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走讀安全協議書4篇 "保護學生安全,學校走讀安全協議書全面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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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走讀安全協議書》是一份針對學校走讀生的安全保障協議。協議包括了學校與家長/監護人之間的責任分工、學生個人安全注意事項和應急處理流程等內容,旨在提高學生安全意識並確保學生走讀期間的安全。

學校走讀安全協議書4篇

第1篇

少年兒童是祖國的未來和希望,青少年的健康成長事關民族前程,家庭幸福和社會穩定的大事。而保障他們健康安全的成長不僅要靠學校,還需要家長的積極配合,為了確保貴子女的安全健康成長,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特簽訂學生(走讀生)安全責任協議,內容如下:

一、甲方現有兩種接送方式供乙方選擇,請乙方選其一。在括號內打“√”在橫線上簽名:

1、家長接送:學生由家長來校親自接回家,如未被按時接者一律留校待接,超過放學時間30分鐘,學生仍未被接須告知班主任事由,未通知的其留校待接期間所發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

2、學生自回:學生自行回家(走路或騎自行車回家)校外發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希望乙方長期對小孩進行安全教育。

1、乙方應不準未滿12週歲的子女騎自行車上路,學生騎自行車不準帶人;禁止子女駕駛機動車輛;要求子女遵守交通規則,不闖紅燈,不搶道,不搭肩行,拐彎十字路口要小心,過馬路時要做到:一停,二看,三通過;不在公路上踢球、遊玩、奔跑、嬉鬧,時時處處注意交通安全。

2、家長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擔負着教育子女成長的義務,請遵照上述協議內容要求執行,切實擔負起對子女的監護責任。同時,甲方建議:你應充分利用各種機會過問子女在家、在校的表現,及時發現子女在學習、生活、思想上所遇到的困難,切實解決子女的後顧之憂,以便配合學校抓好教育工作。

學校走讀安全協議書4篇

第2篇

為了確保學生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劃分責任界限,落實安全責任措施,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簽訂本安全責任協議書:

1.學生的監護人是學生的父母或依法確定的其他監護人,本中心與學生是教育管理關係。監護人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

2.每位上課學生應嚴格遵守《中國小生日常行為規範》和《中國小生守則》,並服從本中心的安全管理。

3.不遲到,不早退,不曠課,有病有事必須由監護人提前一天向本中心教學部書面請假或電話請假。(電話:58146060、58146080);

4.不得攜帶、窩藏管制刀具、棍棒、槍、紅外線手電筒等違法違禁物品進入教室。出現火災、地震時,應按安全通道方向逃生。發現同學出現安全事故或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向老師或者家長報告。

5. 學校嚴禁學生玩火、玩電、玩水。嚴禁私自下塘下河游泳釣魚,不到施工場地和危險樓房、危險地段、橋樑等危險地帶遊玩和逗留。因上述行為出現事故的由監護人承擔全部責任。

6.上課期間,學生未到校或私自離校,本中心會及時通知學生的監護人。學生上學、放學途中由監護人負責按時接送,因監護人接送不到位造成社會危害或出現意外安全事故的,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7.本中心地處繁華地段,行人車輛較多,學生上課期間不得向窗外扔水瓶、石子等東西,因此造成的一切後果由學生及監護人自負。

8.本協議一式一份,學生入學時由家長和學生簽字後交由本中心存檔。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學生在本中心上課期滿為止。

第3篇

甲方中標的青龍國小校安工程圍牆建設必須要在一年內完工,甲方在學校工作日也要照常施工,這也就給全體師生帶來了安全隱患。但本着安全為上,施工先行的宗旨。考慮到雙方的'切身利益,遵循平等、自願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1、乙方提供給甲方的施工場地,甲方必須用柵欄隔離,做到施工工地與學生活動區域完全隔開。甲方安檢員要及時做好巡視工作,防止學生誤入施工場地造成意外傷害。

2、甲方施工用電器設備必須要做到工作正常,不留安全隱患。施工用電的電線必須要做到挑起高架,防止漏電情況的出現而危及師生生命安全。在甲方停工時必須要做到水、電斷路不留安全隱患。

3、甲方運輸材料的車輛在進出校園時,如遇學生活動時間。甲方要及時於我校的保安和當天的值日教師聯繫。排除一切的安全隱患才能進入校園。堅決做到有隱患不進校園。

4、甲方必須做好施工工人的安全保護工作,排除一切影響施工安全的隱患。做到工人高興上班、平安回家。

5、乙方為保障甲方的施工安全,要做到在教師會上和班主任工作會上進行安全責任的工作安排。要求班主任做好學生的安全教育,同時

要求當班的值日教師切實做好安全巡視工作,嚴防意外傷害。

7、如遇到乙方師生的安全傷害責任,如能協商,由三方協商(甲方、乙方、被傷害方)解決;如協商不一致訴諸仲裁或法律途徑解決。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4篇

甲方負責: 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場地、設備和飲用水,不收取任何費用。

乙方負責:為了增強餐廳從業人員的安全防範意識,杜絕意外事故的發生,確保師生人身安全,根據上級有關安全工作要求,本着服務師生,安全第一的原則,經學校(甲方)與餐廳從業人員(乙方)協商簽訂本協議書:

一、牢固樹立“優質服務,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識,強化安全防範措施,排除一切不安全因素。

二、 餐廳從業人員要養成良好的衞生習慣和操作制度,工作時穿戴工作衣、工作帽。要求天天搞好個人衞生,勤洗澡、勤剪指甲、勤洗頭理髮、勤換衣。

三、食品製作過程規範並符合安全要求,在食品生產經營過程中不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不超量使用添加劑,不使用過期變質和被污染的食品。

四、餐廳從業人員必須定期進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和健康檢查,持證上崗,並辦理衞生許可證。

五、餐廳從業人員在工作中由於自身原因出現的任何意外事故(包括因身體原因、燒傷、燙傷、跌傷、摔傷、疾病等)甲方概不負責,所花費用均由乙方本人承擔。

六、使用電器設備必須規範操作,因本人不按操作規程出現的任何意外事故甲方概不負責。

七、按食品衞生制度要求,從業人員要搞好食品衞生、餐廳衞生,要定期對餐廳灶具進行消毒,定期打掃環境衞生,定期進行滅蠅、滅鼠做好防疫工作。

本協議書一式二份,學校(甲方)、餐廳從業人員(乙方)各存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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