鞋子購銷合同3篇 合同底稿:建立完整鞋子購銷合同的必備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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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介紹了鞋子購銷合同的內容和要點。鞋子作為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物品,其購銷合同的訂立對於商家和消費者來説都是至關重要的。本文詳細解析了鞋子購銷合同應包括哪些內容,希望對廣大商家和消費者有所幫助。

鞋子購銷合同3篇 合同底稿:建立完整鞋子購銷合同的必備條款

第1篇

買賣雙方經協商一致, 賣方同意出賣、買方願意受買下列標的物,並遵守下列各項條款:

(以下包括:貨物品名、貨號、鞋材質約定、碼段、數量、單價、金額及交貨期;標的物具體信息含配碼、材料標準等詳見附件同合同編號的《訂單》):

按雙方確認樣要求生產,鞋子購銷合同範本。大貨生產時,如未經買方書面同意確認,賣方大貨所用材料同確認樣不符,買方有權拒收大貨,並保留向賣方索賠最高不超過總預付貨款2倍的違約賠償。賣方不得在未經買方允許的情況下,將訂單外發其它加工廠生產。

除買方根據市場情況,緊急書面通知賣方(並經賣方同意)減少或取消訂貨的外(所減少或取消部分訂貨貨款按本合同議定價在總貨款中扣除),買賣雙方應完全履行本合同。

嚴格按照買方要求操作。貨物發送至買方指定點後,經買方檢驗,如發現包裝過緊導致鞋子變形,影響銷售,買方有權要求賣方賠償相應損失或全額退賠;因包裝過鬆、浪費體積所產生的一切額外運費損失均由賣方承擔。

根據買方確認樣品為準,其它技術標準及供方對質量負責的期限或質量保證期:賣方按國家質量標準進行生產, 並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障法》等相關法規,在三包期內對產品實行質量“三包”;交貨後半年內,出現消費者大面積(15%以上,含15%)投訴本次大貨較重大質量問題,經相關質量檢驗部門證實產品本身確實有較大質量問題,賣方有義務配合買方進行必要的產品召回責任,並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

賣方倉庫。在某個批次貨物驗貨通過後,買方根據實際情況安排是否直接從賣方倉庫裝運貨物出貨,合同範本《鞋子購銷合同範本》。賣方負責貨物裝箱工作。賣方在貨物裝箱時須要保證滿箱出貨。

本合同及同合同編號的《訂單》所提及的交貨期均為該批次貨物的裝櫃離廠時間。201*年*月**日前交貨,所有貨物嚴格按照訂單關於貨期的要求按時交貨。任何一個批次如因推遲交貨影響上市銷售,賣方賠償買方該批次合同金額的5%,如合同交期延15天以上,買方有權拒絕出貨,取消合同,賣方需退回買方已付的訂金。

買方按確認樣及相關標準和要求驗收所有貨物。相關標準以國際鞋類貿易正常檢驗標準為準,如客户對某個批次(或全部批次)大貨有另行質量要求或其他要求,買方需在該批次(或指定批次)交貨期前20天書面(含傳真、雙方正式往來的郵件)告知賣方確認。 驗收方式:

(1)賣方根據合同或《訂單》所約定交貨期自行安排生產計劃,並將生產計劃告知買方,買方根據賣方生產計劃表,在大貨生產時,有權安排人員進車間對所生產大貨質量進行抽檢,並將抽檢結果反饋至賣方代表處,賣方應根據抽檢結果及時調整相關質量管理,以避免最終大貨交貨的質量問題。

(2)根據客户的實際情況,買方有權安排正式質量檢驗人員於出貨前7天內對該批次大貨進行檢驗。買方正式驗貨前,應至少提前3個工作日通知賣方,以便賣方安排相關事宜。對於驗貨結果,買方應在1—2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告知賣方確認。賣方根據驗貨結果迅速對大貨瑕疵進行修正、替換工作。在賣方完成相關改正工作後,買方會重新安排驗貨直至驗貨結果符合質量標準。

(3)沒有買方書面(含傳真、雙方正式往來的郵件)的通知確認,所有貨物不得認定為已驗貨通過,不得裝運出貨。賣方因違反此條款導致買方和第三方經濟損失的,一律由賣方負責賠償。

付款方式:合同雙方簽字,在乙方預付給甲方合同金額20%訂金後生效,驗收交貨時乙方必須在每次發貨之前將該批貨款打入甲方賬户(注:乙方支付給甲方的20%訂金只能在最後一批貨品發放時作為貨款使用),如甲方通知乙方交貨,乙方在一個星期內未回覆,且未付清款項,甲方有權對乙方委託甲方生產的貨品自行處置,且乙方支付甲方的訂金作為乙方對甲方的損失賠償,乙方不行以任何理由干涉甲方對貨品的處置和要回訂金。

延期交貨的違約責任,依照合同交貨規定條款辦理;因賣方交貨嚴重延期(經買方或買方客户多次郵件、傳真或電話催促賣方代表人,賣方仍無法確定交貨期)或拒絕交貨導致買方巨大經濟損失的,買方有權向賣方索要不超過《合同法》規定違約上限賠償。其他違約責任依照我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處理。

十二、買方交給賣方的附件《訂單》、《包裝明細》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合同執行期間,買賣雙方代表簽署的其他同本合同相關的書面、正式的文件(含經雙方簽字或蓋章確認的傳真件)同樣為本合同的有力補充。本合同、作為附件的《訂單》以及其他書面文件中有相互衝突或矛盾的條款,一律以最接近最終交貨期的商定條款為準。

鞋子購銷合同3篇 合同底稿:建立完整鞋子購銷合同的必備條款 第2張

第2篇

為保護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友好協商,甲乙雙方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守合同各項條款。

產品名稱、型號規格、顏色、單位、數量、價格等詳見:“報價單”。

1.本合同產品的總金額已包括包裝費、運輸損耗費、保險費、製作加工損耗費、裝卸費、税金、利潤等乙 方應承擔的一切費用。

2.貨到驗收合格後,甲方在30個工作日內以支票方式付款;同時乙方提供與支票金額相同的正式發票。

乙方提供所需貨物的品牌、規格、數量及單價,應按甲乙雙方認可簽名確認的合同及樣品為準。(樣品由 甲方妥善封存,以便驗收)。

1.乙方承諾對所收穫物將嚴格按照廠家的售後服務標準實施“三包”服務。

2.本廠產品質量保證期為三個月,在此期間除人為因素外,如產品出現大小不同、斷底、斷棒、斷面、 掉跟等質量問題,乙方視具體情況負責“包修、包換、包退”。

1)甲方逾期付款的,每日按照合同總金額的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甲方無故拒絕接受符合合同約定貨物的(包括甲方中途退貨),視為甲方單方違約,應向乙方支付拒 收部分(或中途退貨部分)貨款的百分之十五作為違約金。

1)乙方逾期交貨的,每日按照合同總金額的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c)乙方提出書面延遲交貨申請,與乙方協商並經同意延期交貨及其他情況的;

d)如因甲方錯誤告知交貨地點和聯繫人,致使乙方無法按時送達,乙方無須承擔任何責任。

2)乙方交付的貨物之規格、型號、數量、質量、包裝經雙方確認不符合合同規定的,甲方可以拒收並要 求乙方更換,因此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同時,甲方有權保留追究乙方的一切經濟及法律責任。

合作雙方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以書面形式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 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並應在十五日之內提供有關主管部門的證明。在發生不可抗力的情況下,應允許 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並可以免除責任。

2.本合同中,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時生效,在合同執行期間,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

2.如一方確需變更合同,需經另一方書面同意,並就變更事項達成一致意見方可變更。

3.如若雙方就變更事項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提議變更方應依本合同約定繼續履行,否則視為違約。

在執行本合同過程中,雙方如若發生爭議,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乙方法院 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3篇

甲、乙雙方在平等、誠信的基礎上,就購買鞋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雙方以資共守:產品明細詳見合同附件之定購單,甲方應在乙方大貨生產前提供相關的logo及輔料,逾期導致乙方交貨期延誤的,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條:包裝要求:每雙以包裝紙包好後入一內盒,按照合同附件內的裝箱表具體裝箱。

1、結算方式及期限:交貨後,供方提供真實有效的增值税專用發票,需方在90天內通過銀行結算貨款。

2、如乙方的交貨數量少於甲方的定購數量且又不及時補足的,貨款應按照乙方實際交貨數量計算。

1、乙方交貨的品質應當符合gb/t15107—2005《旅遊鞋》國家標準。按照標準中規定的合格品標準驗收。

2、成品質量要求除符合上述條款及附件補充要求以外,應嚴格按照甲、乙雙方大貨生產前的封樣為準,雙方各存一份樣品。

3、乙方提供的大貨訂單中允許有3%的次品率。但是次品需和正品分開,用大紙箱包裝並在箱外標明。

1、產品經甲方驗收後發現不合格的數量超過3%時,不合格產品由乙方負責退換,或終身保修並承擔費用。對不合格的產品乙方應及時維修,如因乙方未及時維修,甲方有權將所需維修的貨物退貨。乙方應承擔由此給甲方帶來的一切經濟損失。

2、如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其他約定的,對方有權立即終止合同。

3、甲方為“”商標所有權人,乙方公司須付絕對責任義務,不得私下生產、販售或擅自允許其他第三方生產、販售,且不得將本商標用於他項產品上,如經發現並調查屬實。乙方應當按照所收金額的500倍賠償甲方損失。(生產者及販賣者得自動放棄抗辯。)

4、如甲方提供原材料,乙方在收到貨後應及時出具書面材料單。如因乙方之原因造成原材料缺損的,乙方應負責賠償(包括但不限於原材料價值、購買原材料的運輸費);

5、乙方交付的貨物數量應嚴格按照合同規定數量及色、碼分配交貨,在規定的浮動範圍±3%內甲方可以接受,如少於合同數量,甲方仍然需要的,乙方應按照合同規定的數量補足;由於乙方原因造成交貨少於合同數量,乙方應按照不足部分甲方的貨值進行賠償。若乙方交付貨物超出合同數量時,甲方有權選擇是否全部接受。

6、由於乙方原因逾期3天以上交付貨物的,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逾期3天以上每逾期一天,乙方按逾期交付貨物總貨款的1%償付違約金。逾期交付15天以上,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支付相當於貨款總額的20%作為違約金並賠償甲方的一切損失;

7、乙方在出貨前應通知甲方qc或其他甲方授權人員到乙方的生產工廠進行產品所有品質檢驗,甲方qc或者甲方授權人確認簽字後乙方給予發貨。

8、乙方因包裝或運輸不善造成貨物損毀的,經雙方共同鑑定,按貨物損毀程度由乙方賠償損失。

9、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將甲方訂做物交由第三方加工的視同違約,甲方有權取消訂單並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10、不可抗力: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戰爭和嚴重的自然災害及雙方同意的其他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經雙方協商,允許履行或者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能部分或全部免除違約責任。

1、甲方提供乙方使用的任何材料及文件資料均為甲方產權,無論是否做大貨,乙方都必須為甲方保密,不能作為其他用途;

2、乙方在大貨生產結束後一週內,將大貨多做或次品報廢的貨品上有關甲方提供的商標、吊牌等標識拆除,乙方應將商標、吊牌及甲方提供的剩餘輔料一併退回甲方結算,大貨多做或者次品報廢的貨品必須在本合同履行完畢180天才能處理,否則甲方根據後果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因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貨品進倉後60天內如檢驗發現有質量問題,甲方有權要求全數退換或維修,並承擔相應的費用。

第十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或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雙方有爭議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應交由有管轄權法院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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