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農村網格員考評辦法(試行)

來源:巧巧簡歷站 2.96W

鎮農村網格員考評辦法(試行)

鎮農村網格員考評辦法(試行)

為夯實社會管理基礎,規範農村網格化工作機制,充分調動網格員工作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建立“責任明晰、定量排序、獎優罰劣、高效有序”的考核體系,根據《冷水灘區城鄉社區(村)網格化服務管理工作方案》(冷辦發〔2014〕19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考評辦法。

一、考評內容

考評內容由主要指標、綜合為民服務、工作作風紀律、民意調查評價四部分組成,共100分。具體考評內容為:考勤簽到、網格巡查、信息採集、事件上報復核、代辦服務、隱患排查、矛盾調處、重點人羣協管、組織協調、政策宣傳民意評價等。

二、考評標準

(一)主要指標評定(40分)

1、考勤簽到(10分)。每個工作日,網格員需上午8:30前親自到村(社區)網格管理站簽到,未簽到的,一次扣1分;
中途未請假擅自離崗的每次扣0.5分。

2、網格巡查(10分)。工作日期間,在轄區網格內,按規定的線路進行巡查,每天上、下午的巡查時間合計不得少於2小時,其他時間段視情況安排,每月累計巡查時間不少於50個小時。如當天有其它工作安排不能下網格的,社區網格管理站需做好因公事未下網格巡查的台帳並報區網格辦備案;
巡查途中,網格員應及時瞭解羣眾的服務需求和訴求事項,及時發現核定有關線索,對事件自發自處或進行上報。如有羣眾反映的事件和訴求未被網格員及時受理、反映而引起投訴的,發生一次扣1分。巡查應與入户走訪結合起來,網格員每6個月對轄區網格全部住户全面走訪一次,老、弱、病、殘及社區矯正對象、服刑人員等重點人羣每月入户走訪1次。

3、信息採集(10分)。採集、核查網格內房屋、人口、單位、重點人羣(場所)等基礎信息,上報信息、更新數據及時有效,做好相關信息的檔案和台帳。人口信息應是動態的,不能長時間不變,1個網格的人口信息1周無變化,則視為該項工作不到位,應予酌情扣分。一般情況下,每月不得少於6條人口信息,少錄一條扣0.5分。市、區、街道等有關部門隨時抽查信息錄入情況,如出現信息錯漏現象,發現一人次扣1分。

4、事件上報復核(10分)。網格員每週自發自處事件不少於2起,每月不少於10件;
上報事件每週不少於2起,每月不少於8起。每條按0.5分計算,少報一條扣0.5分,扣完為止。上報事件超出2條,每條加0.5分,有效事件的認定由社區網格管理站認定。如有居民直接上報的事件而網格員未及時上報的,經社區網格管理站查實後,加倍扣分;
在接收復核信息後,網格員24小時內沒有及時複核的,發生一次扣0.5分。上報事件要有照片,描述清晰,部門聯動處理完後,網格員複核上報時要配有照片,照片不全每次扣0.2分。

(二)綜合為民服務(30分)

1、代辦服務(5分)。及時瞭解羣眾的服務需求和訴求事項,協助提交資料社區辦理或代辦,重點服務幫助空巢老人、孤寡老人、殘疾人、留守婦女兒童等特殊羣體。每完成一起計1分,一旦發現謊報、虛報情況,不計分且另扣1分。如因未提供上門服務、代辦服務而被居民投訴的,一次扣1分,扣完為止。主要依據《民情日誌》內容和工作台帳等進行考評。

2、隱患排查(5分)。加強網格內以下8類隱患的排查,做好台帳記錄。一旦發生異常情況應迅速瞭解詳情,及時向網格管理站彙報。知情不報、謊報、瞞報,導致發生影響社會穩定的事件或越級上訪甚至羣體性事件的,每發生一起扣1分,扣完為止。

(1)有殺人、搶劫、**、投毒、爆炸、縱火等各類違法犯罪活動線索或可疑人員、物品的;

(2)有黃、賭、毒地下窩點違法犯罪可疑的;

(3)有黑網吧、黑診所、非法傳銷等非法經營的;

(4)有工礦企業、火災、交通、水上安全生產、校園安全等隱患的;

(5)有影響電力、通訊等設施安全隱患的;

(6)有違法用地、違章建築的;

(7)有生產假冒偽劣產品、地下加工廠、存在食品安全隱患的。

3、矛盾調處(5分)。轄區全部矛盾要及時上報系統,原則上每月不少於3起,少一起扣1分。未報、漏報重大糾紛和情報信息的,實行倒查責任和考評扣分。因排查不力、信息不掌握、上報不及時,引發羣體性上訪、鬧事等重大事件的,每發生一起扣2分,扣完為止。

4、協管人口(5分)。協助管理好網格內以下5類人員,一旦發現異常情況應迅速瞭解詳情,及時向網格管理站及綜治信訪維穩站等有關部門彙報此類人員情況。因工作失職,沒有掌握好人員信息情況,從而發生影響社會穩定、安全的案(事)件的,每發生一起扣1分,扣完為止。

(1)有揚言赴京、省及直屬部門上訪苗頭及動向的;

(2)有涉外人員、涉外事項、涉外單位的;

(3)有社區矯正對象、刑釋人員、吸毒人員、閒散青少年、易肇事肇禍精神病人、高危流動人口等存在過激行為或動向的;

(4)有法輪功、全能神等邪教人員的或有非法組黨、結社、集會活動及動向的;

(5)有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

5、組織協調(3分)。網格員要當好社區居民、社會組織、業主組織和駐區單位與街道辦、社區黨組織的聯絡員。要有機結合“網格黨組織+網格化管理+物業管理”三類組織,注重發揮網格聯席會議機制作用,組織協調網格內服務管理資源和力量,對網格內一般事務進行處理,參與和配合網格內的重大問題處理。

6、政策宣傳(5分)。協助社區做好平安建設、消防、家庭安防、民意調查、信訪維穩、普法、見義勇為、流動人口服務管理、禁毒、反邪教、文明家庭(樓棟)創建等有關工作和政策的宣傳,提高人民羣眾安全感滿意度、平安建設知曉率和參與率。因宣傳工作未到位,民意泄憤或引發重大事件的,每發生一起扣1分,扣完為止。

7、交辦工作。及時完成區、街道辦事處、社區安排的各項重點工作任務,未按時完成的,每次扣0.5分,扣完為止(2分)。

(三)工作作風紀律(20分)

1、嚴格遵守工作時間(5分)。每天上午8:00-8:30,手機電子簽到、社區簽名簽到;
下午3點在網格內手機電子簽到;
因工作需要在社區辦公,不能下網格的,需上午上、下班打卡,下午上、下班打卡。未按時到崗、遲到、早退、消極怠工的,每發現一次扣0.2分;
無故不參加週會、月例會,每發現一次扣0.2分。網格員請假需履行書面請假程序。(1)請事假的,1天內假期需由網格管理站站長批准;
1天以上的假期需由社區黨工委書記批准。請病假的,提供醫院診斷證明和休假建議書,3天內由網格管理站站長批註;
3天以上的,由社區黨工委書記批准;
5天以上的,需另外提供住院通知單。請病假超過30天及以上的,需報區網格辦備案。(2)婚假、產假(護理假)、年休假等國家法定節假日按相關規定執行。(3)無故曠工或逾期不歸崗者,一次扣3分,作風紀律20分扣完為止。

2、手機移動客户終端(5分)。(1)實行人機分離制。配備的手機跟網格綁定,屬於該設定網格的辦公工具,不能跟人流走。網格員因辭職、解聘、退休等原因不再從事網格服務管理工作的,應將配發的手機移動客户終端上交社區網格管理站。否則,從應發的工資、補貼中扣取。(2)實行折價賠償制。手機遺失後,需立即上報區網格辦備案,由網格員本人承擔購買同類型手機的費用,在2個工作日將新的移動客户端用於工作,推遲1天扣0.2分。

3、認真撰寫《民情日誌》(5分)。按規定的要求,每天用手機移動客户端或撰寫紙質版《民情日誌》。原則上1周不少於3篇,1月不少於15篇。每缺一篇扣0.2分,扣完為止。

4、熱忱服務(5分)。工作期間按規定着裝、佩戴工作證,工作程序到位,態度熱情,語言規範,講究文明禮貌。如因言語欠缺或工作不規範引發羣眾投訴或其他問題的,每次扣當事人1分,情節嚴重的,移交相關部門處理。

5、公正廉潔。存在向服務對象吃、拿、卡、要,借職務之便為自己或親屬謀取私利等現象,經查實,每次扣5分,作風紀律20分扣完為止。因工作不力被區作風辦、區網格辦及以上通報的,每次扣5分;
被街道辦事處通報的,每次扣3分;
被社區網格管理站通報的,每次扣1分。作風紀律20分扣完為止。

(四)民意調查評價(10分)

由社區組織對網格員工作紀律、作風、效果等情況進行全方位的評價,方式包括領導評價(3分)、同事評價(3分)、羣眾評價(4分)。其中羣眾評價的得分,由社區網格管理站隨機抽取電話,訪問網格內的居民的方式獲得,需有效電話4個。

(五)先進典型推介

對具有以下先進事蹟和進行典型宣傳情形的,進行加分:

1、個人受市以上通報表彰的(含頒發榮譽證書),加5分。

2、個人受區級(含部門)通報表彰的(含頒發榮譽證書),加3分。

3、個人先進事蹟被市級以上新聞媒體、報刊雜誌宣傳的,加5分。

4、對重大違法違規行為制止得力或報告及時,受到區級以上(含相關部門)表彰的,加3分。

5、作為宣傳典型,在區級以上會議作典型發言、報告的,加3分。

6、本人在中央、省、市、區級主流媒體、報刊雜誌上發表與網格工作相關報道的,分別加10分、6分、3分、2分。以下提供部分投稿網站:三湘綜治網(,稿件要有通訊員姓名、單位、聯繫方式和審核領導單位、姓名)、永州市新聞網()、冷水灘區新聞網()、冷水灘區政府網()。

三、考評組織

1、對網格員的考評實行一月一考評,由社區黨工委進行組織,社區網格管理站具體實施,考評結果經街道黨工委審核確認。社區對網格員工作應建立日常考評手記,完善有關台賬。可向區網格辦申請提供考核數據,有關考評扣分情形應公開、透明。

2、街道每2月對網格員進行一次考核評定,並將有關情況予以通報,列入社區日常考核的台帳,作為年度考評的依據。

3、區網格辦每季度對社區網格員進行抽查,有關情況作為網格員個人和街道、社區的綜治、網格化工作的年度考評依據。每個社區應設置網格員公示欄,對網格員月考核情況每月排名公示。

四、考評結果的運用

1、考評結果與網格員人均235元/月的補貼掛鈎。方式一:考核等次劃分為優秀、較好、一般三個檔次,各佔一定的比例,在補貼總金額不變的情況下,按照235元的120%、100%、80%發放。方式二:80-100分為優秀,70-79分為較好,70分以下為一般,60分以下為較差,分別按照一定的金額發放。

2、網格員的月考評補助應在次月15日前發放到位,需同時報區網格辦、區財政局、街道辦事處備案。

3、網格員月考評結果與年度考核結果掛鈎。網格員月考核分數的平均值即為年度考評結果,年終考評結果作為網格員年度績效考核的依據。其中:

行政事業編網格員年度考評結果按行政事業單位工作的制度考評獎懲。

社區崗位編網格員年度考評結果按《關於城區社區機構設置及人員管理的實施意見》(冷辦[2015]46號)文件要求,從以下兩個方面運用:一是享受年度績效考核獎。“社區崗位編制”人員的個人年度績效考核獎勵與社區綜合考核結果掛鈎,並且核發三個檔次年度績效考核獎勵:優秀、合格、基本合格,分別發放人均的120%、100%、80%;
二是懲處。“社區崗位編制”人員年終實行百分制考核和末位淘汰制,年度考核結果分四個等次,總分85分及以上的為優秀,70至85分(不含85分)的為合格,60至70(不含70分)的為基本合格,60分(不含60分)以下的為不合格。考核結果為基本合格的,予以誡勉談話;
年度考核為不合格或連續兩年考核為基本合格的予以解聘;
年度考核在本社區處於末位且得分低於70分的予以解聘。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