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企業版5篇 《精簡、明確、透明——勞動合同的企業化實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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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企業版是指用於企業與員工簽署的合同,旨在規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的雙方關係,制定合理的工作條件和薪資待遇,確保員工的權益得到保障,從而提高企業的員工工作效率和企業的經濟效益。

勞動合同企業版5篇 《精簡、明確、透明——勞動合同的企業化實踐》

第1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勞動合同(以下簡稱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經雙方協商一致,採取下列第 項形式:

(一)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時止。

第二條 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璧山縣人民醫院。

第三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臨牀護理 崗位(工種)工作,具體工作內容和要求是:

2、依法執業、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制度;嚴格遵守甲方建立的醫院管理制度。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標準工作工時制度,休息、休假參照同等崗位正式人員執行。

第五條 甲方每月 10 日前以法定貨幣足額支付乙方上月工資。甲乙雙方約定:

嚴格執行重慶市關於工資水平的規定,不得低於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一)崗位工資: 元/月(中專400.00元/月、大專450元/月);

(二)績效獎勵工資:臨牀科室根據本人實際工作業績,分配科室獎金。

(三)臨牀值班補助費參照同等崗位正式人員標準據實發放。

第六條 乙方在婚假、喪假、探親假等各種休假期間的工資支付標準按 醫院規定執行。

第七條 因甲方的原因停產或使乙方待工的,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甲方應按上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工資標準(不包括加班工資、獎金以及特殊工作條件或環境下的津貼)支付乙方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按醫院規定執行。

八條 甲方支付乙方加班工資的計算按照醫院規定參照同等崗位人員執行。

第九條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按醫院規定執行。

第十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重慶市的規定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其中,乙方負擔的部分由甲方負責代扣代繳。

第十一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和重慶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重慶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四條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合同應採用書面形式,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五條 甲乙雙方變更、續訂、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重慶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乙方應當按照甲方有關規定,辦理工作交接。甲方依法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予以解除本合同。

⑴違反《臨牀護士崗位責任書》的要求,或違背本人承諾,經教育後仍然不改正的;

⑵違反《護士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和醫院管理制度的規定,給醫院造成嚴重不良影響的;

⑶缺乏責任心,違反操作規程、護理常規或規章制度,給患者或醫院造成嚴重損失的;

⑷違反醫院勞動紀律管理制度,每年違紀超過5次的;或曠工累計達5天的;

⑸工作懶惰或服務態度差,患者投訴達5次/年,或科室負責人投訴達5次/年;

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後,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⑺不服從工作安排的,或連續三個臨牀科室都拒絕接納的;

⑻不按規定參加“三基三嚴”培訓與考試,每年缺考達5次,或每年三基考試補考不合格達5次的; ⑼連續5年沒有完成醫學繼續教育學分管理規定的;

⑽在《護士崗位責任書》的規定年限內不能晉升職稱的;或工作表現差,調整3個科室仍沒有進步,連續3年績效考核排名倒數10名的。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直接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和重慶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國家和重慶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存乙方檔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勞動合同企業版5篇 《精簡、明確、透明——勞動合同的企業化實踐》 第2張

第2篇

茲有聘用單位(甲方)決定聘用乙方(受聘人)從事護理相關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聘期 年,聘期滿前30天經甲乙雙方認可協商後可續簽合同。

2、聘用期月工資中均包含醫療、養老保險等費用,具體手續乙方自行辦理。

3、聘用期內勞保、值班及加班補貼按甲方規定執行。

4、聘用期內對單位作出突出貢獻或者因勞動紀律、規章制度及質量考核等情況而出現的獎懲時,按甲方規定標準實施獎罰。

1、積極為乙方提供開展工作所需的辦公場所、設施及必要的用品。

3、聘用期內若乙方不能勝任本職工作或因為違法行為及重大醫療事故等情況時,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聘用,同時應提前15天通知乙方,並於解聘之後30天內將應支付給乙方的工資等費用兑現。此款中提前通知期限對財物、信息等特殊部門視具體情況而定,不參照本條款。

4、對相關技術工作,依法要求相應資格證及其他證件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並備查,同時協助指導乙方辦理具體手續。

1、聘期內乙方可根據情況隨時提出解除聘用,但需提前7天通知甲方,作好各方面交接工作。聘用期內原則上不準辭職,無故提出辭職者,需提前15天通知甲方並作好各項交接工作,交接後30日內領取相應工資等報酬。

2、嚴格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相關技術操作規程,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尤其對必要的值班、加班等工作不得無理拒絕。

3、工作時間同本單位在職職工,除法定的節假日之外,不再享受其他休假,確有特殊情況需要休息的,須徵得單位負責人同意後,按本單位請假制度辦理,根據具體時間扣除相應工資。未經同意自行休息者,7天以內按曠工對待,超過7天甲方有權單方面解聘,當月工資獎金全部扣除。

4、不得將甲方的技術材料、病歷文件和其他技術信息透露給第三方,否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5、乙方應妥善處理與原單位的工作關係及其他關係,並保證這些關係不會影響其在甲方的工作時間和工作質量。

6、乙方不得將甲方的工作用品帶回家使用,或未經甲方同意將其轉借、饋贈及移交他人。

此合同甲、乙雙方應嚴格執行,如若違約,違約方按國家現行有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2、合同終止於試用期滿或聘用期滿之日,雙方協商願意續簽者,需在期滿前壹月內辦理,過期補籤者不計入連續聘用期限。

(4)乙方將畢業證、執業證醫務人員聘用合同及各項規定身份證複印件交辦公室。

(5)甲方具體部門負責人與乙方商定工資標準並簽字認可,

(6)單位簽署並蓋章後生效,連同乙方各種證件複印件留甲方辦公室,其餘由甲方具體部門、乙方各執一份。

2、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若各方對合同內容出現爭議,各方應首先選擇協商方式解決,如協商無效可考慮由仲裁機構仲裁。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第3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1、固定期限。合同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合同期自 年 月 日起。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終止。其完成的標誌是 。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從事 崗位(工種)工作,乙方工作地點在 店鋪 。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標準。

1、標準工時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

2、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在綜合計算工時週期內,平均日工作時間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不定時工作制的,須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

第五條 甲方因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第六條 甲方保證乙方在合同期內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權利。

第七條 甲方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根據本單位經濟效益和生產經營特點等情況,制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製度。甲方應按照本單位的工資分配製度,結合乙方所在崗位及技能水平、勞動成果等情況,確定乙方的工資水平。

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製度,確定乙方實行下列第 種工資形式:

1、計時工資。乙方工資標準為 元/月,績效工資(獎金)等按照甲方的工資分配製度和乙方實際勞動貢獻確定。

2、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計件單價為 元。

第九條 甲方應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的勞動報酬,每月 日為發薪日。

第十條 本合同期限內,乙方的工資調整按照甲方的工資分配製度或本單位《集體合同》確定。

第十一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或在法定節假日工作的,應依法支付加班工資;甲方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十二條 在合同期限內,甲乙雙方必須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依法應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報酬中代扣代繳。

第十三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有關待遇,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有關待遇,按照國家、省和本單位《集體合同》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乙方因工死亡及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有關待遇,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乙方其他福利待遇,按照國家、省和本單位《集體合同》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義務,並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衞生教育,防止在勞動過程中發生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八條 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省有關勞動安全、勞動保護、職業衞生等規定,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

第十九條 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第二十條 甲方按照國家關於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對乙方提供保護。甲方安排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第二十一條 甲乙雙方應按照本合同約定,依法、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第二十二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約定的內容,並以書面形式確定。

第二十三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本合同及支付經濟補償金,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 甲方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應當向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甲方依照本勞動合同有關規定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在甲乙雙方辦理工作交接時支付。

第二十五條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能達成一致的,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期內,乙方居住地址、聯繫電話及通信地址等事項發生變化,應及時告知甲方。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執行。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內容與國家、省有關新規定相悖的,按新規定執行。

第三十條 本合同是確立勞動關係及處理勞動爭議的依據,甲乙雙方應妥善保管。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第4篇

經乙方申請,甲方同意自 年月日起乙方中止勞動合同,並與甲方簽訂中止勞動合同協議。到 年月日經乙方書面申請恢復勞動合同。

一、乙方中止勞動合同期間,甲乙雙方視為不存在勞動合同關係,雙方互不承擔相關勞動合同關係中的權力和義務。在外所發生的一切事故均由乙方全部自負,一切事故均不視為工傷,甲方不予承擔。

1、在外不允許做任何違法亂紀的行為,遵守計劃生育政策,維護公司的信譽和形象。

2、按甲方要求及時交納養老、醫療等各項社會保險金和水電費、取暖費及其他應交納的一切費用。

3、乙方必須按照甲方要求將(2)條款項費用及時交到公司財務科,否則甲方給予停止辦理各項社會保險的代繳手續,對此產生的一切責任均由乙方自負。

4、協議期滿時,提前及時與甲方籤中止勞動合同協議或恢復工作申請,否則視為自動解除勞動合同。

5、在此期間不享受甲方的一切勞保福利等待遇,如若因交通事故、意外傷害、生病住院或其他特殊情況產生的費用乙方自負,和甲方無任何關係。

三、乙方如不服從本協議,甲方有權將其勞動合同轉交勞動部門解除,與乙方脱離一切關係。

四、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存壹份,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第5篇

為充分調動和發揮員工的工作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確保崗位工作任務和各項業績指標的達成,根據甲乙雙方自願的原則,特簽訂本協議。

1. 甲方有權根據企業經營狀況及經營目標與計劃制定績效考核方案。

2. 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工作績效進行考評,並依據考評結果對乙方進行相關人事調整,包括:

2) 調整乙方薪酬,包括調整薪資結構、加薪、降薪等;

4. 甲方有義務創造條件,提高乙方的政治思想素質和業務技術水平;

1. 乙方認同並接受甲方的工作安排,乙方確認對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及該崗位工作職責已充分了解,並能正確履行權利與義務。(附:《崗位説明書》)

2. 乙方接受甲方的績效考核制度,該崗位的崗位工資(含績效工資),試用期為 (大寫: ),轉正後為 (大寫: );

3. 乙方享有參加與本崗位工作密切相關的業務培訓、提出合理化建議的權利;

4. 乙方有義務服從甲方的經營組織管理,遵守公司規定和勞動紀律,員工手則,盡職盡責,努力完成工作任務;

6. 乙方有義務自覺提高工作技能,提升專業技術水平,參與甲方的各項工作培訓;

第五條 本協議為甲乙雙方勞動聘用合同的附件,本協議的修訂、變更即視同為勞動聘用合同的修訂、變更。本協議中的條款如與勞動聘用合同有悖,均以勞動聘用合同的約定為準,且本協議條款的失效、無效均不影響甲乙雙方勞動聘用合同的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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