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承包合同2篇 「合同條款精解:深入解讀加工承包合同的細節與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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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承包合同是指委託方將一定數量的原材料或半成品交由承包方進行加工加工成成品,並由承包方交還委託方或指定地點的合同。該合同適用於許多行業,如製造、農業、礦業等。合同內容應明確雙方責任與義務,在合同履行期間保持良好的溝通和合作。

加工承包合同2篇 「合同條款精解:深入解讀加工承包合同的細節與注意事項」

第1篇

為進一步加強企業管理,完善車間各項制度,提高生產工效,保證質量,降低成本,在按勞取酬,互利互惠原則上,協商確認本合同,合同條款如下:

1、承包期內承包者必須自覺遵守本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員工守則,操作規程,安全規則和勞動紀律,要有敬崗愛業的精神,樹立員工愛廠如愛家的主人翁思想。如有違反公司制度,將按規定給予經濟處罰,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2、廠方負責為承包方員工購買保險,承包方員工工作滿一年的,保險費由廠方負責,不滿一年的由承包方自行承擔。

3、承包期間在生產過程中,經常批量出現不合格的產品,廠方有權可立即終止合同,並要按不合格產品的條例賠償廠方的材料成本。

4、承包期間若承包方要辭職,應提前三個月遞交辭職書給廠方,經廠方研究審批後方可辦理辭職手續。未辦理辭職,未經廠方許可不得擅自離開廠方,否則視為自動離職處理,廠方沒收承包方其未發承包工料費。

5、承包方至少保證並按照工廠的生產情況及時補充不足的工人,絕對不能因為人員問題而影響到工廠的生產進度,如有影響廠方按相關規定給予處罰,生產過程中承包方一定確保安全。

1、承包方負責公司下達生產單材料的手加工工序、包含工人工資、輔助材料(不含膠水)、刀片及機台的維修及各相關配件,配件價值200元以下由承包方負責,配件價超過200元以上的由公司負擔。(人為操作造成損壞不論價值多少由承包方負責),一般設備維修要在當天內及時完成。

3、承包方生產前須先看懂生產單的內容,並對生產的要求與車間主管做整批單的生產計劃。按工程的要求從先到後、從急到緩、按時按質有條不穩的一條龍生產。

4、承包方生產出的'產品應排放好,不可疊高,亂擺亂放。

5、承包方生產出的產品需做好標識,按加工單編號,不能混箱亂擺亂放。

①承包方按生產單的圖紙要求進行合理加工,確保產品質量及加工方案正解,如果因加工錯誤,造成的損失由承包方承擔。

2、承包單價:(綜合全包單價:鋸片、加工相關輔助工具及材料、工人工資及第二條中的所有費用)

經常加工項目:見附件,其他未盡的加工項目經雙方協商後另議加工承包單價。

3、承包工料費發放及結算:以廠方所下單並質檢員驗收加工完成後的單進行結算,當月承包工料費在第三個月的5日左右發放(即1月份在3月5日左右發放)。

四、上班時應嚴格按規範進行操作,在工作中因人為原因造成的事故,保險公司理賠

金不足部分由承包方自行負責;在工作範圍內非人為造成的工傷事故,如發生工傷事故,保險金受益人須授權給廠方。按政府單位調解後的醫藥費(理賠金)理賠。保險公司保險不足調解理賠金的部分,承包方與廠方各付一半責任。

五、以上各項條款希承包方嚴格遵守執行,共同協調,把公司的各項工作做好。

本合同為期一年,到期後雙方可協商繼續承包合作,廠方原則上應優先承包方簽定下一年度的承包合同。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加工承包合同2篇 「合同條款精解:深入解讀加工承包合同的細節與注意事項」 第2張

第2篇

為充分利用乙方大理石板材加工經驗,發揮乙方的生產管理能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雙方在自願、平等、有償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承包管理甲方位於幹掛石材大理石大理石加工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雙方遵守執行。

大理石板材加工及管理,大理石毛板下車、上台車鋸切、線條拼裝、平板開槽。

1、採用包工不包料形式,所有材料全部由甲方提供。

2、台車鋸機及其附屬設備由甲方提供,切割板材用刀片乙方自理。

1、大理石板材加工承包費用為綜合單價元/平方米(本單價包括管理費用、人工工資、生活費、住宿費用、保險等)乘以甲方提供乙方料單加工完成量為最終結算總價。甲方不在追加其他費用款項。

1、甲方負責提供大理石排鋸台、必要的工作場地及平板車相關設備等及配套設備給乙方使用【附設備移交清單】。

1、中甲方提供加工廠的合法證照、水、電、路三通。負責提供加工的機械設備工具。

3、甲方為乙方人員遵紀守法、安全文明生產的教育、提升產品質量、加工技能培訓。

4、甲方有權對乙方員工違反企業規章制度,不服從管理,其進行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給予辭退,觸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機關處理。

5、如乙方連續7天不能按時完成現場所需石材切割,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增加工作時間或更換人員。

1、服從甲方的組織指揮和總體安排,遵守各項規定製度。乙方工作人員在合同期內必須服從甲方監督,自覺遵守公司規章制度,按時保質、保量安全的完成甲方下達的生產任務。

2、愛護甲方設備、設施等公司財物,合理使用材料,因材用料,不造成浪費。

4、確保產品質量達到國家石材加工標準要求。因乙方原因給甲方造成質量事故、產品損失或聲譽影響,乙方應承擔其責任。

5、錄用工作人員,要符合勞動法規定,所錄用員工身體健康,無傳染病、無慢性疾病和重大疾病,乙方關心員工身心健康。

8、工作人員在合同期間應自覺遵紀守法,嚴禁各種違法犯罪活動,如發生事故責任由乙方承擔。

9、乙方加工的產品不合格需返工的,乙方須承擔返工所需的相關耗材費用及電費。

1、板材對角線誤差控制在3㎜之內;線條拼接縫隙控制在1mm之內,無法拼接嚴實的,須用石粒及膠填滿。

甲方按時支付乙方每月完成工程量的%承包費,尾款在竣工驗收後一個月內結清。

在本合同簽定5日內,甲方向乙方現場清點交付機械設備工具、水、電設備和有關設施,簽署交接清單。待合同終止時,乙方按照清單向甲方交接有關設備和物資,確保設備、物資完整無損,可以正常使用。

因本合同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勞動仲裁委員會或法院起訴。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議補充或按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規定執行。

本合同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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