加強安全性教育,傳達上級安全生產指標精神,對乙方所施工的工程項目進行鍼對性的安全交底,甲方對乙方文明施工、生活衞生、治安防火、環境、職業健康安全方面的督促檢查,有關違章處罰對照 項目部相關制度同等執行。

2 甲方蘇中公司、監理對乙方施工中的安全工作進行監督、檢查,督促其對隱患進行整改、對乙方違章違紀行為進行教育處罰,處罰款直接從安全保證金中扣除。乙方不接受管理或嚴重屢教不改,甲方有權責令其停止施工或無條件退場。

3、甲乙雙方在結算標準中包含安全生產等費用,乙方必須採購符合國家及相關標準的勞防物品,對自僱人員免費發放;甲方、總承包方協助乙方辦理暫住證等對外協調工作,協調和相關費用由乙方自理,發生事故甲方:總承包方協助乙方向保險公司索賠盡可能提供必要的幫助(在為自僱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的基礎上)。

1、乙方應根據相關法規及總承包單位要求的《分包單位須知》提供: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營業執照、當地建築工程交易中心備案證明等複印件加蓋單位紅章,提供分包單位法定代表人簽發的本項目經理(負責人)、安全員的《任命書》及建設部統一的各自《安全考核合格證》原件等安全手續,併為所有自僱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並報總承包單位備案。

2、甲乙雙方屬於經濟、承包關係,乙方所自行僱俑的人員與乙方為僱傭關係,乙方對自僱職工安全教育培訓並報總承包單位備案,乙方所自行僱俑人員的工程進度、工作安排、生產條件、生產工具(特別是吊籃)、工資發放、人員的僱傭與辭退等全面管理及負責:

3、乙方進場前必須交納安全保證金:給總承包方(總承包方開具專用收據), 無條件接受業主、總承包方及監理等的違章教育及處罰;乙方如沒有違章處罰款項或沒有發生任何事故等相關費用,在經三方驗收確認後,結算工程款或退還保證金。

4、按照“誰施工誰負責”的原則,實行包質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綜合治理,乙方 對自僱人員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綜合治理全面責任,經常對自僱人員加強安全教育並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並對安全生產工作、綜合治理督促檢查:服從總承包、監理及業主等的統一管理,履行安全職責,承擔安全責任。乙方對總承包方或相關方檢查的所有安全隱患應無條件限期整改合格,達到安全要求,並向總承包方回覆,整改不合格、拒絕整改或不接受管理,總承包方可責令其停工或無條件退場:

5、乙方進場時向總承包方提供自僱人員合法有效身份證原件及照片4張及高空作業有效資格證書等相關信息,乙方因管理不當用人不善,發生敲詐勒索,社會治安包括各種傷害事故等,即使總承包方或業主事先墊付部分費用,在結算時該費用仍從乙方工程款中全額扣除,如對承包方造成不良影響,乙方承擔賠償等責任,同時視情節輕重,情節嚴重將追究法律責任。

6、乙方對所有安全隱患應立即停止作業整改合格後再施工,並向甲方、總承包方、監理單位書面彙報後撤離現場,若知情不報或留下安全隱患,造成事故等嚴重後果,乙方承擔主要責任及相關費用:對不具備安全條件的部位不得冒險施工,並向甲方、總承包方彙報,一經施工就表示你單位確認施工現場消防、作業環境、設施設備等符合安全生產要求,因此所產生的不良後果及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及相關費用。

7.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總承包等的違章指揮,如違章指揮乙方拒絕後,甲方、總承包方(項目經理以上管理人員)用強制性手段(如扣罰等)迫使乙方施工所造成的不良後果,甲方、總承包方承擔主要負責相關費用:

8.乙方對施工用具、材料及個人物品等自行妥善保管,如有丟失責任自負費用自理,在工地內外自僱人員發生的工傷等事故,包括自然 治安(交通、雷擊),火災等意外事故、非自身作業範圍內非工傷事故等,除保險公司賠付以外的其它費用由乙方自負(在為自僱員工已繳納意外傷害保險的前提下要求保險公司賠付),否則乙方負全部責任及相關一切費用。

乙方及自僱人員對他人(包括甲方或其它人員)造成的傷害,乙方負全部責任及相關費用。反之,xxx乙方及自僱人員被他人傷害,則傷害他人一方面要負全部責任:發生事故,必須立即組織搶救,xxx採取一切有效措施搶救,採取一切有效措施防止事態擴大並保護好現場,立即向總承包業主監理xxx等相關單位報告。

1、禁止聚眾鬧事或打架鬥毆等違法違紀行為。打架鬥毆不論誰是誰非,乙方自僱職工打架一次,先罰款5 00元;自僱職工與總承包班組及分、外包單位班組職工之間,只要發生打架(鬥毆),不論誰是誰非,先罰1000元,另根據責任追加處罰,打人治傷的承擔全部醫療費及誤工等相關費用(包括賠償費),不服從調解或造成嚴重後果的由公安部門處理。

2.乙方對自己的職工自行管理,不請假外出屬於無故曠工,造成一切後果自負;對未經安全教育培訓合格,辦理相關暫住、登記、工傷保險等手續,擅自安排職工上崗,總承包方將根據相關法規,對乙方按100元/人進行處罰,此類人員發生違章行為或遭受事故,乙方負全部責任和費用:未經專業培訓或非機械操作工無證擅自動用塔機、木工、鋼筋工及裝飾用機械等中小型機電設備或動用電氣焊設備所造成的一切後果,乙方負全部責任,所有費用自理;總承包方只負責協助調查處理之責,概不承擔任何費用。給總承包單位造成不良影響的,乙方承擔相關賠償及消除響等責任。

3、高空楊塵一次罰款100元,高空拋物者一次罰200元,致人傷殘的負全部責任及承擔所有相關費用,直至交公安部門處理;對損壞或破壞公共物品或損壞安全、消防或機械等設施照價賠償,並視情節處罰200-500元,造成事故依法追究其責任:在樓上大便一次罰款500元直至清理出場。

4、按照三級配電兩級保護要求配電和管理,電線必須架空使用,禁止使用大於60w的燈泡照 ,明禁止使用碘鎢燈照明或取暖;施工中禁止使用多用插座、無二次降壓保護裝置的電焊機、不帶漏電保護器的移動電箱或漏電保護失效的電器設備,發現一次罰款100元;用其它金屬絲代替保險絲每次罰款100元;私自關電影響生產處罰乙方500元/次,另根據情節輕重追究責任。 `

5、所有職工上班前不得飲酒,喝酒者負責人不得安排上班,違反者處罰乙方每次500元/人對因飲酒造成事故的乙方負全部責任與自僱職工共同承包相關費用。

6、總承包方或監理對乙方違章人員的處罰不記名,總承包方或監理持有相關照片或記錄等罰,xx款以及按照合同約定的處罰款項,均直接算到分包單位賬上;重大違章或其它處罰事項,根據有關律法規條文,總承包單位的有關規定、與業主簽定的相關合同條款及總承包項目部研究決定執行,所有處罰款項均無需確認,從各自安全保證金或工程款中扣除。

1、總包方幫助甲方配合乙方工作,提供現有的人臨設施、現有的內外腳手架、人貨電梯、水電、安全設施、糾察、資料收集整理彙編,對乙方的日常工作負監督、檢查責任,不承擔任何費用。

2、總包方收取乙方配合協助資料費xx元/平方米,總包方只開具收據不提供發票。

⒈ 進場後,現場的成品(牆面、門窗角、衞生潔具、機電設備等)如因乙方造成損壞或丟失, 由乙方照價賠償級承擔相關安裝費用。

⒉ 本協議共叁頁,一式兩份,雙方簽字生效,甲方執壹份, 乙方各執壹份:

⒊ 本協議作為施工協議的補充協議,同樣具有法律效力,如因違約發生爭議,可訴以勞動仲裁機關裁決。

4.20xx年x月xx日簽定之日起生效,施工協議規定的工程結束,該協議同時廢止,雙方權利和義務關係終止;

5.總承包項目部的各種制度規定及《違章處理細則》(見附頁)對乙方及自僱職工同等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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