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水協議書2篇 「節約用水、共建美好家園──用水協議書」

來源:巧巧簡歷站 1.74W

用水協議書是一種法律文件,旨在規範建築物或場所內的水的使用,並確保相關方遵守條款。該協議書通常包含共同使用水源和處理污水的方式、費用分擔、水的使用限制等內容。

用水協議書2篇 「節約用水、共建美好家園──用水協議書」

第1篇

第一條本團體名稱:奇台縣碧流河鄉農民用水户協會。

第二條本協會是由碧流河鄉全體用水户通過民主方式組織起來的從事農業供水管理的行業性社會團體,是地方性、非利益性的互助合作用水組織,具有法人資格。實行工程自我管理、自收自支,自負盈虧,自我發展,獨立核算的羣眾組織。

第三條本協會的宗旨:以用水户為主,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全心全意提供有效的農業供水服務,促進農業穩產高產和節水高效。

第四條本協會接受碧流河鄉人民政府和奇台縣水利局及碧流河水管站的具體指導和幫助,接受奇台縣民政局的監督管理,切實做好業務工作。

1、全面負責協會轄區內灌溉工程的建設、維護、運行、管理和供水調度。

2、負責供水到户工作,向用水户供水並公開水費、水價、用水方量。

3、為用水户提供與水利及灌溉有關的技術、諮詢服務。

第七條本協會以斗渠渠系水文邊界為基礎組建,在此範圍內的受益農户户主經自願申請加入本協會,成為協會會員,協會成立時申請入會的農户,今後在申請入會時,必須按規定補交前段工程部分建設和管理費。

第十二條會員退會應向執行委員會遞交書面報告,並交回會員證,退會農户不再享受協會會員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三條會員如有嚴重違犯本章程的行為,經執行委員會討論予以除名,其享有的權利和義務相應終止。

第十四條本協會設七個用水組,為:東戈壁用水組;永豐渠村用水組;洞子溝村用水組;塘坊門村用水組;南溝村用水組;皇宮村用水組。用水組灌溉區域的劃分一般以鬥農渠水文邊界及行政村管轄區域為基礎。

第十五條各用水組通過灌溉區域內所有會員參加的用水組會議選舉產生若干名代表。根據用水量、灌溉面積的大小,兼顧地理位置,每個用水組由一名用水組首席代表(組長)、2名副組長(其中一名副組長由水管站下派配水員擔任)、財務人員及若干名委員組成的用水組委員會。委員由代表通過協商或選舉產生,委員會領導本用水組的其他代表進行工作。

第十六條用水者代表同時也是用水組的管水員,其主要職責是:

1、參加用水者代表大會,執行用水者代表大會的決議。

2、制定和上報本用水組的用水計劃,負責本用水組的灌溉調度,平衡用水户之間的利益,協調解決用水組內的水事糾紛。

3、根據協會的工程維修計劃和要求,組織本用水組用水户做好內部灌溉工程的維修和管理工作。

第十七條用水組的會員大會是用水組的決策機構,其職責為:

3、按照一事一議的辦法,審查和決定本用水組工程維修和集資興建灌溉設施的方案。

第十八條用水組會議每年至少召開2次例會,如果用水組內有2/3以上的會員提議,可以召開用水組會員特別會議,特別會議的職權與例會相同。

第十九條用水者代表(含首席代表)辭職,需事先寫出書面申請。首席代表辭職由執委員批准,用水者代表辭職由用水組會員會議批准,在未得到批准之前,必須繼續履行其職責。如果用水者代表缺員,應及時召開用水組會議補選。

第二十條由各用水組的代表組成本協會的用水者代表大會,代表大會採用無記名投票差額選舉的辦法,產生11名代表組成執行委員會(以下簡稱執委會)。其中主席1名,副主席2名,委員8名,主席是本協會的法人代表,負責全面工作;副主席及委員實行分工負責。

第二十一條本協會最高權利機構是委員(用水者)代表大會。

3、審查、通過執行委員會的各項工作計劃、用水計劃和各項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條會員代表大會一般每年召開1—2次,執行委員會有權決定臨時召開代表大會或者2/3以上的正式會員代表向執行委員會提出召開代表大會時也可臨時召開。代表大會必須有2/3以上的正式代表出席,協會代表大會決議,應由全體出席會議的正式會員代表表決,獲得半數以上贊同方可有效。

第二十三條會員代表大會每屆3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經業務主管部門和民政部門的批准同意,但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1年。

第二十四條執行委員會是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在會員代表大會閉會期間領導本協會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

4、制定與執行協會的各項管理制度,包括用水管理制度,工程建設維護管理制度,財務管理制度等。

5、制定年度用水計劃、工程維護,財務收支計劃及其他工作計劃,提交委員代表大會審批後執行。

6、全面負責本協會管理範圍的灌溉管理工作,並承擔資產的保值責任。

2、有國中以上文化程度和一定的社會經驗及組織領導能力,具備一定的農業灌溉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

3、熱愛灌溉事業,作風正派,公正廉潔,勤奮敬業,羣眾威信高,全心全意為用水者服務。

第二十七條執行委員會每屆任期三年,可連選連任。執委會委員候選人年齡一般不超過50歲(優秀人員可適當放寬)。執委會成員辭職,需先提出申請,經用水者代表大會批准,在批准前應繼續履行其職責。如果執委會成員缺員,應及時召開用水者代表大會補選。

第二十八條為保證協會高效、有序地運轉,在今後的一段時間內,協會在鄉政府農民用水者協會領導小組具體領導下,開展工作。領導小組的職責是:支持、監督、保證用水者協會按章辦事,協調各方關係,調節處理用水者協會報告的水事糾紛,領導小組成員不在用水者協會領取報酬和報銷費用。

第三十條本協會按國家政策規定及本協會《水費收繳辦法》收取水費。

第三十一條本協會管理的渠系及其附屬建築物工程為本協會使用的固定資產,依國家有關法規及本協會制定的《工程管理規定》予以管護。

第三十二條本協會建立《財務管理制度》,配備合格財務人員,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三十三條本協會換屆或法定代表人離任之前必須接受業務主管單位和社團登記管理單位財務審計。

第三十四條本協會的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佔,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五條本協會章程的修改,由執行委員會負責提出修改意見,交會員代表大會審議。

第三十六條本協會修改的章程,須在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後15天內經業務主管單位同意,並報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後生效。

第三十七條協會在1/2以上會員代表提出解散意見或由於分立、合併等原因需要註銷的,由執委會提出終止協議。

第三十八條執委會提出的終止協議須經代表大表決通過,並報業務部門審查同意。

第三十九條本協會終止前,須在業務主管單位及有關機關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後的活動,進行資產移交。向資產監管單位辦理資產和檔案移交手續,進行資產移交。

第四十條本協會終止後的剩餘財產,在業務主管部門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按國家有關規定和協會會員的要求進行處理。

第四十一條本協會接受供水單位、鄉下府及有關部門在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前提下的監督與指導。

第四十二條本協會對工作卓有成效的會員及工作人員給予精神和物質獎勵。

第四十三條本協會對不履行章程中規定的會員義務的會員,工作失職造成損失的代表及工作人員給予處罰。處罰分為以下幾種:限期恢復或改正,賠償損失,減少供水,停止供水,罰款,送司法部門處理等。

第四十四條本章程經20xx年10月13日召開的用水者代表大會表決通過。

第四十六條本章程自社會團體登記機關核准之日起生效。

用水協議書2篇 「節約用水、共建美好家園──用水協議書」 第2張

第2篇

供水方:北京市豐台區王佐鎮水利管理服務站(以下簡稱:甲方)

根據《國務院關於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的意見》及有關節約和保護水資源的法律法規文件精神,結合本地區水資源現狀,為最大限度地實現保護和節約水資源,提高水資源利用效率,促進本地區可持續發展,經甲、乙雙方協商,簽訂本協議。

本協議期限為一年,即從二〇一二年xx月xx日起至二〇一三年xx月xx日止。

1、在協議有效期內,甲方通過供水管網及附屬設施向乙方供水。

2、乙方對水壓、水質有特殊要求的,應當自行設置貯水、間接加壓設施及處理設備。

3、甲方保證供應的生活用水水質符合國家《生活飲用水衞生標準》。

1、用水計量採用磁卡水錶預付繳費方式,即乙方先行到鎮財務室預付水費,再持票據和磁卡到甲方辦理刷卡後方可用水。20xx年xx月xx日起開始啟用磁卡表。

2、供水價格:用水單價採取階梯式分段計價標準收繳,以乙方全年用水指標xx立方米為基數,基數以內水價為xx元/立方米即基數水價;超過基數20%以內的水價為2倍基數水價即xx元/立方米;超過基數在20-40%範圍內的水價為3倍基數水價即xx元/立方米。萬元工業增加值用水量為xx立方米。在協議有效期內,遇市政府水價調整時,參照調價文件規定執行。

2、對乙方提出的水錶計量不准問題,甲方負責複核和校驗。對水錶因人為原因損壞造成的錶停、表壞,甲方應當更換,校驗和更換費用由乙方承擔。

4、因甲方對供水管線或設備進行維修或搶修需要停止供水時,甲方不另行通知乙方。

1、監督甲方按照協議約定的水壓、水質向乙方供水。

3、乙方用水必須服從甲方管理,按照協議約定繳納水費。

4、乙方違反本協議規定的用水地址或用水性質,需按本協議相應標準2倍水價向甲方繳納水費,其水費按本協議簽訂之日起的用水總量計算繳納。

6、乙方不得擅自遷移、改裝或損壞甲方的供水設施,否則賠償全部經濟損失。

7、乙方不得擅自啟閉接口總閥門,如確實需要應通知甲方並由甲方進行啟閉。

9、協議期間,如遇國家徵、佔土地或鎮、村開發使用土地,本協議無條件終止,雙方互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甲方終止向乙方供水。

10、本協議終止前,乙方如繼續需用甲方供水,需提前2個月向甲方提出申請。第七條違約責任雙方發生爭議時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由甲方當地法院判決。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