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全日制合同2篇 靈活就業:超越全日制的新合同

來源:巧巧簡歷站 2.91W

非全日制合同是一種靈活就業形式,旨在滿足個人對工作時間和工作強度的不同需求。相較於全職合同,非全日制合同為僱員提供更多的彈性工作安排,如兼職、臨時工作或者自由職業。今天,我們將深入瞭解非全日制合同的定義、特點和適用範圍,幫助讀者更好地瞭解這一就業方式。

非全日制合同2篇 靈活就業:超越全日制的新合同

第1篇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關於非全日制勞動用工的相關規定,就甲方非全日制聘用乙方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茲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限屆滿前,需要續簽的,應至少提前一個月協商續簽;合同期滿後,雙方未續簽的,本合同自動終止。

第二條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 地點 崗位從事 工作。乙方應勤勉認真的完成甲方交付的工作,並保證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管理制度。

第三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甲方規定該崗位職責的要求和甲方對該崗位之特別規定(詳見《崗位説明書》)的標準。

第四條 乙方每週工作時間為三天,分別是每週二、週六和週日,每天工作時間為7.5小時;乙方不得拖延工作,不得隨意安排、調整工作時間,亦不得因從事其他工作而影響完成甲方交付的工作任務。

第五條 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已認可在每日約定的工作時間內能夠保質保量完成甲方規定的工作任務,並承諾保證不因乙方的任何行為而影響甲方其他的工作。

第六條 乙方在工作中,因故意或有重大過失,而造成甲方或任何第三方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條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乙方所承擔工作中必需的工作條件。

八條 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以半月計酬,每月甲方應支付乙方工資人民幣 元。

第九條 甲方在以下情況有權扣除乙方相應額度的勞務報酬:

3.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履行義務而實質上給甲方造成了影響。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字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非全日制合同2篇 靈活就業:超越全日制的新合同 第2張

第2篇

乙方(工作人員): 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户籍所在地: 通訊地址: 聯繫電話: 合同簽約地點: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二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 崗位(工種)工作。乙方的工作地點為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地點。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第四條 乙方平均每日工作 小時(不超過6小時),累計每週工作 小時(不超過42個小時),具體工作時間由甲乙雙方約定。

第五條 甲方要嚴格執行國家和省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及勞動保護用品。

第六條 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衞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七條 甲方應當建立、健全勞動衞生制度,嚴格執行國家勞動安全衞生規程和標準,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衞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八條 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應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九條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技術工作崗位的,乙方應持證上崗。

第十條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漠視乙方安全健康和不道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第十二條 甲方以法定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工資結算為:

1、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是由基本(固定)工資組成。(固定)工資為 元/月。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2、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計件單價按甲方的有關制度執行。

3日。 第十三條 甲方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安排乙方工作的,並依法支付加班費(延長工作時間,支付的加班費,由單位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實施)。

第十四條 甲方支付的小時工資中已包含其應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乙方可依照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自主參加基本養老、基本醫療保險。

第十五條 甲方依照國家和地方規定,乙方在合同期內因工負傷享受工傷保險待遇。乙方在勞動聘用合同期內患病、在履行勞務合同期間非因工負傷和非患職業病的醫療費用自理,醫療期內甲方不支付勞務費。

第十六條 乙方患職業病的相關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甲、乙雙方在任何情況下任何一方都可以隨時通知對方終止用工。終止用工甲方不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第十八條 本合同期滿,勞動合同即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二十一條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第二十三條 乙方確認,甲方有關文書在無法直接送達給乙 方的情形下(包括但不限於乙方拒收、下落不明等情形),乙方在本合同中填寫的住址為甲方郵寄送達地址。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解決;與今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有關規定相沖突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特別提示:以上條款內容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前,均應事先仔細閲讀,並詳細瞭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內容,雙方簽字後即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