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挖機租賃合同3篇 "無憂挖掘,暢享專業-挖機租賃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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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挖機租賃合同是指租賃方將自己擁有的工程挖機出租給承租方使用,並按合同約定收取租金的合同協議。該合同需要明確挖機的規格、租賃時間、租金標準等基本條款,是企業在租賃過程中必要的法律文書。

工程挖機租賃合同3篇

第1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承租以下設備達成協議:

3.6萬元月(每月不超過240小時,超過部分每小時360元小時計算)

本合同所列的所有租賃設備的所有權屬於出租方,承租方對租賃設備機械只享受租賃期間的使用權,沒有對設備的轉租權。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對設備進行抵押,否則造成的全部後果由承租方承擔。

2、 設備進入乙方施工現場後,甲方機手服從乙方施工管理人員的調度與指揮,並遵守乙方施工現場的規章制度。

1、 乙方負責設備在施工現場的看護並保證設備、人員的安全。由乙方原因造成的設備損壞或丟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3、 乙方應在交貨地點檢查驗收租賃機械設備,同時將簽收蓋章後的機械租賃收據交給甲方

4、 乙方對甲方進入施工現場的機手要進行安全培訓。

1、租賃期間: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始計算租金。如乙方提前使用,則從使用日期開始計算租金。租賃期滿,乙方將設備完好交給甲方後,辦理退場手續。如乙方繼續租用需簽訂續租合同,續租不足一個月時,租賃費按實際天數計算。

2、設備因故障造成的停工每月累計布超過3天(維修時累計12小時摺合一天),若超出三天,則超出的天數不計租賃費。

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的有關條款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仲裁委員會,根據仲裁的有關程序進行仲裁裁決。仲裁費和勝訴方的律師費由敗訴方承擔。

七、本合同壹式貳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合同章)之日起生效。

根據《民法典》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與義務,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恪守。

4、出租設備使用地點:星沙大道與灕湘路交匯處,即楚天五期8商住樓工地

6、計費起止日期:塔機安裝調試完畢,能正常運轉後2天內,雙方應共同驗收,驗收之日為設備啟租日,若因乙方原因延遲驗收,則視為啟租開始乙方書面通知甲方設備停止使用,且滿足拆除條件之日為設備租賃費終止日中途不能報停,直至工程完工春節期間優惠15天。

1、塔吊進出場費按元台總包乾(含檢測費、安裝拆卸費、進出場運輸費)。其中塔吊到位檢測合格後付款 1.00 元,塔吊到頂後付 8000.00 元,拆除後付 6000.00 元。

2、塔吊租賃費按月計算,其月租費為月(此價為不含税價)。不足壹個月按日曆天數計算510.00元天。

3、付款方式:塔機按月辦理結算單。每月結算一次。乙方如未能按期付款,每遲延一天則按月租金0.3%標準加收遲延履行金,超過10天未支付租賃費甲方有權停止設備使用。停機期間,正常收取費用(含設備租金、人員 工資、食宿費用),且甲方不承擔乙方因停機而造成的損失,拆除費用從定金中扣除(協商付款除外)乙方退租之日,雙方必須結清全部費用,逾期乙方未付清費用,甲方有權將設備停留在施工現場,不予折機,設備停留時間和租賃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不能挪動、拆遷甲方的設備。

1、塔機地腳螺栓購制、預埋、附牆的購制、預埋由甲方負責基礎製作、附着距離超過4的增加費用、道路、場地不符合安拆條件的增加費用由乙方負責。

2、甲方須提供準確的塔機相關資料,保證塔機零部件在租賃期內整個使用過程中完好塔機安裝後負責報驗檢測合格。操作人員不得無故拒絕乙方的'合理指揮。

3、負責設備在使用過程中頂升加節和日常維保工作。

4、保證塔機能正常運轉使用,每月累計維修不得超過72小時,設備完好使用率在90%以上。

5、負責塔吊安拆方案編制工作及向乙方提供安拆方案、安裝資質、合格證、基礎圖。

1、負責配合甲方塔吊安裝前的申報工作,並準備好基礎隱蔽資料(經項目部、監理部蓋章認可)。

2、乙方作業人員不準違章操作和指揮,如不聽勸告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負責乙方任何人員不得操作甲方設備。

3、負責甲方進出場的條件,如設備電源至塔機底座,照明,道路平整暢通等及所耗電費。

4、根據甲方提供的基礎圖,結合現場的實際情況,進行核實後方可施工,並提供相應的地質資料及竣工資料給甲方存檔、報檢由於建設方的圖紙變更或施工原因造成不能用20噸吊車正常裝拆塔機,所超出的費用由承租方負責。

5、塔吊使用及停機時間,乙方應協助甲方做好塔機及各附件的保衞工作。

6、乙方應負責附牆時搭設防護架及上塔吊的安全通道

7、頂升、附牆、維修保養應合理安排正常工作時間。

8、在租賃期內,乙方必須保管好設備,如有毀損或滅失均由乙方負責賠償。

9、租賃期內,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在所租賃設備上增加或拆除任何附件或配件不得擅自轉移使用地點或轉讓給第三者不得將設備作為自家財產進行 抵押 ,違反此款規定,甲方有權立即 解除合同 ,收回設備,乙方所交定金不退且應賠償甲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

10、乙方應提前7天提出書面報停,報停後如因乙方未結清所有費用或不能滿足拆除條件,甲方不予受理報停,費用照算。

1、設備使用期間,乙方負責監督操作人員按章操作,堅決禁止違章操作由於乙方人員監督不到位以及違章指揮作業或指揮失誤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概由乙方負責。因甲方設備質量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由甲方負責。

2、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的事故,根據《民法典》相關規定協商解決。

六、乙方在合同簽訂之日起15天內未安地腳螺栓或30天內未安裝塔吊,要按月租支付租金,並承擔從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未安裝之前的租金費用。

七、爭議的解決:有關合同執行中的一切爭議,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則雙方均應向合同簽訂所在地人民提起訴訟,因違約行為導致對方維權而產生的律師費、訴訟費等相關費用概由違約方承擔。

八、合同生效後,雙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廢止如有特殊情況需要修改或有未盡事宜,均按《民法典》的相關規定,雙方協商一致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工程挖機租賃合同3篇

第2篇

由乙方承包土石方開挖、礦石開採任務,需要租用乙方挖掘機一台,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乙方施工生產不需用為止,租期至少一個月,如需繼續租用,應在本合同期滿前____日內,重新簽訂合同。

1、合同價款採取月租賃方式,每月甲方支付給乙方租賃費(人民幣)叁萬伍仟元元(小寫人民幣35000.00元)。機械每月工作時間不得低於270小時,超過270小時以上則按月租除以每月天數計算費用。

2、租賃費支付:甲方根據乙方每日簽發的機械作業單為結算憑證,每月____日結算上月租賃費,延期支付不得超過10個工作日,租賃期滿後餘額一次付清。

1.2乙方為甲方墊付機械進場費用元整,機械租賃時間滿半年以上乙方將不承擔機械設備進場費用,乙方所墊付機械進場費用將從支付給甲方的租賃費中扣除;如租賃時間未滿半年,乙方將承擔機械進場費用,設備的退場費用由甲方承擔。

1.3機械的燃油費用由乙方負責(主油),甲乙雙方在設備投入使用前核定該設備的最高油耗量,經雙方核定該設備g,如甲方在使用時油耗超定額,超出部分由甲方負責。

1.4如因甲方車輛故障造成停駛4小時以上(含4小時)9小時以下(含9小時),乙方將扣除停駛當天的租賃費用;停駛12小時以上(含12小時)18小時以下(含18小時),乙方將按停駛兩天扣除租賃費用(每天租賃費為月租賃費除以30天),依此類推。

2.1甲方按照乙方的要求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將設備運抵乙方指定地點。

2.2甲方進場人員由乙方提供住房;車輛潤滑油等副油及車輛修理費用自理。

2.3乙方擁有該台機械在租賃期間的調度權和使用權。甲方的機械必須配備兩名技術熟練的操作手,並隨時滿足乙方24小時全天候作業的需要。

2.4合同期內,甲方設備由乙方統一管理使用,乙方下達合理生產任務,甲方應聽從指揮調遣,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拒絕執行;如甲方操作手不聽從乙方指揮調遣,每次罰款人民幣伍佰元整,連續3次以上直接清退出場。按乙方規定的時間、質量標準、要求完成當日施工生產任務。

2.5在租期內,甲方應為所出租的機械和自己僱傭的機駕人員購買保險,購買保險的費用由甲方承擔。甲方應對機械的安全行使以及自己僱傭機駕人員的人身安全負全責。甲方的人員、機械等安全生產事故,勞動保護等費用自理。

2.6甲方應根據乙方施工生產計劃,合理安排設備的維修、保養時間(費用自負)。在施工過程中必須保證乙方施工的連續性,工作期間不準進行保養。

2.7甲方操作手應遵守乙方規定,由於甲方自身原因造成乙方承包的鉛鋅磷礦土石方開挖、礦石開採工程設施、物品損壞,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2.8若甲方人員在施工過程中不聽從乙方現場管理人員的正確指揮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由甲方全部負責;若乙方現場管理人員的錯誤指揮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負責。

2.9乙方若不按合同約定方式支付租賃款,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且不承擔違約責任。

1、違約:本合同中關於甲、乙雙方違約的具體責任如下:

甲方在施工期間違約,乙方將拒付前期甲方租賃費用,並賠償由此而造成的乙方經濟損失至少兩萬元人民幣(上限按實際損失計算)。

2、爭議雙方約定,在履行合同過程中解決爭議的方式為提請乙方所在地法院或仲裁機構進行調解、仲裁、起訴或由合同雙方協商處理。仲裁費用和勝訴方的律師費用應由敗訴方承擔。

1、若一方需終止合同應在合同終止前七天通知對方。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與乙方各執一份,由雙方分別保存。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本合同租賃期滿且乙方全部結清租賃費後合同自行廢止。

第3篇

因甲方施工需要,甲方租用乙方挖掘機一台(神鋼—5挖掘機),為了明確在施工過程中雙方的責任、權利與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經雙方友好協商,簽訂如下協議:

1、從已方進入工地(20_年11月26日)之日起,以每月貳萬伍仟員元的價格租用乙方神鋼—5挖掘機一台,不足一月按天計算。

2、乙方隨車提供二名挖掘機操作員(有操作證)。費用由乙方負責。

3、甲方負責挖挖掘機燃油費用,挖掘機的修理費用由乙方負責。

4、因甲方原因造成造成工地停工,甲方正常支付乙方租金。

5、甲方保證乙方每個月有兩天的日常保養或修理挖掘機的時間,如因挖掘機日常保養或修理挖掘機的時間超過兩天,超出的時間按天扣除租金。

6、乙方保證甲方的正常用車,甲方保證乙方挖掘機在施工區域內的安全。

7、租用時間:暫定為20_年11月26日至20_年5月15日。甲方不用挖掘機提前十天通知乙方,乙方另行安排。

8、甲方承擔機械進場費用1500元,退場費用由乙方承擔。

9、付款方式:從工地進場之日起30天甲方付給乙方每月的租金貳萬伍仟元,乙方機械退場之前全部付清。否則乙方有權不讓甲方使用挖掘機。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雙方簽字後生效,工程款付清後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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